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文献[100]
(1903年7—8月)
1
在审查代表大会所要讨论的问题的清单时的发言[101]
(1)
按计划,关于纲领的问题是放在第2项的。民族问题已列入纲领并在讨论纲领时加以解决。关于区组织和民族组织问题,总的说来是一个组织问题。而其中关于对各民族的态度问题,则是一个策略问题,是我们的一般原则在实际活动中的运用。
问题清单的第1项专门讨论崩得的组织问题。第6项涉及党的组织。对待地方组织、区组织、民族组织以及其他组织的总准则一经确定,就会提出一个专门的问题:究竟哪些组织以及具备什么条件可以被吸收到党内来?
载于1904年中央委员会出版社在日内瓦出版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例行)代表大会记录全文》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261页 |
2
在讨论代表大会议程时的发言[102]
(1)
我想谈一点意见。有人说,把崩得问题放到第1项是不正确的,因为第1项应当是报告,第2项是纲领,第3项才是崩得。主张这种议程的理由是经不起批驳的。这些理由是:全党在纲领问题上还没有取得一致意见,可能我们正是在纲领问题上会分道扬镳。这种说法使我感到吃惊。不错,我们现在还没有一个已经通过的纲领,但是说在纲领问题上会分道扬镳的这种推测,全是凭空猜想。就最近一段时间极其充分地反映了党的意见的党的书刊来看,党内并没有这种思潮。把崩得问题放到第1项,既有形式上的原因,也有道义上的原因。在形式上,我们以1898年的宣言为根据,而崩得却表示希望从根本上改变我们党的组织。在道义上,其他许多组织都表示在这个问题上不同意崩得的意见;这样就发生了尖锐的意见分歧,甚至引起了论战。所以不消除这些意见分歧,代表大会就无法齐心协力地进行工作。至于代表们的报告,那很可能根本不在全会上宣读了。因此我同意组织委员会所赞同的议程。
在代表大会解决了我们议程中第1项的问题以后,第3项的问题就成了以下各项议程中唯一有争议的问题了。这一项是:“创办或者批准党的中央机关报”。有些同志认为这一项应当挪到后面去,理由是:第一,在整个党的组织,特别是党的中央等问题没有解决以前,不能谈中央机关报的问题,第二,关于这个问题的实质,许多委员会已经发表过意见。我认为后一种理由是不正确的,因为委员会的声明对代表大会是没有约束力的,而且从形式上说,这些声明在代表大会上也没有表决权。另一个反对意见也是不正确的,因为在解决组织的细节问题、党章等问题以前,必须首先彻底解决俄国社会民主党的方针问题。我们正是在这个问题上分裂了这么久,所以光是批准纲领,消除不了所有使我们在这个问题上产生分裂的意见分歧:要消除意见分歧,只有在纲领问题以后立刻解决如下的问题,即我们应当重新创办党的什么样的中央机关报,或者批准哪个旧的而作某些改组的中央机关报。
正因为如此,我赞成组织委员会所批准的议程。
载于1904年中央委员会出版社在日内瓦出版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例行)代表大会记录全文》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262—263页 |
3
关于组织委员会的行动问题的发言[103]
(1)
我不能同意叶戈罗夫同志的意见。正是他违反了代表大会的章程,正是他否认限权委托书这一条[104]。我不怀疑组织委员会的存在,正如我不怀疑《火星报》组织的存在一样。《火星报》也有自己的组织和自己的章程。但是,代表大会的章程刚刚宣布,《火星报》就向自己的代表声明:他们在代表大会上有充分的行动自由。我们这些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员们,昨天听取的是组织委员会两个委员施泰因和巴甫洛维奇同志的意见,现在听到的则是一个完全新的提议,这使我们实在为难。这里有些同志很有经验,他们不止一次地参加过国际代表大会。这些同志会告诉你们,那些在委员会内说一套、而在代表大会上又说另一套的人,总是会引起大家极大的愤怒的。
组织委员会可以开会,但不是作为一个对代表大会事务施加影响的委员会。组织委员会的实际活动并未中止,中止的只是它撇开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大会施加的影响。
载于1904年中央委员会出版社在日内瓦出版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例行)代表大会记录全文》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264页 |
4
关于波兰社会民主党人参加代表大会问题的发言[105]
(1)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自己的报告中认为最好让波兰同志列席代表大会。我认为这是完全正确的,而且我还认为,在委员会决议的开头就作这样的声明,是完全合情合理的。最好拉脱维亚人和立陶宛人也来参加代表大会,但是很遗憾,这是无法实现的。波兰同志本来可以随时提出统一的条件,但是他们并没有这样做。因此,组织委员会对他们采取慎重的态度是正确的。在这里宣读的波兰社会民主党的那封信还是没有说明问题。因此,我建议邀请波兰同志作为来宾列席。
我看不出反对发出邀请有什么充分的理由。组织委员会为促使波兰同志与俄罗斯同志接近,已迈出了第一步。我们邀请波兰同志来参加代表大会,就会在这条道路上迈出第二步。我看不出这会引起什么麻烦。
载于1904年中央委员会出版社在日内瓦出版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例行)代表大会记录全文》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265页 |
5
关于崩得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的地位问题的发言
我首先来谈谈霍夫曼的发言和他的“紧密的多数派”[106]的说法。霍夫曼同志用这个字眼是带着责备的口吻的。我认为,对于在代表大会上有紧密的多数派这一点,我们不必感到惭愧,而应当感到骄傲。如果我们全党能成为一个紧密的、高度紧密的占百分之九十的多数派,那我们就更要感到骄傲了。(鼓掌)多数派把崩得在党内的地位问题放到第1项是正确的:崩得分子立刻证明了这种正确性,他们提出了自己那个所谓的章程,而实质上就是建议实行联邦制[107]。既然在党内有人建议实行联邦制,有人反对联邦制,那么除了把崩得问题放到第1项而外,也就没有别的办法了。爱情不能强求,在没有坚定不移地解决我们愿不愿意一起前进这个问题以前,是无从谈论党的内部事务的。
所争论的问题的实质,有时在讨论中阐述得不完全正确。问题在于:许多党员认为联邦制是有害的,把联邦制应用于俄国当前的实际是同社会民主党的原则相抵触的。联邦制之所以有害,是因为它把独特性和隔阂合法化,使之提高为原则,提高为法律。我们之间确实存在着极严重的隔阂,我们不应当把它合法化,不应当用遮羞布把它掩盖起来,而应当消除这种隔阂,我们应当坚决承认并且声明必须坚定不移地努力实现最紧密的团结。正因为如此,我们在原则上、从门口起[注:从一开始。——编者注](借用一个有名的拉丁成语)就反对联邦制,反对我们之间有任何必然存在的壁障。在党内本来总是会有各种不同的派别,即在纲领、策略和组织等问题上意见并不完全一致的同志组成的派别,但愿全党只有一种划分派别的方法,即让所有思想一致的人联合成为一个派别,而不是先由一些派别组成党的一个部分,同党的其他部分内的那些派别互不相干,然后联合在一起的不是观点不同和观点有细微差别的派别,而是由各种不同派别凑成的党的各个部分。我再说一遍:我们不承认任何必然存在的壁障,因此在原则上反对联邦制。
现在来谈自治问题。李伯尔同志说,联邦制是集中制,而自治是分权制。难道李伯尔同志以为代表大会的代表都是些六岁小孩,用这种诡辩就能哄住吗?集中制要求中央和党的最遥远、最偏僻的部分之间没有任何壁障,这难道不清楚吗?我们的中央将得到直接了解每一个党员的绝对权利。如果有谁建议在崩得内部实行这样一种“集中制”,使崩得的中央委员会不通过科夫诺委员会就不能和所有的科夫诺小组和同志取得联系,那么崩得分子只会一笑置之。现在再顺便谈谈委员会。李伯尔同志激昂慷慨地大声说道:“既然崩得是服从于一个中央的组织,那还要谈论崩得的自治干什么?你们总不会让某个图拉委员会实行自治吧?”李伯尔同志,您说错了:我们毫不动摇地一定也要让“某个”图拉委员会实行自治,实行不受中央的琐碎干预的自治,当然,仍然有服从中央的义务。“琐碎的干预”这个说法,我是从崩得的传单《自治还是联邦制?》中借用来的。崩得提出这种不受“琐碎的干预”的自由作为一项条件,作为对党的一项要求。提出这种可笑的要求本身就表明,崩得在所争论的问题上有多么糊涂。难道崩得竟认为,党会容许一个对党的任何组织或团体的事务进行“琐碎的”干预的中央存在下去吗?难道这实际上不正是代表大会上已经谈到的那种“组织上的不信任”吗?崩得分子的一切建议和一切议论中都流露了这种不信任。实际上,为争取完全的平等以至为争取承认民族自决权而斗争,不是我们全党的义务吗?因此,如果我们党的任何一部分没有履行这项义务,那么按照我们的原则,它必然要受到谴责,必然要由党的中央机关去纠正。如果明明完全有可能履行这个义务却故意不去履行,那就是背叛行为。
其次,李伯尔同志用打动人心的口气问我们:怎么能够证明自治可以保证犹太工人运动具有必不可少的独立性呢?真是个怪问题!怎么能证明所提出的道路中有一条是正确的呢?唯一的办法就是沿着这条路走走看,在实践中去检验。对李伯尔同志的问题,我的回答是:同我们一起走吧,我们会在实践中向你们证明,关于独立性的一切正当要求都完全可以得到满足。
在争论崩得地位问题的时候,我总是想起英国的煤矿工人。他们组织得很好,比其他的工人都组织得好。他们因此想否决全体无产者所提出的八小时工作制的共同要求[108]。这些煤矿工人对无产阶级团结的理解,同我国崩得分子的理解一样狭隘。愿煤矿工人的可悲的例子会成为崩得同志的借鉴。
载于1904年中央委员会出版社在日内瓦出版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例行)代表大会记录全文》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266—269页 |
6
关于党纲问题的发言[109]
首先我应当指出,李伯尔同志把贵族代表同被剥削劳动者阶层混淆起来[110],这特别有代表性。这种混淆对于整个辩论来说意义重大。到处都在把我们论战中的个别的偶然事件同确立原则性的基础混为一谈。不能象李伯尔同志那样否认被剥削劳动者的(某个)阶层是有可能转到无产阶级方面来的。你们回想一下,马克思1852年在谈到法国农民起义时曾经这样写道(在《雾月十八日》中):农民有时是过去的代表,有时又是未来的代表,可以向农民呼吁,这不仅鉴于他们的偏见,而且是鉴于他们的理智[注: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218页。——编者注]。你们再回想一下,马克思晚些时候认为,公社战士肯定公社的事业也就是农民的事业,是完全正确的[111]。我再说一遍,不容怀疑,在一定的条件下某个劳动者阶层转到无产阶级方面来决不是不可能的。问题的关键在于要确切地规定这些条件。我们所谈到的条件,在“转到无产阶级的立场上来”这句话里已经表述得十分确切了。正是这句话把我们社会民主党人同一切冒牌的社会主义流派,尤其是同所谓社会革命党人极其严格地划清了界限。
现在我来谈谈我的小册子《怎么办?》里面一处有争议的地方,它在这里已经引起了许多解释。[112]我觉得有了这些解释,问题已经相当清楚,我没有多少要补充的了。显然,这里是把一个重大理论问题的原则的确定(思想体系的创立)同反“经济主义”斗争的一个偶然事件混淆起来了。而且这种偶然事件也转述得完全不准确。
为了证实上面这个论断,我可以先援引阿基莫夫和马尔丁诺夫同志在这里的发言。他们明白地指出,这里所说的正是同“经济主义”作斗争的一个偶然事件。他们发表了已经被称为(被正确地称为)机会主义的见解。他们已经达到了“推翻”贫困化理论、否认无产阶级专政,甚至达到了如阿基莫夫同志所说的“充实理论”[113]的地步。我确实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或许阿基莫夫同志是想谈谈“AushohlugstheOrie”,即资本主义的“挖空理论”[114],即最普遍、最流行的思想之一的伯恩施坦理论吧。阿基莫夫同志为了给“经济主义”的陈旧的基础进行辩护,甚至提出一个非常古怪的论据,说什么无产阶级这个词在我们的纲领中从来没有作过主格。阿基莫夫同志大声说道,无产阶级在他们的纲领中至多是个所有格。原来主格最光荣,而所有格按荣誉来说只占第二位。只有把这个论据转告(也许要通过特别委员会)梁赞诺夫同志,让他用第二篇关于格的学术论文去补充自己第一篇关于字义的学术著作吧……[115]
至于从我的小册子《怎么办?》里直接引用的那些话,我可以轻而易举地证明那都是断章取义。有人说:列宁从来没有提到过任何互相敌对的趋向,而绝对地断定工人运动总是“导致”受资产阶级思想体系的支配。真的是这样吗?我没有说过工人运动是在舒尔采-德里奇之类的人的盛情协助下[注: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6卷第39页。——编者注]倾向于资产阶级思想的吗?这里“之类”指的是谁呢?不是别人,正是“经济派”,不是别人,正是那些当时说资产阶级民主在俄国是幻影的人。现在大家都能看到资产阶级激进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标本,自然可以随便轻易地谈论这些东西了。但是过去的情况是这样吗?
