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恩列斯

马恩全集第二十五卷——第二十章 关于商人资本的历史考察

字号+作者:卡·马克思和弗·恩格斯合著 来源:马克思主义文库 2022-08-26 15:29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第二十章 关于商人资本的历史考察   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的货币积累的特殊形式,我们要在下一篇才考察。   从以上的说明自然可以得出结'...

第二十章 关于商人资本的历史考察7vB品论天涯网



  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的货币积累的特殊形式,我们要在下一篇才考察。
  从以上的说明自然可以得出结论说,最荒唐的看法莫过于把商人资本——不管它以商品
  经营资本的形式或货币经营资本的形式出现——看作是产业资本的一个特殊种类,就象采矿业、农业、畜牧业、制造业、运输业等等是由社会分工造成的产业资本的分支部门从而特殊投资领域一样。只要简单地看一看这样一个事实,即每个产业资本,当它处在自己的再生产过程的流通阶段时,作为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所完成的职能,恰好就表现为商人资本在它的两个形式上的专门职能,——只要看一看这个事实,就必然会使这种粗陋的见解站不住脚。相反地,作为生产资本的产业资本和处在流通领域中的同一资本之间的区别,所以会在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上取得独立的形式,是因为资本在流通领域中暂时采取的一定的形式和职能表现为资本的一个分离出来的部分的独立形式和职能,并且完全同资本的这个部分结合在一起。产业资本的转化形式,和不同生产部门各生产资本之间由于不同产业部门的性质不同而造成的物质区别,是有天壤之别的。
  除了一般经济学家考察形式区别(事实上只有这种区别的物质方面使他感兴趣)时表现出的那种粗鲁态度以外,在庸俗经济学家那里这种混淆还有以下两件事作为基础。第一,他没有能力就商业利润的特性来说明商业利润;第二,他力图进行辩护,要把那些首先以商品流通、从而以货币流通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有形式所产生的商品资本形式和货币资本形式,从而商品经营资本形式和货币经营资本形式,说成是生产过程本身必然产生的形式。
  如果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同谷物栽培业的区别,不过象谷物栽培业同畜牧业和制造业的区别一样,那就很清楚,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完全是一回事,特别是社会产品在社会各成员之间的分配(无论是用于生产消费还是用于个人消费),永远必须有商人和银行家作媒介,就象要吃肉必须有畜牧业,要穿衣必须有服装业一样。[注:聪明的罗雪尔[96]挖空心思地想出,既然有些人把商业说成是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媒介”,“人们”也同样能够把生产本身说成是消费的“媒介”(在谁与谁之间?)。由此自然会得出结论:商业资本象农业资本和工业资本一样,是生产资本的一部分。因此,既然我们可以说,人只有以生产作媒介才能保证自己的消费(一个人即使没有在莱比锡受过教育,也必须这样做),或者说,为了占有自然就必需劳动(人们可以把这叫作“媒介”),由此自然会得出结论:由生产的一个特殊社会形式所产生的社会“媒介”——因为是媒介——具有同样的必然性的绝对性,具有同样的地位。媒介这个名词决定一切。此外,商人也并不是生产者和消费者(我们暂时把那种有别于生产者的消费者,即不进行生产的消费者撇开不说)之间的媒介,而是这些生产者互相进行产品交换的媒介,只是一种交换的中间人,在成千成万的场合,这种交换没有这种中间人也在进行。]
  由于伟大的经济学家如斯密、李嘉图等人考察的是资本的基本形式,是作为产业资本的资本,而流通资本(货币资本和商品资本)事实上只是在它本身是每个资本的再生产过程的一个阶段的时候才加以考察,因此,他们遇到商业资本这种特殊种类的资本,就陷入了困境。考察产业资本时直接得出的关于价值形成、利润等等的原理,并不直接适用于商人资本。因此,他们事实上把商人资本完全搁在一边了,在提到它时,只是把它当作产业资本的一种。在他们特别论述商人资本的地方,例如在李嘉图论述对外贸易的时候,他们总是力图证明,它不创造价值(因而也不创造剩余价值)。但是,关于对外贸易的论述,也适用于国内贸易。



