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和实际上的从属。过渡形式
[XXI—1301][注:在第XXI笔记本的封面上,马克思亲笔写下:“1863年5月”。——编者注]我们已经分别考察了剩余价值的两种形式,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同时还指出了它们两者的相互联系,以及随着相对剩余价值的发展,绝对剩余价值达到了极限。
我们已经看到,两种形式的划分造成了工资和剩余价值之间比例上的不同。在生产力的发展既定的情况下,剩余价值总是表现为绝对剩余价值,主要只有通过总工作日的变化,它才可能发生变化。假定工作日是已定的,剩余价值就只能作为相对剩余价值来发展,即只有通过发展生产力才能发展。
但是,绝对剩余价值的单纯存在,无非以那样一种自然的生产力为前提,以那样一种自然产生的劳动生产率为前提,即一个人无须把全部(可能的)(每日的)劳动时间都用来维持他自己的生存,或用来再生产他自己的劳动能力[2]。其次,对这件事还只应当再补充一点,即他被迫——对他来说存在着外部强制——超过必要劳动时间进行劳动,强制进行剩余劳动。很明显,体现着剩余劳动的剩余产品的那种身体上的可能性,毕竟取决于两种情况:如果需要很少,那么即便劳动的自然生产力低,只要一部分劳动时间就能够满足需要,从而其他部分可留作剩余劳动,即形成剩余产品。另一方面,如果劳动的自然生产力很高,也就是说,如果土地,水等等的自然生产力只需使用不多的劳动就能获得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那么——如果考察的只是必要劳动时间的长度——这种劳动的自然生产力,或者也可以说,这种自然产生的劳动生产率所起的作用显然和劳动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完全一样。自然产生的高度的劳动生产力是和人口即劳动能力的迅速增加,从而是和作为剩余价值来源的那种材料的迅速增加联系在一起的。相反,如果自然产生的劳动生产力低,因而连满足简单需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也很长,那么剩余产品(或剩余劳动)的发展,总的来说,只有在一个人同时剥削很多人的情况下,才可能造成他人的财富。
[XXI—1302]假定必要劳动时间等于11+(1/2)小时,一个工作日等于12小时,那么一个工人提供的剩余价值等于1/2小时。但是,由于维持一个工人的生活就需要23/2小时,于是便得出如下的计算:
一个工人提供1/2小时的剩余劳动,23个工人便提供23/2小时。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仅养活一个不劳动而只过工人生活的人,就需要23个工人。如果要使他的生活好三四倍,此外还能够有一部分剩余价值再转化为资本,那就可能需要有23×8=184个工人为他一个人劳动。而且在这种情况下,这一个人拥有的实际财富还是很少的。劳动生产力越高,非工人和工人相比数量就越多,不从事必要生活资料生产或完全不从事物质生产的工人的数量就越多,或者最后,直接构成剩余产品所有者的人数的那些人,或者甚至构成既不从事体力劳动也不从事脑力劳动,而是提供“服务”,由剩余产品所有者将剩余产品的一部分付给他们作为报酬的那些人的数量就越多。
在所有的场合,和两种剩余价值形式——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如果就其本身单独来考察,绝对剩余价值总是先于相对剩余价值——相适应的,是劳动从属于资本的两种单独的形式,或者说资本主义生产的两种单独的形式,其中第一种形式总是第二种形式的先驱,尽管第二种更发达的形式又可能成为在新的生产部门中采取第一种形式的基础。
注释:
[1]下面1861—1863年手稿的正文,是发表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上的《资本的生产过程》那一篇的直接继续。在手稿第XX本的第1291α页上,在关于《相对剩余价值和绝对剩余价值》的第四章的末尾,有如下的笔记:“在作进一步考察以前,我们还要摘引一些与上述整个第一篇有关的引文和论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47卷第632页)。往后,手稿第XX本第1291α—1294α页以及手稿第XXI本第1300—1301页接下去的正文内容与《剩余价值理论》有关(关于这个正文,马克思在手稿第XX和第XXI本的封面上写下“插入部分,休谟和马西。利息”,“休谟和马西(利息)”)。因此,上述内容作为正文的附录发表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上(中文版第1册第377、390—393、400—404页)。在论休谟和马西这一部分结尾的第1301页上,有一道分篇线,下面是马克思标上数字“5”的《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和实际上的从属》这一部分的开始。这相当于马克思1863年1月在手稿第XVIII本上所编制的第一篇计划(《资本的生产过程》)的第五点(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6卷第1册第446页)。这一点的第一部分(《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结合。雇佣劳动和剩余价值的比例》)构成第一篇第四章的内容(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47卷),第二部分(《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和实际上的从属。资本的生产性。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构成发表在本卷的第一篇第5章和第6章的内容。
在包括第5章和第6章内容的手稿第XXI本封面的第2页上,写下了相同的标题:《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和实际上的从属。过渡形式》,《资本的生产性,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第3页。
[2]“劳动能力”原文是《Arbeitsverm?gen》。在1861—1863年手稿中,马克思也几次使用“劳动力”这个术语,两者的含义是一样的(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190—191页)。——第4页。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
马恩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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