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农国防委员会关于征召商业、工业、运输业工人和职员服兵役的法令
(1919年5月31日)
兹宣布,作为补充动员,征召商业、工业和运输业工人和职员服兵役。征召手续、期限和数量由共和国革命军事委员会、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主席团和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商定。[注:在法令打字稿的上方列宁签了字并作了批示:“不公布”。——俄文版编者注]
载于1919年6月15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消息报》第128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416页 |
工农国防委员会关于征召商业、工业、运输业工人和职员服兵役的法令(1919年5月31日) 兹宣布,作为补充动员,征召商业、工业和运输业工人和职员服兵役。'...
工农国防委员会关于征召商业、工业、运输业工人和职员服兵役的法令
(1919年5月31日)
载于1919年6月15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消息报》第128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416页 |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