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29](1)货币作为尺度
只要纸币以某种金属(一般是一种)本位命名,纸币的兑现就成为经济规律,而不管它在法律上是否可以兑现。因此,关于可否兑现的争论就成了纯粹理论上的争论——如何保证这种兑现,是否通过法律等(笔记本Ⅰ,第8页)。由此产生观念本位的学说,也就是说,可兑现论的坚决拥护者完全拒绝任何本位(同上,第9页)(第10页)。
货币在名义上是不可能贬值的,这不是因为只有货币才表现真正的价值,而是因为货币所表现的不是价值,它的价格即所谓铸币价格,无非是对它自身物质的一定量的命名(Ⅰ,9)。
劳动货币(Ⅰ,11)(12)(Ⅶ,57)。
货币是与商品并存的独立的商品交换价值,商品必定转化为这种价值(Ⅰ,13)。转化为一种质上不同的要素。商品就是这样成为可通约的(Ⅰ,14)(Ⅰ,35)。
在货币上表现出来的商品交换价值决定于商品中包含的劳动时间(Ⅰ,25〉(Ⅰ,35)。(这在实际上是怎样发生的。同上。)
价格(Ⅰ,35)(36)。货币作为尺度,总是充当计算货币,可商品作为价格,始终只是观念地转化为货币(Ⅰ,36)(加尔涅,同上)。这种观念上的转化同货币的储备没有任何关系(同上)(Ⅰ,38,哈伯德)。价格同货币价值的关系(Ⅰ,37)。
货币作为尺度不同于作为流通手段(加尔涅、施托尔希Ⅰ,36)(Ⅰ,37)(高吉。美洲殖民地的尺度Ⅶ,27)。苏格兰(Ⅶ,38)。(Ⅶ,55威尔逊[97])。(古代日耳曼人的货币。维尔特[98]。)
对于作为尺度的货币来说,它的物质的现实存在是无关紧要的,但是它在观念上充当物质(在观念上是重要的,不是作为商品之外的规定)(Ⅰ,41、42)(43)(Ⅶ,29下半页)(同上,30、31)(32、33)(34)(35)。阿西涅(35)。(观念的尺度。)
观念的货币本位(斯图亚特Ⅶ,26、27)(Ⅶ,38)。乌尔卡尔特(Ⅶ,55)。
复本位制(Ⅶ,29)(Ⅶ,38)(Ⅶ,55)。
[M—30]作为尺度,货币的价值无须固定不变(贝利Ⅶ,35,36)。
计算货币的确定(弥勒Ⅶ,36)(Ⅶ,38)。
货币本位的贬值(Ⅶ,55莫里逊)。
金条价格高于铸币价格的原因(富拉顿Ⅶ,55)(Ⅶ,61)(麦克劳德。1698年等,笔记本第2页及以下各页[99])。
(1)商品观念地转化为货币。这样,货币就是尺度。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价格。货币这样就变成计算货币。劳动时间是货币和商品间的尺度。这在实际上是怎样发生的。
(2)这种特定物质的一定量;因此,这种物质本身具有决定意义,但只是作为观念的东西。[金或银的]现实存在在这个过程中是无关紧要的;现存货币量也是这样。货币作为尺度,可以不依赖于作为实际交换手段的货币而存在。
(3)货币作为计算货币以铸币价格形式获得普遍的社会存在,它不是用实际重量,而是用它的名称进行计算。这就是铸币价格。货币表面上不会贬值。贬值。升值。
(4)规律很简单:
(a)如果货币的价值下降或上涨,商品的货币价格则反过来上涨或下降。
(b)分割应该是固定的,就是说一定量的[货币材料]始终具有同一名称。但是作为尺度,货币的价值变动是无关紧要的。货币的铸币价格所表示的不是价值,而只是[货币金属的]量。这就是固定本位。
(c)充当尺度的只能是一种金属。不可能是复本位。
(5)对观念的本位的历史考察。劳动货币等。
[M—31](2)货币作为交换手段
笔记本Ⅰ,14、15、16(先是观念地转化为货币,然后实在地转化为货币)。(从作为尺度的货币过渡到作为交换手段的货币。)
货币的先验的权力Ⅰ,15。商品转化为货币带有偶然性(Ⅰ,15下半页和16)。买和卖的分离(Ⅰ,16)(16、17)。交换价值完全是商品的内在的质,同时又表现于商品之外。
买和卖的分离(Ⅰ,39)。(许多虚假的交易成为可能Ⅰ,40。)(商人阶层。同上。)(危机的萌芽Ⅰ,39。Ⅰ,40。)绝对分工的可能性(同上)。(参看17、18。)(Ⅰ,40)[为了获得我们所需要的物品]货币只须交换一次,商品则须交换两次(Ⅶ,49)。柯贝特(Ⅶ,52)。
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是方向相反的运动(Ⅰ,34)(Ⅰ,37)。差别。货币留在流通中(Ⅰ,40)(41)(Ⅰ,47)(作为贸易品的商品变成作为消费品的商品,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则不是这样)。
