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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21日人民日报第4版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10-21 19: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 '...

第4版(要闻)
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
  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
(1997年10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234号发布根据2002年10月15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军品出口的统一管理,维护正常的军品出口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军品出口,是指用于军事目的的装备、专用生产设备及其他物资、技术和有关服务的贸易性出口。
  前款所称军品出口,纳入军品出口管理清单。军品出口管理清单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军品出口工作,对全国的军品出口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军品出口管理制度,禁止任何损害国家的利益和安全的军品出口行为,依法保障正常的军品出口秩序。
  第五条军品出口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有助于接受国的正当自卫能力;
(二)不损害有关地区的和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稳定;
(三)不干涉接受国的内政。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条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二章军品贸易公司
  第七条本条例所称军品贸易公司,是指依法取得军品出口经营权,并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军品出口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
  第八条军品出口经营权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规定。
  第九条军品贸易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十条军品贸易公司应当信守合同,保证商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
  第十一条军品贸易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的规定,如实提交与其军品出口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及资料。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应当为军品贸易公司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军品贸易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军品贸易公司可以委托经批准的军品出口运输企业,办理军品出口运输及相关业务。具体办法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章军品出口管理
  第十三条国家对军品出口实行许可制度。
军品出口项目、合同,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审查批准。军品出口,应当凭军品出口许可证。
  第十四条军品出口项目,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或者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第十五条军品出口项目经批准后,军品贸易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军品出口合同。军品出口合同签订后,应当向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申请审查批准;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军品出口合同获得批准,方可生效。
  军品贸易公司向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军品出口合同时,应当附送接受国的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重大的军品出口项目、合同,应当经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部门审查,报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第十七条军品贸易公司在军品出口前,应当凭军品出口合同批准文件,向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军品出口许可证;符合军品出口合同规定的,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签发军品出口许可证。
  海关凭军品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放。
第十八条军品出口项目、合同的审查批准办法和军品出口许可证的签发办法,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军品出口,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军品出口通知。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收到军品出口通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军品出口的安全、迅速、准确。
  第四章军品出口秩序
  第二十条未取得军品出口经营权的任何单位或者组织,不得从事军品出口经营活动。
  国家禁止个人从事军品出口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军品贸易公司在军品出口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军品出口秩序。
  第二十二条军品贸易公司在军品出口经营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排挤竞争对手;
(三)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
(四)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转让军品出口项目批准文件、合同批准文件、许可证和接受国的有效证明文件等单证;
(五)超越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
(六)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三条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或者根据军品贸易公司的请求,可以对妨碍正常的军品出口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军品贸易公司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暂停直至撤销其军品出口经营权。
  第二十五条军品贸易公司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暂停直至撤销其军品出口经营权。
  军品贸易公司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并可以暂停直至撤销其军品出口经营权;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取缔非法活动;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军品贸易公司对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国家军品出口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索取他人财物,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受贿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警用装备的出口适用本条例。
第三十条本条例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6Yt品论天涯网


