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阶级社会和国家
1.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马克思的学说在今天的遭遇,正如历史上被压迫阶级在解放斗争中的革命思想家和领袖的学说常有的遭遇一样。当伟大的革命家在世时,压迫阶级总是不断迫害他们,以最恶毒的敌意、最疯狂的仇恨、最放肆的造谣和诽谤对待他们的学说。在他们逝世以后,便试图把他们变为无害的神像,可以说是把他们偶像化,赋予他们的名字某种荣誉,以便“安慰”和愚弄被压迫阶级,同时却阉割革命学说的内容,磨去它的革命锋芒,把它庸俗化。现在资产阶级和工人运动中的机会主义者在对马克思主义作这种“加工”的事情上正一致起来。他们忘记、抹杀和歪曲这个学说的革命方面,革命灵魂。他们把资产阶级可以接受或者觉得资产阶级可以接受的东西放在第一位来加以颂扬。现在,一切社会沙文主义者都成了“马克思主义者”,这可不是说着玩的!那些德国的资产阶级学者,昨天还是剿灭马克思主义的专家,现在却愈来愈频繁地谈论起“德意志民族的”马克思来了,似乎马克思培育出了为进行掠夺战争而组织得非常出色的工人联合会!
在这种情况下,在对马克思主义的种种歪曲空前流行的时候,我们的任务首先就是要恢复真正的马克思的国家学说。为此,必须大段大段地引证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的著作。当然,大段的引证会使文章冗长,并且丝毫无助于通俗化。但是没有这样的引证是绝对不行的。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中所有谈到国家问题的地方,至少一切有决定意义的地方,一定要尽可能完整地加以引证,使读者能够独立地了解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的全部观点以及这些观点的发展,同时也是为了确凿地证明并清楚地揭示现在占统治地位的“考茨基主义”对这些观点的歪曲。
我们先从传播最广的弗·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讲起,这本书已于1894年在斯图加特出了第6版。我们必须根据德文原著来译出引文,因为俄文译本虽然很多,但多半不是译得不全,就是译得很糟。
恩格斯在总结他所作的历史的分析时说:“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象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勿宁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站在社会之上的力量来抑制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德文第6版第177—178页)[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94页。——编者注]
这一段话十分清楚地表达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历史作用见和意义这一问题的基本思想。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条件下,便产生国家。反过来说,国家的存在证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对马克思主义的歪曲正是从这最重要的和根本的一点上开始的,这种歪曲来自两个主要方面。
一方面,资产阶级的思想家,特别是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他们迫于无可辩驳的历史事实不得不承认,只有存在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地方才有国家——这样来“稍稍纠正”马克思,把国家说成是阶级调和的机关。在马克思看来,如果阶级调和是可能的话,国家既不会产生,也不会保持下去。而照市侩和庸人般的教授和政论家们说来(往往还善意地引用马克思的话作根据!),国家正是调和阶级的。在马克思看来,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是建立一种“秩序”来抑制阶级冲突,使这种压迫合法化、固定化。在小资产阶级政治家看来,秩序正是阶级调和,而不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压迫;抑制冲突就是调和,而不是剥夺被压迫阶级用来推翻压迫者的一定的斗争手段和斗争方式。
