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
马克思致尼古拉·弗兰策维奇·丹尼尔逊
彼得堡 1871年11月9日[于伦敦] |
亲爱的朋友:
随信附上勘误表一份,改动不多,有些只是误刊的更正。几处较为重要的改动是在第192、201、288(脚注205a)和376页上,因为这里部分地涉及到内容。
用不着再等待重新修订第一章,因为我最近几个月来忙得很(而且在不久的将来也很少有好转的希望),根本不能从事理论工作。
当然,总有一天我会把这项工作全部搞完的,但也有这样的情况,即责任感往往促使你去做那些比起理论的探讨和研究来较少具有吸引力的事情。
衷心感谢您对我的好意。我读过一些爱尔利布[注:指俄国作家杜勃罗留波夫(俄语Добролюбов既是姓,又有善良的爱的意思),马克思把他的姓按意思译成德语Ehrlieb(爱尔利布)。——编者注]的著作。他作为一个作家,我是把他跟莱辛和狄德罗同样看待的。
我已经收到那几号很有趣的《莫斯科新闻》。
忠实于您的 阿·威·
[注:阿·威廉斯是马克思的化名。——编者注]
第68页脚注52,倒数第2行:不是《ne pouvant pas》,应是《ne pouvant》。
第83页脚注62,倒数第6行:不是《species》,应是《specie》。
第192页第3行,不是“全年总收入”,应是“全年销售额”。
同上第7行,不是“23/23工作日之中”,应是“23/23之中”。此句应为:“在构成总额115000镑的23/23之中……”
同上,在第192页脚注32之后应增加:作者对注32的补充:“且不谈西尼耳说的内容如何荒唐,他的叙述方法也是混乱的。其实,他想说的是:
工厂主使工人每天劳动11 1/2小时或23/2 小时。正象一个工作日的情形一样,全年的劳动也是由11 1/2小时或23/2小时(乘以一年的工作日数)构成。按照这个假定,23/2个劳动小时生产的年产品为115000镑;1/2个劳动小时生产的年产品为1/23×115000镑;23/2个劳动小时生产23/23×115000镑=115000镑;20/2个劳动小时生产20/23×115000镑=100000镑,也就是说,它们只补偿预付资本100000镑。余下的3/2个劳动小时生产3/23×115000镑=15000镑,即总利润。
在这3/2个劳动小时中,1/2个劳动小时生产1/23×115000镑=5000镑,即只补偿工厂和机器的损耗。最后的2/2个劳动小时,即最后一个劳动小时,生产最后的2/23的产品,即生产2/23×115000镑=10000镑,它生产的是纯利润。这正是需要证明的。
但在正文中,西尼耳却说:
‘其余2/23即每天最后两个1/2小时才生产10%的纯利润。’
可见,他突然把按产品划分的2/23部分同按工作日划分的1/2小时混为一谈了。”
第201页倒数第7行及以下一行应为:“但是如果你要在10年内就消费尽我的劳动力,可是每天支付给我的仍然是我的劳动力总价值的1/10950,而不是1/3650,那就只支付了我的劳动力日价值的1/3,因而每天就偷走了我的商品价值的2/3。”
第288页脚注205a应为:“现代化学上应用的、最早由罗朗和热拉尔科学地阐明的分子说,正是以这个规律作基础的”,因此,应删去以下字样:“由巴黎教授维尔茨……所制定的”。
第307页第8行,不是《animal spirit》,应是《animal spirits》。
第309页脚注15,第4行,不是《le poison》,应是《le poisson》。
第319页脚注26,倒数第9行,不是《divider》,应是《dévider》。倒数第6行,不是《dividenses》,应是《dévidenses》;不是《teinturieurs》,应是《teinturiers》。
第376页第20行,不是“它构成的价值越小”,应是“它转移的价值越小”。
第593页脚注60,倒数第16行,不是《ses services》,应是《ces services》。
第658页倒数第17行,不是“1银格罗申8分尼”,应是“2银格罗申6分尼”。
注释:
[321] 马克思作的勘误表原稿没有标题。他标的页码和脚注码是按1867年出版的《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的编号。在附件里列举的所有意思上的修改和印刷错误的更正,马克思在1872—1873年出版《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二版时都已作了处理,并进行了一些细小的文字上的修改,与修改相应的地方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中为:第128(脚注 67)、142—143(脚注 78)、251、261—262、343(脚注 205)、363、 a364、374(脚注26)、427、666(脚注60)、734页。——第318页。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