列宁根本没有注意到工人也参加了创立思想体系的工作。——真的是这样吗?我在那本书里难道没有多次讲到,缺乏完全觉悟的工人、工人领导者和工人革命家正是我们运动最大的缺陷吗?其中不是说过培养这种工人革命家应当成为我们的当前任务吗?其中不是指出发展工会运动和创办专门的工会刊物的重要性吗?其中不是在同任何把先进工人的水平降低到群众的水平或中等水平的企图进行殊死斗争吗?
最后,我们现在都知道,“经济派”把棍子弄弯了。矫枉必须过正,要把这根棍子弄直,就必须把棍子弯向另一边,我就是这么做的。我相信,俄国社会民主党人将永远地把被形形色色机会主义弄弯了的棍子弄直,我们的棍子将因此永远是最直的,是最中用的。
载于1904年中央委员会出版社在日内瓦出版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例行)代表大会记录全文》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270—272页 |
7
关于党章的报告
列宁(报告人)就他所提出的党章草案作了说明。党章的基本思想是划分职能。因此,举例来说,两个中央机关的划分并不是按照地点(俄国和国外)划分的结果,而是按照职能划分的合乎逻辑的结果。中央委员会的职能是实际领导,中央机关报的职能则是思想领导。为了统一这两个中央机关的活动,为了避免它们之间的步调不一致,部分地也是为了解决争端,必须有一个总委员会,这个总委员会决不应当是个纯粹的仲裁机构。党章中涉及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和规定中央委员会职权范围的条文,不可能也不应当列举出中央委员会所管辖的一切事项。这样列举既不可能,也不妥当,因为要预见到一切可能发生的情况是不可思议的,而且这样一来,没有列举出来的事项就好象不在中央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以内了。必须让中央委员会自己来决定自己的职权范围,因为任何一项地方的事务都可能影响全党的利益;必须让中央委员会有可能干预地方的事务,这可能违背地方的利益,却是为了全党的利益。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273页 |
8
在讨论党纲总纲部分时的发言
加上这个词反倒不好了。[116]它形成一种概念,似乎自觉性是自发地提高的。而在国际社会民主主义运动中,没有社会民主党的影响就没有工人的自觉活动。
载于1904年中央委员会出版社在日内瓦出版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例行)代表大会记录全文》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274页 |
9
在讨论党纲的一般政治要求时的发言
(1)
列宁认为斯特拉霍夫的修正案是不可取的,因为委员会的条文所强调的正是人民的意志。[117]
列宁反对使用“区域的”这个词,因为这样很不清楚,这可能被人解释成为这样的意思,即社会民主党要求把整个国家分成一些小的区域。[118]
列宁认为加上“外国人”一词是多余的,因为不言而喻,社会民主党会坚持把这一条也扩大到外国人身上去。[119]
载于1904年中央委员会出版社在日内瓦出版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例行)代表大会记录全文》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275页 |
10
在讨论党纲的一般政治要求时的发言
“民兵”这个词没有表达任何新的意义,而且会引起混乱。“普遍的人民武装”这个词很清楚,也完全是俄语词。我认为李伯尔同志的修正案是多余的。[120]
载于1904年中央委员会出版社在日内瓦出版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例行)代表大会记录全文》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276页 |
11
对党纲的一般政治要求的几条条文的建议[121]
(1)第6条中“和语言”这几个字可不动。
(2)再增加一条:
“居民有权受到用本民族语言进行的教育,每个公民都有在各种会议上、在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中讲本民族语言的权利。”
(3)删去第11条中关于语言的一句话。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277页 |
12
在讨论党纲关于保护工人部分时的发言
(1)
列宁一点也不反对42小时的休息时间,他向李伯尔指出,在纲领中已经谈到对一切生产部门的监督。如果指出范围,那么这只会限制条文的含义。当我们的纲领成为法案时,我们再把细节写进去。[122]
我反对利亚多夫同志的修正案[123]。他的前两条修改意见是多余的,因为在我们的纲领中我们要求的是在一切经济部门实行劳动保护,可见农业也包括在内。至于第3条修改意见,它完全属于土地部分,到讨论我们的土地纲领草案时我们再来谈这个问题。
载于1904年中央委员会出版社在日内瓦出版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例行)代表大会记录全文》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278页 |
13
在讨论土地纲领时的发言
首先我要说说辩论中发生的一件小事情。叶戈罗夫同志表示遗憾,认为没有作一个对我们的整个辩论可以起很大帮助和指导作用的报告。我被提名为报告人,对于没有作报告一事自然要申辩一番。我要申辩的是,我是有报告的,这就是我对伊克斯同志的答复[注:见本卷第203—217页。——编者注],它正好对由我们的土地纲领引起的、传播很广的反对意见和误会作了回答,这份答复已经分发给代表大会的全体代表。报告仍然是报告,因为它印出来了,发给了代表,只是没有向他们宣读。
我现在来谈谈一些发言人的讲话内容,很遗憾,这些发言人就是没有注意到我的这份报告。例如马尔丁诺夫同志,他连关于我们土地纲领早些时候的文献都没有注意到,却一再谈纠正历史上的不公平现象[124],谈徒劳无益地回复到40年前去,谈消灭过去的、60年代的封建主义,而不是消灭现代的封建主义,等等。我在对这些论据作答时,只得把过去讲过的意见再重复一下。如果我们所依据的仅仅是“纠正历史上的不公平现象”这样一个原则,那么我们所遵循的就只是一句民主主义的空话了。但是我们所根据的是存在于我们周围的农奴制残余,是当今的现实,是目前阻挡和妨碍无产阶级解放斗争的那些东西。有人责难我们说这是回复到远古时代。这种责难只能表明他们对人所共知的关于各国社会民主党人的活动的事实一无所知。社会民主党人在世界各地提出和实行这样的任务:完成资产阶级没有做完的事情。我们所做的正是这件事情。为了做这件事情,就必须回复到过去,每一个国家的社会民主党人都在做这件事情,总是在回复到自己的1789年和自己的1848年去。俄国社会民主党人也同样不能不回复到自己的1861年去,我国所谓的农民“改革”所实现的民主改革愈少,我们就愈是要更加努力和更加经常地回复到过去。
至于哥林同志,他同样犯了通常的错误,忘记了实际存在的农奴制盘剥。哥林同志说:“对割地的指望必定使小农保留反无产阶级的思想。”但是实际上,并不是对割地的“指望”、而是现在的割地必定保留农奴制盘剥,要摆脱这种盘剥,要摆脱这种农奴制租佃,除了把所谓的租地者变为自由的私有者而外,别无出路。
最后,叶戈罗夫同志向纲领起草人提出关于纲领的意义问题。他问道,纲领是不是由我们关于俄国经济演进的基本概念中引出的结论,是不是对政治改革可能产生的和不可避免的结果的一种科学预见(在这种情况下,叶戈罗夫同志就可能同意我们的意见)。或者说我们的纲领实际上是个鼓动口号,那么我们就不能超过社会革命党人,那么这个纲领就应当认为是不正确的。我要说,我不明白叶戈罗夫同志所讲的这种区别。如果我们的纲领不能满足第一个条件,那么这个纲领就是不正确的,我们也就不会通过它了。如果纲领是正确的,那么它就不能不在实际上提供适合于进行鼓动的口号。叶戈罗夫同志的两个二难推理之间的矛盾不过是似是而非的:这种矛盾实际上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一种正确的理论上的决定就能保证鼓动工作取得稳固的成效。我们也正是力求取得稳固的成效,决不因暂时的挫折感到不安。
