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恩格斯致汉普斯泰特“天意修女”修道院院长
伦敦 [草稿] [1871年8月初于伦敦] |
尊敬的女士:
经昨天贵院寄宿学校的一位修女和我交谈之后,我不揣冒昧给您写这封信。
事情是关于收容三个女孩:欧仁妮·杜邦(九岁)、玛丽·杜邦(七岁)和克拉丽丝·杜邦(三岁)作为贵院寄宿学校学生的问题。她们的父亲在曼彻斯特约瑟夫·海厄姆先生的乐器厂当工长,母亲大约在一年半以前去世。杜邦先生认为,他自己无力保证他的孩子受到应有的教育,委托我为她们找个适当的处所。
昨天接待我的那位修女告诉我,在您那里可以为幼儿们找到地方,寄宿费每个孩子第一年是十三英镑,以后每年是十二英镑;其次,她建议我以书面方式向您申述我的希望。
因此请您,尊敬的女士,通知我,您是否同意收容她们;如果同意,我将告诉她们的父亲,他立刻就来伦敦,把孩子带给您。您或许还需要我作某些其他的说明,那就请通知我,什么时间我可以去您那里并向您说明。
贵校的地址是住在梅特兰公园路的克拉克森先生告诉我的。
尊敬的女士,请接受我深切的敬意。
弗·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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