  以上我们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角度,并且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界限内,来考察商人资本的。但是,不仅商业,而且商业资本也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得早,实际上它是资本在历史上更为古老的自由的存在方式。
  因为我们已经知道,货币经营业和预付在它上面的资本只需要批发商业的存在,进一步说,只需要商品经营资本的存在,就可以发展起来,所以,我们要在这里考察的,也只是商品经营资本。
  因为商业资本离不开流通领域,而它的职能是专门对商品交换起中介作用,所以,它的存在——撇开由直接的物物交换所产生的各种不发达的形式不说——所需要的条件,就是简单的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所需要的条件。或者不如说,简单的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就是它的存在条件。作为商品进入流通的产品,不论是在什么生产方式的基础上生产出来的,——不论是在原始共同体的基础上,还是在奴隶生产的基础上,还是在小农民和小市民的生产的基础上,还是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生产出来的,——都不会改变自己的作为商品的性质;作为商品,它们都要经历交换过程和随之发生的形态变化。有商人资本在中间作媒介的两极,对商人资本来说,是已经存在的条件,就象它们对货币和对货币的运动来说是已经存在的条件一样。唯一必要的事情是这两极作为商品已经存在,而不管生产完全是商品生产,还是投入市场的只是独立经营的生产者靠自己的生产满足自己的直接需要以后余下的部分。商人资本只是对这两极的运动,即对它来说已经作为前提存在的商品的运动,起中介作用。
  产品进入商业、通过商人之手的规模,取决于生产方式,而在资本主义生产充分发展时,即在产品只是作为商品,而不是作为直接的生活资料来生产时,这个规模达到自己的最大限度。另一方面,在任何一种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商业都会促进那些为了增加生产者(这里是指产品所有者)的享受或贮藏货币而要进入交换的剩余产品的生产;因此,商业使生产越来越具有为交换价值而生产的性质。
  商品的形态变化,它们的运动,1.在物质上由不同商品的互相交换构成;2.在形式上由商品转化为货币和货币转化为商品,即卖和买构成。而商人资本的职能就是归结为这些职能,即通过买和卖来交换商品。因此,它只是对商品交换起中介作用;不过这种交换从一开始就不能单纯理解为直接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换。在奴隶关系、农奴关系、贡赋关系(指原始共同体时的贡赋关系)下,只有奴隶主、封建主、接受贡物的国家,才是产品的所有者,因而才是产品的出售者。商人为许多人而进行买卖。买和卖都集中在他手中;因此,买和卖就不再与购买者(作为商人)的直接需要联系在一起了。
  但是,不论以商人为媒介进行商品交换的各生产部门的社会组织如何,商人的财产总是作为货币财产而存在,他的货币也总是作为资本执行职能。这个资本的形式总是G—W—G′;货币,交换价值的独立形式,是出发点,而增加交换价值是独立的目的。商品交换本身和对商品交换起中介作用的各种活动,——这些活动和生产相分离,并且由非生产者来完成,——只是不仅增加财富,而且增加一般社会形式的财富即作为交换价值的财富的手段。动机和决定目的是把G转化为G+△G;对G—G′行为起中介作用的G—W和W—G′行为,只表现为由G到G+△G这个转化的过渡要素。这个G—W—G′,作为商人资本的具有特征的运动,不同于W—G—W,即生产者本身之间的商品贸易,因为后者的最终目的是交换使用价值。
  因此,生产越不发达,货币财产就越集中在商人手中,或表现为商人财产的独特形式。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也就是说,一旦资本支配生产本身并赋予生产一个完全改变了的独特形式,——商人资本只是表现为执行一种特殊职能的资本。在以前的一切生产方式中,商人资本表现为资本的真正职能,而生产越是为生产者本人直接生产生活资料,情形就越是如此。
