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第11集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的电报
(1921年3月10日)
抄送高加索方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 抄送格鲁吉亚革命委员会 抄送奥尔忠尼启则同志 |
鉴于第11集团军的部队驻扎在格鲁吉亚境内,建议你们同格鲁吉亚革命委员会建立密切联系,严格遵守革命委员会的指示,非经格鲁吉亚革命委员会同意,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损害当地居民利益的措施,对格鲁吉亚的权力机关要特别尊重,对格鲁吉亚居民要特别关心,特别谨慎。请立即向集团军各机关(包括特别部[66]在内)发出相应的指示。对违反这一指示的人一律要追究责任。凡是违反指示的事件,哪怕是同当地居民发生的最小的摩擦和误会,都要上报。
国防委员会主席 列宁 载于1921年3月17日《格鲁吉亚真理报》第13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3卷第128页 |
注释:
[66]特别部(全俄肃反委员会特别部)是红军中的肃反机关,根据1918年12月19日俄共(布)中央政治局的决定,由共和国革命军事委员会防谍局同军队中的肃反委员会合并而成。各集团军均成立了特别部,革命军事委员会对特别部的活动有监督权。——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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