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西伯利亚领导机构问题向俄共(布)中央提出的建议[56]
(1921年7月28日)
建议:
(1)暂时(即日,7月28日)按西伯利亚局的意见处理;
(2)西伯利亚局没有把其他两派的建议文本同时寄送中央,显然没有尽到对党的责任,决定给予警告。西伯利亚局本应事先正式向两派索取他们建议的文本上报中央;
(3)立即给鄂木斯克打电话,听取两派代表对本派建议的简要说明;
(4)将党代表会议延至8月15日举行;
(5)尽力设法派一名中央委员去参加8月15日的代表会议。
7月28日 载于1959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6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4卷第74页 |
注释:
[56]这些建议是针对俄共(布)中央西伯利亚局和西伯利亚革命委员会《关于西伯利亚苏维埃机关和党的机构的组织形式》的提纲提出的。提纲认为有必要在西伯利亚建立区域一级的苏维埃领导中心,下设相应的经济、军事部门和全俄肃反委员会的代表机构,同时也建立区域一级的党的领导中心。西伯利亚局和西伯利亚革命委员会认为这两个领导中心均应按任命原则成立。
呈送提纲时所附的报告书中说,这一问题要提交即将召开的西伯利亚区域第四次党代表会议讨论,预计会上有两派代表发言:一派认为没有必要建立西伯利亚区域一级的领导中心;另一派则认为有必要建立,但应由选举产生。1921年7月29日,俄共(布)中央组织局基本上批准了西伯利亚局的提纲。
列宁在手稿上删去了建议的第4、第5两条。——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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