  因此,要理解商人资本为什么在资本支配生产本身以前很久就表现为资本的历史形式,这丝毫也不困难。商人资本的存在和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前提。1.因为这种存在和发展是货币财产集中的先决条件;2.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是为贸易而生产,是大规模的销售,而不是面向个别顾客的销售,因而需要有这样的商人,他不是为满足他个人需要而购买,而是把许多人的购买行为集中到他的购买行为上。另一方面,商人资本的任何一种发展,会促使生产越来越具有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性质,促使产品越来越转化为商品。但是象我们在下面马上就要进一步叙述的那样,商人资本的发展就它本身来说,还不足以促成和说明一个生产方式到另一个生产方式的过渡。
  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商人资本从它原来的独立存在,下降为一般投资的一个特殊要素,而利润的平均化,又把它的利润率化为一般的平均水平。它只是作为生产资本的要素执行职能。在这里,随着商人资本的发展而形成的特殊社会状态,不再具有决定的作用;相反地,在商人资本占优势的地方,过时的状态占着统治地位。这一点甚至适用于同一个国家,在那里,比如说,纯粹的商业城市比工业城市有更多类似过去的状态。[注:威·基塞耳巴赫先生(《中世纪世界贸易史和欧洲社会生活的发展》1860年版)的头脑里实际上仍然充满着以商人资本为一般资本形式的那个世界的观念。他对资本的现代意义一无所知,就象在《罗马史》中谈论“资本”和资本统治的蒙森先生一样。在英国近代史上,真正的商业阶层和商业城市在政治上也是反动的,它们同土地贵族和金融贵族结成联盟来反对工业资本。例如,我们可以把利物浦的政治作用和曼彻斯特、北明翰的政治作用比较一下。工业资本的完全统治,只是在废除谷物关税[46]等等以后,才为英国的商人资本和金融贵族所承认。]
  资本作为商人资本而具有独立的、优先的发展,意味着生产还没有从属于资本,就是说,资本还是在一个和资本格格不入的、不以它为转移的社会生产形式的基础上发展。因此,商人资本的独立发展,是与社会的一般经济发展成反比例的。
  独立的商人财产作为占统治地位的资本形式,意味着流通过程离开它的两极而独立,而这两极就是进行交换的生产者自己。这两极对流通过程来说仍然是独立的,而流通过程对这两极来说也是独立的。产品在这里是由商业变成商品的。在这里,正是商业使产品发展为商品,而不是已经生产出来的商品以自己的运动形成商业。因此,资本作为资本,在这里首先是在流通过程中出现的。在流通过程中,货币发展成为资本。在流通中,产品首先发展成为交换价值,发展成为商品和货币。资本在学会统治流通过程的两极,即以流通为媒介的不同生产部门以前,能够而且必须在流通过程中形成。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能够对组织极不相同、按其内部结构主要仍然是从事使用价值生产的那些生产部门起中介作用。流通过程使各生产部门通过一个第三者而互相结合起来,流通过程的这种独立化表明两个情况。一方面,流通还没有支配生产,而是把生产当作已经存在的前提。另一方面,生产过程还没有把流通作为单纯的要素吸收进来。相反地,在资本主义生产中,这两方面的情况都已经具备。生产过程已经完全建立在流通的基础上,流通也已经成为生产的一个单纯要素,一个过渡阶段,只是作为商品来生产的产品的实现,和作为商品来生产的各种产品生产要素的补偿。在这里,直接从流通中产生出来的资本形式,——商业资本,——只表现为资本在它的再生产运动中的一种形式。
