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和恩格斯致奥古斯特·倍倍尔、威廉·李卜克内西、威廉·白拉克等人
莱比锡 [草稿] [1879年9月17—18日于伦敦] |
亲爱的倍倍尔:
对您8月20日的来信答复得迟了,一方面是因为马克思好长时间不在[168],另一方面是因为遇到了一些意外的事情:首先,李希特尔的《年鉴》来了,而后希尔施本人也来了。
我可以断定,李卜克内西没有把我最近给他的信给你看,而这一点我是明确地托付过他的。不然,有些理由,李卜克内西已经提出过,我在那封信中已经作了答复,您大概就不会再提了。
下面就来逐条分析要谈的问题。
一、同卡·希尔施的谈判
李卜克内西问希尔施是否愿意担任拟在苏黎世创办的党的机关报[注:《社会民主党人报》。——编者注]的编辑。希尔施希望了解有关报纸经费的情况:报纸能有多少经费,由谁来提供经费。前一个问题是为了知道报纸会不会过上两个来月就一命呜呼;后一个问题是为了了解由谁掌握钱袋,也就是说,归根到底由谁来指导报纸的方针。李卜克内西回答希尔施说:“一切安排就绪,详情由苏黎世通知”(李卜克内西7月28日给希尔施的信),可是他并没有接到。倒是伯恩施坦从苏黎世写信(7月24日)告诉希尔施说:“代表权和监督权(对报纸的)委托给我们了”,“菲勒克同我们”似乎开过会,会上认为:
“您担任《灯笼》编辑时同某些同志发生的分歧,将使您的地位有些为难,但我认为这些疑虑是无关紧要的。”
关于经费的事只字未提。希尔施在7月26日立即回信,询问报纸的物质状况。哪些同志负责弥补亏损?钱数多少,期限多长?编辑的薪水问题在这里根本不重要;希尔施只是想知道“能不能保证有至少维持报纸一年的经费”。
伯恩施坦在7月31日回信说,如果有亏损,就用自愿捐款来弥补,其中有些(!)款子已经定下来了。希尔施提出的关于办报方针的意见(这一点下面谈)引起了异议和一项规定:
“监督委员会应当特别坚持这一点,因为它本身也是受监督的,也就是说,要承担责任。因此,关于这几点,您应当同监督委员会商议。”
最好是立即答复,尽可能用电报答复。可见,希尔施收到的不是对他那些合理的问题的任何答复,而是一份通知,说他必须在设于苏黎世的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下编辑报纸,而这个委员会的观点同他的观点是有重大分歧的,甚至连委员会的成员是谁,都没有告诉过他!
希尔施完全有理由对这种态度表示愤慨,他宁愿同莱比锡人商议。他8月2日给李卜克内西的信,您该知道吧,他曾坚决要求把这封信转告您和菲勒克。希尔施甚至愿意在下述情况下服从苏黎世监督委员会,就是说苏黎世监督委员会应向编辑部提出书面意见,由莱比锡监察委员会来作出决定。
然而,李卜克内西7月28日向希尔施写道:
“当然,事业的经费是有了,因为整个党加赫希柏格都做它的后盾。至于细节,我不感兴趣。”
李卜克内西在最近一封信里,关于经费的事仍旧没有提,而是保证说,苏黎世委员会不是编辑委员会,它只负责管理和财务。李卜克内西8月14日给我的信也提到这一点,并坚持要我们说服希尔施接受。直到8月20日,您本人对实际情况了解得还是很少,您对我说: “他〈赫希柏格〉在编辑部并不比其他任何知名的党员更有影响。”
最后,希尔施收到菲勒克8月11日的来信,信里承认: “在苏黎世的三个人应当以编辑委员会的身分着手创办报纸,并且在莱比锡的三个人同意之下挑选编辑……据我所知,上述决议还指出,第二项所提到的苏黎世筹备委员会对党既负政治责任,又负财务责任…… 根据这种情况,我觉得,……得不到住在苏黎世的、受党委托创办报纸的那三个人的支持,就休想担任编辑。”
