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要闻)
专栏:
危害社会 必受惩罚
本报评论员
在吉林省长春市,破坏有线电视网络的“法轮功”犯罪团伙被依法审判,这再次表明,“法轮功”邪教组织危害社会、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轮功”分子破坏有线电视网络的罪恶行径,是境外“法轮功”组织总部策划的结果。铁的事实证明,正是设在境外的“法轮功”邪教组织总部,直接教唆指挥了破坏公共广播电视传输设施的这次犯罪活动。他们通过“明慧网”遥控,向境内的“法轮功”顽固分子下达指令,传授破坏公共设施的具体方式和方法。“法轮功”邪教组织是这次破坏活动的幕后真凶。
“法轮功”分子破坏有线电视网络的罪恶行径,是“法轮功”邪教组织长期散布歪理邪说造成的必然恶果。近段时间,为挽救败势,李洪志一伙人抛出所谓“北美巡回讲法”,企图继续对痴迷者实行精神控制,鼓动境内“法轮功”分子“讲真相”、“发正念”,进行所谓的“弘法”、“正法”活动。破坏有线电视网络的犯罪行为,正是少数“法轮功”分子受“法轮功”邪教组织蛊惑的结果。
“法轮功”分子破坏有线电视网络的罪恶行径,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是对公民权益的侵犯,是一种严重的犯罪活动。他们利用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制作、传播邪教组织的信息,同时造成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破坏,危害了公共安全。依照我国法律,应以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进行惩罚。长春市这几个“法轮功”分子,不但宣传邪教,而且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受到法律的制裁,纯属咎由自取。他们肆意剥夺公民自主收看电视节目的权利,扰乱人们的正常生活秩序,危害社会的稳定,是为法律所不容的。
“法轮功”顽固分子的破坏活动,再一次充分暴露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暴露了其继续与人民为敌的反动本质。长春“法轮功”犯罪团伙受惩处这一事实也表明,国家的法律不可践踏,人民的权利不可侵犯,社会的稳定不可危害。这也是人民和法律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严正警告。
第4版(要闻)
专栏:
长春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宣扬邪教“法轮功”案件被告人被依法惩处
新华社长春9月20日电(记者牛纪伟、李亚彪)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今年3月5日破坏长春市、松原市广播电视设施,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分别判处周润君、刘伟明、梁振兴、刘成军等15名被告人20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于9月6日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周润君、刘成军、梁振兴、刘伟明4人犯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指控雷明、赵健、云庆彬、张闻、孙长军、李德海、刘东、庄显坤、魏修山、陈艳梅、李晓杰11人犯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9月18日开庭,对检察机关的公诉进行了公开审理。
法庭审理查明并认定,周润君、刘伟明、梁振兴、刘成军等15名被告人经过预谋,购置了作案工具和有线电视插播设备,研究犯罪方法,于2002年3月5日19时许,破坏有线电视网络传输主干线,插播宣扬“法轮功”邪教内容的光碟,造成长春市、松原市两地部分有线电视网络中断数小时,致使用户无法正常收看电视节目。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构成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15名被告人在法庭上对所实施的行为没有异议,并有收缴的物证、现场勘查笔录、鉴定结论、证人证言、书证等大量证据予以证实。
法庭认为,15名被告人绝大部分曾因从事“法轮功”邪教活动被行政处罚,虽经教育改造,仍不思悔改,参加邪教“法轮功”组织的犯罪活动。被告人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破坏了社会秩序,侵犯了公民合法的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极大,均应依法惩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有关条款的规定,以及被告人在此次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情节,法庭以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周润君、刘伟明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分别判处梁振兴、刘成军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张闻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判处雷明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分别判处孙长军、李德海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判处赵健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云庆彬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判处刘东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魏修山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庄显坤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陈艳梅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李晓杰有期徒刑4年。
法庭或被告人家属依法为被告人指定或聘请的辩护律师,及被告人本人在庭审期间发表了辩护意见。