  商人资本的独立发展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程度成反比例这个规律,在例如威尼斯人、热那亚人、荷兰人等经营的转运贸易(carrying trade)的历史上表现得最为明显,在这种贸易上,主要利润的获取不是靠输出本国产品,而是靠对商业和一般经济都不发达的共同体的产品交换起中介作用,靠对两个生产国家进行剥削。[注:“商业城市的居民从一些较富有的国家运进精制的工业品和昂贵的奢侈品,因而助长了大地主们的虚荣心,这些大地主贪婪地购买这种东西,并且用大量的本国原料来支付。因此,当时欧洲大部分地区的商业,都是一个国家用自己的原料去交换一个工业比较进步的国家的工业品……一旦这种嗜好普遍流行,以致引起大量需求,商人为了节省运费,就开始在他们本国建立类似的制造业。”(亚·斯密[《国富论》阿伯丁发行,1848年伦敦版]第3卷第3章[第267页])]在这个场合,商人资本是纯粹的商业资本,同两极即以它作为媒介的各个生产部门分离了。这就是商人资本形成的一个主要源泉。但是,转运贸易的这种垄断权,从而这种贸易本身,是随着这样一些民族的经济发展而衰落下去的,这些民族从两方面受这种垄断的剥削,其不发达状况成了这种垄断的存在基础。就转运贸易来说,这种衰落不仅表现为一个特殊商业部门的衰落,而且也表现为纯粹商业民族的优势的衰落和这些民族的以这种转运贸易为基础的商业财富的衰落。这只是商业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进程中从属于产业资本这一事实借以表现的一种特殊形式。商人资本在它直接支配生产的地方是怎样干的,关于这一点,不仅一般的殖民地经济(即所谓殖民制度),而且特别是旧荷兰东印度公司[93]的经济,提供了鲜明的例证。
  因为商人资本的运动是G—W—G′,所以商人的利润,第一,是通过只在流通过程中完成的行为获得的,也就是说,是通过买和卖这两个行为获得的;第二,它是在后一种行为即卖中实现的。因此,这是让渡利润,profit upon alienation[82]。乍一看来,只要产品按照它们的价值出售,纯粹的独立的商业利润好象就是不可能的。贱买贵卖,是商业的规律。因此,这不是等价物的交换。这种交换中所包含的价值概念只是指,不同商品都是价值,因而都是货币;从质的方面来说,它们同样是社会劳动的表现。但它们不是相等的价值量。产品进行交换的数量比例,起初完全是偶然的。它们之所以取得商品形式,是因为它们是可以交换的东西,也就是说,是同一个第三者的表现。继续不断的交换和比较经常的为交换而进行的再生产,日益消除这种偶然性。但是,这首先不是为了生产者和消费者,而是为了二者之间的中介人,即把货币价格加以比较并把差额装入腰包的商人。商人是通过他的运动本身来确立等价的。
  商业资本起初只是不受它支配的两极之间、并非由它创造的两个前提之间的中介运动。
  正象货币不仅作为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而且作为商品的、从而财富的绝对形式,作为贮藏货币,从商品流通的简单形式W—G—W中产生出来,货币在货币形式上的保存和增加则成为目的本身一样,货币,贮藏货币,也会作为某种通过简单让渡而自行保存和增加的东西,从商人资本的简单流通形式G—W—G′中产生出来。
  古代的商业民族存在的状况,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97],或者不如说,象犹太人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最初的独立的、颇为发达的商业城市和商业民族的商业,是作为纯粹的转运贸易建立在生产民族的野蛮状态的基础上的,这些商业城市和商业民族对这些生产民族起着中介人的作用。
  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阶段中,商业支配着产业;在现代社会里,情况正好相反。当然,商业对于那些互相进行贸易的共同体来说,会或多或少地发生反作用;它会使生产日益从属于交换价值,因为它会使享受和生活日益依赖于出售,而不是依赖于产品的直接消费。它由此使旧的关系解体。它增进了货币流通。它已经不再是仅仅攫取生产的余额,而且是逐渐地侵蚀生产本身,使整个生产部门依附于它。不过,这种解体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从事生产的共同体的性质。
  只要商业资本是对不发达的共同体的产品交换起中介作用,商业利润就不仅表现为侵占和欺诈,而且大部分是从侵占和欺诈中产生的。撇开商业资本榨取不同国家的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就这方面来说,它对拉平和确定商品价值发生影响)不说,那些生产方式也造成了这样的结果:商人资本占据了剩余产品的绝大部分,这部分地是因为它是各个共同体之间的媒介,这些共同体基本上还是生产使用价值,对于它们的经济组织来说,进入流通的那部分产品的出售,一般说来,也就是产品按照其价值的出售,还是次要的;部分地是因为在以往那些生产方式中,商人与之做生意的剩余产品的主要占有者,即奴隶主,封建地主,国家(例如东方专制君主)代表供人享受的财富,对于这些财富,商人会设下圈套,这一点亚·斯密在上述有关封建时期的引语中已经正确地嗅出来了。