希尔施这才稍微明确地知道了一些情况,固然只是关于编辑在苏黎世人面前所处地位的情况。他们是编辑委员会;他们还负有政治责任;没有他们的支持,谁也不能担任编辑。简单说来,就是指示希尔施同他还不知道姓名的三个苏黎世人商谈。但是,李卜克内西在菲勒克的信里附了一段话,造成了彻底的混乱。他说:
“辛格尔刚从柏林到这里,他报告说,苏黎世监督委员会不是象菲勒克所想的那样,是编辑委员会;其实它是对党即对我们负报纸财务责任的管理委员会;其委员当然也有权利和义务同你讨论编辑问题(附带说一句,这是每个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但是他们没有权力监督你。”
苏黎世的三个人和莱比锡委员会的一个委员,而且是唯一参加商谈的委员坚持说,希尔施应当服从苏黎世人的业务领导,莱比锡委员会的另一个委员则根本否认这一点。在这些先生彼此取得一致意见以前,希尔施应不应当作出决定呢?希尔施有权要求了解对他提出了条件的上述决议,对这一点人们丝毫没有考虑过,甚至莱比锡人也根本没有想到亲自去确实了解一下这些决议。不然,怎么会产生这种分歧呢?即使莱比锡人在授予苏黎世人以全权的问题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但是苏黎世人对于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
施拉姆8月14日向希尔施写道:
“假如当时您没有来信说,在类似的情况下〈如凯泽尔事件〉仍然要采取同样的行动,即有可能再发表类似的书面言论,那我们就不会对此多费唇舌。但是鉴于您提出的声明,我们应当对新报纸如何刊载文章的问题保留决定权。”
7月26日,也就是在苏黎世的一次会议确定了苏黎世三人团的全权以后很久,希尔施在给伯恩施坦的信里好象谈过这一点。但是,在苏黎世人们十分醉心于他们官僚式的独揽大权,在后来答复希尔施的信中竟要求新的权力,即刊载文章的决定权。编辑委员会已经成了检查委员会。
赫希柏格到了巴黎,希尔施从他那里才知道这两个委员会成员的名字。
这样,同希尔施的谈判破裂了,这是什么原因呢?
(1)由于莱比锡人方面和苏黎世人方面都坚决拒绝告诉他稍微确切的情况,没有说明报纸的经费基础如何,报纸能否至少维持一年。只是从我这里(根据您告诉我的情况),他才知道定下来的款项。因此,根据以前的说法(党加赫希柏格做后盾),几乎不能得出别的结论,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或者是报纸现在已经主要由赫希柏格供给经费;或者是很快就要完全依赖他的捐款。这后一种可能现在还远没有排除。八百马克——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这一数目正好等于这里的协会在上半年补助《自由》的经费(四十英镑)。
(2)由于李卜克内西一再保证(后来证明是完全错误的):苏黎世人根本没有在业务上监督编辑部的权利,结果发生了一出错误的喜剧。
(3)由于最后确信,苏黎世人不仅要监督,而且要亲自检查报纸,给希尔施留下的只是傀儡的角色。
希尔施在了解这一切以后拒绝了,我们对此只能表示同意。我们听说[注:在原稿旁边用铅笔注明:“从赫希柏格那里”。——编者注],莱比锡委员会增加了两个不住在当地的委员,因此,只有莱比锡的三人之间意见一致,才能很快地作出决定。这样,真正的重心就完全转移到苏黎世了,而希尔施也同任何一个真正具有革命思想和无产阶级思想的编辑一样,是不能同那里的人长期共事的。关于这一点,下面再谈。
二、给报纸拟定的方针
伯恩施坦早在7月24日就告诉希尔施说,希尔施在他担任《灯笼》编辑时同某些同志的分歧,可能使他的地位感到为难。希尔施回答说,他认为报纸的方针,总的说来,应当和《灯笼》的方针相同,也就是说,在瑞士要避免诉讼,而在德国则不应该过于畏首畏尾。他问到底指的是哪些同志,他还说:
