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委员会关于英国工人阶级在普法战争现阶段的立场的决议草案[160]
1.工人阶级支持法兰西共和国的运动首先应当集中全力迫使英国政府承认法兰西共和国。
2.像建议者所理解的那种英国为保卫法国而进行的武装干涉,只能在一定的时期有效,而这种时期早已过去。
3.英国不仅不能有效地干预欧洲大陆发生的事件,而且本身也不能抵御欧洲大陆的军事专制制度,除非它能重新取得运用它的实际军事力量——它的海军——的自由,而要重新取得这种自由,只有宣布不受巴黎宣言[161]的约束。
弗·恩格斯于1871年1月31日提出 载于1871年2月4日“东邮报”第123期 原文是英文 俄文是按手稿译的,并根据总委员会记录簿校对过 俄译文第一次全文发表 |
注释:
[160]这个决议草案是恩格斯草拟的,并由他在1871年1月31日总委员会会议上提出来作为讨论英国工人阶级在普法战争现阶段的立场问题的基础。这次由马克思和恩格斯筹备并在他们的领导下进行的讨论,目的是要使国际能影响1871年1月在英国蓬勃开展的保卫法兰西共和国的运动(见注152)。尽管1870年9月4日在法国成立的共和国是由反革命资产阶级的代表所领导,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在法国遭到普鲁士入侵的情况下仍应积极参加争取在外交上承认法兰西共和国的运动,因为这一运动能促使法国巩固国防,发动人民抗击普鲁士侵略者。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经常强调指出必须对法兰两共和国争取独立自主的无产阶级政策,严厉批评它的反人民的投降主义的政府,争取法国无产阶级的革命阶级斗争进一步高涨的前景。
恩格斯的决议案是针对妄图攫取保卫法兰西共和国运动领导权的激进实证论者(比斯利、康格星弗等)的立场提出来的。这批人力图使无产阶级运动最终屈从于他们的影响,企图在法国正规军被打败的情况下提出由英国出兵援助法国的冒险主义要求来迷惑群众,这就造成了争取承认法兰西共和国的运动的分裂和削弱。
马克思和恩格斯积极地参加了关于英国工人阶级在普法战争现阶段的立场问题的讨论,这次讨论是在1月31日,2月7日、14日、21日,3月3日和14日的总委员会会议上进行的。保存下来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发言记录,以及发表在“东邮报”上的报道,都是片断性的,而且其中有很多不确切的地方。
1871年3月14日总委员会一致通过了第三个决议,原因是德法两国签订了停战协定,英国已承认梯也尔的反革命政府,前两个决议已没有必要。
“东邮报”(《The Eastern post》)是一家工人周报,从1868年至1873年在伦敦发行。从1871年2月至1872年6月为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机关报。——第302页。
[161]恩格斯指的是附于巴黎和约(见注104)的“海上国际法原则宣言”。该宣言由奥地利、英国、普鲁士、俄国、撒丁和土耳其等国代表于1856年4月16日签字。它根据1780年叶卡特琳娜二世政府宣布的武装中立原则确定了海上战争规则,其中规定:禁止海上抢劫,敌船上的中立国货载和中立国船上的敌方货载不得侵犯(不包括武装走私),只承认正式封锁。
恩格斯在决议草案中提出英国拒绝巴黎宣言的要求,是根据1871年出现的国际局势,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采取这种行动可以防止沙皇俄国为援助普鲁士而参加欧洲战争,也可以抵制俄国和普鲁士的反革命政府增强了的影响。——第3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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