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因兹召开的国际代表大会的议程[379]
1.关于取消国债的必要性问题。讨论赔偿权问题。
2.工人阶级的政治活动和社会运动之间的相互关系。
3.关于把土地所有制变为公有制的实际措施(见注)。
4.关于把发行银行变为国家银行的问题。
5.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合作生产的条件。
6.关于工人阶级必须按照1866年日内瓦代表大会的决议进行全面的劳动统计的问题。
7.由代表大会再次讨论关于消除战争的手段问题。
第3项注:比利时总委员会提出如下问题:
“采取实际措施在国际内部成立农业支部以及在农业无产者和其他工业部门的无产者之间建立团结一致的关系。”
国际协会总委员会认为,这个问题可以包括在第3项内。
卡·马克思写于1870年7月14日 1870年7月12日印成传单“国际工人协会第五次年度代表大会”, 并载于1870年7月31日“自由报”第162号和1870年8月13日 “人民国家报”第65号 原文是法文 俄文是按手稿译的 |
注释:
[379]1870年7月12日总委员会批准了马克思起草的应届代表大会(这次代表大会应于1870年9月5日在美因兹开幕)的议程。在总委员会开会讨论这个议程时,马克思曾几次发言对某些问题进行解释。总委员会所批准的议程用英文印成传单,标题是“国际工人协会第五次年度代表大会”(《The Fifth Annual Congress of the International Working Men’s Association》)。马克思在1870年7月14日给荣克的信中列出了议程的全文,并建议保留他所提出的问题的排列次序。本版中所载的议程是根据比传单更为完整的这份手稿。
美因兹代表大会的议程还分别用法文和德文登载在1870年7月30日“团结报”第17号、1870年7月31日“自由报”第162号、1870年8月13日“人民国家报”第65号和1870年7月“先驱”杂志第7期上。——第4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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