“我只知道一个这样的人,并且请您相信,如果再出现类似的违反纪律的事情,我将对他采取完全相同的态度。”
伯恩施坦俨然以新的官方的检查大员的姿态对此回答说: “至于报纸的方针,在监督委员会看来,《灯笼》不能作为榜样。我们认为,报纸与其说应当热衷于政治激进主义,不如说应当采取原则的社会主义的方针。诸如攻击凯泽尔这样一些曾引起所有一切〈!〉同志斥责的事情,无论如何应当避免。”
如此等等。李卜克内西把反对凯泽尔说成是“一种失策”,施拉姆则认为十分危险,因此要对希尔施实行检查。希尔施再次写信给赫希柏格说,类似凯泽尔事件的情况,
“如果有正式的党的机关报存在,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议员可能不会如此放肆地无视它的明确的命令和善意的指示”。
菲勒克也写道: “指示”新报纸“……采取不偏不倚的方针,尽量不过问以往发生的一切分歧”;该报不应当是“扩大的《灯笼》”,而“伯恩施坦的可指责之处至多是,他采取过于温和的方针,如果在我们不能高举旗帜前进的时候这还算是一种指责的话。”
但是,这个凯泽尔事件,这个好象是希尔施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凯泽尔是社会民主党议员中唯一在帝国国会里发言并投票赞成保护关税的人。希尔施谴责他违反党的纪律[178],因为他:(1)投票赞成党纲明确要求加以废除的间接税;
(2)同意拨款给俾斯麦,从而违反了我们党的策略的首要的基本原则:“不给这个政府一文钱”。
就这两点来说,希尔施无疑是正确的。既然凯泽尔一方面践踏了议员们根据代表大会的决议曾宣誓遵守的党纲,另一方面又践踏了党的策略的一条确定不移的、最基本的原则,竟投票赞成拨款给俾斯麦,以酬谢反社会党人法[139],那末我们认为,希尔施恰恰有充分权利象他所做的那样,给凯泽尔以有力的打击。
我们怎么也不能理解,在德国怎么会对抨击凯泽尔一事恼怒得这样厉害。现在赫希柏格告诉我:“党团”曾准许凯泽尔那样行动,因此他是无辜的。
如果情况是这样,那就真的糟了。首先,希尔施和其他人一样,不可能知道这个秘密的决定。其次,党所蒙受的侮辱,以前还可以完全归咎于凯泽尔,现在由于这种情况,这种侮辱更加重了,因而,希尔施的功绩也显得更加重大,因为他把凯泽尔的卑鄙言论以及更加卑鄙的投票行为公诸于世,从而挽回了党的荣誉。或者德国社会民主党真的患了议会症,以为有了人民的选举,圣灵就降临到当选人身上,就可以把党团会议变成永无谬误的宗教会议,就可以把党团决议变成不容违背的教义?
失策固然是造成了,但这不是希尔施造成的,而是以自己的决议掩饰凯泽尔的议员们造成的。既然那些首先应该维护党纪的人通过了这样的决议,十分严重地违反了党的纪律,那就更糟了。但是还要糟糕的是,人们竟然相信,不是凯泽尔的发言和投票,也不是议员们的决议违反党纪,而是希尔施违反党纪,因为他不顾这个决议——何况他也不知道这个决议——抨击了凯泽尔。
其次,毫无疑问,党在保护关税问题上,也和在以前实际产生的几乎所有的经济问题上,如关于帝国铁路的问题上一样,采取了不明确、不果断的立场。这种情况之所以发生,是由于党的机关报,特别是《前进报》宁愿讨论未来的社会制度的结构,而不去认真地讨论这些问题。在反社会党人法实施以后,保护关税问题突然成了现实问题,对此产生了形形色色的看法,而没有一个人具备做出明确而正确的判断的条件,如了解德国工业的情况及其在世界市场上的地位。此外,在某些选民中间,保护关税的情绪还不可能绝迹,这一点也是要考虑到的。摆脱这种混乱的唯一途径是从纯粹政治方面来讨论问题(象《灯笼》所做的那样),但是它没有被坚决地采取;因此党不可能不在这些讨论中一开始就表现出犹豫不决、态度不肯定不明确,以至最后由于凯泽尔并同凯泽尔一起大出其丑。