第4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
  (第366号)
  现公布《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
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
  2002年10月15日
  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的决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军品出口的统一管理,完善军品出口管理制度,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称军品出口,纳入军品出口管理清单。军品出口管理清单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二、第三条修改为:“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军品出口工作,对全国的军品出口实施监督管理。”
  三、第八条修改为:“军品出口经营权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规定。”
  四、第十一条修改为:“军品贸易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的规定,如实提交与其军品出口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及资料。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应当为军品贸易公司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军品贸易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第十二条修改为:“军品贸易公司可以委托经批准的军品出口运输企业,办理军品出口运输及相关业务。具体办法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规定。”
  六、第十四条修改为:“军品出口项目,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或者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七、第十五条修改为:“军品出口项目经批准后,军品贸易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军品出口合同。军品出口合同签订后,应当向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申请审查批准;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军品出口合同获得批准,方可生效。
  “军品贸易公司向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军品出口合同时,应当附送接受国的有效证明文件。”
  八、第十六条修改为:“重大的军品出口项目、合同,应当经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部门审查,报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九、第十七条修改为:“军品贸易公司在军品出口前,应当凭军品出口合同批准文件,向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军品出口许可证;符合军品出口合同规定的,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签发军品出口许可证。
  “海关凭军品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放。”
  十、第十八条修改为:“军品出口项目、合同的审查批准办法和军品出口许可证的签发办法,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制定。”
  十一、第十九条修改为:“军品出口,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军品出口通知。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收到军品出口通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军品出口的安全、迅速、准确。”
  十二、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或者根据军品贸易公司的请求,可以对妨碍正常的军品出口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理。”
  十三、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军品贸易公司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暂停直至撤销其军品出口经营权。”
  十四、第二十五条修改为:“军品贸易公司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暂停直至撤销其军品出口经营权。
  “军品贸易公司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并可以暂停直至撤销其军品出口经营权;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第二十六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取缔非法活动;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六、删去第二十七条。
十七、第二十八条改为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军品贸易公司对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八、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二十八条,修改为:“国家军品出口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索取他人财物,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受贿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此外,对部分条文的文字作相应的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6Yt品论天涯网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绿色满京城
张雨生
北京的城区,常有这样的景观:一条老街要拓宽,两旁的建筑物都拆除了,唯有古树没动;如果位居路面,还用钢筋水泥围起来,让车辆和行人绕着走。小区改造,旧房全部拆去了,院子里原有的老树,却被保留下来,而且枝叶茂盛,新建高楼得避开它们打地基。保护古树,北京市已有立法,而且深入人心,成了一种自觉行为。有人毁坏,市民不仅勇于制止,甚至还举报,诉诸法律来解决。
近日,我在外地时的老房东来京,看见一栋大楼凹进去了一块,那地方长着一棵高大的老槐树。他皱着眉头观察了一会,又绕着老树转了两圈,仍然不明白:“这么大一棵树,移栽活不容易啊!”他显然弄错了,以为是搞绿化造风景才移来了这棵大树。我告诉他,大树原来就长在这里,为了不动它,设计这座楼房的时候,让出了这一块。他更为惊奇:“让出这一块,得有多大的损失?”我算了算,说开发商得损失几百万元。老房东听了,摸着老槐树,深深感叹说:“真羡慕你长在京城”久居京
  城的人们对这类事情司空见惯,但山区农民初次见了却惊讶不已。我也曾思索过,为保护一棵古树,花那么大的代价值不值?回答是肯定的。这不仅在于,大树抗拒风暴,阻挡沙尘,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给人们直接的享受,还在于体现了一种强烈的保护生态环境的观念,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意识,体现了现代人的道德素养。这些年来,在我们身边,环境观念、生态意识的增强以及道德素养的提高,都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着。这是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
  保护古树名木,仅是北京绿化建设之一斑。近年来,市民都强烈地感受到,蓬勃发展中的北京,绿化建设最为喜人。特别是提出“绿色奥运”之后,仅今年上半年,近郊区就植树三万多公顷,三千七百七十多万株,城区植树四百二十万株,建设绿地一百多公顷,约为前三年绿化建设面积的总和。北京还提出了绿化建设的目标:建设高标准的绿色生态体系,高效率的绿色产业体系,以及高水平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人们深信,这个目标一定能快速、优质地实现。因为北京有经济实力作保障,更有市民的观念、道德、素质与这一目标相适应。北京的绿化建设,几乎没有不同的声音,没有不协调的行为。如此高度的一致和协同,“绿色奥运”的目标怎能实现不了呢?
  老房东发出的感叹,一直留在我心头。他深居太行山区,在村里当了一辈子护林员,对树木有着特殊的感情。北京人为保护一棵古树,竟然舍得花那么大代价,这令他惊叹。他说他回去后,一定要宣扬城里人多么爱树。当然,北京环保工作不是尽善尽美。令人欣慰的是,北京市民环保意识一天比一天强,首都的示范作用对全国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6Yt品论天涯网


第4版(要闻)
专栏:

  曾庆红会见日本客人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0日电(记者钱春弦)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曾庆红今天下午在京会见了来华访问的日本自民党干事长代理、前经济财政大臣额贺福志郎一行。
  曾庆红代表中共中央对额贺一行访华表示欢迎。他说,今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30周年,双方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纪念和交流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30年来,中日关系在各个领域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跨入新世纪,为维护和发展中日友好合作事业,双方应把握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潮流,进一步拓展交流与合作的渠道,促进共同发展与繁荣,确保两国人民世代友好。
  会见时,中联部副部长王家瑞、日本驻华公使野本佳夫等在座。额贺一行是应中联部邀请于10月20日抵京访问的。 6Yt品论天涯网


第4版(要闻)
专栏:

