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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敖德萨委员会
1903年10月1日
亲爱的同志们:我们对敖德萨委员会和《火星报》在工厂的工长问题[357]上发生分歧同样深感遗憾。我们之所以对敖德萨委员会的来信迟未答复,主要是因为当时编辑部无人。一般说来,是受了党的第二次(例行)代表大会的妨碍(不管这有多么奇怪)。
至于问题的实质,代表大会已经通过了决议,建议参加工厂的工长的选举。
引用决议第28号原文。
决议是由大多数人通过的,我们认为,事情是可以改正的,虽然不能马上做到。敖德萨委员会应在一切有组织的工人中立即散发(不公布)和解释这个决议。在决议公布时,希望敖德萨委员会印发传单,阐明党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号召工人支持这个全党一致赞同的策略。
就问题的实质而论,我们认为:经常进行关于工长选举的鼓动,比只作一次拒绝选举的鼓动更具有教育作用和组织作用。你们自己关于宗法制手段的报道就证明了这一点,这些报道说明必须对奸细法令和奸细手段进行不断的斗争。
我们完全支持你们的愿望:更经常地交换意见,以避免鼓动工作中的分歧和矛盾。请你们不仅要给刊物经常来稿,也请注意地址(给你们去信的地址)是否经常有效。
倘若其他工作容许,我们将尽力把说明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的关系的传单写出来。
正象你们所期望的那样,我们现在正在全文刊印“工人意志”的宣言[358]。
列 宁
从日内瓦发出 载于1928年7月29日《真理报》第175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6卷第303—304页 |
注释:
[357] 说的是如何对待沙皇政府 1903年6月 10日颁布的工长法问题。列宁在《改革的时代》(见《列宁全集》第 2版第7卷第 296—302页)一文中详细地评论了这个法令。
下边说到的代表大会决议,是指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工长的决议》(见《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1964年人民出版社版第1分册第 54页)。决议的号数是根据第二次代表大会记录手写稿编的。——366。
[358] 《“工人意志”的宣言》是指敖德萨社会民主党人联合会“工人意志”的声明。敖德萨社会民主党人联合会“工人意志”是地方性组织,于 1902年初成立。这个声明承认《火星报》的观点和策略是正确的,表示愿意加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敖德萨委员会并解散自己的联合会。声明发表于1903年 10月15日《火星报》第50号。——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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