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共(布)中央政治局关于对阿塞拜疆政府的政策的决定草案[36]
(1920年1月17日或18日)
鉴于阿塞拜疆政府拒绝接受我们所提出的对邓尼金采取联合军事行动的建议,而且还向在里海从事反对我国的活动的英国军队提供方便,责成外交人民委员部对阿塞拜疆政府采取十分审慎和不予信任的方针。外交人民委员部在十分明确地强调指出我们一贯承认每个民族的劳动群众的自决权的同时,应对阿塞拜疆政府的此类行径提出坚决抗议。
载于1959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6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0卷第52页 |
注释:
[36]1920年1月2日,苏维埃政府向木沙瓦特党领导的阿塞拜疆政府提出一项关于缔结对安·伊·邓尼金采取共同行动的协定的建议。这一建议遭到阿塞拜疆政府的拒绝。
俄共(布)中央政治局在1920年1月17—18日举行的会议上,听取了外交人民委员格·瓦·契切林所作的关于有可能同阿塞拜疆进行和谈的报告,并就这个问题通过了列宁提出的决定草案。——[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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