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钢铁托拉斯的札记[242]
(不晚于1921年10月11日)
这三个工厂的工人(矿工和冶金工人都在内)至少(在夏季)为21000人(约数)。
10月1日约30000
共产党员约 500
目前每月工资: 216000
+200000煤
+200000加班费
每月(12小时)=616000卢布
每个采煤工=90万到150万
每个专家(至多)=250万到300万
+被盗的或用于救济的达1000万
1金卢布=4万
75金卢布=300万苏维埃卢布
到1922年1月1日给每一个专家增加到:
每月至多4000万
=1000金卢布。
“商业经理”=
这三个厂的总管理机构
(南方钢铁托拉斯)
=……主管人的助手
(大商人)
相当于高级的、最高级的专家
市场销售=他的主要任务。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3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4卷第461—462页 |
注释:
[242]这篇札记写在1921年10月11日《南方冶金工作者报》(叶纳基耶沃市出版)第1号的白边上。这一号报纸刊登了新成立的南方钢铁托拉斯的章程,报道了托拉斯当前任务:编制三年生产计划及物资和资金的预算。——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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