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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28日人民日报第5版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8-28 19: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济南 两大名泉复涌 '...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各地新闻点击

济南 两大名泉复涌
  本报济南8月27日电 记者宋光茂报道:8月26日,济南四大名泉之一的珍珠泉复涌。此前,五龙潭泉群已经复涌,至此,济南的四大名泉现已有两处复涌。
  记者在珍珠泉畔看到,泉池内串串水泡扶摇而上。据专家介绍,目前的地下水位已跨过26米大关,离趵突泉喷涌线还差1米左右。如果降雨势头不减,关井保泉工作继续推进,久违的趵突泉可望在9月中旬复涌。 zpM品论天涯网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各地新闻点击

天津 学校公交专线将开通
  本报天津8月27日电 记者从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了解到,天津市区首批10条学校公交专线将于9月1日投入试运营。
  乘学校公交专线,让众多骑自行车上下学的孩子们放下自行车,既可以让每天接送孩子的家长卸下负担,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的交通高峰压力,减少学校的存车占用场地。(陈杰 王威) zpM品论天涯网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各地新闻点击

广东 果子狸获准经营利用
  据新华社广州8月27日电(徐清扬、李涛)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林业局获悉,果子狸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已获准在广东养殖和商业性经营利用。
  对于养蛇场等不在54种名单之内的野生动物养殖业,林业部门将区别对待,那些原来已获准养殖的企业可以继续驯养繁殖,但不能出售经营。他们可以向国家林业局申请出台第二批可商业性经营利用的名单。 zpM品论天涯网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监督与思考