货币流通的分散性(Ⅰ,34)(不同于银行流通:同上)(Ⅶ,25)。大量的流通。在真正的流通中,货币不再是商品(Ⅰ,34)。货币流通。货币是流通手段,本身进行某种流通(同上)。商品和货币互相流通。处于货币流通之外并决定货币流通的一些因素(同上)。
作为总体运动的流通(Ⅰ,38)(在这里,社会过程第一次表现为同个人相对立的社会联系)。简单流通在形式上的特征(Ⅱ,16、17)(Ⅶ,29)。
商品量和价格。商品作为价格,是流通的前提。商品作为价格,不仅在单个人的头脑中,而且在交换者中间被想象为货币。我们的出发点是,进行交换的只是等价物。但是价格规定总是先于实际流通过程(Ⅰ,34)。(流通媒介的量。)
流通的前提。第一,价格的确定。假定商品是价格已定的。第二,交换的总体(Ⅰ,34下半页)。商品作为价格,同作为交换价值的一般的最适当的存在的货币并存,表现为交换价值的特殊存在(Ⅰ,37)。其实,货币使之流通的只是所有权证书(Ⅰ,37)。
[M—32]货币的价值。货币只是作为流通手段的商品Ⅶ,56(约·斯·穆勒)。同上,57(西斯蒙第)。
流通媒介的量(Ⅰ,37下半页)。取决于价格水平和交易数量。取决于[流通的]速度(加利阿尼Ⅶ,49)(Ⅰ,38)。需要有一定量的货币用于同时进行的支付即交换行为(Ⅰ,38)。流通的收缩和膨胀(Ⅰ,46)。斯图亚特等。洛克等(Ⅶ,26)(威·布莱克Ⅶ,29)。詹姆斯·穆勒的理论(Ⅶ,57、58)。关于[货币流通]速度的一段话(加利阿尼Ⅶ,49)(Ⅶ,61富拉顿)。李嘉图Ⅶ,59。
货币是使不动的东西进行流通的手段(布雷,《自由贸易》[100]等,Ⅶ,59)。
流通表现为恶的无限过程(流通的形式规定)(Ⅰ,39)(危机的萌芽。同上)。
流通的形式。W—G—W
G—W—G(Ⅰ,40)。
W—G—W。在这里货币是单纯的商品交换手段(Ⅰ,44)。作为交换手段的货币,对自己的化身是漠不关心的(Ⅰ,44)。货币成为它本身的代表(同上)(货币在整个的流通中所代表的金银量大于它实际包含的金银量)。作为价格的实现的货币和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之间的区别(同上)(货币是在商品相互之间表现商品价格)。由这一矛盾便产生伪造货币,伪造纯粹象征性货币这种后果(Ⅰ,45,46)。货币是不是商品?(同上)是不是生产性的?(同上)(费里埃、亚·斯密)(47)是不是物物交换?(索利Ⅰ,47)。(生产资料Ⅰ,47。)
货币作为实现价格的东西或作为价格,存在于商品之外,商品也许没有实现为价格等(Ⅰ,39)(44)(45)。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只是一种应被转让的东西。不是用于消费(Ⅱ,4)。
铸币在流通中的磨损(Ⅶ,64[101]。Ⅶ,61)。
铸币(Ⅱ,3)(表现在流通手段形式上的货币,就是铸币)(货币的使用价值现在同它们的形式规定合而为一了)。货币材料的标记(施托尔希Ⅶ,50)。
流通媒介的更替(金、银、铜。辅币)(Ⅶ,36、37)(布坎南37)。铜币过剩(同上)(《经济学家》Ⅶ,52)。
流通手段的价值是否只决定于流通手段的量?(Ⅶ,37)(38)(奥普戴克Ⅶ,49)Ⅶ,61。
[M—33]货币作为货币
货币作为一般商品(Ⅰ,17)。
货币作为物化的社会纽带(Ⅰ,21)。社会的抵押品(亚里士多德的保证)(Ⅰ,22)。
作为普遍卖淫[手段]的货币。各种关系的解体。普遍的效用关系(Ⅰ,23)(24)。
黄金用作奢侈品(Ⅰ,26,见杰科布的著作,笔记本I,第14页[102]。中世纪金银器皿变成货币和再变回来)。
杰科布。笔记本Ⅳ(第12页,第11卷)[103](Ⅱ,5)。
货币由于对流通持否定态度,是不灭的价值(Ⅵ,28)。
“货币……是一切可让渡物的最适当的等价物”(詹·斯图亚特《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1770年都柏林版第1卷第32页)。
一般商品。贝利Ⅶ,35。
契约上的一般商品的材料(贝利Ⅶ,35。货币作为这种材料,它的价值的变化是重要的Ⅶ,36)。