李伯尔同志同样是重复早已被驳倒了的反对意见,他对我们的纲领的“贫乏”感到惊奇,要求在土地纲领方面也进行“彻底改革”。李伯尔同志忘记了纲领的民主主义部分和社会主义部分的区别:他认为民主主义纲领中没有社会主义的某些东西就是“贫乏”。他没有看到,我们的土地纲领的社会主义部分是列在另外一处,即列在关于工人的部分,这部分也同农业有关。只有毫无原则的社会革命党人才会混淆而且一直混淆民主主义的要求和社会主义的要求,而无产阶级的党却必须极其严格地把二者辨别和区分开来。
载于1904年中央委员会出版社在日内瓦出版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例行)代表大会记录全文》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279—281页 |
14
在讨论土地纲领时的发言
(1)
在谈到细节以前,我想对某些一般论点,首先是对马尔丁诺夫同志的论点提出反对意见。马尔丁诺夫同志说:我们应当与之斗争的,不是过去的封建主义,而是现存的封建主义。这是对的,不过我要提请大家注意我对伊克斯的答复。伊克斯引证了萨拉托夫省的材料,我引用的也是同一个萨拉托夫省的材料,原来:那里割地的面积是60万俄亩,即农民在农奴制度下所占有的全部土地的2/5,而租地是90万俄亩;可见,全部租地中有2/3是割地。这就是说,我们要恢复2/3的土地使用权。这就是说,我们并不是同幽灵作斗争,而是同实在的弊端作斗争。我们会同爱尔兰的情况一样,需要实行一次把佃农变为小私有者的现代农民改革。爱尔兰同俄国的相似之处,在民粹派的经济文献中早就指出过。哥林同志说:我所提出的措施并不是最好的,最好是把他们变成自由的租地者,他认为把半自由的租地者转变为自由的租地者会更好一些,但是这个想法是错误的。我们并不是凭空臆想出一种转变,而是提出一种能使法律上的土地使用权成为与实际情况相符的土地使用权的转变,从而消灭现存的盘剥关系。马尔丁诺夫说,不是我们的要求贫乏,而是我们的要求所依据的那个原则贫乏。但是这和社会革命党人用来反对我们的论据是相似的。在农村中,我们追求两个性质不同的目的:第一,我们想确立资产阶级关系的自由,第二,我们想进行无产阶级的斗争。同社会革命党人的偏见相反,我们的任务是向农民指出,农民无产阶级所承担的革命无产阶级的任务应从哪里开始。所以,科斯特罗夫同志的反对意见是站不住脚的。有人对我们说,农民不会满足于我们的纲领,他们要往前走,但是我们并不害怕这一点,我们有我们的社会主义纲领,所以我们也不怕重分土地,马霍夫和科斯特罗夫同志却被重分土地吓得要死。
最后我要说,叶戈罗夫同志把我们对农民所抱的希望叫作幻想。不对!我们并没有陶醉,我们是十足的怀疑派,所以我们才对农民无产者说:“你现在和农民资产阶级一起进行斗争,但是你要随时准备就是向这个资产阶级展开斗争,这场斗争你将要和城市的工业无产者共同来进行。”
马克思在1852年说过,农民所具有的不光是偏见,而且还有理智。我们现在向贫苦农民指出他们受穷的原因,我们就能指望获得成功。我们相信,由于社会民主党现在为农民的利益进行了斗争,我们将来就会看到这样的事实:农民群众会习惯于把社会民主党看作他们的利益保护者。
列宁提出修正案:把“将力求”改成“首先要求”。[125]辩论时有人在书面材料中指出,草案中有意写上“将力求”,是为了以此强调我们打算不是现在做,而是将来做。为了不给这类误解提供根据,我提出这个修正案。我用“首先”二字是想说,除了土地纲领以外我们还有要求。
我反对利亚多夫同志的建议[126]。我们不是写法律草案,而只是指出一般特征。在我国的城市居民中也有属于纳税等级的人;此外还有工商业者和其他人,要把这一切都写进我们的纲领,我们就得用《法律汇编》第9卷的语言来表达了。
马尔丁诺夫提出的问题我觉得是多余的。[127]有人不是提出总的原则,而是迫使我们谈论细节。如果我们这样去做,我们这次代表大会就永远也结束不了。原则是完全明确的:每一个农民都有权支配自己的土地,无论那是村社的还是私人占有的。这只是要求农民有支配自己土地的权利。我们坚决主张对农民不应有特殊的法律;我们要的不仅仅是退出村社的权利。至于实现这个原则时所需要的一切细节,我们现在还定不下来,我反对朗格同志的补充意见,我们不能要求废除关于使用土地的一切法律。这太过分了。
马尔丁诺夫显然是误解了。我们力求同样采用所有资产阶级国家现在通用的法律,就是以既承认公有制又承认私有制的罗马法原理为根据的法律。我们想把村社土地占有制看作是公有制。
我们现在讨论的问题是关于对第4条的有关高加索的补充意见的措辞。最好在(α)之后加上这些补充意见。有两个决议草案。如果我们采纳卡尔斯基同志的修正案,那样条文就会太不具体。例如,在乌拉尔有很多残余,那里是农奴制的真正巢穴。关于拉脱维亚人,可以说他们适合于“和在国内其他地区”这一提法。我支持科斯特罗夫同志的建议,即必须加进关于把土地转归希赞、暂时义务农和其他农民所有这样的要求。[128]
李伯尔同志的惊奇是没有道理的。他要求我们拿出一个共同标准来,但这种标准是不存在的。只有这回提出一种办法,下回提出另一种办法。我们没有死板的公式。李伯尔说,我们关于消灭农奴制的要求与自由派的要求是相同的。但是自由派没有说如何实现这个要求。我们则说,这种要求不应当由官僚来实现,而应当由被压迫阶级来实现,这已经是一条革命的道路了。这就是我们同那些用他们关于改革和改良的谈论来“污染”人民意识的自由派之间的根本区别。我们要是把所有关于消灭农奴制的要求都加以具体化,那就得写上几大本书才行。因此我们只指出奴役的最主要的形式和类型。我们各地的委员会将提出并制定自己的局部的要求,以发展共同的纲领。托洛茨基关于我们不能涉及地方性要求的意见,在这里是不正确的,因为关于希赞和暂时义务农的问题不仅是地方性的问题。况且这个问题在土地文献中已经提到了。
李伯尔同志提议取消关于割地的条文,其理由仅仅是他不喜欢农民委员会。这真是怪事。既然我们在关于割地盘剥农民这个基本问题上意见一致,那么建立委员会就只是一个局部问题,因为局部问题便否定整个条文,这是不合逻辑的。还有一个我们将如何影响农民委员会的问题,也是令人奇怪的。我希望,到那时候社会民主党人可以不那么困难地举行代表大会,并且在代表大会上商定在每一个特定情况下如何行动。
第5条同纲领中关于工人部分的第16条是有联系的:这正是要求设立由对等的工人和企业主组成的法庭;我们应该要求建立由雇农和贫苦农民组成特别的代表机关。[129]
我觉得这是多余的,因为这样一来法庭的权限就会无限地扩大。[130]我们追求的目的是降低地租,而规定出租金限额会使土地占有者有可能以某些事实为借口来证明自己有理。降低租价就可以排除他们关于提高租价的任何想法。考茨基在谈到爱尔兰时指出,那里设立职业法庭的做法产生了一些效果。
载于1904年中央委员会出版社在日内瓦出版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例行)代表大会记录全文》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282—286页 |
15
在讨论党章时的发言
(1)
列宁为自己的条文作了简短的辩护,他特别强调这个条文的促进因素:“组织起来!”。[131]不要以为党的组织只应当由职业革命家组成。我们需要有不同形式、类型和色彩的极其多种多样的组织,从极狭小极秘密的组织直到非常广泛、自由的组织(松散的组织)。一个党组织的必不可少的标志是它要得到中央委员会的批准。
我首先想发表两点有关枝节问题的意见。第一,关于阿克雪里罗得盛情(我这样说并没有讽刺的意思)提出的“磋商”的建议。我很乐意响应这一号召,因为我决不认为我们的意见分歧是决定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分歧。我们还决不至于因为党章有一条不好的条文而灭亡!不过,既然问题是要在两个条文中选择一个,那我决不能放弃我的坚定信念,我认为马尔托夫的条文比草案初稿更坏,而且在一定条件下会给党带来不小的危害。第二点意见是关于布鲁凯尔同志的。希望普遍实行选举制原则的布鲁凯尔同志接受我的条文是很自然的,他认为只有这个条文才对党员的概念下了多少有点准确的定义。因此,我不明白马尔托夫同志为什么因布鲁凯尔同志赞同我的意见而感到高兴。难道马尔托夫同志真的把同布鲁凯尔所说的正好相反的东西奉为指南,而对他的动机和论据不加分析了吗?
