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致卡尔·路德维希·贝尔奈斯
[1846年]5月7日于布鲁塞尔
贝尔奈斯先生:您的稿件的稿酬——500法[郎]将于本月底付出[115]。根据同出版商[注:列斯凯。——编者注]订的合同,余数在稿件发表之后才能支付。
仍然忠实于你的 卡尔·马克思博士 第一次用原文发表于1977年布达佩斯《历史文献》杂志第23卷第3—4期 原文是法文 |
注释:
[115]指贝尔奈斯的文章的稿酬。这篇文章显然是他的关于犯罪和刑事审判的文稿的摘要。该文稿本打算交给列斯凯出版社出版,但由于该出版社付排马虎,作者要求索回。马克思打算在1845—1846年同威斯特伐利亚出版商接洽出版的计划中的季刊上发表这篇文章。贝尔奈斯需要用钱,曾两次通过马克思领取这篇文章的稿酬。但是,由于出版季刊的打算落空,贝尔奈斯的文章没有刊出。——第4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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