长春市各界群众300余人旁听了案件的公开审理和宣判。
第4版(要闻)
专栏:
纪念黄克诚诞辰一百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
张万年出席并讲话
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记者曹智)纪念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党和军队的卓越领导人黄克诚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副主席张万年出席座谈会,并发表讲话。
张万年在讲话中高度评价了黄克诚光辉战斗的一生。他说,黄克诚出身于湖南省永兴县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参加北伐战争。1928年,他在湘南起义中参与领导永兴起义,并率部随朱德、陈毅上井冈山。1930年初他被中央军委派到苏区继续从事军事工作,参加了巩固、发展湘鄂赣根据地的革命斗争和中央苏区历次反“围剿”。在红军长征中,他率领部队血战湘江,攻克娄山关。抗日战争初期,黄克诚提出恢复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制度、加强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建议。1937年10月以后,黄克诚率八路军一部,转战晋察冀、冀鲁豫、豫皖苏地区,与苏北新四军胜利会师,实现了党中央“巩固华北、发展华中”战略部署。皖南事变后,黄克诚积极开展敌后游击战,粉碎了日伪军多次“扫荡”,建立起巩固的苏北抗日根据地。抗日战争胜利后,黄克诚从战略全局出发,及时致电中央,建议进军东北。1945年11月,他率部进入东北,针对当时敌强我弱的形势,提出“占领中小城市,建立乡村根据地,作长期斗争准备”的建议。天津解放后,黄克诚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兼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为我党接管、治理大城市探索了经验。新中国成立初期,他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兼湖南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较快地恢复和发展了城乡工农业生产,有力地支援了进军两广、解放大西南作战和抗美援朝战争。
张万年说,1952年10月,黄克诚调任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同时兼任总后勤部部长和政治委员。他提出了军队后勤建设要“为国家负责、为部队负责”的指导思想,使军队后勤建设逐步走上正规化轨道。1954年以后,黄克诚先后担任中央军委委员、中央军委秘书长、国防部副部长、总参谋长和中央书记处书记,协助彭德怀处理军委日常工作,参与制定国防战略和军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方针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在1959年的庐山会议上,他同彭德怀等一起被错定为“反党集团”。在“文化大革命”中,他遭到残酷迫害。1978年12月,黄克诚的冤案被平反昭雪,并被增补为中央委员,当选为中纪委常务书记。1982年后任中纪委第二书记。他不顾年迈体弱,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重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端正党风,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1980年11月,黄克诚发表了《关于对毛主席评价和对毛泽东思想的态度问题》的著名讲话,对当时统一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的思想,团结一致向前看,起了重要作用。
张万年指出,黄克诚光辉战斗的一生,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纪念黄克诚,就是要学习他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对共产主义事业矢志不渝的坚定信念;学习他光明磊落,无私无畏,敢于坚持真理的坚强党性;学习他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实事求是的革命精神;学习他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加速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座谈会由中央军委委员、总参谋长傅全有主持。他说,在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之际,我们纪念和学习黄克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继承和发扬老一辈革命家身上所体现的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加强我军的革命化、现代化和正规化建设,为实现祖国的统一大业做出新的贡献。
中央军委委员、常务副总参谋长郭伯雄,总后勤部副部长温光春,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在座谈会上先后发言。
刘华清、张震、韩光等老同志,中央军委委员于永波、王克、王瑞林、曹刚川、徐才厚出席了座谈会。
中纪委、统战部、监察部,解放军四总部、驻京部队各大单位、武警部队和军委办公厅,天津市、江苏省、湖南省的领导同志,曾经与黄克诚一起战斗过的老同志,黄克诚的亲属和生前友好等也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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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外交部发言人答记者问
中国对以巴局势再度紧张深表关注和遗憾
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孔泉今天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对以巴局势再度紧张深表关注和遗憾。
有记者问:中方对近日发生在以色列境内的自杀性爆炸事件以及以军为此再次围困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拉法特官邸有何评论?