因此,占主要统治地位的商业资本,到处都代表着一种掠夺制度[注:“现在,商人对贵族或盗匪非常埋怨,因为他们经商必须冒巨大的危险,他们会遭到绑架、殴打、敲诈和抢劫。如果商人是为了正义而甘冒这种风险,那末他们当然就成了圣人了……但既然商人对全世界,甚至在他们自己中间,干下了这样多的不义行为和非基督教的盗窃抢劫行为,那末,上帝让这样多的不义之财重新失去或者被人抢走,甚至使他们自己遭到杀害,或者被绑架,又有什么奇怪呢?……国君应当对这种不义的交易给予应有的严惩,并保护他们的臣民,使之不再受商人如此无耻的掠夺。因为国君没有这么办,所以上帝就利用骑士和强盗,假手他们来惩罚商人的不义行为,他们应当成为上帝的魔鬼,就象上帝曾经用魔鬼来折磨或者用敌人来摧毁埃及和全世界一样。所以,他是用一个坏蛋来打击另一个坏蛋,不过在这样做的时候没有让人懂得,骑士是比商人小的强盗,因为一个骑士一年内只抢劫一两次,或者只抢劫一两个人,而商人每天都在抢劫全世界。”——“以赛亚的预言正在应验:你的国君与盗贼作伴。因为他们把一个偷了一个古尔登或半个古尔登的人绞死,但是和那些掠夺全世界并比所有其他的人都更肆无忌惮地进行偷窃的人串通一气。大盗绞死小偷这句谚语仍然是适用的。罗马元老卡托说得好:小偷坐监牢,戴镣铐,大盗戴金银,衣绸缎。但是对此上帝最后会说什么呢?他会象他通过以西结的口所说的那样去做,把国君和商人,一个盗贼和另一个盗贼熔化在一起,如同把铅和铜熔化在一起,就象一个城市被焚毁时出现的情形那样,既不留下国君,也不留下商人。”(马丁·路德《论商业与高利贷》1527年版[98])],它在古代和新时代的商业民族中的发展,是和暴力掠夺、海盗行径、绑架奴隶、征服殖民地直接结合在一起的;在迦太基、罗马,后来在威尼斯人、葡萄牙人、荷兰人等等那里,情形都是这样。
  商业和商业资本的发展,到处都使生产朝着交换价值的方向发展,使生产的规模扩大,使它多样化并具有世界主义的性质,使货币发展成为世界货币。因此,商业对各种已有的、以不同形式主要生产使用价值的生产组织,都或多或少地起着解体的作用。但是它对旧生产方式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起着解体作用,这首先取决于这些生产方式的坚固性和内部结构。并且,这个解体过程会导向何处,换句话说,什么样的新生产方式会代替旧生产方式,这不取决于商业,而是取决于旧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在古代世界,商业的影响和商人资本的发展,总是以奴隶经济为其结果;不过由于出发点不同,有时只是使家长制的、以生产直接生活资料为目的的奴隶制度,转化为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的奴隶制度。但在现代世界,它会导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这些结果本身,除了取决于商业资本的发展以外,还取决于完全另外一些情况。
  城市工业本身一旦和农业分离,它的产品一开始就是商品,因而它的产品的出售就需要有商业作为媒介,这是理所当然的。因此,商业依赖于城市的发展,而城市的发展也要以商业为条件,这是不言而喻的。但工业的发展在多大程度上与此齐头并进,在这里,却完全取决于另外一些情况。在古罗马,还在共和制的后期,商人资本已发展到古代世界前所未有的高度,而在工业发展上没有显出任何进步;在科林斯和欧洲、小亚细亚的其他希腊城市,商业的发展却伴随有工业的高度发展。另一方面,正好与城市的发展及其条件相反,对那些没有定居下来的游牧民族来说,商业的精神和商业资本的发展,却往往是它们固有的特征。
  毫无疑问,——并且正是这个事实产生了完全错误的观点,——在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由于地理上的发现而在商业上发生的并迅速促进了商人资本发展的大革命[99],是促使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渡的一个主要因素。世界市场的突然扩大,流通商品种类的增多,欧洲各国竭力想占有亚洲产品和美洲富源的竞争热,殖民制度,——所有这一切对打破生产的封建束缚起了重大的作用。但现代生产方式,在它的最初时期,即工场手工业时期,只是在现代生产方式的各种条件在中世纪内已经形成的地方,才得到了发展。