例如,在1917年革命中,当国家的意义和作用问题正好显得极为重要,即作为立刻行动而且是大规模行动的问题在实践上提出来的时候,全体社会革命党人[3]和孟什维克一下子就完全滚到“国家”“调和”阶级这种小资产阶级理论方面去了。这两个政党的政治家写的无数决议和文章,都浸透了这种市侩的庸俗的“调和”论。至于国家是一定阶级的统治机关,这个阶级不可能与同它对立的一方(同它对抗的阶级)调和,这是小资产阶级民主派始终不能了解的。我国社会革命党人和孟什维克根本不是社会主义者(我们布尔什维克一直都在这样证明),而是唱着准社会主义的高调的小资产阶级民主派,他们对国家的态度就是最明显的表现之一。
另一方面,“考茨基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歪曲要巧妙得多。“在理论上”,它既不否认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也不否认阶级矛盾不可调和。但是,它忽视或抹杀了以下一点:既然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既然它是站在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那么很明显,被压迫阶级要求得解放,不仅非进行暴力革命不可,而且非消灭统治阶级所建立的、体现这种“异化”的国家政权机构不可。这个在理论上不言而喻的结论,下面我们会看到,是马克思对革命的任务作了具体的历史的分析后十分明确地得出来的。正是这个结论被考茨基……“忘记”和歪曲了,这一点我们在下面的叙述中还要详细地证明。
2.特殊的武装队伍,监狱等等
恩格斯继续说:“……国家和旧的氏族〈或克兰[4]〉组织不同的地方,第一点就是它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
我们现在觉得这种划分“很自然”,但这是同血族或氏族的旧组织进行了长期的斗争才获得的。
“……第二个不同点,是公共权力的设立,这种公共权力已不再同自己组织为武装力量的居民直接符合了。这种特殊的公共权力之所以需要,是因为自从社会分裂为阶级以后,居民的自动的武装组织已经成为不可能了。……这种公共权力在每一个国家里都存在。构成这种权力的,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还有物质的附属物,如监狱和各种强制机关,这些东西都是以前的氏族〈克兰〉社会所没有的。……”[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94—195页。——编者注]
恩格斯在这里阐明了被称为国家的那种“力量”的概念,即从社会中产生但又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的概念。这种力量主要是什么呢?主要是拥有监狱等等的特殊的武装队伍。我们现在觉得这种划分“很自然”,但这是同血族或氏族的旧组织进行了长期的斗争才获得的。
“……第二个不同点,是公共权力的设立,这种公共权力已不再同自己组织为武装力量的居民直接符合了。这种特殊的公共权力之所以需要,是因为自从社会分裂为阶级以后,居民的自动的武装组织已经成为不可能了。……这种公共权力在每一个国家里都存在。构成这种权力的,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还有物质的附属物,如监狱和各种强制机关,这些东西都是以前的氏族〈克兰〉社会所没有的。……”[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94—195页。——编者注]
应该说这是特殊的武装队伍,因为任何国家所具有的公共权力已经“不再”同武装的居民,即同居民的“自动的武装组织”“直接符合”了。
同一切伟大的革命思想家一样,恩格斯也竭力促使有觉悟的工人去注意被流行的庸俗观念认为最不值得注意、最习以为常的东西,被根深蒂固的甚至可说是顽固不化的偏见奉为神圣的东西。常备军和警察是国家政权的主要强力工具,但是,难道能够不是这样吗?
19世纪末,大多数欧洲人认为只能是这样。恩格斯的话正是对这些人说的。他们没有经历过,也没有亲眼看到过一次大的革命。他们完全不了解什么是“居民的自动的武装组织”。对于为什么要有特殊的、居于社会之上并且同社会相异化的武装队伍(警察、常备军)这个问题,西欧和俄国的庸人总是喜欢借用斯宾塞或米海洛夫斯基的几句话来答复,说这是因为社会生活复杂化、职能分化等等。
这种说法似乎是“科学的”,而且很能迷惑一般人;它掩盖了社会分裂为不可调和地敌对的阶级这个主要的基本的事实。
如果没有这种分裂,“居民的自动的武装组织”,就其复杂程度、技术水平等等来说,固然会不同于拿着树棍的猿猴群或原始人或组成克兰社会的人们的原始组织,但这样的组织是可能有的。
这样的组织所以不可能有,是因为文明社会已分裂为敌对的而且是不可调和地敌对的阶级。如果这些阶级都有“自动的”武装,就会导致它们之间的武装斗争。于是国家形成了,特殊的力量即特殊的武装队伍建立起来了。每次大革命在破坏国家机构的时候,我们都看到赤裸裸的阶级斗争,我们都清楚地看到,统治阶级是如何力图恢复替它服务的特殊武装队伍,被压迫阶级又是如何力图建立一种不替剥削者服务,而替被剥削者服务的新型的同类组织。