孔泉回答:中国对以巴局势在经过前一段相对平静之后再度紧张深表关注和遗憾。我们谴责近日在以色列境内发生的自杀性爆炸事件,同时希望以方保持克制,避免采取可能导致局势进一步恶化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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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惩邪治恶民心畅
——“法轮功”分子破坏有线电视传输网络设施非法宣扬邪教案始末
新华社记者
2002年3月5日19时许,像往常一样,长春市许多家庭围坐在电视机前,收看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节目。19时19分左右,一些观众惊讶地发现,电视信号突然中断,几秒钟后,模模糊糊地出现了宣扬邪教“法轮功”的内容……
邪恶打破了宁静、祥和的夜晚,群众纷纷向“110”打电话报警……公安机关很快查明,这是由“法轮功”邪教组织策划、教唆“法轮功”顽固分子精心组织实施的一起破坏有线电视传输网络设施的重大恶性刑事案件。9月20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分别判处周润君、刘伟明、梁振兴、刘成军等15名被告人20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夜幕下的罪恶
3月5日晚,忙了一天的长春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刘树清正准备下班回家。突然,值班室电话铃声大作,一个又一个群众举报:电视节目中出现了邪教“法轮功”非法宣传内容。
刘树清第一个反应就是迅速赶到位于广电中心大楼20层的播控中心,没有发现异常。刘树清据此判断,很可能是线路出现了问题。他马上打电话通知长春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立即组织所有值班人员沿线巡查。
长春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从群众举报的情况分析,问题可能出现在有线电视信号输出的主干线上,他们马上布置工作人员分赴各区,沿主干线展开拉网式巡查。
20时左右,长春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副总经理刘文祥等人巡查到南关区净月胡同附近时,发现一个黑影正从前方的电线杆上往下爬,另一个黑影在接应。看到巡查人员后,两人迅速向附近的居民区逃离。巡查人员立即追上前,合力将企图逃跑的一个“小个子”制服,另外一个“瘦高个”则趁乱逃脱。巡查人员随后拆下了挂接在有线电视传输线上的小型播放装置,并向公安机关报警。清明街派出所民警很快将抓获的这名破坏分子带回所里。
半个小时后,巡查人员又在长春大街吉林省国税局南侧发现第二处破坏点,立即拆除了破坏分子加挂的播放设备。为了终止邪教“法轮功”非法宣传内容的播出,网络公司人员摸黑对全市的网络主干线逐点巡查。20时50分左右,长春市全面恢复了电视信号的传输,市民可以正常收看电视节目了。
但是,许多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被打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公安机关查实,长春市有线电视自3月5日19时19分起,由于两处电缆主干线被割断,全市有4个城区的部分居民无法正常收看32个频道的有线电视节目,尤其令人气愤的是,有相当数量的用户接收到了“法轮功”邪教的宣传内容。在这期间,仅长春市公安局的“110”指挥中心接到的此类报警电话就达2000多次,广大群众对“法轮功”的违法犯罪活动十分反感和痛恨。家住南关区平治小区的街道干部王桂兰回忆说:“当时我和儿媳妇吃完晚饭正在看电视,突然里面出现了宣扬‘法轮功’的镜头。我们实在看不下去了,只好把电视机关上了。”
3月5日晚,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也出现了破坏有线电视网络、插播邪教宣传片的情况,造成全县有线电视停播210分钟。
精心策划的阴谋
经公安机关审理,这名犯罪嫌疑人很快交代了自己的身份和有关犯罪事实。雷明,男,26岁,吉林省白山市人,“法轮功”顽固分子。根据交代的情况,公安机关一举破获了周润君(化名周姨)、刘成军(化名田力)、梁振兴(化名小郑)、刘伟明(化名小文)等10多名“法轮功”顽固分子精心策划的这起案件。
参与这起案件的“法轮功”分子交代,他们破坏有线电视网络设施,非法宣扬邪教的“灵感”,源自李洪志及邪教“法轮功”在境外的传授。2002年1月,52岁的“法轮功”顽固分子周润君和从“明慧网”上看到利用有线电视网络进行非法宣传介绍的梁振兴,萌生了作案动机。他们分别找到当地“法轮功”顽固分子刘成军和刘伟明,几人一拍即合,紧锣密鼓地密谋实施。
刘伟明在长春市某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对有线电视传输技术“轻车熟路”,是团伙中最懂技术的“功友”。梁振兴则有一定的资金保障,他提供了1万多元人民币,购买了大量播放“法轮功”光碟的作案工具。此后,周润君、梁振兴又网罗了刘成军、云庆彬、雷明、赵健、张闻等10多名“法轮功”顽固分子加入到这一团伙中来。
此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周润君等人以长春市宽城区一处租住房为窝点,多次密谋。刘伟明负责插播“法轮功”光碟的技术培训,梁振兴负责召集人员、资金筹措,周润君作为“后勤部长”,分管采购、做饭,刘成军则分管“人员调度”等具体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集训”,团伙中的大多数人掌握了利用有线电视网络播放“法轮功”光碟的技能,然后购买了VCD机、分支放大器、脚扣子、电工刀等作案工具。张闻等人绘制了有线电视主干线剖面图、相关安装步骤图,并自制了4台播放设备。
一切准备就绪,罪恶的活动悄悄展开了。3月5日19时许,根据分工和事先“踩点”,张闻、雷明等7人携带一台播放设备和作案工具,来到长春市南关区的净月胡同附近。张闻爬上一架电线杆,割断了主干线电缆,安装并接通了装有“法轮功”内容光碟的播放设备,其他人负责接应和望风。与此同时,周润君、刘伟明等人携带作案设备及工具,割断了吉林省国税局附近的主干线电缆,插播了同样的“法轮功”宣传片。
当天上午,刘成军带领李德海等4人,利用同样的方法,在吉林省松原市进行了犯罪活动,造成严重后果。