谈到问题的实质,我要说,托洛茨基同志完全没有理解普列汉诺夫同志的基本思想,因此,在自己的议论中避开了问题的实质。他谈到知识分子和工人,谈到阶级观点和群众运动,但是没有注意到这样一个基本问题:我的条文是把党员的概念缩小了呢,还是扩大了?如果他向自己提出这个问题,那他就会很容易看到我的条文是把这个概念缩小了,而马尔托夫的条文却是把它扩大了,其特点(照马尔托夫本人的正确说法)是“弹性”。在我们现在所处的党的生活的这个时期,正是“弹性”无疑为一切涣散、动摇和机会主义的分子敞开了大门。要驳倒这个简单而明显的结论,就必须证明不存在这种分子,但是托洛茨基同志根本没有想到要这样做。而且这也是无法证明的,因为大家知道,这种分子不少,而且在工人阶级当中也有。保卫党的路线的坚定性和原则的纯洁性,正是现在成了尤其迫切的问题,因为恢复了统一的党会把许多不坚定的分子吸收到自己的队伍中来,随着党的发展,这种分子的数量也会增加。托洛茨基同志说党不是一个密谋组织(其他许多人也曾这样反驳我),这是完全曲解了我的《怎么办?》一书的基本思想。他忘记了我在书中提出许多不同的组织类型,从最秘密最狭小的组织直到比较广泛和“自由的”(松散的)组织[注: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6卷第113页。——编者注]。他忘记了党应当只是工人阶级广大群众的先进部队和领导者,工人阶级全体(或者几乎全体)在党组织的“监督和领导下”进行工作,但工人阶级并非全体、也不应当全体都参加党。现在,就请大家来看看托洛茨基同志由于他的基本错误都得出一些怎样的结论吧。他在这里告诉我们说,如果一批又一批的工人被捕,而且所有的工人都宣称自己不是党员,那么我们的党就是一个奇怪的党了!不是正好相反吗?托洛茨基同志的推论不是令人感到奇怪吗?他把任何一个稍有经验的革命家都只会感到高兴的事情看作可悲的事情。如果成百成千个因参加罢工和游行示威而被捕的工人都不是党组织的成员,这只能证明我们的组织很好,证明我们在履行自己的任务——把较为狭小的领导层隐蔽起来,并且吸收尽可能广泛的群众参加运动。
那些赞成马尔托夫条文的人,其错误的根源在于他们不仅忽略了我们党的生活中的一个主要弊端,而且甚至把这种弊端奉若神明。这种弊端就是:在一种几乎是普遍存在的政治不满的气氛中,在工作完全是秘密进行的条件下,在大部分活动集中于狭小的秘密的小组甚至私人会晤的条件下,要把说空话的人和办实事的人区分开来,对我们来说是极端困难的,几乎是不可能的。未必能找到另外一个国家,会象俄国这样,这两类人的混淆不清如此之常见,引起这么大的混乱,带来这么大的危害。不仅在知识分子中间,而且在工人阶级中间,我们都因这种弊端而大吃苦头,而马尔托夫同志的条文却要把这种弊端合法化。这个条文必然力求把各色各样的人都变成党员!马尔托夫同志自己也不得不有保留地承认这一点,他说:“如果你们愿意,那就算是党员。”而这一点,正是我们所不愿意的!这正是我们如此坚决地反对马尔托夫条文的原因!宁可十个办实事的人不自称为党员(真正办实事的人是不追求头衔的!),也不让一个说空话的人有权利和机会当党员。这样一条原则在我看来是无庸置辩的,它迫使我同马尔托夫作斗争。有人反驳我说,我们没有给党员以任何权利,因此就不可能有滥用党员称号的现象。这种反驳是根本站不住脚的。虽然我们没有说明党员可以得到哪些特殊的权利,但是请注意,我们也没有作出关于限制党员的权利的任何指示,这是一。第二,这是主要的,即使撇开权利不谈,我们也不应当忘记:每个党员都要对党负责,党也要对它的每个成员负责。但是,在我们目前进行政治活动的条件下,在真正的政治上的组织性还处于萌芽状态的情况下,赋予非组织成员以党员的权利,让党替那些没有参加组织(也许是有意不参加组织)的人负责,那简直是危险的和有害的。一个不是党组织的成员的人,不管他如何努力工作,都没有权利在法庭上自称为党员,马尔托夫同志对这一点非常害怕,而我是并不害怕的。相反,如果一个并不属于任何党的组织却自称为党员的人在法庭上表现得不好,那害处就大了。要否认这样的人曾经在组织的监督和领导下工作过,是不可能的,其所以不可能,正是因为这个用语的含义模糊不清。实际上,——对这一点是不会有怀疑的——“在监督和领导下”这些字眼可以导致既不会有监督,也不会有领导。中央委员会永远不能够对所有办实事的、却没有加入组织的人实行真正的监督。我们的任务是要让中央委员会把实际的监督权掌握在手里。我们的任务是要维护我们党的坚定性、彻底性和纯洁性。我们应当努力把党员的称号和作用提高,提高,再提高——所以我反对马尔托夫的条文。
列宁坚持要写上在物质上支持党的字句,因为大家都承认,党的存在必须依靠它的成员提供经费。在建立政党的问题上是不能以道义上的考虑作依据的。
载于1904年中央委员会出版社在日内瓦出版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例行)代表大会记录全文》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287—291页 |
16
在讨论党章时的发言
(1)
列宁认为第一种条文是不合适的,因为它使总委员会具有仲裁的性质。[132]总委员会不仅应当是仲裁机构,而且应当是协调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机关报的活动的机构。此外,列宁表示赞成由代表大会任命第五名委员。可能出现总委员会的四名委员选不出第五名委员的情况,要是那样,我们就会没有这一必要的机构。
列宁认为查苏利奇同志的论据[133]是没有说服力的。她所设想的那种情况已经是一种斗争;在那种情况下,任何章程都将无济于事。如果由总委员会的四名委员来选举第五名委员,那我们就是在把斗争带进党章。列宁认为必须指出,总委员会不仅仅具有调解机构的性质:例如,根据党章,总委员会的两名委员就有权召集总委员会会议。
列宁主张保留这一处,不能禁止任何人把声明送达中央。这是集中制的一个必要条件。[134]
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个是关于法定多数的问题,我反对从4/5减到2/3的提议。采用提出说明理由的异议这种做法[136]是欠考虑的,我反对这样做。第二个问题,即关于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机关报对增补进行相互监督的权利问题,要重要得多。两个中央机关的相互一致,是保证协调的必要条件。这里谈的是两个中央机关不协调的问题。谁不愿意分裂,他就应该关心维持协调。从党的生活中可以知道,曾经有过一些制造分裂的人。这是个原则问题,重要问题,它决定着党的整个未来的命运。
如果说党章已经瘸了一条腿的话,那么叶戈罗夫同志是要使它两条腿都瘸[137]。总委员会只是在特殊情况下才增补。正因为这是一个复杂的机构,充分信任对于双方,即对于两个中央机关都是必要的;没有充分的相互信任,就不可能顺利地进行合作。而整个有关正确合作的问题,是同增补权有密切关系的。捷依奇同志把技术上的困难问题估计过高,是没有根据的。
载于1904年中央委员会出版社在日内瓦出版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例行)代表大会记录全文》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292—293页 |
17
对党章草案第12条的补充
只有经党总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才能增补中央委员会委员和中央机关报编辑部成员。
载于1904年中央委员会出版社在日内瓦出版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例行)代表大会记录全文》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294页 |
18
在讨论党章时的发言
(1)
我来简短地回答两个人的反对意见[138]。马尔托夫同志说,我提议增补委员须经两个委员会的一致同意。这个说法不确切。代表大会决定不给两个也许相当庞大的委员会的每个委员以否决权,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不能把这种权力给予协调两个中央机关共同工作的全部活动的机构。两个中央机关的共同工作,要求意见完全一致甚至个人的团结,而这只有在增补须经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因为如果有两名委员认为必须进行增补,他们就可以召集总委员会会议。
马尔托夫的修正案同已经通过的关于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机关报的增补须经一致同意的条文是相抵触的。[139]
马尔托夫同志的说明是不确切的,因为这种例外做法与须经一致同意是相抵触的。[140]我请求代表大会决定:应否将马尔托夫同志的修正案提付表决。
(4)
其实我并不想同格列博夫和捷依奇两同志进行争论,但是我认为党章中必须讲到同盟,因为第一,大家原来都知道同盟的存在;第二,是为了指出按照旧的章程同盟在党内享有的代表权;第三,因为所有其他组织都处于委员会的地位,把同盟写进去就可以突出它的特殊地位。[141]
载于1904年中央委员会出版社在日内瓦出版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例行)代表大会记录全文》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295—296页 |
19
关于马尔丁诺夫和阿基莫夫的声明的决议草案[142]
代表大会认为,马尔丁诺夫和阿基莫夫两同志的声明同我们关于代表大会的成员、甚至党员的概念是相抵触的,建议阿基莫夫和马尔丁诺夫两同志或者撤回自己的声明,或者明确声明自己退党。至于记录,代表大会在任何情况下都允许他们出席批准记录的特别会议。
载于1927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6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297页 |
20
在讨论马尔丁诺夫和阿基莫夫的声明时的发言
(1)
常务委员会讨论了马尔丁诺夫和阿基莫夫两同志在上午会议上提交的声明。我就不提他们所说的理由了,虽然这种理由是不正确的,非常奇怪的。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没有宣布过解散联合会,而马尔丁诺夫和阿基莫夫两同志却从代表大会关于同盟的决定中作出了不正确的间接结论。然而,即使解散联合会,也不会剥夺它的代表参加代表大会工作的权利。同样,代表大会也不会容许拒绝参加表决的行为。代表大会的成员不能只是批准记录而不参加大会的其他工作。常务委员会暂时还没有提出任何决议,而是把这个问题提交代表大会讨论。马尔丁诺夫和阿基莫夫的声明是极其反常的,是同代表大会成员的称号相抵触的。
这里出现了一种多么荒谬和反常的局面啊。一方面对我们说服从代表大会的决定,另一方面又因为有关党章的决定要退出大会。我们每个人作为组织委员会所承认的一个组织的代表来到这里以后,就成了代表大会的一员。任何解散组织的决定都不能取消这一身分。表决的时候我们常务委员会怎么办呢?对完全退出大会的人不予计算是不行的,因为代表大会已经确定了自己的人员组成。这里只有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那就是完全脱离党的队伍。至于批准记录的事,可以专门为此邀请联合会的同志来参加,虽然,就是他们不参加,代表大会也有权批准自己的记录。
载于1904年中央委员会出版社在日内瓦出版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例行)代表大会记录全文》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298—299页 |
21
关于崩得退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决议草案[143]
崩得的退党
代表大会认为,崩得的代表拒绝服从代表大会多数的决定,就是表示崩得退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144]
代表大会对这一步骤深表遗憾,代表大会确信这一步骤是“犹太工人联盟”现领导人的严重政治错误,这个错误必然会损害犹太无产阶级和犹太工人运动的利益。崩得的代表为自己所采取的这一步骤进行辩护,代表大会认为,他们提出的理由在实践方面是毫无根据地担心和怀疑俄国社会民主党人的社会民主主义信仰不真诚和不彻底,在理论方面则是民族主义可悲地渗入崩得的社会民主主义运动的结果。
代表大会表示希望并且坚信俄国的犹太工人运动和俄罗斯工人运动必然亲密无间地团结,不仅是原则上的团结,而且是组织上的团结。代表大会决定采取一切措施,使犹太无产阶级详细地了解代表大会的本决议,也详细地了解俄国社会民主党对一切民族运动的态度。
载于1930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15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300页 |
22
对马尔托夫关于崩得退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决议案的补充