例如,我们可以拿荷兰同葡萄牙进行比较。[注:撇开其他情况不说,由渔业、工场手工业和农业打下的基础,对荷兰的发展起了多么重大的作用,这已经由十八世纪的著作家说明了。我们可以参看例如马西的著作。[100]——前人总是低估亚洲的、古代的和中世纪的商业的规模和意义;与此相反,对它们异乎寻常地予以过高的估计,现在已经成了一种时髦。纠正这种看法的最好办法,是考察一下十八世纪初英国的进出口,并把它们同今天的进出口相比较。不过就在当时,英国的进出口也比任何一个过去的商业民族大得不可比拟。(见安德森《商业史》[第261页和以下各页])]如果在十六世纪,部分地说直到十七世纪,商业的突然扩大和新世界市场的形成,对旧生产方式的衰落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勃兴,产生过非常重大的影响,那末,相反地,这种情况是在已经形成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发生的。世界市场本身形成这个生产方式的基础。另一方面,这个生产方式所固有的以越来越大的规模进行生产的必要性,促使世界市场不断扩大,所以,在这里不是商业使工业发生革命,而是工业不断使商业发生革命。商业的统治权现在也是和大工业的各种条件的或大或小的优势结合在一起的。例如,我们可以拿英国和荷兰来比较一下。荷兰作为一个占统治地位的商业国家走向衰落的历史,就是一部商业资本从属于工业资本的历史。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的生产方式具有的内部的坚固性和结构,对于商业的解体作用造成了多大的障碍,这从英国人同印度和中国的通商上可以明显地看出来。在印度和中国,小农业和家庭工业的统一形成了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此外,在印度还有建立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村社的形式,这种村社在中国也是原始的形式。在印度,英国人曾经作为统治者和地租所得者,同时使用他们的直接的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以便摧毁这种小规模的经济公社。[注:如果有哪一个民族的历史可以看作失败的和真正荒唐的(在实践上是无耻的)经济实验的历史,那就是英国人在印度经营的历史了。在孟加拉,他们创作了一幅英国大土地所有制的漫画;在印度东南部,他们创作了一幅小块土地所有制的漫画;在西北部,他们又做了他们能做的一切,把实行土地公有制的印度经济公社,变成了它本身的一幅漫画。]如果说他们的商业在那里对生产方式发生了革命的影响,那只是指他们通过他们的商品的低廉价格,消灭了纺织业,——工农业生产的这种统一的一个自古不可分割的部分,这样一来也就破坏了公社。但是,就是在这里,对他们来说,这种解体工作也是进行得极其缓慢的。在中国,那就更缓慢了,因为在这里直接的政治权力没有给予帮助。因农业和手工制造业的直接结合而造成的巨大的节约和时间的节省,在这里对大工业产品进行了最顽强的抵抗;因为在大工业产品的价格中,会加进大工业产品到处都要经历的流通过程的各种非生产费用。同英国的商业相反,俄国的商业则没有触动亚洲生产的经济基础。[注:自从俄国竭力发展本国的资本主义生产,而这种资本主义生产完全依靠国内市场和邻近的亚洲市场以来,这种情况也开始发生变化。——弗·恩·]
  从封建生产方式开始的过渡有两条途径。生产者变成商人和资本家,而与农业的自然经济和中世纪城市工业的受行会束缚的手工业相对立。这是真正革命化的道路。或者是商人直接支配生产。虽然后一条途径在历史上起过巨大的过渡作用,——例如十七世纪英国的呢绒商人曾经把那些仍然是独立的织工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把羊毛卖给他们,而向他们购买呢绒,——但就它本身来说,它并没有引起旧生产方式的变革,而不如说保存了这种生产方式,把它当作自己的前提予以维持。例如,直到本世纪中叶,法国的丝织业以及英国的织袜业和花边业的工厂主,大部分仍然只是名义上的工厂主,实际上只是商人,他让织工按照他们原来的分散的方式继续劳动,而他只是作为商人实行统治,织工实际上是为这种商人劳动。[注:莱因地区的绦带编织业,丝辫编织业和丝织业的情况也是这样。克雷费尔德附近甚至还专门铺设一条铁路来沟通这些农村手工织工和城市“工厂主”之间的交易。但是后来机械棉织业使这一条铁路和手工织工一起失业了。