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价格和利润》的报告札记[586]
(1)工资水平的普遍提高,一般地说,会引起利润率的普遍下降,而商品的价值却保持不变。
(2)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工资的普遍提高才可能实现。如果工资得到普遍提高,那么它也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才会丧失。在现今的生产基础上,生产的总趋势不是提高工资,而是降低工资。即使工资水平在较长的时期得到普遍提高,也不能消灭,而只能减轻对雇佣工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奴役。
(3)工联只要阻止——哪怕是暂时阻止——工资水平普遍下降的趋势,只要力求缩短和调整劳动时间,即工作日长度,它们的工作就有成绩。只要它们是把工人阶级组织成为阶级的一种手段,它们的工作就有成绩。它们有时遭到失败,那是因为它们对自己的力量使用不当。它们经常地失败,则是因为它们把现存的劳资关系看作某种固定不变的东西,而不设法予以消灭。
卡·马克思写于1865年6月 第一次用俄文发表于《第一国际总委员会会议记录。1864—1866》1961年莫斯科版 原文是英文 |
注释:
[586]马克思笔记本里的这个草稿,是对他1865年6月20日和27日在总委员会宣读的《工资、价格和利润》的报告所做决议的初稿;决议的最后定稿,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6卷第169页。——第5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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