贮藏Ⅶ,38。货币贮藏Ⅰ,47(Ⅱ,4)(5)(6)。
西班牙议会[给国王菲力浦二世]的呈文Ⅶ,44。
货币的解体作用Ⅶ,46。Ⅶ,59。
货币作为国际支付手段(富拉顿等Ⅶ,59、60、61)。
货币作为支付手段(Ⅶ,52。Ⅶ,50)(Ⅱ,7)。
G—W—G(Ⅰ,40)(41)(Ⅰ,47)。
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统一体退出流通。财富的物质代表(Ⅰ,41)(42)。
作为流通的产物(Ⅰ,48)。
货币作为独立化的一般交换价值Ⅰ,48,Ⅱ,1。
货币作为致富欲望的对象(Ⅱ,1、2)。
个体化的交换价值Ⅱ,2—3。
货币和共同体(Ⅱ,3)。
货币与铸币相反,抛弃了自己的地方性(Ⅱ,3)。世界铸币(同上)(Ⅱ,4)。
货币是它作为流通手段和作为尺度的规定的否定(Ⅱ,4),并且是这些规定的统一(同上)。
启示录(Ⅱ,7)。
理解货币第三种规定的困难(Ⅱ,8)。
“除了在南美银矿被用作分配产品的主要形式的墨西哥银元,俄国亚洲各省产品追加到贵金属总贮备中时所采取的形式俄国伊彼利阿耳,以及不支付造币税的英国索维林而外,铸币很少会被送到外国用于国外支付,除非它由于纸币而贬值。”(图克)[104]
注释:
[97]马克思在手稿第Ⅶ本第55页上根本没有提到威尔逊。马克思在这里可能是笔误,本来应当提到的可能是莫里逊,因为在这一页上谈到货币贬值问题时曾提到他。但也可能有另一种解释:威尔逊是《经济学家》杂志编辑,而马克思在这一页上曾四次提到这个杂志。当然,在其他地方,马克思引证时只标出杂志的名称,而不是杂志编辑的姓名。——第420页。
[98]索引的这一条涉及约·乔·奥·维尔特《德意志人的历史》(1846年斯图加特修订第2版第1卷)的一段摘录,这段摘录包含在马克思1858年的一本札记中。这段摘录说明,直到四至五世纪,古日耳曼人使用的货币微乎其微,各种货币贡赋经常以牲畜、武器、谷物等贵重物品来缴纳,而且公牛、母牛、马、剑、盔、盾、抄本及其他物品的价格由法律规定,这些物品被用来代替古尔登缴纳货币贡赋。——第420页。
[99]马克思引证的是他的1857年的一本札记,其中有麦克劳德的著作《银行业的理论与实践》1855年伦敦版第1卷的摘录。麦克劳德在该书第15页上谈到约瑟亚·柴尔德的著作《论商业》(麦克劳德以为这一著作出版于1698年),该著作刊有制定法律降低利息率的计划。——第420页。
[100]见注96。——第423页。
[101]在第Ⅶ本笔记的第63页上,《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手稿(1857—1858年草稿)中断。这一大厚本笔记的以下各页都是各种书籍和期刊的摘录。在这个笔记本的第64页上,有乔治·多德的著作《工业奇迹和应用科学》(1854年伦敦版)一书的摘录,其中包括关于铸币磨损的摘录。这段摘录的一部分,马克思曾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中引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3卷第88—89页)。——第424页。
[102]马克思指1851年1月开始写的第Ⅴ本札记,其中第14—17页摘录了威·杰科布的著作《贵金属生产和消费的历史研究》1831年伦敦版第2卷第26—30章。——第425页。
[103]马克思指1850年11—12月间写的第Ⅳ本札记,其中摘录了威·杰科布的著作《贵金属生产和消费的历史研究》1831年伦敦版第1卷第4—14章和第2卷第15—25章。——第425页。
[104]托·图克《1839—1847年的价格和流通状况的历史》1848年伦敦版第226页。——第426页。
出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
马恩列斯
马恩全集第四十六卷——[索引第二稿]
[M—29](1)货币作为尺度 只要纸币以某种金属(一般是一种)本位命名,纸币的兑现就成为经济规律,而不管它在法律上是否可以兑现。因此,关于可否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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