今年三月,江西省定南县政府违规以协议方式出让一块经营性用地,后又不顾法院要求诉讼期间“停止执行”的裁定,组织人力赶在法官到达前拆毁地上房屋。人们不禁要问——
如此拆房 为谁谋利?
本报记者 傅昌波
  在江西省定南县历市镇(县城所在地)建设东路转盘西侧,原有一幢占地1000多平方米的二层楼房,房屋产权人为该镇居民陈某等人和恩荣村村民委员会。现在,这里已经被夷为平地。陈某等人接受采访时说,他们合法拥有的房屋被拆除,完全是政府违法行政的结果。
  无视法院裁定,县政府违法拆房
  1998年10月,经定南县城建管理部门同意,陈某等人与历市镇恩荣村合作建成一幢2000多平方米的商住楼。同年12月18日,定南县土地管理局向陈某等人核发790.45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证》。1999年1月12日,定南县房管局向其核发了《房屋产权证》。房屋建成后,恩荣村村委会和陈某等人一直在此办公、居住或经营。
  今年2月25日,定南县房管局贴出一份《城市房屋拆迁公告》,称“经县政府批准”,将对该幢“旧房”及相邻的一处房屋予以拆迁。26日,定南县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旧改办”)单方委托一评估公司对拟拆房屋进行评估。4月23日,恩荣村村委会、陈某等人分别向定南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县房管局的违法拆迁行为,县政府审查后决定“不予受理”。30日,拆迁人江西顺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顺丰公司”)向县房管局提交要求陈某等人限期拆迁的裁决申请,5月3日,该局作出裁决书,限令陈某等人于5月10日前拆迁完毕。
  5月8日,陈某等人向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赣州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定南县房管局行政行为违法并撤销裁决书;同时申请法院作出证据保全裁定。赣州中院受理此案后于5月14日作出(2003)赣中行初字第5号《行政裁定书》,裁定诉讼期间停止执行定南县房管局3份行政裁决书。后经法院审理,诉讼各方同意由赣州中院委托机构对房屋价值重新评估。28日,赣州中院通知诉讼双方,该院法官将于29日上午同评估机构人员一起到定南县对拟拆房屋作实地测评。
  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
  5月28日下午6时许,定南县城管大队在拟拆房屋外贴出公告,要求屋内各承租户于29日上午6时30分前搬迁完毕,否则后果自负。29日上午6时30分,定南县政府组织城管、房管等部门人员100多人,由一名副县长带队,破门入室,将屋内财物强行搬出,然后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上午9时30分左右,赣州中院的法官抵达现场后,依法进行制止,但未能阻止县政府的行动。
  县政府有关负责人的这种行为,令当地群众深感震惊和不解。目前,赣州中院已对组织“强制非法拆迁”、“严重妨碍法院审理案件”的县房管局和县城管大队的负责人作出罚款处罚。
  拆房不是因为公共需要,而是为了腾地给顺丰公司开发
  定南县政府有关负责人如此拆房腾地,目的何在?该县建设局、房管局的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均表示,拆房主要是为了拓宽道路,是“城市总体规划需要”。但是,众多材料表明,事实并非如此。
  今年3月24日,定南县建设局与顺丰公司签订了《建设东路大转盘西侧房屋拆迁开发建设合同书》。该合同约定,顺丰公司向县建设局支付130万元,建设局将拆后的大部分土地(约800平方米)交给顺丰公司建造面积约5000平方米的顺丰商住楼,并承诺收款后“2个月内完成拆迁和平整工作”。在此之前,县政府办公室于3月21日以《抄告单》的形式同意县建设局的这项合作,并同意顺丰公司“免交土地出让金等土地规费”,“开发建设和销售商品房的税费”由建设局代征代缴,其他部门不得直接向顺丰公司征收。合同中并无“由顺丰公司负责拓宽道路”等公益回报条款。
  给顺丰公司的地块位于定南县最有商业价值的地段。据当地业内人士估算,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顺丰公司可比他人少缴土地出让金等税费100多万元,通过开发该项目,公司至少可获纯利300万元。
  违规出让经营性用地,行政违法行为必须纠正
  实际上,定南县政府办的《抄告单》和县建设局的“生意”直接违反国土资源部的规定。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明确要求,自当年7月1日起,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去年8月26日联合发出的通知指出,领导干部继续搞个人审批,无论有没有钱权交易行为,都属违反纪律。定南县政府把经营性用地协议出让给顺丰公司,显然是错误的。
  除了违规出让经营性用地、无视法院司法裁定强拆房屋等问题外,在实际操作中,定南县政府有关部门还存在一些违法行政行为:其一,政府有关部门称此次拆迁是“城市总体规划需要”,实际情况是定南县城修编后的总体规划,尚未获得上级政府的批准,县政府至今拿不出任何符合《城市规划法》的批文。其二,县建设局与顺丰公司订合同的时间是今年3月24日,拆迁人顺丰公司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时间却是3月22日,县房管局发布《城市房屋拆迁公告》的时间是2月25日,顺丰公司委托旧改办为拆迁单位的时间竟是2月18日。也就是说,拆迁人尚未取得许可证,就已经委托他人拆迁,而县房管局更是提前近一个月贴出了不合法的公告。其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也不得接受拆迁委托。定南县旧改办是一个主要由县建设局的人员组成的临时性政府机构,没有《城市房屋拆迁资质证》,却接受拆迁委托并实施非法拆迁,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编后
  江西省定南县政府在此次房屋拆迁中给人的印象是:只要能让顺丰公司顺利进行开发,政府行为合法与否不重要,符合程序与否不重要。这种做法显然违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城市建设中的房屋拆迁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前这一领域的问题群众反映较多,各地对此应当高度重视,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希望定南县政府主动纠正自己的违法行政行为并承担相关责任。 zpM品论天涯网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瞬间

六万年一遇——
天文爱好者海南“追”火星
  8月27日,地球距离火星5576万公里,是近6万年来距离最近的一次,也是观察“火星大冲”的最佳时间。“火星大冲”是指火星位于日地连线上,并且和地球距离很近。海南,特别是三亚,是我国观察“火星大冲”的最佳地点之一。图为海口青少年宫组织喜爱天文的小朋友在万绿园观看这一奇观。
  古月摄 zpM品论天涯网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

民政部回应不当说法
 婚检还得搞强制?否!
  据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针对近日有个别媒体和专家称,婚前医学检查是领取结婚证的必经步骤,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也暂时不会取消,民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27日重申:依据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是否婚检完全自愿,各地不得搞强制。
  个别媒体和专家近日提出,取消强制婚检与母婴保健法中有关规定相冲突。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婚姻管理处处长肖登峰认为,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母婴保健法第12条确有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2001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婚姻法时也有部门和专家提出把婚检作为婚姻登记的法定程序,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并未采纳这种建议。
  “新修订的婚姻法中没有将婚检列为婚姻登记的法律程序。”肖登峰说,“作为配套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是依据婚姻法制定的,是对婚姻登记作出的程序性规定。”他说,“根据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禁止结婚,但目前国家尚未公布禁止结婚的疾病,因此,不应当强制要求当事人婚检。”
  国务院法制部门在修订婚姻登记条例过程中,曾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各方意见。多数人认为,确定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事关重大,关系到成千上万人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到基本人权问题。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强制实行婚检,只有俄罗斯规定,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实行免费婚检。 zpM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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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服务热线