对凯泽尔的抨击成了以种种调子教训希尔施的借口,说什么新的报纸决不应当仿效《灯笼》的越轨行动,新的报纸与其说应当热衷于政治激进主义,不如说应当采取原则的社会主义的方针和不偏不倚。在这里,菲勒克丝毫不比伯恩施坦少卖力气;菲勒克之所以认为伯恩施坦是最合适的人,正是因为他过于温和,因为“现在不能高举旗帜前进”。
然而,到国外来不是为了高举旗帜前进,那究竟是为了什么呢?在国外,没有什么东西阻碍这样做。在瑞士没有德国的出版法、结社法和刑法。在家里由于德国一般法律的限制、早在反社会党人法以前就不能讲的话,在瑞士可以讲,而且也有义务讲。因为在那里我们不仅面对德国,而且面对欧洲,我们有义务在瑞士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欧洲公开阐述德国党的道路和目标。谁在瑞士还愿意受德国法律的约束,那只是证明,他同德国的这些法律很相称,实际上除了非常法颁布以前德国允许说的话以外,他什么也说不出来。编辑委员可能暂时回不了德国,对这点不应当有什么顾虑。谁不准备承担这种风险,谁就不配站在这种光荣的前哨岗位上。
不仅如此。德国党之所以被非常法宣布为非法,正是因为它在德国是唯一强大的反对党。如果党在国外的机关报上对俾斯麦表示感谢,放弃这个唯一强大的反对党的作用,俯首听命,驯顺地挨打,那只是证明,它该挨打。1830年以来,德国侨民在国外出版的所有刊物中,《灯笼》无疑是最温和的刊物之一。要是连《灯笼》都算是偏激,那末新的机关报只会在国外的同志面前损害德国党的名誉。
三、苏黎世三人团的宣言
这时我们收到了赫希柏格的《年鉴》,里面载有《德国社会主义运动的回顾》一文。这篇文章,如赫希柏格本人对我所说的,正是苏黎世委员会的三个委员[注:卡·赫希柏格、爱·伯恩施坦和卡·奥·施拉姆。——编者注]写的。这是他们对过去的运动的真正批判,因而也就是新机关报的真正纲领,因为报纸的方针是由他们决定的。
文章一开头写道:
“拉萨尔认为有巨大政治意义的运动,即他不仅号召工人参加、而且号召一切诚实的民主派参加的、应当由独立的科学代表人物和一切富有真正仁爱精神的人领导的运动,在约翰·巴·施韦泽的领导下,已堕落为产业工人争取自身利益的片面斗争。”
我不去考察,这是否符合历史事实和在多大程度上符合历史事实。在这里,专对施韦泽提出的谴责是在于:施韦泽使这里被看做资产阶级民主博爱运动的拉萨尔主义堕落为产业工人争取自身利益的片面斗争[注:手稿上删去了下面一段话:“施韦泽是一个大无赖,但又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他的功劳正是在于他戳穿了原始的狭隘的拉萨尔主义及其有限的国家帮助的万应灵药…… 不管他从卑鄙的动机出发干了些什么,也不管他为了维持自己的领导权怎样坚持拉萨尔的国家帮助的万应灵药,但是他戳穿了原始的狭隘的拉萨尔主义,扩大了他那个党的经济视野,从而为这个党后来合并到德国统一的党作了准备,这毕竟是他的功绩。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任何革命社会主义的核心——拉萨尔就鼓吹过。既然施韦泽更强调这一点,那从实质上来说总还是前进了一步,不管他是如何巧妙地利用了这个机会,使那些对他的专权来说是危险的人物受人怀疑。他把拉萨尔主义变成产业工人争取自身利益的片面斗争,确实如此。但是片面这一点,那完全是因为他从自私的政治动机出发,根本不想了解农业工人争取自身利益、反对大土地占有制的斗争。但是,指责他的并不是这一点,而是……”。——编者注];其实他是加深了运动的性质,即作为产业工人反对资产者的阶级斗争的性质。其次谴责他“抛开了资产阶级民主派”。但是资产阶级民主派在社会民主党中有什么事情可做呢?