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共(布)中央政治局关于工会文化部同政治教育委员会的相互关系问题的决定草案
(1921年11月8日)
确认全俄工会文化教育工作第一次代表会议的决议不符合俄共第十次代表大会关于政治教育总委员会与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相互关系问题的决议(第2条)。[136]
原则上批准各省政治教育委员会代表大会的决议[137],委托政治教育总委员会与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协商,在一个月内拟出详细的实施细则,包括具体地确定把两个机构的工作“统一起来”的方式和工会及其机关“使用”政治教育总委员会的“机构和力量”的方式。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4卷第239页
注释:
[136] 全俄工会文化教育工作第一次代表会议通过的《工会文化工作的作用与任务的决议》说,工会的文化工作是整个工会运动的有机的组成部分,而工会运动是按通常的工会方式由有关的工会机关来领导的,“必须坚决抛弃由教育人民委员部有关工作部门的所谓专家来代替代表机关的倾向和做法”。这种使工会文化工作摆脱政治教育总委员会影响的提法是与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关于政治教育总委员会和党的宣传鼓动任务的决议》相抵触的(见《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1964年人民出版社版第2分册第90页)。
关于工会文化部与政治教育委员会的相互关系问题,曾两次提到俄共(布)中央政治局讨论。1921年10月27日,政治局研究了娜·康·克鲁普斯卡娅提出的问题后决定:“建议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在四天内拟订并分发提纲,以便政治局在下星期四(11月3日)最后解决这个问题。”11月8日,政治局基本上通过了这里收载的列宁提出的决定草案。
全俄工会文化教育工作第一次代表会议于1921年9月26日—10月1日在莫斯科举行。出席会议的有173名代表,其中有共产党员119名,非党群众51名,孟什维克1名,社会革命党人1名,无党派社会主义者1名。列入会议日程的有13个问题,其中包括: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文化部、教育人民委员部及其各总局和无产阶级文化协会的工作报告;各地(顿巴斯、彼得格勒、巴库)的报告;新经济政策与教育;工会的政治教育工作;青年中的文化工作等等。会议确定了改进工会教育工作的途径以及实行新经济政策后开展工作的新的形式和方法(私人企业和租出企业中的文化工作等)。——263。
[137] 指全俄政治教育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政治教育总委员会的报告的决议》。该决议规定了中央及地方政治教育委员会同工会文化部的相互关系。决议指出:“工会经常陷入一种完全错误的观点,认为各种形式的教育工作都应当是工会的事情,工会比教育人民委员部的机关能更好地进行教育工作。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是出于对工会任务的错误理解。主张这种观点,必然会得出结论:国家的一切职能,所有人民委员部的工作都要交给工会去做。”决议还规定了把政治教育总委员会和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文化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文化教育工作统一起来的具体措施:文化部长(或部务委员)参加政治教育总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政治教育总委员会主席参加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文化部的部务委员会;政治教育总委员会和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文化部共同制定参加工会的工人的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建立为参加工会的工人服务的统一的政治教育机构网,以便最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和克服工作中的重叠现象;文化委员会在其工作中应当执行政治教育委员会的指示,不仅对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文化部负责,而且也对相应的政冶教育委员会负责。——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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