征地补偿有法可依 地方政府理应执行
本报记者 赵佩珍
  最近,本报《服务热线》先后刊登《征用耕地如何补偿》、《征用耕地进行公益事业是否给予补偿》(见6月26日、8月7日本版)。之后,各地读者陆续打来电话,反映问题。
  浙江瑞安市莘塍镇星火村王雅娟反映,镇、村将村里400多亩稻田卖给私人办企业,村民承包土地30年不变的合同也作废了,地里种的稻谷全被毁,可是一分钱补偿都没有。
  重庆市现役军人陈世伟说,我于1998年参军,家里的耕地一直由父母耕种。今年5月,村里修公路征用了我家的耕地,只因我服役在外,因此没有得到任何补偿。一旦我复员回家没有土地又没有补偿费,该如何生活。
  从读者反映的问题来看,虽然《土地管理法》对征用土地及补偿早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一些地方没有认真执行,甚至违法行政。现将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重申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应当归安置被征地农民的单位(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安置单位)所有。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经被安置人员同意,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47条规定:国家征用土地,应当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根据上述规定,征用耕地进行修路等公益事业,仍需给予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助费为每人4至6倍,经省级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最高不得超过30倍。此外,征地时还应支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zpM品论天涯网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热点解读

在吸纳了数百万外来人口就业的北京,北京人在干什么?北京人再就业难吗——
北京人:再就业的位置在哪里?
本报记者 阎晓明
  香格里拉、长城饭店……在北京著名的五星级酒店,迎宾员、服务生大多是湖南人、安徽人;大街小巷,专卖羊蝎子、酸菜鱼的鸡毛小店,从老板到员工多是东北人、四川人;中关村高新技术开发区,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的白领许多也是外地人;北京许多机关大楼,保安、清洁工也是外地人……那么,北京人在干什么?吸纳了那么多外来人口的大都市,北京人再就业难吗?难点在哪里?
  北京失业人员从哪里来?
  解读结构性矛盾的集中点:传统产业、薄弱区域、偏大年龄
  相对于全国其他地区,北京的就业矛盾在总量上不是很突出,“十五”期间,全市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新生劳动力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数量将继续增长,预计劳动力供给总量将达到137.6万人。而近年来,北京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不仅解决了绝大多数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还吸纳了200万外来人口就业。
  北京的就业矛盾主要是结构性矛盾。
  集中在部分行业:北京经济正处于快速转型时期,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很快,钢铁、化工、纺织等传统产业所占比重降低,带来了新的分工和新的人力资源配置格局。近年来,国企下岗人员成为失业人员的主体,占70%以上,今年下半年预计从传统产业中减员3.5万人。同时,104户国有企业的重组、并购即将启动,也涉及到职工的分流安置。这部分人员职业技能、文化素质和年龄难以适应新行业的就业要求。
  集中于部分地区:房山、石景山、门头沟、密云等区县由于经济结构调整、吸纳就业能力不足,使失业人员积压,就业压力突出,这些地区的城镇登记失业率超过了全市控制指标。
  集中于部分年龄:北京的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大多集中在35岁以上的女性、40岁以上的男性。这部分人年龄大,技能单一,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北京人再就业难在哪里?
  探析背后的三个秘密:观念陈旧、事多难管、依靠“低保”
  在和平里中区一家著名的餐馆,210多名职工没有一个北京本地人。说起北京人的就业,来自黑龙江的老板说,从来没有北京人来他这里求过职,他调侃说:北京人给外国人打工,不给外地人打工。记者反问:也有去不了外国公司的,像年龄大的、文化低的。老板连连摇头说:别说人家不来,就是来了咱也用不起。为什么?北京人“事儿”太多、难管,还不把客人都吓跑了?
