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日期

2003年2月28日人民日报第13版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2-28 19: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体验两岸情 难忘“金厦游”(图片) '...

第13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

  体验两岸情 难忘“金厦游”
  左图:金门、厦门隔海相望,福建省厦门市推出的“金厦游”主题旅游活动,以深深的同胞情感染了众多外国游客。王文津摄 Wac品论天涯网


第13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周末闲话

  美景何须再浓妆
  唐和平
  10多年前,去过位于我国西南的一处著名旅游胜地,那里野趣十足的自然景观曾让我赞叹不已。然而前不久再到那里,却发现景内景外已是现代化楼群林立,山野石板古道也被平平坦坦的水泥路面所替代。上山途中每走一段路就会碰上一个木头和水泥做成的亭子,亭子旁还以石块垒起一个个假山,几乎与城里稍大些的公园相差无二了。问导游何以砌这些小亭子?才得知主要是供人们拍照留念的。自然野趣被破坏了,“仙境”又变成了“凡间”。
  这不由得让人心生遗憾:如今国内一些旅游景点纷纷大兴土木,不光盖起了大片的景外游乐场所以及购物点、住宅区等,而且在那些自然、人文因素已经“浑然天成”、早已名声在外的景区内,搭亭台,竖楼阁。还有一些旅游区的管理者们请来书法家模仿古往今来文人骚客的墨宝写上名言警句,然后让石匠依样画葫芦地凿刻于悬崖峭壁上,颇有不伦不类、画蛇添足之感。
  其实,我国许多著名的旅游胜地,都有着厚重的文化底蕴:或与我国古代一些旅游大家以及名人雅士的事迹联系在一起,或与重要的历史事件联系在一起。也正是由于自然景观与历史渊源以及人文气息的相互融合,才使其具备了一定的旅游价值。这些景区一旦被大兴土木、“浓妆艳抹”地打扮包装,那些极有历史和文化价值的特征就会遭到破坏,它原来所具有的旅游价值,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对那些天造地设以及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当然毫无“碰不得”也“动不得”的意思。但倘若仅仅出于眼前的经济利益考虑,为了招徕和安排更多的旅游者,甚至仅仅是由于哪个人心血来潮而要给那些“名胜”改换容颜,实在是不可取。 Wac品论天涯网


第13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

诸坞梅花人未识 漫山已成香雪海
  右图:有300多年栽种梅树历史的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诸坞村,1100多亩梅花正值盛放,漫山遍野已成名副其实的“香雪海”。但遗憾的是,诸坞梅花藏在深山无人识,很少有游人探访赏玩。当地村民们寄希望于组织开发旅游事业,改善经济状况。
  本报记者 江南摄 Wac品论天涯网


第13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

  车虫“黑”过你多少钱?
新华社记者 葛素表 朱旭东
  说起来可能有人不信,一个“车虫”能从一辆车上“黑”出几百、上千乃至上万块钱来。这种故事几乎每天都在北京的一些大型汽车交易市场发生。近日,记者以一个购车者的身份对车市进行了暗访,发现“车虫”对消费者欺骗的伎俩很多。
  三个“车虫”分别给记者开出“分期费用一览表”,经对比发现,三家共有的收费项目为车价、购置税、首付款、保险费、验车上牌费等,一家名为“北京亳发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的一览表还列有20元出库费、1302元信用险保险费;另一家名为“北京林昆汽车销售中心”的一览表上列有1722元的银行管理费,190元的验资费;另一家根本没有公司名称的报价多出一项2604元的信用险担保费。
  其实,正规的汽车经销商固定的四项报价只包括车辆购置税、保险、首付款、验车上牌费四项,至于其他费用,大部分是“车虫”搞的鬼把戏。做报价单时,“车虫”最少给自己留出2000元的利润。
  “车虫”罗列的费用,有几项其实是可收可不收的,在正规的汽车经销商那里,这些费用一般都会免掉。
  首先是出库费,这是交给汽车交易市场的,因为车辆的保存要占场地,也要有一部分人负责新车的安全,这项费用一般在150元—200元之间。但有的汽车经销商早把这笔钱垫上了,汽车交易市场根本不收出库费。另外,还有些“车虫”根本不从交易市场提车,而是到外面提车,按说,这辆车根本没有进市场交易,就根本不需要交“出库费”。显然,“出库费”进了“车虫”的口袋。
  其次是所谓的信用险管理费、银行管理费或称作是信用金担保费。“车虫”一般会对你说,这笔钱是给银行的,他们只是替银行代收,其实,一般大的汽车经销商和银行之间有长期的信用合同,经销商已经有大笔资金作为信用担保了,不需要再单独向银行交所谓的保证金。“车虫”在这项上是最蒙人的,看顾客的承受能力,开口便是一两千元,虽许诺三年以后返还,但三年以后,去哪里找这些人呢?
  还有所谓的立折费。这笔费用是经销人员在帮你贷款时的手续费,正规经销商一般是不收立折费的,即使收,最多10块钱,也是以你的名义到银行开户,而“车虫”起码要宰你100元呢。 Wac品论天涯网