代表大会决定采取一切措施以恢复犹太工人运动和非犹太工人运动的团结,并向尽量广泛的犹太工人群众解释俄国社会民主党对民族问题的提法。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301页 |
23
关于各独立团体的决议草案
各独立团体
代表大会对“斗争”社、“生活”社和“意志”社[145]这类社会民主主义团体的独立存在表示遗憾。它们的隔绝不能不在党内引起不可容许的组织涣散,同时还不能不可悲地离开社会民主党的观点和社会民主党的策略,不是倒向所谓社会革命主义(如“意志”社,又如“斗争”社部分地在它的土地纲领中表现出来),就是倒向基督教社会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如“生活”社)。代表大会希望上述团体以及一切自认为属于社会民主党的团体都参加到统一的、有组织的俄国社会民主党的队伍中来。代表大会委托中央委员会收集必要的材料,对上述的和其他的独立团体在党内的地位或我们党对这些团体的态度作出最后的决定。
载于1930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15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302页 |
24
关于军队工作的决议草案
军队
代表大会提请一切党组织注意在军队中进行社会民主主义宣传和鼓动的重要性,建议竭尽全力最迅速地加强军官和兵士中的一切现有的联系并把这些联系固定下来。代表大会认为在军队中供职的社会民主党人最好成立单独的团体,使这些团体在地方委员会中有一定的地位(作为委员会组织的分支)或在中央组织中有一定的地位(作为由中央委员会直接建立并归中央委员会直接领导的机关)。
载于1930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15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303页 |
25
关于农民工作的决议草案
农民
代表大会提请全体党员特别注意开展和加强农民工作的重要性。必须向农民(特别是向农村无产阶级)阐述社会民主党的全部纲领,说明土地纲领这一现存制度下首要的和最迫切的要求的意义。必须努力做到由觉悟农民和农村知识分子工作人员建立起紧密团结的、同党的委员会经常保持联系的社会民主党人团体。必须反对社会革命党人在农民中间所进行的散布无原则性和反动的民粹主义偏见的宣传。
载于1930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15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304页 |
26
在选举《火星报》编辑部时的发言[146]
同志们!马尔托夫的讲话十分奇怪,我觉得不得不坚决反对他对问题的提法。首先我要提醒一下,马尔托夫对编辑部的选举本身的抗议,他和他的伙伴们拒绝参加即将选出的编辑部,是同我们大家(也包括马尔托夫)在《火星报》被承认为党的机关报时所说的话大相抵触的。当时有人反驳我们说,这样的承认没有意义,因为不能只批准一个报纸名称而不批准编辑部,而马尔托夫同志自己就曾经向反对者解释说:不是这么回事,批准的是明确的政治方针,编辑部成员决没有预先确定,又说编辑部成员的选举将在稍后根据我们的议程第24项[147]进行。所以马尔托夫同志现在根本没有任何权利谈什么对《火星报》的承认的局限性。所以,马尔托夫说他进入一个没有他的编辑部老伙伴参加的三人小组就是玷辱他的整个政治名誉,只能说明政治概念的惊人的混淆。持有这种观点,就等于否认代表大会有权实行新的选举,有权对负责人员作某种变动,有权改组由它授予全权的委员会。这样提出问题会引起多大的混乱,只要从组织委员会的例子中便可以看出。我们向组织委员会表示了代表大会对它的完全信任和感谢,但是我们同时也嘲笑了那种认为代表大会无权审查组织委员会内部关系的想法本身,我们同时也驳斥了任何这样的假定:要是“非同志式地”改组组织委员会,要是由什么人员来组成新的中央委员会,组织委员会的旧成员能限制我们这样做。我再重复一遍:马尔托夫同志在是否可以从原先的编委会中选举一部分成员问题上的观点,表现出政治概念的极大混淆。
现在我来谈谈“两个三人小组”的问题[148]。马尔托夫同志说,整个两个三人小组的草案是由一个人即一个编辑部成员搞出来的(就是我的草案),此外谁也不能对它负责。我对这个论断表示坚决抗议,并且声明它根本不符合事实。我要提醒马尔托夫同志,在代表大会开会前几个星期,我曾经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以及另一个编辑部成员,我将在代表大会上要求自由选举编辑部。我之所以放弃了这个计划,只是因为马尔托夫同志自己建议我不要采用它,而采用选举两个三人小组的更为合适的计划。我随即把这个计划写成书面的东西,并且首先把它送给马尔托夫同志本人,他作了一些修改以后又退还给我了;现在,这份计划[149]就在我这里,上面用红笔记下了马尔托夫的修改意见。后来,许多同志都看过这个草案达数十次,所有的编辑部成员也都看过,但无论谁都从来没有正式反对过它。我说“正式”,是因为如果我没有记错,阿克雪里罗得同志有一次曾经发表了他不赞同这份草案的私人意见。但是不言而喻,为了对编辑部表示抗议,所需要的并不是私人意见。无怪乎编辑部甚至在代表大会开会前还通过了邀请一个第7名成员的正式决定,为的是当必须在代表大会上发表一项集体声明时,可以通过一个无法推翻的决定,这在我们六人编委会中往往是做不到的。所有的编辑部成员都知道,在六人小组中增加第7名常任编辑部成员已经是我们很久很久以来一直考虑的问题。可见,我再说一遍,选举两个三人小组是一条十分自然的出路,于是我就在马尔托夫同志知道和同意的情况下把它列入了我的草案。后来,马尔托夫同志和托洛茨基同志以及其他同志,都曾经在一系列的“火星派”非正式会议上多次为这个选举两个三人小组的办法作辩护。
不过,在纠正马尔托夫所谓两个三人小组的计划是私人性质的这一声明时,我并不想因此否认同一个马尔托夫所说的我们所采取的、不批准旧编辑部这个步骤是具有“政治意义”的。恰恰相反,我完全无条件同意马尔托夫同志的意见,即这个步骤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只不过不是马尔托夫所加给它的那种政治意义罢了。他说,这是为争取影响国内的中央委员会而进行斗争的一个行动。我比马尔托夫还更进一步。迄今为止,作为一个独立团体的《火星报》的全部活动,都是为争取影响而进行的斗争。但现在问题已经进了一步,已经是要在组织上巩固这种影响,而不只是为争取这种影响而斗争了。马尔托夫同志认为这样希望影响中央委员会是我的罪过,而我却认为我过去和现在力求通过组织途径巩固这种影响正是我的功劳,由此可以看出,我和马尔托夫同志在政治上的分歧已经深刻到什么程度了。原来我们是各说各的话!如果我们的全部工作、我们的一切努力的结果仍然是照旧为争取影响而斗争,而不是完全获得和巩固这种影响,那么这些工作、这些努力又有什么意思呢?是的,马尔托夫同志说得完全对:业已采取的步骤无疑是重大的政治步骤,说明我们选定了现在已经显露出来的方向之一作为我们党今后工作的方向。“党内戒严状态”、“对付个别分子和独立团体的非常法”这些可怕的字眼,是一点也吓唬不了我的。对那些不坚定的和动摇的分子,我们不仅可以而且必须实行“戒严”,而我们的整个党章、我们现在已由代表大会批准的整个集中制,正是对政治上模糊不清的许多来源实行的“戒严”。为了对付这种模糊不清,我们正需要有特别的、哪怕是非常的法律,而代表大会所采取的步骤正确地规定了政治方向,给这样的法律和这样的措施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载于1904年中央委员会出版社在日内瓦出版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例行)代表大会记录全文》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305—308页 |
27
在选举党的中央委员会时的发言
有人指责我们说,存在着一个紧密的多数派。存在这样一个多数派并不是什么坏事。既然这里形成了一个紧密的多数派[150],那么,所选出的中央委员会是否中用,是已经掂量过的了。不能讲偶然性。保证是充分的。选举不能推迟。剩下的时间很少了。马尔托夫同志提议将选举推迟是没有什么理由的。我支持鲁索夫同志的提议。[151]
载于1904年中央委员会出版社在日内瓦出版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例行)代表大会记录全文》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309页 |
28
关于为教派信徒出版报刊的决议草案[152]
鉴于俄国的教派运动就具许多表现来说,是俄国的民主主义思潮之一,第二次代表大会提请全体党员注意教派信徒中的工作,以便把他们吸引到社会民主党方面来。代表大会允许弗·邦契-布鲁耶维奇同志在中央机关报编辑部监督下试办通俗报纸《教派信徒报》,并委托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机关报编辑部采取必要的措施,使这个报纸得以出版并且办好,确定使它正确发挥作用的一切条件。
载于1904年中央委员会出版社在日内瓦出版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例行)代表大会记录全文》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310页 |
29
在讨论波特列索夫(斯塔罗韦尔)提出的关于对自由派的态度的决议案时的发言[153]
斯塔罗韦尔提出的决议案将会被误解:大学生运动和《解放》是不同的两回事。对两者采取同样态度会是有害的。司徒卢威大名鼎鼎,工人都知道他。斯塔罗韦尔同志认为,应该作出明确的指示;我认为,我们需要的是明确的原则态度和策略态度。
载于1904年中央委员会出版社在日内瓦出版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例行)代表大会记录全文》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集5版第7卷第311页 |
30
关于对待青年学生的态度问题的发言
“假朋友”这个词不只是反动派在用,这种假朋友是存在的——这我们从自由派和社会革命党人身上就可以看到。正是这些假朋友对青年保证说,青年不必去鉴别各种流派。我们则把树立严整的革命人生观作为主要目的,而今后的实际任务就是让青年组织起来时靠近我们的委员会。
载于1904年中央委员会出版社在日内瓦出版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例行)代表大会记录全文》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7卷第312页 |
注释:
[100]这是有关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的一组文献。有关这次代表大会的另一些材料收在本卷《附录》中。
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03年7月17日(30日)—8月10日(23日)召开。7月24日(8月6日)前,代表大会在布鲁塞尔开了13次会议。后因比利时警察将一些代表驱逐出境,代表大会移至伦敦,继续开了24次会议。
代表大会是《火星报》筹备的。列宁为代表大会起草了一系列文件,并详细拟订了代表大会的议程和议事规程。出席代表大会的有43名有表决权的代表,他们代表着26个组织(劳动解放社、《火星报》组织、崩得国外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俄国革命社会民主党人国外同盟、国外俄国社会民主党人联合会以及俄国社会民主党的20个地方委员会和联合会),共有51票表决权(有些代表有两票表决权)。出席代表大会的有发言权的代表共14名。代表大会的成分不一,其中有《火星报》的拥护者,也有《火星报》的反对者以及不坚定的动摇分子。
列入代表大会议程的问题共有20个:1.确定代表大会的性质。选举常务委员会。确定代表大会的议事规程和议程。组织委员会的报告和选举审查代表资格和决定代表大会组成的委员会。2.崩得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的地位。3.党纲。4.党的中央机关报。5.代表们的报告。6.党的组织(党章问题是在这项议程下讨论的)。7.区组织和民族组织。8.党的各独立团体。9.民族问题。10.经济斗争和工会运动。11.五一节的庆祝活动。12.1904年阿姆斯特丹国际社会党代表大会。13.游行示威和起义。14.恐怖手段。15.党的工作的内部问题:(1)宣传工作,(2)鼓动工作,(3)党的书刊工作,(4)农民中的工作,(5)军队中的工作,(6)学生中的工作,(7)教派信徒中的工作。16.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对社会革命党人的态度。17.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对俄国各自由主义派别的态度。18.选举党的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机关报编辑部。19.选举党总委员会。20.代表大会的决议和记录的宣读程序,以及选出的负责人和机构开始行使自己职权的程序。有些问题没有来得及讨论。