——弗·恩·]这个方法到处都成了真正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障碍,它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而消灭。它不变革生产方式,只是使直接生产者的状况恶化,把他们变成单纯的雇佣工人和无产者,使他们所处的条件比那些直接受资本支配的人所处的条件还要坏,并且在旧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占有他们的剩余劳动。同样的情况在伦敦一部分手工家具制造业上也可以看到,不过略有变化。这种制造业,特别在哈姆雷特塔区[101],经营的规模非常大。整个生产分成许多互相独立的营业部门。一个部门只做椅子,另一个部门只做桌子,第三个部门只做柜子等等。这些部门本身或多或少都是按手工业方式由一个小老板带领几个帮工经营的。不过,如果是直接为了私人劳动,生产规模就未免太大了。它们的购买者是家具店主。每星期六老板都上他们那里去,并把产品卖给他们;这时进行讨价还价,就象在当铺内对这件或那件东西该当多少钱进行讨价还价一样。这些老板单是为了在下一周能够重新购买原料并支付工资,就需要逐周出售自己的产品,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实质上只是商人和他们自己的工人之间的媒介。商人是真正的资本家,他把剩余价值的最大部分装进了自己的腰包。[注:从1865年以来,这个制度有了更大规模的发展。详细情况可以参看《上院血汗制特别委员会第1号报告》1888年伦敦版。——弗·恩·]在那些过去用手工业方法经营,或者作为农村副业经营的部门向工场手工业过渡时,可以看到类似的情况。随着这种独立的小本经营的技术发展,——这种小本经营本身已经使用手工操作的机器,——也会发生向大工业的过渡;机器将改用蒸汽推动而不是用手推动;例如,最近英国织袜业中出现的情况就是这样。
  可见,这里发生了三重过渡:第一,是商人直接成为工业家;在各种以商业为基础的行业,特别是奢侈品工业中情形就是这样;这种工业连同原料和工人一起都是由商人从外国输入的,例如在十五世纪,从君士坦丁堡向意大利输入。第二,是商人把小老板变成自己的中间人,或者也直接向独立生产者购买;他在名义上使这种生产者独立,并且使他的生产方式保持不变。第三,是产业家成为商人,并直接为商业进行大规模生产。
  波佩说得对,在中世纪,商人不过是行会手工业者或农民所生产的商品的“包买商”。[102]商人成了工业家,或者不如说,他让那些手工业性质的小工业,特别是农村小工业为他劳动。另一方面,生产者成了商人。例如,呢绒织造业老板现在已经不是逐渐地一小批一小批地从商人那里获得羊毛,然后同帮工一起为商人劳动,而是自己购买羊毛或毛纱,并把他的呢绒出售给商人。各种生产要素,都作为他自己买来的商品进入生产过程。呢绒织造业者现在已经不是为个别商人或某些顾客生产,而是为商业界生产了。生产者自己就是商人。商业资本还要完成的只是流通过程。起初,商业是行会手工业、农村家庭手工业和封建农业转化为资本主义经营的前提。它使产品发展成为商品,这部分地是因为它为产品创造了市场,部分地是因为它提供了新的商品等价物,为生产提供了新的原料和辅助材料,并由此开创了一些生产部门,它们一开始就以商业为基础:既以替市场和世界市场生产为基础,也以世界市场造成的生产条件为基础。一旦工场手工业(尤其是大工业)相当巩固了,它就又为自己创造市场,并用自己的商品来夺取市场。这时,商业就成了工业生产的奴仆,而对工业生产来说,市场的不断扩大则是它的生活条件。不断扩大的大量生产,会使现有市场商品充斥,因此,它不断扩大这个市场,突破它的界限。限制这个大量生产的,不是商业(就它仅仅反映现有需求而言),而是执行职能的资本的量和劳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产业资本家总是面对着世界市场,并且把他自己的成本价格不仅同国内的市场价格相比较,而且同全世界的市场价格相比较,同时必须经常这样做。以前,这种比较几乎完全是商人的事,这样就保证了商业资本对产业资本的统治。
  对现代生产方式的最早的理论探讨——重商主义——必然从流通过程独立化为商业资本运动时呈现出的表面现象出发,因此只是抓住了假象。这部分地是因为商业资本是资本本身的最早的自由存在方式;部分地是因为它在封建生产的最早的变革时期,即现代生产的发生时期,产生过压倒一切的影响。真正的现代经济科学,只是当理论研究从流通过程转向生产过程的时候才开始。诚然,生息资本也是资本的古老形式。但为什么重商主义不从生息资本出发,反而对生息资本采取攻击的态度,这一点,我们以后就会知道。