长春警方向记者介绍说,周润君等人预谋犯罪已久。案发前,他们曾派人去吉林省延吉市、吉林市和通化市“踩点”,计划进行破坏活动,但因条件不具备而未得逞。
刘伟明在第一次抓捕漏网后,又与他人密谋,计划利用“明慧网”提供的无线发射装置技术,购置1000套设备,将“法轮功”邪教宣传片“推广”到全国各地,幸被警方及时抓获。
正义的审判
多行不义必自毙。今天,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周润君等15名涉案成员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这是一次正义的审判。宣判结束后,在场旁听的群众拍手称快。一位姓张的退休干部激动地说:“以前我认为‘法轮功’是邪教,但总觉得与我关系不大,这次事件直接影响到了大家的现实生活。‘法轮功’真是越来越猖狂,再不严惩,后果不堪设想!”
与这位老干部一样,许多群众对“3·05”案件的犯罪活动表示强烈的愤慨。家住长春市吉港小区的程艳华女士说:“‘法轮功’可真够邪的,杀人、自焚,现在连有线电视都敢破坏,他们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以前总感觉‘法轮功’是冲政府去的,现在看来更是冲着咱老百姓的。对他们依法审判真是大快人心!”
东北师范大学法律系副教授贾国发一直在现场旁听了整个审判过程。他说,这起案件对国家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法庭判定他们有罪,是因为他们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涉案人员均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整个公开庭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恰当,审判结果是公正的。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洁说:“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公用设备,应依法惩处。世界各国对于破坏国家公共设施的犯罪行为都会依照法律严厉打击。”
在庭审期间,有的涉案人员对自己所犯罪行感到深深的自责。31岁的被告人李晓杰与本案主犯之一刘伟明是夫妻。提起他们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严重损失、自己原本幸福的家庭付出的沉重代价,她泣不成声。但由于这些涉案人员受“法轮功”毒害太深,有的人仍然冥顽不化,一些人在法庭上仍痴迷“法轮功”歪理邪说。
法庭严格遵照法律规定,庭审中给予被告人充分的辩护、陈述、举证等法律赋予的权利。在依法给予惩处的同时,法庭奉劝他们早日脱离邪教,重新做人。在征得涉案人员同意的情况下,法庭或者家属为他们指定或聘请了辩护律师。庭审期间,涉案人员与律师发表了辩护意见。
宣判结束以后,许多参加旁听的群众议论纷纷。他们说,一段时间以来,“法轮功”分子从涂写标语、散发传单,到不断地打骚扰电话、邮寄非法光盘,甚至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均构成了严重的危害。玩火者必自焚!如果仍然与社会和人民为敌,最终只能是自食其果,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新华社长春9月20日电)
第4版(要闻)
专栏:友好往来
贾庆林会见柬埔寨客人
据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记者李煦)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贾庆林今天上午在这里会见了柬埔寨人民党中央常委、金边市委员会主席辛卡一行,宾主就中柬关系等共同关心的话题交换了意见。
第4版(要闻)
专栏:友好往来
温家宝会见日本客人
据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记者吕传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今天在中南海会见了日本自民党干事长山崎拓一行。
第4版(要闻)
专栏:友好往来
曾庆红会见日本客人
据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记者刘东凯)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曾庆红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日本自民党干事长山崎拓一行。
第4版(要闻)
专栏:友好往来
许嘉璐会见挪威客人
据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9月20日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挪威议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席延森女士一行。挪威议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代表团是应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邀请来华访问的。
第4版(要闻)
专栏:友好往来
王文元会见巴林客人
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 全国政协副主席王文元9月19日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以巴林王国国王夫人、巴林妇女最高委员会主席塞碧凯·宾特·易布拉欣·阿勒哈利法殿下为团长的巴林妇女代表团。
第4版(要闻)
专栏:迎接十六大 喜看新成就
项怀诚在中宣部等五部委联合举办的系列报告会上说
十三年来我国财政改革和发展谱写历史新篇章
