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179]
本书写于1907年年底。1908年在彼得堡印好后,被沙皇书报检查机关抄获销毁了。保全下来的只有一本,书末还缺了几页(本版第269页以后的几页),这个结尾是现在补写的。
目前,革命提出的俄国的土地问题已经比1905—1907年间要广泛、深刻、尖锐得多了。我希望,了解我党在第一次革命中的纲领的历史,会有助于大家更正确地了解现在革命的任务。
特别要着重指出一点,就是战争使各交战国遭到空前的灾祸,但同时它又大大地加速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垄断资本主义向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转化,以致无论是无产阶级还是革命的小资产阶级民主派都不能把自己的活动局限于资本主义范围之内了。
实际生活已经超出了这种范围,已经把在全国范围内调节生产和分配、实行普遍劳动义务制、强迫辛迪加化(合并成为联合组织)等等提到日程上来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土地纲领中的土地国有化问题也必然要有另一种提法。这就是说,土地国有化不仅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最高成就”,而且是走向社会主义的一个步骤。不采取这样的步骤,就不能消除战争的灾祸。
领导贫苦农民的无产阶级,一方面必须把工作重心从农民代表苏维埃转到农业工人代表苏维埃上来,另一方面必须要求把地主田庄的耕畜和农具收归国有,并在这些田庄上成立由农业工人代表苏维埃监督的示范农场。
这里我当然不可能详细论述这些极其重要的问题了,只好请关心这些问题的读者去阅读目前出版的布尔什维克的书刊和我的两本小册子:《论策略书》[注: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29卷第135—149页。——编者注]和《无产阶级在我国革命中的任务(无产阶级政党的行动纲领草案)》[注:同上,第150—185页。——编者注]。
作者 1917年9月28日 1917年载于《社会民主党在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6卷第412—413页 |
注释:
[179]这篇《跋》是列宁在1917年《社会民主党在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一书出版时写的。——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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