第13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生活提示

  刷卡“受阻”快查“家底”
  新华社记者 俞丽虹
  生活提示
  如今,刷信用卡消费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和潮流,“持卡族”们逛街购物不再需要揣着一厚沓的现金。但记者从上海市消协获悉,近来因使用信用卡消费而产生的各种纠纷也“水涨船高”,其中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不久前,上海嘉定区一位姓纪的消费者到超市购物,结账时他先后拿出农业银行的“白玉兰卡”、上海银行的“申卡”进行刷卡结算。纪先生输入密码后,超市收银员却说“密码不正确,无法划账”,最后只能支付现金。但几天后,纪先生意外地发现,自己两张银行卡上的钱都被扣除了。他立即与超市交涉,店方却表示由于管理部门的程序繁复,必须逐级报批,要等到财务结算之后才能退还钱款。苦苦等了1个多月,纪先生方才收到一笔退款。
  上海市消协有关人士表示,纪先生的“遭遇”并非偶然,因为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问题,其解决程序往往非常复杂,会给消费者和商家双方都带来烦恼。
  上海市消协提醒“持卡族”,如果遇到刷卡时密码有误,或者输入正确密码后无法使用等情况,应尽快核查信用卡内的账面情况;遇到信用卡钱款误划,应及时与商家联系,也可以从银行的服务热线电话查询个人消费信息,如农业银行的服务热线电话为95599,工商银行的服务热线电话为95588;一旦发生刷卡消费纠纷,可与当地消费者协会及时联系,寻求帮助。 Wac品论天涯网


第13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

  上图:陕西省西安市一位小朋友在钟鼓楼广场放飞风筝。连日来,西安市各大广场和开阔地的上空,飘满了五彩斑斓的风筝。市民们纷纷走出户外,放飞心情,享受久违的融融春光。新华社记者 陶明摄 Wac品论天涯网


