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7.
致理查·费舍
柏林 1895年4月18日于伦敦 西北区瑞琴特公园路41号 |
亲爱的费舍:
还有一个请求:请你再看一下老《莱茵报》上有没有围绕着这几篇摩塞尔的文章[403]发生过什么论战,有没有用马克思习惯使用的通讯代号、以马克思的文风——句子简短,对比鲜明有力——写的文章,以及还有没有别的用同样代号和同样文风写的短文,并将查找结果告诉我。
我自己的文章——其中最好的已被检查机关毁掉——以至我自己用过的代号,我已经都记不起来了;比较长的文章,即比普通的时事通讯长一些的文章,大部分登在附刊或小品文栏。
除《莱茵报》上的文章[396]之外,我还发现了马克思同一时期写的另一篇揭露书报检查的狂暴行为的文章[注:卡·马克思《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编者注];可以把它同其他文章一起重印。但是不要把这个说出去,因为这篇文章也是匿名的。它大约有一个半到两个印张。也许我还能再找到一些比较短小的文章。那样,我们就算把马克思活动的社会主义以前时期的基本著作收集齐了。现在需要操心的就是把抄好的文章尽快寄给我,其余的我们以后再说。
你的 弗·恩·
注释:
[396]指马克思以下这几篇文章:《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关于出版自由和公布等级会议记录的辩论》、《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摩塞尔记者的辩护》(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卷第35—96、135—181、210—243页)。恩格斯曾打算重新出版这几篇文章,但这个愿望在他生前未能实现。——第440、445、448、451页。
[403]所谓摩塞尔的文章是指马克思在1843年1月《莱茵报》第15、17、18、19和20号上连续发表的《摩塞尔记者的辩护》。马克思原来计划这篇文章应分五个部分(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卷第213页),后来只写了其中的两个部分,发表的也只是这两个部分。——第446、450、453、455、465、4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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