  罗干在全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
建设一支高素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
本报北京10月20日讯记者石国胜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今天在全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监狱劳教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肩负重要职责,必须抓好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如山的合格的高素质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
  罗干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监狱劳教工作非常重视,寄予厚望。多年来,广大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讲政治、讲大局、讲奉献,克服重重困难,确保了监所的安全稳定;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把大批罪犯和劳教人员教育、改造、挽救成为守法公民,为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宁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新的历史时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建设有待不断加强。
  罗干要求,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必须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用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头脑。必须建设坚强有力的监狱劳教工作领导班子,以好的班子带出好的队伍。必须不断提高广大警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本领,积极吸收教育改造方面的紧缺人才,优化队伍知识结构。必须强化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坚持狱务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人民法院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时,要确保司法公正;人民检察院要保证公正行使检察权;坚决纠正队伍中存在的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执法腐败等问题。
  罗干指出,要不断深化警察管理体制特别是人事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创造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要严格把好警察队伍的“进口”关,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不合格的人决不能进入警察队伍;切实疏通队伍的“出口”,对不适合继续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人员,要坚决予以调整、辞退。
  罗干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支持和推进监狱劳教工作改革,为监狱劳教工作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积极推进依法治监、依法治所,堵塞监狱劳教工作存在的隐患和漏洞,铲除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条件和土壤;要认真帮助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解决困难,消除后顾之忧。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主持会议并讲话。出席会议的还有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6Yt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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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第七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在京开幕
  钱其琛出席并讲话
  本报北京10月20日讯记者吴兢报道:第七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今天下午在北京开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西藏)以及中央有关部门共35个选举单位的241名代表出席大会。代表们将审议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全国台联第七届理事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出席了今天的开幕式并发表讲话。钱其琛首先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对全国台联在联系和团结台湾同胞,为台湾同胞服务,积极开展两岸民间交流交往活动等方面所做的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赞赏和感谢。
  他强调,党和政府把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作为进入新世纪的三大任务之一,全国台联及各级台联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
  钱其琛说,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和江泽民主席提出的八项主张指引下,海峡两岸经济、文化等各项交流和人员往来日益增长,两岸直接“三通”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发展两岸关系,早日实现两岸直接“三通”,推进和平统一进程,符合两岸同胞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两岸合则两利,分则两害,已越来越为台湾同胞所认同。
  钱其琛说,具有光荣爱国主义传统的台湾同胞始终是保持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和健康发展的基础力量。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过程中,我们寄希望于广大台湾同胞。我们充分理解和尊重台湾同胞当家作主的愿望和要求,广大台湾同胞的这一要求,与极少数人搞“台独”有着本质区别。不管发生什么情况,我们都要切实维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
  钱其琛重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他指出,台湾当局领导人不久前鼓吹大陆与台湾是“一边一国”,煽动以所谓“公投方式”决定台湾前途,这一分裂言论与李登辉的“两国论”一脉相承,是对一个中国原则的公然挑衅。搞“台独”不得人心,搞“台独”没有出路,任何分裂国家的图谋都是注定要失败的。中国人民有信心、有能力粉碎一切分裂祖国的图谋,我们对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充满信心。
  开幕式上,全国台联会会长杨国庆代表全国台联第六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全国台联会副会长曾重郎致开幕词,中国残联理事长郭建模、台盟中央副主席吴国祯、台湾同学会会长林盛中分别致词。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何鲁丽,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王兆国,全国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主席张克辉和有关方面负责人出席了开幕式。 6Yt品论天涯网


第4版(要闻)
专栏:

  歌唱新生活 迎接十六大
  全国“四进社区”文艺展演活动在沪举行
  本报上海10月20日电 记者吕网大报道:金秋十月,清风送爽,精彩的全国“四进社区”展演活动为上海的居民小区带来了欢声笑语。由中央文明办、文化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歌唱新生活、迎接十六大——全国‘四进社区’文艺展演”活动10月19日在上海举行。
  19日晚的浦东万邦都市花园成了百花盛开、万紫千红的舞台,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500多名文艺战线的演员,放声歌唱美好的新生活。晚会在“爱我中华”大合唱中拉开帷幕,身着盛装的各民族演员同台歌颂伟大的祖国。北京代表团表演的舞蹈《京都老人》,描绘了一幅老人们精神抖擞的晨练图;来自雪域高原的西藏儿女,以多姿的舞蹈抒发了过上好日子的欢乐;广东代表团带来的节目,展示了渔家儿女的新风采;上海代表团的节目《梦中的卓玛》也获得了观众的好评。虽然秋雨阵阵,但演员表演的热情不减,数千观众兴趣盎然地观看了在主会场的演出。
  从今天上午起,各地的演出代表团还分5路深入上海各社区,为居民们献上一台台精彩纷呈的文艺节目。今年考上大学的全国希望工程形象代表苏明娟和她的同学们一起走上了舞台,表演了诗朗诵《青年志愿者之歌》。上海一些著名演员也以社区居民身份登台演出。
  为进一步扩大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的社会影响,集中展示全国各地“四进社区”文化活动的成果,为党的十六大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中央有关部门从全国选取了优秀社区文艺节目,在上海举办了这次展演活动。 6Yt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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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边防部队在中越边境展开勘界排雷
本报南宁10月20日电新华社记者李石元、本报记者倪光辉报道:18日上午,中越边境的崇山峻岭再次升起和平硝烟,我边防部队用隆隆的爆破声向世界宣告,中越边境勘界立碑清障排雷开始了。
据介绍,中越两国有着1300多公里长的陆地边界线。上世纪90年代,我边防部队根据中央军委、国务院的命令,在中越边境地区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排雷,彻底扫除了边境地区关口、通道、贸易点及我纵深地区雷障。但由于受到边境地理条件的制约,边界还有少量小面积零星雷场。这次需要清障排雷的勘界通道有130余处,立碑工作区220多个,排雷总面积达101万多平方米。
广西军区司令员邱达雄少将说,勘界排雷工作是中越陆地边界勘界立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早在今年5月,广西军区就组建了5支排雷队,进行排雷专业训练。所有排雷官兵均通过严格考核,合格率100%,完全具备了执行排雷任务的能力。这次训练还研究制定了13种先进的排雷作业方法,完善了130余份排雷作业方案。
据悉,广西军区的5支排雷队将分别在防城港、宁明、凭祥、龙州、靖西等8个市、县一线展开勘界排雷活动。整个排雷工作力争在三年内完成。 6Yt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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