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委员会关于在美因兹召开代表大会的决议[371]
鉴于:
巴塞尔代表大会规定巴黎为国际工人协会应届代表大会的集会地点;
法国目前存在的制度使代表大会不能在巴黎举行;
然而为了准备代表大会的召开又必须立即作出决定;
章程第三条责成总委员会在必要时改变代表大会所规定的集会地点;
德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委员会建议总委员会把应届代表大会的集会地点移至德国,
总委员会在5月17日的会议上一致决定,国际工人协会应届代表大会于今年9月5日在美因兹召开。
卡·马克思于1870年5月17日提出 载于1870年5月25日“人民国家报”第42号,1870年5月28日“平等报”第22号 原文是英文 俄文译自总委员会记录簿 |
注释:
[371]关于改变应届代表大会的集会地点(根据巴塞尔代表大会的决定,应届代表大会应在巴黎举行)的建议,是马克思在1870年5月17日的总委员会会议上提出的。这个建议的提出是由于拿破仑第三政府加紧了对工人运动和民主运动,特别是对国际的迫害。
然而由于1870年7月爆发了普法战争,代表大会也未能在美因兹举行。在1870年8月2日的总委员会会议上,马克思提出征求地方支部和联合会对延期召开代表大会的意见。在征得各地方组织的同意后,总委员会于1870年8月23日把召开应届代表大会的时间正式延期“到更适当的时候”。
1870年5月17日总委员会批准了马克思提出的关于在美因兹召开应届代表大会的决议;该决议载于1870年5月25日“人民国家报”第42号,后来又载于1870年6月“先驱”杂志第6期、1870年5月28日“平等报”第22号和1870年5月29日“米拉波报”第45号。决议的英文原文保存在总委员会记录簿中,同时爱琳娜·马克思的手抄副本也保存了下来。
“米拉波报”(《Le Mirabeau》)是比利时的一家周报,1868年至1874年在佛尔维耶出版;是国际比利时支部的机关报。——第4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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