如果资产阶级民主派都是“诚实的人”,那末他们就根本不可能有参加党的愿望,而如果他们竟然希望加入党,那末这完全是为了挑起争吵。拉萨尔的党“宁愿作为一个工人党以极片面的方式进行活动”。讲这种话的先生们,自己就是作为工人党以极片面的方式进行活动的政党中的党员,他们现在正在这个党中占居显要的职位。这是一件绝对说不通的事。如果他们所想的正是他们所写的,那末他们就应当退出党,至少也应当辞去他们的职务。如果他们不这样做,那就是承认他们想利用自己的公务上的地位来反对党的无产阶级性质。所以,党如果还让他们占居显要的职位,那就是自己出卖自己。
这样,在这些先生看来,社会民主党应当不是片面的工人党,而是“一切富有真正仁爱精神的人”的全面的党。为了证明这点,它首先必须抛弃粗鲁的无产阶级热情,在有教养的博爱的资产者领导下,“养成良好的趣味”和“学会良好的风度”(第85页)。那时,一些领袖的“有失体统的态度”也会让位于很有教养的“资产阶级的态度”(好象这里所指的那些人外表上的有失体统的态度,在可以谴责他们的东西中并不是最无足轻重的!)。那时就会
“在有教养的和有财产的阶级中出现许许多多拥护者。但是这些人必须首先争取过来……以促使宣传工作获得显著的成绩”。德国的社会主义“过于重视争取群众的工作,而忽略了在所谓社会上层中大力〈!〉进行宣传”。因为“党还缺少适于在帝国国会中代表它的人物”。但是,“最好甚至必须把全权委托书给予那些有足够的时间和可能来认真研究有关问题的人。普通的工人和小手工业者……只是在极少的例外情况下才有必要的空闲时间来做这件事情”
因此,选举资产者吧!总之,工人阶级是不能靠自己来解放自己的。要达到这个目的,它就应当服从“有教养的和有财产的”资产者的领导,因为只有他们才“有时间和可能”来研究有利于工人的一切东西。其次,千万不要反对资产阶级,而要通过大力宣传把它争取过来。
如果我们打算争取社会上层或者仅仅是他们中对我们怀有善意的分子,我们就千万不要吓唬他们。于是苏黎世三人团以为,他们作出了一个令人宽慰的发现:
“正是在现在,在反社会党人法的压迫下,党表明,它不打算走暴力的、流血的革命的道路,而决定……走合法的即改良的道路。”
这样,如果占选民总数十分之一到八分之一的五六十万分散在全国各地的社会民主党选民都非常有理智,不致于用脑袋撞墙壁,不致于以一对十地去进行“流血革命”,那末这就证明,他们永远不容许自己利用重大的外部事件、由这一事件所引起的突然的革命高潮以及人民在由此发生的冲突中所争得的胜利!如果柏林在某个时候又重新表现得那样没有教养,以致重演三月十八日事变[455],那末社会民主党人就不应当象“爱好街垒战的无赖”(第88页)那样参加斗争,而宁可“走合法的道路”,使暴动平息下来,拆除街垒,必要时就和光荣的军队一起向片面的、粗鲁的和没有教养的群众进军。如果这些先生们硬说他们不是这样想的,那末他们是怎样想的呢?好戏还在后头。
“在批评现存制度和建议改变现存制度时,党愈是平静、客观和慎重,就愈不可能重复目前〈实行反社会党人法的时候〉得到成功的步子,而自觉的反动派拿对赤色幽灵的恐惧吓唬资产阶级时就是利用这种步子的。”(第88页)
为了不让资产阶级怀有一丝一毫的恐惧,必须清楚明白地向它证明,赤色幽灵确实只是一个幽灵,它实际上是并不存在的。但是,赤色幽灵的秘密如果不是资产阶级对他们自己和无产阶级之间必然发生的生死斗争的恐惧,对近代阶级斗争的必然结局的恐惧,又是什么呢!如果取消了阶级斗争,那末无论是资产阶级或是“一切独立人士”“都不怕和无产者携手前进了”!但是要上当的正是无产者。因此,就让党以温和驯顺的态度来证明,它永远放弃了给实行反社会党人法提供了借口的“不适当的和过火的行为”吧。如果它自愿地许下诺言,说它愿意在反社会党人法所允许的范围内活动,那末俾斯麦和资产者就会十分客气,取消这个已经成为多余的法律!