本报北京9月20日讯 记者王比学报道:财政部部长项怀诚今天在中宣部等五部委联合举办的“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系列报告会”上说,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度重视财政工作,正确制定了一系列的财政方针和财政政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国家财政在收入、支出、宏观调控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根本性的改革,推出了工商税制、分税制、所得税收入分享、税费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十几项重大改革,实施了从适度从紧到积极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空前的重大作用,一个稳固、平衡、强大的国家财政正在建立,财政改革和发展谱写了新的历史篇章。
项怀诚介绍说,我国财政收入管理改革取得一系列成就,2001年全国财政收入比上年的增量为2991亿元,比1978和1979两年全国财政收入的总量还要多,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
财税体制改革取得巨大成功。他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是上世纪90年代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按照《决定》对财税体制改革提出的要求,1994年财税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并收到了比预期更好更大的成效。
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进展顺利。他说,中央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除少数特殊行业或企业外,绝大部分企业所得税和全部个人所得税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分享范围和比例全国统一。改革后中央从所得税增长中多分享的收入,全部用于增加对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中央财政不留一分钱。
税费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他说,1997年以来,财政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取消收费1965项,共减轻社会负担1332亿元。保留下来的收费结合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普遍实行了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今年在20个省份的范围内均取得了明显成效。改革后,农民负担减轻25%左右,被广大农民群众誉为“德政工程”。
项怀诚介绍说,我国财政支出改革也取得重大成果,初步构建了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财政支出结构明显优化。十多年来,我国在全力推进财政收入改革和财政支出改革的同时,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实际需要,相机实施了不同的财政政策。财政调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项怀诚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和各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财政工作、推动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保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是做好财政工作、推动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思想基础;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是做好财政工作、推动财政改革和发展的关键环节;统筹规划、协调配套是做好财政工作、推动财政改革和发展的科学方法;把借鉴国外经验同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自我改革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是推动财政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手段。财政改革和发展的这些经验,归根到底,就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指导和推动财政工作,这是不断推进各项财政改革的制胜法宝。
他强调,回顾十几年来的财政改革与发展成就,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国家经济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反映了社会事业发展的巨大变化,反映了国家综合实力的极大增强,反映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这充分说明,只要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就一定能够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今天的报告会由北京市委副书记阳安江主持。在京党政军机关和金融、企业系统司局级以上干部7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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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九月二十日上午,二○○三年度报刊发行宣传日在北京中山公园拉开帷幕。该活动由北京市邮政管理局主办。图为人民日报展台前读者络绎不绝。 赵宽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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