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伦的王国行政机关给莱茵省总督艾希曼的信,随附就驱逐马克思一事给警察局长盖格尔的指示副本
1849年4月19日于科伦 第2474号 科布伦茨 莱茵省总督艾希曼先生阁下 |
王国行政机关内务局 比尔克 温采尔 |
副本
本市警察局长盖格尔先生 A—524 |
王国行政机关内务局 签字:比尔克 复制:毕尔克尔 1849年4月19日于科伦 第一次用原文发表于1969年《史学杂志》第5期 原文是德文 |
注释:
[363]指内务大臣冯·曼托伊费尔企图追究马克思、恩格斯及其战友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盟员鞋匠赫策尔案件中的责任一事。赫策尔在柏林被发现藏有同盟章程、枪支和手榴弹。1849年3月30日,曼托伊费尔派了一名秘密警察官员去科伦,指示他在科伦进行搜查,没收文件,并根据这样取得的指控材料对科伦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的活动家实行逮捕。但这个警察行动由于证据不足而未能得逞。——第518、5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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