“请大家不要误解我们”,我们并不想“放弃我们的党和我们的纲领,但是我们认为,如果我们把自己的全部力量、全部精力用来达到某些最近的目标,达到在开始考虑实现较远的任务以前无论如何必须达到的目标,那末我们的工作就够做许多年了。”
这样,“现在被我们的太高的要求吓跑了的……”资产者、小资产者和工人,就会大批地来投靠我们。纲领不应当放弃,只是实现要延缓——无限期地延缓。人们接受这个纲领,其实不是为了自己,不是为了在一生中奉行它,而只是为了遗留给儿孙们。而暂时“全部力量和全部精力”都用于各种琐琐碎碎的事情和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可怜的补缀,为的是让人看起来毕竟还在做一点什么工作,而同时又不致吓倒资产阶级。在这里,我真要颂扬“共产主义者”米凯尔了,他为了证实他坚信几百年后资本主义社会必然要崩溃,就极力从事投机事业,尽力促进1873年的崩溃,从而确实为准备现存制度的垮台做一些工作。
对良好的风度的另一种损害,就是对于“只是时代的产物”的“滥设企业者的过分的攻击”;因此“最好是……不要再辱骂施特鲁斯堡及其同类人物”。遗憾的是所有的人都“只是时代的产物”,而如果这是一个可以原谅的充分的理由,那末对任何人的攻击都应当中止,一切论战、一切斗争我们都应当放弃;我们应当平心静气地忍受敌人的脚踢,因为我们是聪明人,知道这些敌人“只是时代的产物”,他们不能不这样行动。我们不应当加上利息偿还他们的脚踢,反而应当怜悯那些可怜虫。
同样,拥护巴黎公社的行动也有一个害处:
“使那些否则会对我们表示友好的人离开了我们,而且总的说来是加强了资产阶级对我们的怨恨”。其次,党“对于十月法律的施行并不是完全没有责任,因为它完全不必要地增加了资产阶级的怨恨”。
这就是苏黎世三个检查官的纲领。这个纲领没有任何可以使人发生误会的地方,至少对我们这些从1848年起早就很熟悉所有这些言辞的人来说是如此。这是些小资产阶级的代表,他们满怀恐惧地声明,无产阶级被自己的革命地位所推动,可能“走得太远”。不是采取坚决的政治上的反对立场,而是全面地和解;不是对政府和资产阶级作斗争,而是企图争取他们,说服他们;不是猛烈地反抗从上面来的迫害,而是逆来顺受,并且承认惩罚是罪有应得。一切历史地必然发生的冲突都被解释为误会,而一切争论都以大体上我们完全一致这样的断语来结束。1848年以资产阶级民主派面目出现的人,现在同样可以自命为社会民主党人。正如民主共和国对前者来说是遥远的将来的事情一样,资本主义制度的灭亡对后者来说也是遥远的将来的事情,对当前的政治实践是绝对没有意义的;因此可以尽情地和解、妥协和大谈其博爱。对待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也是如此。在纸上是承认这种斗争的,因为要否认它简直已经是不可能的了,但是实际上是在抹杀、冲淡和削弱它。社会民主党不应当是工人党,它不应当招致资产阶级或其他任何人的怨恨;它应当首先在资产阶级中间大力进行宣传;党不应当把那些能吓跑资产者并且确实是我们这一代人所不能实现的远大目的放在主要地位,它最好是用全部力量和精力来实现这样一些小资产阶级的补补缀缀的改良,这些改良会巩固旧的社会制度,因而可以把最终的大崩溃变成一个逐步实现的和尽可能和平进行的瓦解过程。正是这些人在忙个不停的幌子下不仅自己什么都不干,而且还企图阻止任何事情发生,只有空谈除外;正是这些人在1848年和1849年由于自己害怕任何行动而每一步都阻碍了运动,终于使运动遭到失败;正是这些人从来看不到反动派,而十分惊奇地发现他们自己终于陷入既无法抵抗又无法逃走的绝境;正是这些人想把历史禁锢在他们的狭隘的庸人眼界之内,但是历史总是从他们身上跨过去而自己走自己的路程。至于他们的社会主义的内容,那末在《共产党宣言》中《德国的或“真正的”社会主义》那一节里已经受到了充分的批判。在阶级斗争被当做一种不快意的“粗野的”事情放到一边去的地方,当做社会主义的基础留下来的就只是“真正的博爱”和关于“正义”的空话。
在至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中也有人归附斗争着的无产阶级并且向它提供启蒙因素,这是发展的过程所决定的不可避免的现象。这一点我们在《共产党宣言》中已经清楚地说明了。但是这里应当指出两种情况:
第一,要对无产阶级运动有益处,这些人必须带来真正的启蒙因素。但是,这对参加运动的大多数德国资产者来说是谈不上的。无论《未来》杂志或《新社会》杂志,都没有带来任何能使运动前进一步的东西。这里绝对没有能够促进启蒙的真正的事实材料或理论材料。这里只有把领会得很肤浅的社会主义思想和这些先生们从大学或其他什么地方搬来的各种理论观点调和起来的企图;所有这些观点一个比一个更糊涂,这是因为德国哲学的残余现在正处于腐朽的过程。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不是首先自己钻研新的科学,而宁可按照自己从外部带来的观点把这一新的科学裁剪得适合于自己,匆促地给自己造出自己的私人科学并且狂妄地立即想把它教给别人。所以,在这些先生当中,几乎是有多少脑袋就有多少观点。他们什么也没有弄清楚,只是造成了极度的混乱——幸而几乎仅仅是在他们自己当中。这些启蒙者的基本原则就是拿自己没有学会的东西教给别人,党完全可以不要这种启蒙者。