第13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假日摄影

  各有所乐
汲苏建摄 Wac品论天涯网


第13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消费视窗

  邮购商品:心动为啥难行动
张凝 杨莉
  想摘“玫瑰”怕扎刺
  前几天,在报亭买了本杂志,里面夹着一沓印刷精美的小册子,翻开一看,各种别致绚丽的小饰品以及外型美观、经济小巧的生活用品跃入眼帘,十分招人喜爱。比如可以让头发瞬时干爽的“神奇干发帽”,价格并不贵,长发女孩儿们都会爱不释手。还有一些家庭生活用品,比如简易缝纫机、便携式密码锁、真空储物袋、充气床垫等,正是现代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但在大商场一般买不到的“边缘”商品。那里即便有,价格也会高出一倍甚至更多。这些“可爱”的商品怎么能不勾起人们的购买欲望呢?
  正在跃跃欲试之际,接到了表妹打来的诉苦电话。
  原来她在杂志上看到了一种号称能够迅速提高记忆力的高科技产品,甜言蜜语的广告旁边,还附有许多消费者的用后感言,表妹邮了49元钱过去,苦等了两星期,货是到了,就是一个特别简单的耳塞,成本最多七八元钱,根本就谈不上什么高科技。
  表妹的遭遇算不上稀罕事儿。据悉,江苏省一位老人在看了广东省广州市某公司的广告后,寄了70元购买“致富信息”,收到的却是10多页内容污七八糟的小册子。湖南王女士邮寄了129元想买一台全自动照相机,结果收到的竟是质量低劣的一次性相机。
  更有甚者,一些消费者通过邮购买到的是假药、假种子等,坑人钱财不说,还可能害人性命。
  邮购欺骗,使消费者望而却步。此外,担心钱去了货不来,怕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没有保证,嫌跑邮局汇款太麻烦……都使得人们在选择邮购商品时顾虑重重。
  邮购,就像一朵美丽的“玫瑰花”,要是没刺儿该多好!
  “玫瑰”有情待培育
  邮购,是现代社会一种特殊的购销方式,其特点在于无店铺经营,购销双方不直接见面,由大众媒体传递信息并通过邮政网络传递商品,它满足了要求远距离购买和不便出门的购物需求。邮购商品的价格虽然包含邮费和服务费,但与商场相比还是比较便宜,加上有些商品是一般的商场里买不到的,弥补了一部分消费品市场的空白,因此20世纪70年代以来,邮购商店在世界各地逐渐兴旺。目前在美国拥有870家百货连锁店、1300多家专卖商店和庞大金融服务业务的西尔斯集团,最初就是靠邮购业务起家的。
  可以说,不论在国内国外,邮购都是一个极具潜力的市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追求舒适、方便的购物过程和能满足一些精细需求的商品,客观上需要邮购这一商业形式;零售业竞争的加剧,市场的逐步细分,使邮购在市场空白处获得了立足之地;现代化的物流手段、支付方式,为邮购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物质支持。
  比如,国内著名的上海麦考林国际邮购有限公司,在2000年之前,需要定期向250万个比较稳定的客户邮寄邮购目录。2002年应用互联网后,每天24小时都能在网上随时更新目录,平均每天注册人数达到1500人,主页面浏览人数每天达到2.5万人,有更多的消费者通过网络认识了麦考林,认可了邮购这种购物方式。
  共同创造好环境
  在我国,满足消费者的邮购需求,培育健康的邮购市场环境,还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针对一些经营者利用邮购非法牟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法律专家建议,消费者千万不要“哑巴吃黄连”,要勇于用法律讨回公道。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并应当承担消费者必须支出的合理费用。”第四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的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此外,广大消费者在邮购商品时要多长几个“心眼”,切记天上不可能掉下大馅饼,碰到没有把握的邮购信息,要多请教行家,主动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核实有关事实,避免因轻信造成损失。
  邮购业要获得发展,还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邮购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邮购广告的审核和监督。各新闻媒体也要自觉抵制虚假邮购广告。
  邮购公司也需要树立诚信观念,在营销、售前售后服务上多下功夫。目前有些公司不仅推出了有高清晰度的产品照片及详细功能说明的邮购目录,还采取送货上门、货到付款、许诺按期退货等方式,打消了消费者的顾虑,这些做法都值得借鉴。 Wac品论天涯网


第13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

  汽车“三包”有望年内出台
  买主此前仍可退货
  新华社武汉2月27日电 记者戴劲松报道:湖北省2002年汽车投诉成为热点。湖北省消委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今年中消协将重点促进个人汽车消费法定权利的落实,消费者期待已久的汽车“三包”规定有望在年内出台。
  目前,因为汽车“三包”没有出台,消费者遇到汽车质量问题要求退换时,经销商和生产厂家常以国家没有规定为由予以拒绝。如果国家出台“三包”规定,消费者的权益更能得到保障。
  武汉大学法学院一位教授指出,即使没有汽车“三包”,依据现行的《合同法》、《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在一定的条件下,消费者仍有权利要求退换汽车。比如,新《合同法》就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生产厂家要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责任,而修理、更换、退货的选择权应该在消费者。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对汽车消费者也非常有利。如果汽车出现质量问题,由于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既无专业知识又无经济实力做质量检测,举证的责任就要由厂家来承担,厂家必须证明自己的产品没有质量问题。 Wac品论天涯网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