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参加社会党国际局的代表问题
(1905年9月27日〔10月10日〕)
孟什维克的“南俄成立代表会议”就这个问题通过了如下的决议:“南俄各组织代表会议从文件中看到,列宁同志没有采取任何步骤来同‘少数派’就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参加社会党国际局[154]的代表问题取得协议,而在那里把这个问题变成党的两个部分的斗争对象,把琐碎的派别意见分歧提到首要地位,代表会议对此深表遗憾,同时请普列汉诺夫同志继续代表我们这部分党参加国际局,建议‘多数派’各组织立刻就这个问题发表意见并委托普列汉诺夫同志为自己的代表,以实现我们力求达到的统一和在其他一切国家的其他一切社会主义政党面前维护我们大家都同样珍视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威信。”
这个决议迫使笔者对事情真相作如下说明:(1)孟什维克不可能不知道,任何协议都取决于设在国内的中央委员会。他们故意只谈“列宁同志”一个人,他们的话不符合真实情况。(2)在第三次代表大会闭幕以后,中央委员会两个在国内的委员就立刻亲自找普列汉诺夫谈,表示希望他既担任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参加国际局的代表,又担任学术机关报的编辑。但是普列汉诺夫拒绝了。所谓“没有采取任何步骤等等”的说法是违反真实情况的。(3)普列汉诺夫表示拒绝之后退出了《火星报》编辑部,他没有向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委员会征求意见就在报上发表声明(5月29日),说他同意只代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两个部分,并且通过报纸要求承认第三次代表大会的人对此表示同意。(4)《无产者报》编辑部立刻转载了(在6月26日(13日)第5号上)普列汉诺夫的声明,并且补充说,问题已经提交中央解决。(5)在中央委员会没有把问题解决以前,我一直以中央的名义和国际局进行联系,以便向国际局报告第三次代表大会的情况和向中央报告国际局的工作,同时我曾经声明,关于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参加国际局的代表问题还没有解决[注:参看《列宁全集》第2版第10卷第216页。——编者注]。换句话说,在参加国际局的特派代表问题获得解决以前,中央一直是通过自己在国外的代表和国际局进行联系的。(6)我向国际局公开明确地声明过,我和它的联系是暂时性的,我没有提出任何关于“斗争”和“意见分歧”的问题,我只是介绍了第三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尽了我所应尽的责任。(7)普列汉诺夫于6月16日写信给国际局,在信中他(一)错误地硬说他已经受托担任两派的代表,(二)叙述了第二次代表大会以来的分裂的历史,其中有许多地方违反真实情况,完全站在孟什维克的立场上,说中央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是“擅自行动”,说我们党内的调和派是“泥潭派”,说参加代表大会的只有“近似半数的‘享有全权的’组织”,说代表大会是“极端集中主义者和泥潭派的结合体”等等。
(8)我在1905年7月24日致国际局的信中逐条驳斥了普列汉诺夫的这封信(普列汉诺夫的信我只是在他发信1个月以后,当国际局把这封信的抄件寄给我的时候,我才知道的)。关于“泥潭派”我在自己的信中写道:“的确,我们党内有一个‘泥潭派’。它的成员在党内斗争中经常从一方倒向另外一方。第一个这样的倒戈分子就是普列汉诺夫,他在1903年11月从多数派倒向少数派,而在1905年5月29日又脱离了少数派,退出了《火星报》编辑部。我们不赞成这种倒过来倒过去的行为,但是我们认为,不坚定分子即‘泥潭派’分子经过长期的动摇以后愿意追随我们,这不能算是我们的过错。”我在那封信里说,关于分裂以后的状况的问题,国际局必须掌握“代表会议各项决议的完整译文”。我补充说:“如果《火星报》不愿意把这种译文寄给国际局,我们愿意代劳。”
现在让读者来判断一下,能够说普列汉诺夫的行为不偏不倚,而新的代表会议对事情的阐述符合真实情况吗?谁损害了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威信呢?谁首先向国际局报告了第二次代表大会以来的分裂的历史呢?谁提出了“派别的意见分歧”呢??
尼·列宁
附言:为了满足南俄代表会议想要知道多数派组织的意见的愿望,下面公布1905年8月寄来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科斯特罗马委员会的决议[155]。编辑部没有收到有关这一问题的其他决议。
载于1905年9月27日(10月10日)《无产者报》第20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1卷第309—311页 |
注释:
[154]社会党国际局是第二国际的常设的执行和通讯机关,根据1900年巴黎代表大会的决议成立。社会党国际局由各国社会党代表组成。执行主席是埃·王德威尔得,书记是卡·胡斯曼。俄国社会民主党人参加社会党国际局的代表是格·瓦·普列汉诺夫和波·尼·克里切夫斯基。从1905年10月起,列宁代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参加社会党国际局。1914年6月,根据列宁的建议,马·马·李维诺夫被任命为社会党国际局的俄国代表。社会党国际局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实际上不再存在。——310。
[155]在列宁提到的决议中,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科斯特罗马委员会,站在布尔什维克的立场上,反对委派格·瓦·普列汉诺夫代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参加社会党国际局。决议发表于1905年9月27日(10月10日)《无产者报》第20号。——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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