第二,如果其他阶级中的这种人参加无产阶级运动,那末首先、就要要求他们不要把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等等的偏见的任何残余带进来,而要无条件地掌握无产阶级世界观。可是,正象已经证明的那样,这些先生满脑子都是资产阶级的和小资产阶级的观念。在德国这样的小资产阶级国家中,这种观念无疑是有存在的理由的,然而这只是在社会民主工党以外。如果这些先生组成社会民主小资产阶级党,那末他们是有充分的权利这样做的。那时我们可以同他们进行谈判,在一定的条件下结成联盟等等。但是在工人党中,他们是冒牌货。如果有理由暂时还容忍他们,那末我们就应当仅限于容忍他们,而不要让他们影响党的领导工作,并且要清楚地知道,和他们分裂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且这个时间看来是已经到了。党怎么能够再容忍这篇文章的作者们留在自己队伍中,我们是完全不能理解的。但是,既然连党的领导也或多或少地落到了这些人的手中,那就是说党简直是受了阉割,再没有无产阶级的锐气了。
至于我们,那末,根据我们的全部经历,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一条路。将近四十年来,我们都非常重视阶级斗争,认为它是历史的直接动力,特别是重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认为它是现代社会变革的巨大杠杆;所以,我们决不能同那些想把这个阶级斗争从运动中勾销的人们一道走。在创立国际时,我们明确地规定了一个战斗口号:工人阶级的解放应当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所以,我们不能和那些公开说什么工人太缺少教育,不能自己解放自己,因而应当由博爱的大小资产者从上面来解放的人们一道走。如果党的新机关报将采取适合于这些先生们的观点的立场,如果它将是资产阶级的报纸,而不是无产阶级的报纸,那末很遗憾,我们只好公开对此表示反对,并结束我们一向在国外代表德国党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和你们的团结一致。但愿事情不致于弄到这种地步。
这封信是为德国的委员会的全体五名委员[注:奥·倍倍尔、威·李卜克内西、弗·威·弗里茨舍、布·盖泽尔和威·哈森克莱维尔。——编者注]和白拉克写的……
我们不反对让苏黎世人也看看这封信。
注释:
[139]反社会党人非常法是俾斯麦政府在帝国国会多数的支持下于1878年10月21日实施的,旨在反对社会主义运动和工人运动。这个法律把德国社会民主党置于非法地位;党的一切组织、群众性的工人组织、社会主义的和工人的刊物都被禁止,社会主义文献被没收,社会民主党人遭到迫害。但是,社会民主党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积极帮助下战胜了自己队伍中的机会主义分子和“极左”分子,得以在非常法生效期间把地下工作同利用合法机会正确地结合起来,这样,大大巩固和扩大了自己在群众中的影响。在群众性的工人运动的压力下,非常法于1890年10月1日被废除。恩格斯对这个法律的评价,见《俾斯麦和德国工人党》一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9卷第308—310页)。——第76、102、340、374、390、395、409、421、445、447、457页。
[168]1879年8月21日到9月17日马克思在兰兹格特(见本卷第93—94页)。——第92、368、384、385、386页。
[178]指的是卡尔·希尔施的两篇文章,他在这两篇文章里对麦·凯泽尔在帝国国会里关于保护关税问题的演说作了批判(见注164)。希尔施的文章《关于关税的辩论》和《谈谈凯泽尔的演说和投票的问题》刊登在他出版的1879年5月25日、6月8日的《灯笼》(《Laterne》)周刊第21、23期上(见《灯笼》第669—675页和第735—739页)。——第104、374、390、394页。
[454]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封信虽然是寄给奥·倍倍尔的,但他们却是指定给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全体领导的,因此这封信具有党的文件的性质。信的内容以及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的声明都证明了这一点。马克思在1879年9月19日给弗·阿·左尔格的信中,把这个文件叫做通告信,指定“在德国党的领袖中间内部传阅”。列宁(他不知道这封信的原文)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通信,也把他们对党内出现的机会主义的看法和党的立场的叙述叫做“直接向倍倍尔、李卜克内西和社会民主党的其他领袖们发出一个通知”(《列宁全集》中文版第12卷第350页)。这封信的方案是恩格斯在9月中拟定的。9月17日马克思一回到伦敦,他们两人就立即共同讨论这个方案,并最后确定下来。——第368页。
[455]指3月18日柏林的街垒战,它是德国1848—1849年革命的开端。——第3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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