恩格斯在上面的论述中从理论上提出的问题,正是每次大革命实际地、明显地而且是以大规模的行动提到我们面前的问题,即“特殊的”武装队伍同“居民的自动的武装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我们在下面会看到,欧洲和俄国历次革命的经验是怎样具体地说明这个问题的。
现在我们再来看恩格斯的论述。
他指出,有时,如在北美某些地方,这种公共权力极其微小(这里指的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罕见的例外,指的是帝国主义以前时期北美那些自由移民占多数的地方),但一般说来,它是在加强:
“……随着国内阶级对立的尖锐化,随着彼此相邻的各国的扩大和它们人口的增加,公共权力就日益加强。就拿我们今天的欧洲来看吧,在这里,阶级斗争和侵略竞争已经使公共权力猛增到势将吞食整个社会甚至吞食国家的高度。……”[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95页。——编者注]
这段话至迟是在上一世纪90年代初期写的。恩格斯最后的序言[注:指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德文第4版序言(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246—259页)。——编者注]注明的日期是1891年6月16日。当时向帝国主义的转变,无论就托拉斯的完全统治或大银行的无限权力或大规模的殖民政策等等来说,在法国还是刚刚开始,在北美和德国更要差一些。此后,“侵略竞争”进了一大步,尤其是到了20世纪第二个10年的初期,世界已被这些“竞争的侵略者”,即进行掠夺的大国瓜分完了。从此陆海军备无限增长,1914—1917年由于英德两国争夺世界霸权即由于瓜分赃物而进行的掠夺战争,使贪婪的国家政权对社会一切力量的“吞食”快要酿成大灾大难了。恩格斯在1891年就已指出,“侵略竞争”是各个大国对外政策最重要的特征之一,但是在1914—1917年,即正是这个竞争加剧了许多倍而引起了帝国主义战争的时候,社会沙文主义的恶棍们却用“保卫祖国”、“保卫共和国和革命”等等词句来掩盖他们维护“自己”资产阶级强盗利益的行为!
3.国家是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
为了维持特殊的、站在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就需要捐税和国债。
恩格斯说:“……官吏既然掌握着公共权力和征税权,他们就作为社会机关而站在社会之上。从前人们对于氏族〈克兰〉社会的机关的那种自由的、自愿的尊敬,即使他们能够获得,也不能使他们满足了……”于是制定了官吏神圣不可侵犯的特别法律。“一个最微不足道的警察”却有比克兰代表更大的“权威”,然而,即使是文明国家掌握军权的首脑,也会对“不是用强迫手段获得”社会“尊敬”的克兰首领表示羡慕。[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95页。——编者注]
这里提出了作为国家政权机关的官吏的特权地位问题。指出了这样一个基本问题:究竟什么东西使他们居于社会之上?我们在下面就会看到,这个理论问题在1871年如何被巴黎公社实际地解决了,而在1912年又如何被考茨基反动地抹杀了。 “……由于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不仅古代国家和封建国家是剥削奴隶和农奴的机关,“现代的代议制的国家”也“是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工具。但也例外地有这样的时期,那时互相斗争的各阶级达到了这样势均力敌的地步,以致国家权力作为表面上的调停人而暂时得到了对于两个阶级的某种独立性。……”[注:同上,第196页。——编者注]17世纪和18世纪的专制君主制,法兰西第一帝国和第二帝国的波拿巴主义,德国的俾斯麦,都是如此。
我们还可以补充说,在开始迫害革命无产阶级以后,在苏维埃由于小资产阶级民主派的领导而已经软弱无力,资产阶级又还没有足够的力量来直接解散它的时候,共和制俄国的克伦斯基政府也是如此。 恩格斯继续说,在民主共和国内,“财富是间接地但也是更可靠地运用它的权力的”,它所采用的第一个方法是“直接收买官吏”(美国),第二个方法是“政府和交易所结成联盟”(法国和美国)。[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97页。——编者注]
