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国外委员会的决定
(1917年3月18日〔31日〕)
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国外委员会决定接受罗伯特·格里姆同志关于让希望回国的侨民取道德国返回俄国的建议。[50]
中央国外委员会确认:
(1)谈判是由罗·格里姆同志和中立国的一个政府成员霍夫曼部长进行的,后者认为由瑞士正式出面是不可能的,其唯一理由是英国政府无疑会认为这是破坏中立,因为英国不希望放走国际主义者;
(2)罗·格里姆的建议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因为不论属于哪一个政治派别,不论对“保卫祖国”问题、对俄国继续进行战争还是缔结和约问题等等抱什么态度,都保证有通行的自由;
(3)这项建议的基础是用俄国侨民交换被拘留在俄国的德国人的计划,侨民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在俄国进行宣传以促成这一交换的实现;
(4)罗·格里姆同志曾向政治流亡者的各派代表转述了这项建议,同时他声明这是当前唯一的办法,并说在目前条件下这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5)我们已尽了全力说服各派的代表,要他们务必接受这一建议,绝对不容许拖延;
(6)遗憾的是,有些派别的代表主张再等一等,我们不能不认为这一决定是极端错误的,对俄国革命运动是极端有害的。
据此,中央国外委员会决定把我们已经接受建议并将立即动身这两点告诉我党全体党员,请求他们把所有希望回国的人登记下来,并把本决定的副本分发给其他派别的代表。
[注:在这个决定上签名的除列宁外还有格·叶·季诺维也夫。——俄文版编者注] 1917年3月31日于苏黎世 载于《由中央委员会统一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党员会议记录(1917年4月8日)》传单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31卷第83—84页 |
注释:
[50]列宁在获悉二月革命的确实消息后,就开始设法从瑞士回国。但是侨居国外的国际主义者要回到俄国,既受到资产阶级临时政府的阻挠,也受到英、法“盟国”政府的阻挠。因此,列宁曾打算采取使用别人证件过境的办法回国,并就这一问题同维·阿·卡尔宾斯基和雅·斯·加涅茨基通过信。1917年3月6日(19日),在伯尔尼的俄国各党派中央机构的非正式会议上,尔·马尔托夫提出一项计划:以遣返拘留在俄国的德国人为条件,换取德国方面对取道德国的同意。这一计划得到了列宁的支持。
同德国驻瑞士公使交涉俄国政治流亡者取道德国回国事宜,开头是由瑞士社会民主党人罗·格里姆负责的。由于格里姆采取模棱两可的立场,布尔什维克以后就把这件事情委托给了瑞士社会民主党书记弗·普拉滕。德国政府接受了俄国侨民经德国回国的条件,保证车厢通过德国时享有治外法权。
由于孟什维克要求让临时政府或彼得格勒苏维埃事先同意用被俘的德国非军事人员交换侨民,从瑞士动身的时间延迟到了3月27日(4月9日)。所有条件和动身情况都记录在议定书上,并告知德、法、波兰、瑞士的齐美尔瓦尔德左派代表。此外,还以他们的名义准备了一份向报界发表的声明。声明说:“我们这些在下面署名的人知道协约国政府对俄国国际主义者回国所设置的重重障碍,我们知道德国政府允许取道德国前往瑞典的条件……我们认为,我们的俄国同志不仅有权利而且应当利用提供给他们的取道德国回国的机会。”这个声明刊登于1917年4月15日《政治报》第86号。
鉴于法国报纸报道,临时政府外交部长帕·尼·米留可夫对取道德国回国的侨民进行威胁,说要把他们作为叛国犯加以逮捕,以列宁为首的各派侨民在动身当天签字具结:“1.普拉滕同德国大使馆商定的各项条件已向本人宣读;2.本人服从旅程负责人普拉滕的各项安排;3.本人已被告知《小巴黎人报》的一则消息:俄国临时政府要对取道德国的俄国国民治以叛国罪;4.本人此行的全部政治责任概由自己承担;5.普拉滕只负责本人到斯德哥尔摩的旅程。”
列宁一行于3月31日(4月13日)到达斯德哥尔摩。当天离开这里经芬兰回俄国。——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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