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致恩格斯
曼彻斯特 1868年11月14日于伦敦 |
又及:第二封信。
亲爱的弗雷德:
实践胜于一切理论,因此,请你把你们同银行家等等进行业务联系的办法完全准确地(举例)告诉我。
如:(1)购买(棉花等等)时的方法,只注意它的货币方面;期票:期票发出日期,等等。
(2)出售时的方法。同你们的买主和你们的伦敦代理人的期票结算。
(3)与你们的曼彻斯特银行家的结账情况和业务活动(往来账目等等)。
你的 卡·马·
由于第二卷[11]的大部分理论性太强,因此,我要用论信贷的一章[203]去揭露现代的投机活动和商业道德。
注释:
[11]根据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序言,整个《资本论》的出版计划规定还要出版两卷。第二卷应包括两册,用以分析资本的流通过程(第二册)和阐述资本主义总过程的各种形式(第三册),而最后一卷即第三卷(第四册),马克思打算用来探讨经济理论史(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3卷第12页)。马克思逝世以后,由恩格斯整理付印,并把马克思的属于第二册的手稿作为《资本论》第二卷出版,把属于第三册的手稿作为第三卷出版。——第8、12、23、70、162、191、410、518、526、539、540、551、583、586、588、672、677、688页。
[203]马克思指他于1864—1865年所写的《资本论》第三册手稿中的一章:《利润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生息资本》。在恩格斯出版的《资本论》第三卷中,相当于这一章的是整个第五篇(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5卷第5篇)。——第1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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