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人团体和个人参加国际的手续的决议[577]
小委员会[578]向中央委员会提出下列建议:
1.发给加入协会的每个团体一张证件[注:见本卷第657—658页。——编者注]。这种证件是一般性的,上面写明所开列的团体已经加入国际协会。
2.英国的个人会费,应全部送交中央委员会,但是,协会的任何支部遇有合理开支时,中央委员会如认为开支得当,可以拨给一笔钱款,以偿付这项开支。
3.向大陆的兄弟们供应会员卡,每张一先令,所得之款应送交中央委员会。
1865年2月7日总委员会会议通过 第一次用俄文发表于《第一国际总委员会会议记录。1864—1866》1961年莫斯科版 原文是英文 |
注释:
[577]这个决议同1864年11月22日通过的关于接受工人组织加入国际工人协会的条件的决议(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6卷第19页)有直接的联系。根据临时章程第8条的规定,总委员会除领导整个组织外,还负有吸引英国工人团体加入国际的特殊任务。马克思对这一条的贯彻实行颇为重视。——第498页。
[578]小委员会,即常务委员会或简称委员会,是由总委员会的负责人员组成的较小的执行机构的名称,它通常在星期六开会,以筹备总委员会的例会。实际领导小委员会的是以德国通讯书记身份参加该组织的马克思。——第498、511、5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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