列宁被选入了常务委员会,主持了多次会议,几乎就所有问题发了言。他还是纲领委员会、章程委员会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员。
代表大会要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是批准党纲、党章以及选举党的中央领导机关。列宁及其拥护者在大会上同机会主义者展开了坚决的斗争。代表大会否决了机会主义分子要按照西欧各国社会民主党的纲领的精神来修改《火星报》编辑部制定的纲领草案的一切企图。大会先逐条讨论和通过党纲草案,然后由全体代表一致通过整个纲领(有l票弃权)。在讨论党章时,会上就建党的组织原则问题展开了尖锐的斗争。由于得到了反火星派和“泥潭派”(中派)的支持,尔·马尔托夫提出的为不坚定分子入党大开方便之门的党章第1条条文,以微弱的多数票为大会所通过。但是代表大会还是基本上批准了列宁制定的党章。
大会票数的划分起初是:火星派33票,“泥潭派”(中派)10票,反火星派8票(3名工人事业派分子和5名崩得分子)。在彻底的火星派(列宁派)和“温和的”火星派(马尔托夫派)之间发生分裂后,彻底的火星派暂时处于少数地位。但是,8月5日(18日),7名反火星派分子(2名工人事业派分子和5名崩得分子)因不同意代表大会的决议而退出了大会。在选举中央机关时,得到反火星派分子和“泥潭派”的支持的马尔托夫派(共7人)成为少数派,共有20票(马尔托夫派9票,“泥潭派”10票,反火星派1票),而团结在列宁周围的20名彻底的火星派分子成为多数派,共有24票。列宁及其拥护者在选举中得到了胜利。代表大会选举列宁、马尔托夫和格·瓦·普列汉诺夫为中央机关报《火星报》编委,格·马·克尔日扎诺夫斯基、弗·威·林格尼克和弗·亚·诺斯科夫为中央委员会委员,普列汉诺夫为党总委员会委员。从此,列宁及其拥护者被称为布尔什维克(俄语多数派一词音译),而机会主义分子则被称为孟什维克(俄语少数派一词音译)。——240。
[101]这两次发言都是对米·伊·李伯尔所提问题的答复。前一个发言答复的问题是:“‘民族问题’这一项如何理解?为什么把它从‘纲领草案’这一项中分出来?如何理解民族问题是策略问题?为什么不把这一问题列入基本问题?"后一个发言答复的问题是:“‘民族组织’这一项是什么意思?提出这一问题似乎与崩得在党内的地位问题无关。”(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1959年俄文版第17、18页)
列宁提到的代表大会所要讨论的问题清单的第1项("关于崩得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的地位”),在代表大会通过的议程中列为第2项,而第6项("区组织和民族组织”)则列为第7项。——240。
[102]列宁在讨论代表大会议程时所作的这两次发言,主要针对米·伊·李伯尔、弗·彼·阿基莫夫和德·巴·卡拉法季(马霍夫)的发言。
约在1902年11月底,列宁曾在给筹备召开代表大会的组织委员会委员叶·雅·列文的信(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44卷)中初步拟订了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的议程。后来,列宁更为详尽地制定了代表大会的议程,并附有说明(见本卷第373—377页)。组织委员会采纳了列宁制定的议程,作了少许改动后提交给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经过讨论,以36票赞成、6票反对和1票弃权通过了这个议程。——242。
[103]代表大会讨论组织委员会的行动问题一事的原委如下。在代表大会召开前,组织委员会已拒绝了斗争社提出的允许它派代表出席代表大会的要求。斗争社后来向代表大会的审查代表资格和决定代表大会组成的委员会提出申诉。1903年7月17日(30日),审查代表资格和决定代表大会组成的委员会听取了参加该委员会的组织委员会委员叶·米·亚历山德罗娃(施泰因)和彼·阿·克拉西科夫(巴甫洛维奇)的说明后,认为组织委员会的决定是正确的。可是在7月18日(31日)代表大会讨论这个问题时,一位没有赶上大会开幕而刚刚到会的组织委员会委员叶·雅·列文(叶戈罗夫)却要求休会,以便同组织委员会的委员们讨论关于斗争社的问题。而在休会期间举行的组织委员会会议上,多数委员,包括亚历山德罗娃(施泰因)在内,反过来投票赞成邀请斗争社的代表达·波·梁赞诺夫列席代表大会,只有火星派分子克拉西科夫投票反对,并在代表大会会议上抗议组织委员会的这个行动。列文反而指责克拉西科夫反对组织委员会的多数是违反党纪。
代表大会否决了组织委员会的建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代表大会请全体同志在提个别建议时将其交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时认为由巴甫洛维奇同志和叶戈罗夫同志两人的声明而引起的事件已告结束。”
“随着负责决定代表大会组成的委员会的选出,组织委员会已不再有以委员会资格影响代表大会组成的权利。组织委员会作为委员会在这一方面的工作已告结束。”(见《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1964年人民出版社版第1分册第58页)列宁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记事》、《俄国革命社会民主党人国外同盟第二次代表大会》和《进一步,退两步》(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8卷)中,都详细地叙述过这一事件。——244。
[104]指组织委员会制定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章程草案第7条:“代表不应当以限权代表委托书来限制自己的职权。他们在执行自己的职权时是完全自由和独立自主的。”(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1959年俄文版第706页)——244。
[105]关于波兰王国和立陶宛社会民主党派代表参加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的问题,是组织委员会根据《火星报》编辑部的倡议,在1903年2月7日给波兰王国和立陶宛社会民主党国外委员会的信中首先提出的。组织委员会在信中说,它只能邀请承认自己是俄国党的一部分的组织参加代表大会,因此,如果波兰社会民主党人愿意成为代表大会的全权成员,建议他们向《火星报》声明,宣布他们加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可是,波兰社会民主党人没有发表这样一个声明。
1903年7月11—16日(24—29日)举行的波兰王国和立陶宛社会民主党第四次代表大会讨论了该党同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的条件问题。大会在决议中提出了一系列条件,如该党在其一切内部事务中完全独立自主,波兰其他社会民主主义组织只有先加入波兰王国和立陶宛社会民主党才能加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等。此外,作为统一的条件之一,代表大会还要求,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纲领草案中关于民族自决权条文的措辞要换成另一种可以“排除民族主义解释的”“准确的”措辞。
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开幕时,代表们还不知道波兰社会民主党人的上述决议。审查代表资格和决定代表大会组成的委员会在7月18日(31日)向代表大会作报告时,宣读了他们收到的波兰王国和立陶宛社会民主党领导人之一阿·瓦尔斯基(阿·绍·瓦尔沙夫斯基)的信。这封信没有说清楚波兰王国和立陶宛社会民主党愿意同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保持何种关系,只是说该党代表大会认为全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统一是头号大事。因此,委员会决定邀请波兰社会民主党人列席代表大会。7月22日(8月4日),波兰王国和立陶宛社会民主党的代表瓦尔斯基和雅·斯·加涅茨基出席了代表大会。瓦尔斯基在会上宣读了该党第四次代表大会关于该党同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条件的决议。为了研究这些条件,代表大会选举了一个专门委员会。
鉴于波兰社会民主党人提出了纲领草案中关于民族自决权的条文问题,纲领委员会讨论了这一条文。在讨论中,波兰社会民主党人反对民族自决权的条文,而提出在纲领中列入成立保障国内各民族文化发展充分自由的机构的要求。纲领委员会否决了他们的提议。波兰王国和立陶宛社会民主党的代表便留下申述他们观点的声明,退出了代表大会。8月6日(19日),研究两党统一条件的专门委员会向大会作了报告。代表大会就此通过了一项决议,对于因为波兰社会民主党人退出代表大会而使它无法完成关于该党加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问题的讨论表示惋惜,并责成中央委员继续进行这一问题的谈判。——246。
[106]指分裂前的火星派。——248。
[107]1903年7月19日(8月1日),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讨论崩得在党内的地位问题时,崩得代表米·伊·李伯尔将崩得第五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崩得章程提交代表大会审议。这个章程实质上要求同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建立联邦制关系。会议就此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多数代表谴责崩得提出的联邦制原则。在7月21日(8月3日)第7次会议上,李伯尔又提出了崩得章程的修正案,并向代表大会发表了最后通牒式的声明。崩得的代表一再坚持要求大会在讨论总的党章以前,应立即逐条讨论崩得的章程。多数代表反对这一要求。7月21日(8月3日)下午举行的第8次会议以45票赞成,5票反对通过了尔·马尔托夫起草的决议,否决了崩得提出的联邦制原则。决议认为崩得的章程应作为党章的一个部分,在讨论党章时再予以审议。后来,在8月5日(18日)的第27次会议上,再次讨论了崩得的章程。——248。
[108]指英国诺森伯兰和达勒姆两郡的煤矿工人工会。这两个工会在19世纪80年代通过同业主搞交易而争取到让熟练的井下工人实行七小时工作制,后来他们就一直反对通过立法让英国所有的工人实行八小时工作制。——250。
[109]列宁的这篇讲话是在代表大会第9次会议讨论《火星报》编辑部制定的党纲草案总纲部分时作的。在列宁讲话前发言的是米·伊·李伯尔。
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是在1903年7月甜日(8月3日)开始讨论党纲问题的。会议先讨论党纲的总纲部分。总纲部分讨论结束后,根据列宁和列·达·托洛茨基在第10次会议上的提议,党纲草案提交给了第8次会议选出的纲领委员会作初步的文字修订。该委员会的成员有:格·瓦·普列汉诺夫、列宁、帕·波·阿克雪里罗得、亚·尼·波特列索夫(斯塔罗韦尔)、亚·马尔丁诺夫、伊·李·艾森施塔特(尤金)和叶·雅·列文(叶戈罗夫)。后来在7月29日—8月1日(8月11—14日)的第15次至21次会议上又对纲领委员会所通过的党纲总纲和具体要求的措辞进行了详细的讨论。——251。
[110]列宁援引的米·伊·李伯尔发言中的这句话,在代表大会记录中没有记下来。李伯尔在发言中反对将《火星报》制定的纲领草案中的下述一段话写进党纲:“工人阶级政党,即社会民主党,号召一切被剥削劳动者阶层参加自己的队伍,因为他们正在站到无产阶级的立场上来。”李伯尔可能在发言中引用了列宁的《内政评论》一文。列宁在这篇文章中评述了两个贵族代表发表的反政府演说,号召社会民主党人“在所有的居民阶级中进行鼓动和组织活动”。在这段话的末尾,列宁写道:“在向贵族代表们告别时,我们要对他们说:再见吧,我们明天的同盟者先生们!”(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5卷第312页)——251。
[111]指马克思《法兰西内战》一文中的下述一段话:“公社对农民说,‘公社的胜利是他们的唯一希望’,这是完全正确的。”(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第364页)——251。
