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执法检查
让资源从摇篮到摇篮
——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福建
本报记者 毛磊
由于固体废物污染的潜在性、隐蔽性和长期性,不易引起人们重视,目前各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都明显滞后于废水、废气、噪声的防治。而近期在我国出现的非典型肺炎疫情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凸现出来。
为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率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赴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5月23日至30日,先后对厦门、泉州、漳州、晋江、福州等地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固体废物既是一种环境污染源,也是一种可利用的资源。
积极引入循环经济理念,倡导清洁生产,开展废物综合利用,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污染防治水平,形成资源利用“从摇篮到摇篮”的链条,福建省的这一成功经验受到了检查组成员的充分肯定。
工业废料化害为利变废为宝
工业固体废物中可利用的成分较高,对其进行综合利用,有利于节约资源,降低处理处置成本,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解决固体废物问题首先是实现减量化,在此基础上实现资源化、无害化,使固体废物变废为宝,化害为利,这是遏制固体废物污染的根本之计。
5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率领执法检查组一行人来到位于福州市的华能电厂,听取有关负责人汇报。这家大型企业每年综合利用固体废料36万吨,将所产生的粉煤灰、煤渣用于制砖、水泥混合料等建筑材料。
据福州市市长练知轩介绍,过去一年中全市固体废物产生量330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270万吨,处置量39万吨,综合处置率为93%,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主要集中在电力、化工、医药、非金属矿采选业等行业。比如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368万元建成电石渣压滤装置,每年产生9万多吨电石渣,压滤后都被用于生产合成氨煤球、制造水泥和其他化工产品的原料;投资120万元建成盐泥压滤装置,每年可收集盐泥5000多吨……
鼓浪屿上垃圾微生物处理
加强城市垃圾处理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衡量一个城市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
5月24日,厦门鼓浪屿居民小区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毛如柏等人认真察看了几个生活垃圾处理站,并仔细询问了微生物处理机的使用情况。
在一间干净整洁的垃圾房内,人们看到一台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机正在工作,它对有机垃圾实施生物发酵处理技术,垃圾会被细菌分解成无害的二氧化碳和水蒸气,而处理后的熟化垃圾产品与复合化肥产品可作为农业化肥利用。目前鼓浪屿全区垃圾处理率已达95%,它非常适合餐饮业、菜市场、学校等单位对垃圾源头进行就地处理,以减少垃圾运输量及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
检查组成员还在漳州视察了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场。这里采用综合性处理工艺,将垃圾中的有机物、可燃物、无机物分类处理,将可燃物进行焚烧,利用其热值将有机物制成生态有机肥,最后把垃圾中的无机物、焚烧后的炉渣及制肥生产废料送至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从而使生活垃圾处理达到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
垃圾处理乃一项系统工程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涉及企业、机关、家庭的社会系统工程,科学严格的管理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条件。
检查组通过听取政府有关负责人汇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与有关专家进行座谈,并实地察看有关企业、居民小区、垃圾处置场所,目睹了福建省近年来在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的情况下,环境污染的趋势得到了遏制,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上趋于好转,一些环境质量指标名列全国前茅,固体废物污染得到了有效防治。
盛华仁副委员长在充分肯定福建省所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向省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福建省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有些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加快步伐,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率仍需提高;现有部分垃圾处置设施仍需完善,并应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工作急需加强;固体废物处理的市场化、产业化需要推动;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和废旧电器的处理需要开始着手解决。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建立良性机制最重要
荣处仁
据了解,医疗垃圾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其病毒菌的危害性是城市生活垃圾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而非典医疗垃圾又是一种影响广泛、危害较大的特殊废弃物,其中含有大量传染性病原体,其危害明显高于普通医疗垃圾,若管理不严或处置不当,极易成为传播病毒的源头,造成疫情扩大。
目前全国每年医疗垃圾产生量达到65万吨,集中处置率仅为10%,大量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填埋,对环境构成严重威胁,为疾病的滋生和蔓延埋下了重大隐患。
因此,有效处理医疗垃圾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特别是在防治非典型肺炎的严峻时刻。