目前,在任何民主共和国中,帝国主义和银行统治都把这两种维护和实现财富的无限权力的方法“发展”到了非常巧妙的地步。例如,在俄国实行民主共和制的头几个月里,也可以说是在社会革命党人和孟什维克这些“社会党人”同资产阶级在联合政府中联姻的蜜月期间,帕尔钦斯基先生暗中破坏,不愿意实施遏止资本家、制止他们进行掠夺和借军事订货盗窃国库的种种措施,而在帕尔钦斯基先生退出内阁以后(接替他的自然是同他一模一样的人),资本家“奖赏”给他年薪12万卢布的肥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是直接的收买,还是间接的收买?是政府同辛迪加结成联盟,还是“仅仅”是一种友谊关系?切尔诺夫、策列铁里、阿夫克森齐耶夫、斯柯别列夫之流究竟起着什么作用?他们是盗窃国库的百万富翁的“直接”同盟者,还是仅仅是间接的同盟者?“财富”的无限权力在民主共和制下更可靠,是因为它不依赖政治机构的某些缺陷,不依赖资本主义的不好的政治外壳。民主共和制是资本主义所能采用的最好的政治外壳,所以资本一掌握(通过帕尔钦斯基、切尔诺夫、策列铁里之流)这个最好的外壳,就能十分巩固十分可靠地确立自己的权力,以致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中,无论人员、无论机构、无论政党的任何更换,都不会使这个权力动摇。
还应该指出,恩格斯十分肯定地认为,普选制是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他显然是考虑到了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长期经验,说普选制是
“测量工人阶级成熟性的标尺。在现今的国家里,普选制不能而且永远不会提供更多的东西”[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97页。——编者注]。
小资产阶级民主派,如我国的社会革命党人和孟什维克,以及他们的同胞兄弟西欧一切社会沙文主义者和机会主义者,却正是期待从普选制中得到“更多的东西”。他们自己相信而且要人民也相信这种荒谬的想法:普选制“在现今的国家里”能够真正体现大多数劳动者的意志,并保证实现这种意志。我们在这里只能指出这种荒谬的想法,只能指出,恩格斯这个十分明白、准确而具体的说明,经常在“正式的”(即机会主义的)社会党的宣传鼓动中遭到歪曲。至于恩格斯在这里所唾弃的这种想法的全部荒谬性,我们在下面谈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现今的”国家的看法时还会详细地加以阐明。
恩格斯在他那部流传最广的著作中,把自己的看法总结如下:
“所以,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现在我们正在以迅速的步伐接近这样的生产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上,这些阶级的存在不仅不再必要,而且成了生产的直接障碍。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失,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样。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在自由平等的生产者联合体的基础上按新方式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那时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97—198页。——编者注]
这一段引文在现代社会民主党的宣传鼓动书刊中很少遇到,即使遇到,这种引用也多半好象是对神像鞠一下躬,也就是为了例行公事式地对恩格斯表示一下尊敬,而丝毫不去考虑,先要经过多么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才能“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古物陈列馆去”。他们甚至往往不懂恩格斯说的国家机器究竟是什么。4.国家“自行消亡”和暴力革命
恩格斯所说的国家“自行消亡”这句话是这样著名,这样经常地被人引证,又这样清楚地表明了通常那种把马克思主义篡改为机会主义的手法的实质,以致对它必须详细地考察一下。现在我们把谈到这句话的整段论述援引如下:
“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但是,这样一来它就消灭了作为无产阶级的自身,消灭了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也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到目前为止还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着的社会,都需要有国家,即需要一个剥削阶级的组织,以便维持它的外部的生产条件,特别是用暴力把被剥削阶级控制在当时的生产方式所决定的那些压迫条件下(奴隶制、农奴制或依附农制、雇佣劳动制)。国家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但是,说国家是这样的,这仅仅是说,它是当时独自代表整个社会的那个阶级的国家:在古代是占有奴隶的公民的国家,在中世纪是封建贵族的国家,在我们的时代是资产阶级的国家。当国家终于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它就使自己成为多余的了。