[112]列宁在这里指的是他在《怎么办?》一书中制定的一个科学社会主义原理:社会主义意识和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不可能在工人阶级中自发地产生,而只能由社会主义理论家和革命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从外面灌输给它。列宁关于工人运动的自发性和自觉性问题的提法,在代表大会上遭到工人事业派分子亚·马尔丁诺夫和弗·彼·阿基莫夫的攻击。——252。
[113]根据列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会议日志》记载,弗·彼·阿基莫夫就在这次会议上的发言中使用了“充实理论”这个词(见本卷第388页),但代表大会记录中此处没有记下来。阿基莫夫所提的是下述机会主义的论点: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随着自发的工人运动的高涨,无产阶级会自动地浸透社会主义意识,“被社会主义充实起来”。——252。
[114]指一种机会主义的改良主义理论,这种理论认为社会主义能够逐渐“挖空”资本主义,即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通过提高工人工资、同资本家订立集体合同、成立消费合作社、扩大有产者的人数等办法来逐步缓和阶级矛盾。——252。
[115]指达·波·梁赞诺夫为批判《火星报》纲领草案而写的一本长达302页的书,标题为:《制定党纲的材料。第2辑。<火星报>的纲领草案和俄国社会民主党人的任务》。梁赞诺夫在书中详细地分析了《火星报》纲领中的“危机和工业停滞时期”一句中所用的连接词“和”,大谈其从“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看在这种场合怎样使用这一连接词方为恰当。因此列宁讽刺地称这本书为关于字义的学术著作。格·瓦·普列汉诺夫也写了《正统的咬文嚼字》一文评梁赞诺夫这本书(见1903年6月1日、15日和7月1日《火星报》第41、42号和第43号附刊)。——252。
[116]指对党纲草案总纲部分一段文字的修正案。这一段文字是:“但是,随着资产阶级社会所同有的这一切矛盾的增长和发展,被剥削的劳动群众对现状的不满也在增长,无产者的人数在增加,他们的团结在增强,他们同剥削者的斗争日益尖锐。”亚·马尔丁诺夫在7月21日(8月3日)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提出在“团结”之后加上“自觉性”一词。后来纲领委员会讨论这一段文字时(列宁没有出席会议)以多数票通过了马尔丁诺夫的修正案。在7月29日(8月11日)代表大会第15次会议讨论党纲时,这一修正案被否决。上述这一段文字照原来的措辞为多数票所通过。——255。
[117]指党纲草案的一般政治要求中的第1条。在纲领委员会稿中,这一条的文字是:“建立人民专制,即国家的最高权力全部集中在立法会议手里,立法会议由人民代表组成,它是单一的议院。”(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1959年俄文版第179页) 康·米·塔赫塔廖夫(斯特拉霍夫)提议把“人民专制”改为“人民的最高权力”。这一修正案被代表大会否决。——256。
[118]指纲领委员会提出的党纲草案的一般政治要求中的第3条,这一条的内容是要求实行广泛的地方自治和区域自治。——256。
[119]指党纲草案的一般政治要求中的第9条(火星派草案的第8条),其中说:“任何公民都有权向法庭控告任何官吏,不必向其上级申诉。”维·尼·克罗赫马尔(佛敏)提议在“公民”一词后加上“以及外国人”。这个提议被大会否决。——256。
[120]党纲草案一般政治要求中的第12条(火星派草案第9条)讲的是用普遍的人民武装代替常备军。在讨论这一条时,米·伊·李伯尔提议把“普遍的人民武装”这几个字改为“民兵”。这一提议被代表大会否决。——257。
[121]这个建议草案是在第二次讨论党纲的一般政治要求第7条(火星派草案第6条)的条文时由列宁提交纲领委员会会议的。
在火星派的纲领草案中,这一条包含废除等级制和全体公民不分性别、宗教信仰和种族一律平等的要求。纲领委员会初次讨论时,把这一条中问的文字改成:“……不分宗教信仰、种族、民族和语言……”,然后提交7月30日(8月12日)代表大会第16次会议。在代表大会讨论这一条文时,崩得分子要求把“语言平等”问题专写一条。由于他们把一部分动摇的火星派分子拉到自己方面,在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决时,双方票数相等。后来列宁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记事》一文中曾提到这次“使用语言平等”的事件(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8卷)。
第7条条文修改问题在代表大会第16次和第17次会议上争论不休,于是被再次提交纲领委员会。委员会通过了列宁的建议(文字上略有修改)并以委员会的名义提交8月1日(14日)代表大会第21次会议。建议的第1项被大会否决;第2项作了一些修改后得到通过(在代表大会通过的纲领中是第8条);第3项按原来文字通过。
列宁建议的第3项中提到的第11条,在火星派的纲领草案中是这样措辞的:“对未满十六岁的男女儿童一律实行免费的义务的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由国家供给贫苦儿童膳食、服装、教材和教具。”纲领委员会起初通过了这一条,未加修改(第14条),但在7月31日(8月13日)代表大会第18次会议上讨论本条时通过了一项补充内容:“按照居民的要求,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教学。”(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1959年俄文版第198页)由于已经通过了关于语言问题的单独的一条,故列宁建议删去这项补充。——258。
[122]指党纲草案关于保护工人部分的第2条。这一条包括下述要求;由法律规定,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男女雇佣工人,每周连续休息时间不得少于36小时。马·尼·利亚多夫建议在这一条里写上要求连续休息42小时;米·伊·李伯尔指出,在纲领中丝毫没有谈到小生产的监督问题。利亚多夫的建议被大会通过,李伯尔的修正案被大会否决。——259。
[123]指党纲草案关于保护工人部分的第12条(火星派草案第11条),这一条包括以下要求:“地方自治机关在工人代表的参与下共同监督企业主拨给工人的住宅的卫生状况,以及监督这些住宅的内部规章和租用条件,使雇佣工人作为私人和公民的生活和行动不受企业主的干涉。”马·尼·利亚多夫对这一条提出了如下补充:(1)建立农业视察制,对有雇佣工人的所有农场进行监督;(2)党纲关于保护工人部分的第1—13条的适用范围应扩大到整个有雇佣劳动的农业部门中去;(3)把按对分制或以给地主耕地为条件而租用土地的佃农看成是雇佣工人,对他们应实行农业视察制。前两条补充被大会否决,第3条补充由利亚多夫撤回。——259。
[124]7月31日(8月13日),在代表大会第19次会议讨论土地纲领时,亚·马尔丁诺夫发言说,土地问题纲领草案中关于将赎金和割地归还农民的条文并不是从无产阶级政党应该解决的任务中产生的,其目的似乎仅仅是“纠正历史上的不公平现象”。——260。
[125]这一修正案是在讨论土地问题纲领草案的引言部分时提出的。引言原来的措辞是:“为了肃清沉重地压在农民身上的农奴制残余,为了使农村阶级斗争自由发展,党将力求……”修正案被大会通过。——264。
[126]指土地问题纲领草案的第1条。这一条包括以下要求:“取消赎金、代役租以及目前农民这个纳税等级所承担的一切义务。”马·尼·利亚多夫建议在“农民”以后补充:“或其他农村居民这些纳税等级……”这一修正案被大会否决。——265。
[127]土地问题纲领草案第2条谈到了必须废除连环保和一切限制农民支配自己土地的法律。在讨论这一条时,亚·马尔丁诺夫提出一个问题:“如何理解‘自己土地’这几个字?”他认为,对这一条可能有两种解释;“(1)每一个农民有赎买权——那么村社的利益就不会受到侵犯;(2)每一个农民有权不经赎买把土地归于自己。”在列宁作了解释之后,马尔丁诺夫再次发言,声明他指的不是细节,而是一般原则,即谁是土地的所有者——是村社还是农民?马尔丁诺夫说:“如果是村社,那么,由于认为村社是限制经济发展的,我们就主张赎买权。如果是农民,那就不必赎买。”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1959年俄文版第235页)——265。
[128]党纲草案关于土地问题纲领草案第4条包括以下要求:“设立农民委员会,以便:(一)把废除农奴制时从农民那里割去的和成为地主盘剥工具的那些土地归还村团(用剥夺的办法,或者——在土地已经转手的情况下——以由国家用贵族大地产赎买的办法);(二)消灭在乌拉尔、阿尔泰、西部边疆区和国内其他地区保留下来的农奴制关系残余……”
诺·尼·饶尔丹尼亚(科斯特罗夫)对这一条提出如下补充意见:“将高加索由暂时义务农、希赞和其他农民使用的土地转归他们本人所有。”波·米·克努尼扬茨(鲁索夫)和马·尼·利亚多夫提出另一个建议,他们认为只要在纲领中一般地指出必须在俄国一切地区消灭农奴制关系的残余就可以了。
列宁发言中提到的季·亚·托普里泽(卡尔斯基)的修正案,在代表大会记录中没有记上。
代表大会通过了饶尔丹尼亚提出的补充意见。
暂时义务农是指俄国农奴制废除后为使用份地而对地主暂时负有一定义务(交纳代役租或服徭役)的前地主农民。农民同地主订立了赎买份地的契约后,即不再是暂时义务农,而归入私有农一类。
希赞是格鲁吉亚的一种根据特殊契约条件定居在地主土地上的农民。希赞在形式上不被算作农奴,有人身自由,实际上是终身无权的佃农。1861年的农民改革没有扩大到希赞;他们仍然完全依附于地主,而且地主还增加希赞的劳役,夺取希赞耕种的土地。直到十月革命以后,希赞制才被废除。——266。
[129]列宁的发言是针对科斯特罗夫(诺·尼·饶尔丹尼亚)的一项建议。科斯特罗夫认为最好成立劳资调解委员会。土地问题纲领草案的第5条中谈到,必须授权法庭降低过高的地租和宣布盘剥性契约无效。纲领草案关于保护工人部分第16条包括以下要求:在国民经济各部门设立职业法庭,由对等的工人代表和企业主代表组成。——267。
[130]列宁这里说的是米·伊·李伯尔的一个建议:在土地问题纲领草案的第5条中写进授权法庭规定土地租价的要求。——267。
[131]8月2日(15日)代表大会第22次会议讨论党章第1条时,发生了激烈的争论。这里列宁说的是他提出的党章第1条的条文:“凡承认党纲、在物质上支持党并亲自参加党的一个组织的人,可以作为党员。”(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8卷第238页)尔·马尔托夫提出的另外一个条文是:“凡承认党纲、在物质上支持党并在党的一个组织领导下经常亲自协助党的人,可以作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党员。”(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1959年俄文版第425页)关于这两个条文,章程委员会7月30日(8月12日)的会议没有取得一致意见。委员会只根据多数意见删去了“在物质上支持党”这一字句,然后将两个条文都提交给代表大会讨论。后来,代表大会以28票赞成、22票反对和1票弃权,通过了马尔托夫的条文。代表大会还以26票对18票的多数,通过了在该条文中写上党员“在物质上支持党”的字句。
列宁在《进一步,退两步》这本小册子中,曾对代表大会关于党章第1条问题的讨论和表决情况作了分析(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8卷《进一步,退两步》第7、8、9节)。——269。
[132]在讨论党章草案第4条第1段——关于党总委员会委员的任命和总委员会委员出缺时的替补程序——时,章程委员会没有取得一致意见,因此向代表大会提交了三种条文。
由尔·马尔托夫和弗·亚·诺斯科夫(格列博夫)提出的第一种条文是:“党总委员会由中央机关报编辑部和中央委员会各任命委员二人组成;第五名委员由这四名总委员会委员聘请;总委员会的委员出缺时由任命该委员的机构另派人替补。”
由列宁和B·H·罗扎诺夫(波波夫)提出的第二种条文是:“党总委员会由代表大会从中央机关报编辑部和中央委员会的委员中任命五人组成,两机构各不得少于二人。总委员会的委员出缺时由总委员会自行任命。”
由叶·雅·列文(叶戈罗夫)提出的第三种条文是:“党总委员会由代表大会从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机关报编辑部中各选出二人组成。第五名委员由这四名委员一致选出;总委员会的委员出缺时,除第五名委员外,由该委员所属机构另派人替补,第五名委员按上述方法替补。”
经过讨论,代表大会通过了如下条文:
“4.代表大会任命党总委员会的第五名委员,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机关报编辑部。
5.党总委员会由中央机关报编辑部和中央委员会任命,它们各委派委员二人参加党总委员会;总委员会的委员出缺时,由任命该委员的机构另派人替补,第五名委员由总委员会自行替补。”(见《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1964年人民出版社版第1分册第44页)——274。