为了改变医疗垃圾以往无序处理的现象,福建厦门市政府于去年8月正式建立了市场机制运作的专业化医疗垃圾集中处理体系,建立健全了医疗垃圾收集、装运和运输程序,明确由环保部门对医疗垃圾处理单位进行监管,市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至此建立起了产生单位主动依法安全转移医疗垃圾,处理单位按规定收费、集中处理的良性机制。
同时,为了使医院和医疗垃圾处理单位便于运作、管理,还建立了厦门市医疗垃圾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对“转移联单”的填报、运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规范,加强了对医疗垃圾收集运输、焚烧处理单位的检查,规范了集中处理和运营,从而有效地控制了医疗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厦门的经验是根据“谁投资谁受益,有偿服务”的原则,保证了医疗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真正走上市场化运作的道路;环保部门通过医疗垃圾转移联单,对医疗垃圾从产生至处置整个过程进行监控,有效防止了跑冒滴漏现象;而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定期对垃圾处理站进行监测,以确保处置过程无二次污染发生;市卫生主管部门督促各医疗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医疗垃圾管理系统,监督各医院将垃圾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并督促处置费用的落实。从而形成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有利局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1995年公布以来,对于医疗垃圾的处理,至今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管理办法。为建立长期有效的对策机制,厦门市政府勇于实践,探索了有益的经验。
医疗垃圾的处置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医疗垃圾的收集、转运、焚烧和二次污染物的处理,每一个环节都应做到万无一失。
做好医疗垃圾处置必须依靠机制,依靠政策,依靠科技,依靠管理。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投资格局,实行医疗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落实垃圾处理投资补偿制等,这都有赖于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良好体制和运行机制。
厦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是医疗固体废物焚烧处置的发展方向。它顺应了污染治理市场化运作的机制,实现了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环保产业作为“朝阳产业”,尚属“稚嫩”产业。尤其是医疗垃圾集中处置类型的企业,需要政府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扶持其健康发展。还有必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治理医疗垃圾污染市场化的政策和法规体系,为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者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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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北京抽样调查发现
十五岁为危险年龄
本报讯 儿童节不过了,青年节又不够格,15岁的半大孩子似乎处在社会关注的盲区。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特意委托零点调查公司对北京市1500个家庭的13至15岁的初中生心理发展现状进行调查。日前,该组织公布了由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家庭教育专家闵乐夫根据调查结果撰写的调研报告,文中披露了四大危机。
●危机一:视力下降者骤增调查显示,初中生的身体状况总的情况良好,但视力发展令人焦虑:有视力问题的竟占总体调查者的51.4%!尤其是15岁少年,视力下降者骤然增多。
●危机二:心中苦闷没处说在学校的人际关系方面,14岁学生的知心朋友最多,而15岁孩子“没有一个知心朋友”的最多。15岁的孩子在遇到难题或苦闷时,选择“闷在心里对谁也不说”的比例最高。15岁的初三学生中有38.4%承认自己“有喜欢的异性”。
●危机三:亲子关系最紧张15岁孩子面临人生中第一次重要考试——中考,父母在孩子一出世就有的望子成龙之心首次面临社会挑战,在心理上甚至比孩子更脆弱,更缺乏耐挫力。因此,15岁也是亲子关系中最敏感、最紧张、最疏远的一年。
●危机四:渴望独立被压抑15岁少年日益增强的成人主观愿望与孩子的客观身份,思维上的独立性和生活上的依赖性等心理矛盾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所以,15岁的孩子是心理极不稳定的危险群体,容易产生成长恐慌,甚至做出错误抉择,比如辍学、网恋、出走、酗酒、少女怀孕、自杀等行为。
事实证明,15岁也正是少年犯罪的高峰年龄。所以,闵乐夫认为,这群半大孩子不应该被社会忽视。相反,人们更应该学会去尊重他们,尊重他们的权利、个性和差异。(崔红)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关注垃圾处理
1、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右一)、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毛如柏(右二)等在视察福州市闽侯县青口的福建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
2、执法检查组在福建华能电厂。
3、执法检查组成员在晋江市陈埭镇视察制鞋企业废料处理情况。
(本报记者 毛磊摄)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该不该给艾滋病患者办理婚姻登记
四川人大审议有关条例修正案草案
本报讯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人5月26日在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关于《四川省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时表示:“《条例修正案(草案)》取消了‘民政部门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对艾滋病、梅毒、淋病病人及感染者未治愈的不予登记’的规定。”
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人在做说明时说,这一调整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享有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社会福利”的规定做出的。
