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委员会关于巴塞尔代表大会议程的决议
根据常务委员会的报告通过即将举行的代表大会的议程如下:
(1)关于土地所有制的问题;
(2)继承权;
(3)工人阶级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立即利用信贷;
(4)关于普及教育的问题;
(5)工会对工人阶级解放的作用。
其次,决定批准代表大会的日程如下:
(1)审查代表资格;
(2)选举代表大会的负责人员;
(3)总委员会的总结报告,以及各分部和支部的总结报告;
(4)讨论列入代表大会议程的各项问题;
(5)决定下一年度总委员会的所在地;
(6)选举总委员会委员;
(7)决定下次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1869年6月22日通过在伦敦印成传单 原文是英文 俄文译自总委员会记录簿,并根据传单校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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