  注释:

  [46]英国的谷物关税是根据所谓的谷物法(1815、1822和1828年)征收的。谷物法的目的是限制或禁止从国外输入谷物,是为了大地主的利益而实行的。因谷物法而引起的工业资产阶级与土地贵族之间的斗争,由于1846年废除了谷物法而告结束。谷物法的废除是对土地贵族的一个打击,并且加快了资本主义在英国的发展。——第123、366、706、740页。
  [82]让渡利润(Profit upon Alienation)是詹·斯图亚特在《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1805年伦敦版第1卷第244页(《An Inquiry into the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Oeconomy》.Vol.I,London,1805,p.244)提出的公式,根据这个公式,资本家的利润来自商品高于其价值的出售。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分析了这一公式(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6卷第1册第11-14页)。——第256、368页。
  [93]荷兰东印度公司存在于1602年至1798年。公司在印度尼西亚活动的特点是用强制手段巩固和保存资本主义以前的生产关系(奴隶占有制关系和封建关系),在为荷兰人效劳的土著政权的封建官僚机构的帮助下,掠夺被征服的居民。公司从印度尼西亚运出农产品,从这些产品的出售中取得巨额收入。后来,在农民经济中强制性地引进了新的作物(特别是咖啡),它们的收获全部上缴公司。由于残酷镇压一系列大规模的起义、国内人烟稀少、军费开支庞大、昔日强盛的尼德兰全面衰落,公司遭到崩溃并宣告倒闭。——第343、368页。
  [96]见威·罗雪尔《国民经济体系》,第1卷《国民经济学原理》1858年斯图加特和奥格斯堡增订第3版第60节第103页。——第362页。
  [97]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认为有无数的世界。这些世界是按照它们本身的自然规律产生和存在的。神虽然存在,但存在于世界之外,存在于世界之间的空隙中,对宇宙的发展和人的生活没有任何影响。——第369、677页。
  [98]马克思引用的是路德的著作《可尊敬的马丁·路德博士先生的第六部著作》1589年维登堡版第296、297页(《Der sechste Teil der Bücher des ehrnwirdigen Herrn Doctoris Martini Lutheri》.Wittembergk,1589,S.296,297)。——第370页。
  [99]马克思指的是,由于当时地理上的伟大发现,即古巴、海地和巴哈马群岛的发现,北美大陆的发现,绕过非洲南端到达印度的航路的发现以及南美大陆的发现,结果意大利北部热那亚、威尼斯等商业城市丧失了自己的作用,相反,葡萄牙、尼德兰、西班牙和英国由于地处大西洋沿岸而开始在世界贸易中起主要作用。——第372页。
  [100][约·马西]《论决定自然利息率的原因。对威廉·配第爵士和洛克先生关于这个问题的见解的考察》1750年伦敦版第60页([J.Massie.]《An Essay on the Governing Causes of the Natural Rate of Interest;wherein the Sentiments of Sir William Petty and Mr.Locke,on that Head,are considered》.London,1750,p.60)。——第372页。
  [101]哈姆雷特塔区是伦敦东市区。——第374页。
  [102]约·亨·摩·波佩《从科学复兴至十八世纪末的工艺学历史》1807年哥丁根版第1卷第70页(I.H.M.Poppe.《Geschichte der Technologie seit der Wiederherstellung der Wissenschaften bis an Ende des achtzehnten Jahrhunderts》.BandI,Göttingen,1807,S.70)。——第3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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