有委员说,艾滋病、梅毒、淋病病人等的疾病遗传给后代,性质已超出他们个人,将对民族人口素质、社会负担成本和疾病蔓延控制产生负面影响。
此次常委会并没有对该草案进行表决。(孙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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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对历史及子孙后代负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重庆
雷平
“谁毁了家园,谁就是罪人;谁保护了环境,谁就赢得民心。”这是长江三峡水利工程重庆库区区县领导,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汇报工作时讲得最多的一句话。
6月1日,是长江三峡水利工程135米开始蓄水的最后限期。长江两岸的固体废物清除得怎样,12亿多中国人乃至全世界都十分关注。为此,5月12日至18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朱育理、钱易带队,一行9人,组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对重庆库区沿江城市万州区、丰都县、涪陵区的12个危险废物临时中转库、生活垃圾清理现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清理现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了实地检查。
用责任统一认识
为了解决长期以来在固废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重庆市结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和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分别确立了2003年、2005年和2010年固体废物防治阶段性目标,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区、县党政一把手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用立法规范行为
立法是规范社会行为的最好办法。重庆市从1998年起,相继出台了《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长江上游(重庆部分)水污染整治规划》、《重庆市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规划》、《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办法。重庆市人大2001年审议通过的《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专门就固体废物对三峡库区水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危害,对现有固体废物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船舶垃圾污染治理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一些具体规定,细化并补充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要求,还出台了《关于促进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这些条例和办法既切合重庆市实际,很有针对性,又使法律更具可操作性、可监督性。例如,在三峡库区二期移民库底固废清理中,万州区、丰都县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对清理出的危险废物转移实行严格监控,做到万无一失。
用执法推进工作
近年来,重庆市各级政府加大了执法力度,先后严肃查处了梁平县七桥镇土石灰窑群灰渣污染、民丰农化股份公司铬碴污染、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汞废碴坝垮塌事故、重庆发电厂荣欣粉煤灰公司粉煤灰污染等案件。
重庆市按照2001年11月国务院批准的《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2001—2010年)》的要求,在涉及水污染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为了确保三峡二期工程135米按期蓄水发电和库区水环境质量安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负责地以库区库底清理、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源治理为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工程进度和资金落实,《规划》要求的水污染防治项目进展顺利。2002年11月底完成了库区固废清理任务,其中完成清理生活垃圾209.9万吨,一般工业固废200.48万吨,危险废物15477.45吨,废放射源15枚。修建集中式清库垃圾填埋场8个、危险废物中转场6个。首批库区建设的13座垃圾处理场,有11座可望在6月完成并投入使用。
为蓄水奠定基础
5月18日,执法检查组与重庆方面交换了意见。检查组认为,中共重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从对国家、人民、历史、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坚决贯彻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三峡工程二期蓄水这一首要任务,落实《三峡库区水防治规划》态度坚决,措施到位,举全市之力,使库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为三峡工程按期蓄水到135米发电奠定了基础。
但是,由于长期以来重庆市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上比较滞后,重庆市面临的主城区以及库区沿江各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的工作量非常大,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此检查组提出建议:从严格控制库区污染防治的需要出发,进一步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完成库区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并尽早投入运行;重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的建设;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总结经验,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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