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共(布)中央政治局关于纺织工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124]
(1927年10月27日)
委托波格丹诺夫同志会同加米涅夫同志把这两份草案改写一下,彻底消除两份草案中都存在的烦琐手续,确立真正符合商业化条件的办事速度。
将两种建议文本对照印发政治局委员。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4卷第189页
注释:
[124] 列宁的这一决定草案是在1921年10月27日俄共(布)中央政治局讨论纺织工业管理条例草案时提出和通过的。纺织工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定稿后于11月3日由政治局批准。——214。
俄共(布)中央政治局关于纺织工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124](1927年10月27日) 委托波格丹诺夫同志会同加米涅夫同志把这两份草案改写一下,彻底消除两份草'...
俄共(布)中央政治局关于纺织工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124]
(1927年10月27日)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4卷第1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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