[133]在讨论党章草案第4条第1段时,维·伊·查苏利奇发言同意尔·马尔托夫和弗·亚·诺斯科夫(格列博夫)的条文,她说:“那种认为总委员会的四名委员不能选出第五名委员的反驳意见是没有根据的。如果象总委员会这样的机关都不能选出第五名委员,这就说明这个机关根本不中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1959年俄文版第296页)——274。
[134]指党章草案第10条:“每一个党员和同党有来往的任何个人,都有权要求把他的声明原原本本送达中央委员会,或中央机关报编辑部,或党代表大会。”(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1959年俄文版第426页) 尔·马尔托夫提出将这一条文中“和同党有来往的任何个人”这些字删去。这一修正案以25票对13票被否决。——275。
[135]这个发言谈的是党章草案第12条关于党的委员制机构(包括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机关报编辑部)成员的增补问题。列宁在《进一步,退两步》中写遭:“接受委员时采取更严格的法定多数(以4/5代替2/3),增补时采取一致同意和对中央机关成员的增补实行相互监督——所有这些,当我们在中央机关人选问题上处于少数地位时都曾加以坚持。”(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8卷第294页)尔·马尔托夫反对将增补时采取一致同意和中央委员会与中央机关报编辑部相互监督的办法写入党章。后来列宁在俄国革命社会民主党人国外同盟第二次代表大会上曾叙述代表大会上当时所形成的局面:“我们自然担心我们会受到暗算,陷入困境。因此有必要实行中央机关成员的相互增补,以便保证党中央机关行动一致。在这个问题上又引起了斗争。……必须组成一个坚定不移的、忠实的火星派内阁。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又失败了。关于中央机关成员的相互增补的条款被否决了。在‘泥潭派’支持下的马尔托夫所犯的错误,更加明显地表现出来了。从这时起,他们的联盟便完全形成了,而我们面对失畋的威胁,不得不把我们的枪炮装上双倍的弹药。崩得和《工人事业》坐在那里运用自己的投票权决定大会的命运。因此就发生了激烈的残酷的斗争。”(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8卷第46页)——275。
[136]叶·雅·列文(叶戈罗夫)反对用某种数字2/3或4/5来限定增补党的委员制机构所必需的多数,认为在没有提出说明理由的异议的情况下,问题可以用简单多数决定。——275。
[137]由于党章草案中没有关于授权党总委员会决定党的中央机关成员的增补问题的条文,叶·雅·列文(叶戈罗夫)在发言中把它称为“瘸腿的”党章草案。——275。
[138]指列·达·托洛茨基和尔·马尔托夫发言反对列宁的建议——在党章第12条中写入:只有经党总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才能增补中央委员会委员和中央机关报编辑部委员。列宁的这一建议以22票对27票被大会否决。——278。
[139]指尔·马尔托夫在讨论党章草案第12条时提出的建议:“如果中央委员会或中央机关报编辑部增补新委员未能取得一致同意,可将接受委员的问题转交总委员会;如总委员会撤销有关的委员会原来的决定,该委员会即以简单多数票作最后决定。”(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1959年俄文版第311页)——278。
[140]指尔·马尔托夫的下面这句话:“我建议,给不满意少数派决定的多数派以要求总委员会作出决定的权利。”(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1959年俄文版第311页)马尔托夫的修正案以24票对23票被代表大会通过。——279。
[141]列宁在发言中回答了弗·亚·诺斯科夫(格列博夫)和列·格·捷依奇的以下提议:第13条(关于承认俄国革命社会民主党人国外同盟是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唯一的国外组织以及关于它的任务)不写入党章,而转交党中央委员会(格列博夫的提议)或党总委员会(捷依奇的提议)讨论。代表大会以31票赞成,12票反对、6票弃权通过了党章第13条。——279。
[142]在代表大会批准了关于承认俄国革命社会民主党人国外同盟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唯一的国外组织的党章第13条之后,国外俄国社会民主党人联合会的代表亚·马尔丁诺夫和弗·彼·阿基莫夫向大会常务委员会声明:他们今后将拒绝参加表决,并打算只为听取宣读以前各次会议的记录和讨论公布这些记录的程序而出席代表大会。8月5日(18日),在代表大会第27次会议上宣读了这一声明。在同日下午举行的第28次会议上,列宁向代表大会报告了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这一声明的情况,并把这一问题提交代表大会讨论。代表大会建议阿基莫夫和马尔丁诺夫收回他们的声明,但是他们拒绝了这一建议并退出了代表大会。
列宁没有将这里收载的决议草案提交代表大会。据《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编者注,这一草案的手稿已被列宁勾掉。——280。
[143]《关于崩得退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决议草案》以及下面收载的《对马尔托夫关于崩得退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决议的补充》、《关于各独立团体的决议草案》、《关于军队工作的决议草案》和《关于农民工作的决议草案》,列宁都没有提交代表大会。后两个问题也没有在代表大会上讨论。1903年10月14日(27日),列宁在俄国革命社会民主党人国外同盟第二次代表大会上作关于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的报告时指出,由于“泥潭派”的阻碍和拖延,不得不从议程中取消了许多重要项目,并且根本没有剩下时间讨论全部策略问题(参看《列宁全集》第2版第8卷《俄国革命社会民主党人国外同盟第二次代表大会文献》)。——283。
[144]这里说的是1903年8月5日(18日)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拒绝接受崩得提交代表大会讨论的崩得章程的第2条的决定。崩得章程的这一条说:“崩得是犹太无产阶级的社会民主党组织,它的活动不受任何地区范围的限制,它是作为犹太无产阶级的唯一代表加入党的。”(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1959年俄文版第51页) 鉴于这一条具有原则性的意义,所以在代表大会上首先讨论。崩得的代表为了抗议代表大会的决定,声明崩得退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并离开了代表大会。——283。
[145]意志社是一个自称“革命社会民主主义组织”的国外团体。1903年2月,该社出版了传单《革命社会民主主义组织“意志社”致革命者书》,在其中提出了在各阶层居民中进行政治鼓动和把社会民主党人同社会革命党人联合起来的任务。意志社没有加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库克林出版社和“意志社”的决议》,其中说:“代表大会确认:上述两组织不是党的组织,它们和有组织的俄国社会民主党毫无共同之处。关于该两社同我党此后的关系问题将由党中央委员会负责处理,如果该两社向它提出的话。”(见《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1964年人民出版社版第1分册第62页)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后不久,意志社发表了该社解散以及其成员加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声明。这个消息刊载于1903年11月7日《火星报》第52号。——285。
[146]这个发言是列宁在代表大会第31次会议上作的。在代表大会第35次会议批准这次会议的记录时,经列宁同意,对他的发言的文字作了修改。从发言的开头“同志们!马尔托夫的讲话十分奇怪,我觉得不得不坚决反对他对问题的提法……”起,到“……只能说明政治概念的惊人的混淆”止的这一段话被删去,而代之以如下的话:
“我请求大会允许我回答马尔托夫。
马尔托夫同志说,刚才的投票有损他的政治声誉。选举和损害政治声誉风马牛不相及。(喊声:“不对!不是事实!”普列汉诺夫和列宁抗议这种打断发言的做法。列宁请求秘书把查苏利奇、马尔托夫和托洛茨基等同志打断他发言的事实记入记录,并请求记下打断他发言的次数。)”
但是,列宁在同意这种修改之后,在代表大会上作了如下声明:“我同意科斯季奇、帕宁同志的修改,但同时我声明,我的意思是,马尔托夫同志认为只有他一人参加三人编辑部而没有他的伙伴们参加,是对他的污辱。”(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1959年俄文版第372、392—393页)
在《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中,这个发言是按照列宁写的并在会议宣读的发言稿刊印的。——288。
[147]“选举党的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机关报编辑部”在列宁为代表大会拟订的议程中是第24项,而在后来代表大会通过的议程中是第18项。——288。
[148]选举两个三人小组(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机关报)的计划,是列宁在对他拟订的代表大会议程的说明中提出的(见本卷第376—377页)。列宁后来在《进一步,退两步》一文中写道,早在召开代表大会很久以前以及在代表大会上,所有代表都知道这个选出两个三人小组和改组编辑部的计划,并且指出,编辑部之所以必须改组,是因为要消除某些与党机关不相称的旧的小组习气的特点和消除著作家集团的“神权”特点(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8卷第307—308页)。
关于选举中央机关报编辑部的问题,尔·马尔托夫的拥护者和彻底的火星派在代表大会第30次和第31次会议上进行了激烈的斗争。马尔托夫及其拥护者坚持要求批准《火星报》的旧编辑部(列宁、格·瓦·普列汉诺夫、马尔托夫、亚·尼·波特列索夫、维·伊·查苏利奇、列·格·捷依奇),彻底的火星派则支持由代表大会自由选举出3名编委的要求。
代表大会以多数票通过了选举由3人组成编辑部的决议。列宁、普列汉诺夫和马尔托夫当选为中央机关报编辑部的成员。马尔托夫在选举后立即声明他将不参加编辑部的工作。列宁后来在评述这场关于选举中央机关报编辑部的斗争时,指出它是庸俗观念同党性作斗争,最坏的“个人意气”同政治上的理由作斗争,抱怨的话同起码的革命责任感作斗争(同上,第314页)。——289。
[149]指列宁对他为代表大会拟订的议程的第24项加的说明(见本卷第376—377页)。说明的最后一句话是在收到尔·马尔托夫的意见后,由列宁用红墨水写的。——289。
[150]这里说的“紧密的多数派”是指火星派多数派,它是在临近选举中央机关时最后形成的。——292。
[151]波·米·克努尼扬茨(鲁索夫)建议着手进行党中央委员会的选举,并提议中央委员会的选举结果由代表大会主席掌握,为了保密起见,只向代表大会宣布一名中央委员的名字。——292。
[152]这一决议草案经格·瓦·普列汉诺夫作了少许文字修改后,以列宁和普列汉诺夫的名义提交8月10日(23日)代表大会的第37次会议。在代表大会讨论该决议草案时,尔·马尔托夫提议对草案的第二部分作如下改动:“代表大会委托中央委员会研究邦契-布鲁耶维奇同志报告中的建议。”这一修正案被代表大会通过(见《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1964年人民出版社版第1分册第48—49页)。在这一决议草案上签名的,除列宁和普列汉诺夫外,还有另外11名代表。——293。
[153]向代表大会提出的关于对自由派的态度问题的决议草案有两个:第一个是亚·尼·波特列索夫(斯塔罗韦尔)提出的,第二个是列宁、格·瓦·普列汉诺夫以及其他13名代表共同提出的(经列宁修改过的普列汉诺夫的草案,见《列宁文集》俄文版第6卷第177—178页)。这两个决议草案在表决时,所得票数相等,因此都算通过。
后来列宁在《地方自治派的运动和<火星报>的计划》一文中,曾将这两个决议作过比较(参看《列宁全集》第2版第9卷)。——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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