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俄共(布)中央给乌克兰共产党(布)中央的指示的建议[88]
(1919年4月8日)
我建议中央政治局各位委员签阅,并批准对乌克兰共产党及其中央的这些指示。火急。
列宁 4月8日 |
送中央组织局。速转乌克兰中央。[注:这行字,大概是在草案获批准之后写在草案的白边上的。——俄文版编者注]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413页 |
注释:
[88]列宁的这个建议写在俄共(布)中央决定草案上。列宁对决定草案作了一些修改。草案由列宁、尼·尼·克列斯廷斯基和斯大林签署。
俄共(布)中央的这个决定是巩固各苏维埃共和国军事统一的重要步骤。决定论证了各条战线红军指挥的统一和整个铁路网运输管理的统一的必要性,要求各苏维埃共和国陆军和海军委员部以及供应机关在工作中最严格地遵行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相应的委员部发出的指令。决定指出,由于乌克兰的全部工业集中在共和国的东部,为了恢复乌克兰的运输业、采矿业和加工工业,乌克兰的国民经济委员会以及供应特设委员会必须留在哈尔科夫,或在哈尔科夫设立强有力的、有权同莫斯科直接联系并从莫斯科直接得到拨款的代表机构。决定还指出,乌克兰的铁路是俄国铁路网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莫斯科的交通人民委员部管理;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国家监察人民委员部也应将其活动扩展到乌克兰共和国的所有机关。——[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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