  记者采写这篇文章的过程中就领教了一次北京人的“事儿”。那天结束采访已经是中午,被采访单位请记者在机关办的餐厅用餐。这里的服务员都是北京人,因为要不要茶大家意见不一,引起了服务员的不快,扔下一句“到底要不要”,拂袖而去——不伺候你了。采访中许多人说到北京人的其他“事儿”,比如“不好用”:下班后,单位遇到事情了,外地人一句话就来了,北京人就比较难;社区保安要求风纪严谨,忠于职守,北京人却很难吃得了这个苦……“事儿
  多”,成了北京人就业难的一个原因。其实,老板们在抱怨北京人的“事儿”多时,不会告诉你北京人的另一类“事儿”:维权意识强。8小时之外加班,北京人会要求报酬;不按时发薪,北京人会提出异议,甚至告上法庭。尤其是北京人就业普遍要求签合同、上保险。这些法律保护的劳动条件,外地打工者是很少敢提的,而落实这些条件,对于老板来说最直接的就是增加他们的经营成本。在目前劳动力供应远远大于需求、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劳动力市场不健全的情况下,维权与就业形成了比较尖锐的矛盾。
  当然,聪明的北京人,在强调他们维权带来就业难时,也隐瞒了另一个“秘密”:吃“低保”。北京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90元,加上粮油帮困卡折算的40元,共330元。以三口之家为例,每月最低生活保障可达990元。而许多待遇不高的岗位月收入还达不到这个数字。今年上半年,北京支付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已经达到1.52亿元,享受“低保”人数上升到14.95万人。北京市有关部门坦言,由于“一刀切”,助长了依赖思想,并且“低保”政策与促进就业政策之间也缺乏有机结合。
  爱面子是就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在皇城文化浓厚的北京这个问题尤其突出。宣武区牛街再生资源回收队的李颖描述2000年就业时的情景,她说,刚上岗就琢磨,我是北京人,干外地人的活,遇到熟人怎么办?干活时总是戴顶大草帽,把帽檐压到不能再低。
  据北京市劳动部门介绍,北京市再就业最抢手的岗位是城市管理协管员、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天桥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主任章雷这样形容:谋到这样的岗位,说话嗓门都高许多。“最近干吗呢?”“在城管帮忙呢!”这位长期为失业人员服务的基层干部和街道办事处社保所所长柳玉芬都感言,再就业中,北京人还有许多就业观念需要改变,比如“依附型就业观”、“铁饭碗型就业观”、“终身就业观”等。
  政府如何为北京人再就业助力?
  体现“以民为本”思想,创造“体面就业”形式:照顾面子、开辟路子、置换位子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宋丰景说,北京人的就业观念是长期形成的,有文化和社会背景,希望短时间内改变不现实。作为政府要体现“以民为本”思想,就要首先解决当前的困难。他说,国际劳工组织有个提法叫做“体面就业”,意思是就业要使人产生价值感和荣誉感,要感到快乐,如果实现就业后没有得到快乐,就业的意义就要打折扣。这个思想用在北京人身上非常合适。
  于是北京市有关部门提出了开发“适宜就业岗位”的理念,使实现再就业工作向更深、更细发展。重点开发净菜、再生资源回收、便民连锁超市、早餐工程“四进社区”岗位;结合社区发展需要,开发社会保障协管、城市管理协管等社区管理岗位,社区文体辅导员、退休管理员等适合北京人特点的岗位。针对失业人员大多是国企下岗人员,缺乏与市场打交道的特点,北京市成立了专门的劳务派遣组织,开发岗位、收集信息,根据需要把失业人员推荐到适合的就业岗位。目前,北京市的劳务派遣组织已有400多家,这种形式非常符合失业人员的心态,为失业人员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针对北京人遭遇的维权与就业的矛盾,北京市一方面加大查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使劳动力市场逐步向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面对现实,与用工单位达成协议,由政府负责就业人员的保险金交纳,用工单位负责提供就业岗位,通过置换为就业困难者挖掘岗位。
  同时,北京市也积极完善“低保”政策,解决部分失业人员“吃‘低保’”的问题。宋丰景介绍说,改变原来以家庭核算“低保”的办法,改为以人核算。仍以三口之家为例,如果有一人就业,取消其享受的330元“低保”,但其他两人仍然享受这个待遇。而在北京,一个岗位通常月收入都超过330元,以600元算,这个家庭的收入达到1260元,超过了原来的990元,这样既减轻了政府的负担,也促进了就业积极性。
  记者的手头有这样一份材料,到7月底,北京市开发社区就业岗位8.34万个,安置失业人员6.9万人。其中社区便民连锁店安置18934人,物业管理安置2278人,家电维修、房屋维修等安置29420人……照顾面子、开辟路子、置换位子,政府扶持再就业人员,除了殚精竭虑,还有体贴入微。 zpM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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