当不再有需要加以镇压的社会阶级的时候,当阶级统治和根源于至今的生产无政府状态的生存斗争已被消除,而由此产生的冲突和极端行动也随着被消除了的时候,就不再有什么需要镇压了,也就不再需要国家这种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了。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它作为国家所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那时,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将先后在各个领域中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国家不是‘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应当以此来衡量‘自由的人民国家’这个用语,这个用语在鼓动的意义上暂时有存在的理由,但归根到底是没有科学根据的;同时也应当以此来衡量所谓无政府主义者提出的在一天之内废除国家的要求。”(《反杜林论(欧根·杜林先生在科学中实行的变革)》德文第3版第301—303页)[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305—306页。——编者注]
我们可以确有把握地说,在恩格斯这一段思想极其丰富的论述中,被现代社会党的社会主义思想实际接受的只有这样一点:和无政府主义的国家“废除”说不同,按马克思的观点,国家是“自行消亡”的。这样来削剪马克思主义,无异是把马克思主义变成机会主义,因为这样来“解释”,就只会留下一个模糊的观念,似乎变化就是缓慢的、平稳的、逐渐的,似乎没有飞跃和风暴,没有革命。对国家“自行消亡”的普遍的、流行的、大众化的(如果能这样说的话)理解,无疑意味着回避革命,甚至是否定革命。实际上,这样的“解释”是对马克思主义最粗暴的、仅仅有利于资产阶级的歪曲,所以产生这种歪曲,从理论上说,是由于忘记了我们上面完整地摘引的恩格斯的“总结性”论述中就已指出的那些极重要的情况和想法。
第一,恩格斯在这段论述中一开始就说,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这样一来也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这是什么意思,人们是“照例不”思索的。通常不是完全忽略这一点,就是认为这是恩格斯的一种“黑格尔主义的毛病”。其实这句话扼要地表明了最伟大的一次无产阶级革命的经验,即1871年巴黎公社的经验,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下面还要详细地加以论述。实际上恩格斯在这里所讲的是以无产阶级革命来“消灭”资产阶级的国家,而他讲的自行消亡是指社会主义革命以后无产阶级国家制度残余。按恩格斯的看法,资产阶级国家不是“自行消亡”的,而是由无产阶级在革命中来“消灭”的。在这个革命以后,自行消亡的是无产阶级的国家或半国家。
第二,国家是“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恩格斯这个出色的极其深刻的定义在这里说得十分清楚。从这个定义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即一小撮富人对千百万劳动者“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应该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无产阶级专政)来代替。这就是“消灭作为国家的国家”。这就是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的“行动”。显然,以一种(无产阶级的)“特殊力量”来代替另一种(资产阶级的)“特殊力量”,这样一种更替是决不能通过“自行消亡”来实现的。
第三,恩格斯所说的“自行消亡”,甚至更突出更鲜明地说的“自行停止”,是十分明确而肯定地指“国家以整个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以后即社会主义革命以后的时期。我们大家都知道,这时“国家”的政治形式是最完全的民主。但是那些无耻地歪曲马克思主义的机会主义者,却没有一个人想到恩格斯在这里所说的就是民主的“自行停止”和“自行消亡”。乍看起来,这似乎是很奇怪的。但是,只有那些没有想到民主也是国家、因而在国家消失时民主也会消失的人,才会觉得这是“不可理解”的。资产阶级的国家只有革命才能“消灭”。国家本身,就是说最完全的民主,只能“自行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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