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日耳曼人的古代历史[288]
凯撒和塔西佗
日耳曼人决不是他们现在所占据的领土上的最初居住者[注:我在这里主要依据博伊德·道金斯“不列颠的原始人”1880年伦敦版(Boyd Dawkins.《Early Man in Britain》.London,1880)[289]。]。在他们以前,至少有三个种族在这里居住过。
人类在欧洲的最古遗迹,发现于南英格兰的若干地层中,这些地层的年代直到现在还不能确切断定,大概处在所谓冰河时代的两个冰期之间。
第二冰期以后,气候逐渐温暖,人类开始出现于整个欧洲、北非、前亚细亚以至印度。和人类一同出现的,有已经绝种的巨大的厚皮动物(毛象、有直牙的象、毛犀)、肉食动物(穴狮、洞熊)以及现在还生存着的动物(驯鹿、马、鬣狗、狮子、野牛、原牛)。这一时代的工具,表明了文化发展的极低阶段:极其粗糙的石刀、无柄的梨形石锄或石斧、刮兽皮用的削刀、钻,所有这些都是用燧石做成的,这大致相当于现今澳洲土人的发展阶段。到现在为止,所发现的骨骼残骸,还不允许我们对这些人的身体结构作出结论,但就其分布地域之广和到处都有同样的文化这些事实来看,可以断定这个时期延续得很久。
这些早期旧石器时代的人类的结局怎样,我们不知道。在他们出现过的地方,没有一个地方,包括印度在内,还保存有什么种族可以作为他们在现代人类中的代表。
在英国、法国、瑞士、比利时和德国南部的洞穴里,大多只是在土壤沉积的最下层中,发现有这些已经死绝的人类的工具。在这个最低的文化层上面(中间往往隔着一层厚薄不等的钟乳石),发现有第二个有着种种工具的文化层。这些工具属于一个较晚的时代,它们的制作精巧得多,它们的材料也复杂得多。这些石器,固然还没有磨光,但在设计和制造上比较合理。此外,还发现有石制的、驯鹿角制的和骨制的箭头和枪头、骨制的和鹿角制的短剑和缝针、动物牙齿钻孔后串成的项链等物。在某些器物上,我们有时看到很生动的动物画,如驯鹿、毛象、原牛、海豹、鲸鱼等,也有赤身人物狩猎图,甚至还可看到兽角上的原始雕刻。
早期旧石器时代人类和大半来自南方的动物一起出现,而和晚期旧石器时代人类同时出现的,则是产自北方的动物:两种现在还生存着的北方熊、北极狐、狼獾、白枭。这些人大概就是和这些动物一起从东北方面迁移来的,他们残存在今日世界上的后代,大概就是爱斯基摩人。这两种人的工具,不仅个别是相似的,而且整批都是完全一致的。从图画上看,也是如此。这两种人的食物,几乎取自完全相同的动物。他们的生活方式(就我们对已绝灭的种族所能下的判断来说)是完全一样的。
这一种爱斯基摩人(到现在为止,只能证明他们曾生存在比利牛斯山脉及阿尔卑斯山脉以北地区)在欧洲土地上也绝迹了。就像美洲的红种人在前一世纪经过残酷的歼灭战争以后,将爱斯基摩人驱逐到极北那样,那时在欧洲出现的新种族,大概也逐渐赶走了这种爱斯基摩人,最后并把他们消灭干净,而没有和他们混合起来。
这个新种族至少在西欧是来自南方。他们大概从非洲进入欧洲,当时这两块大陆在直布罗陀和西西里还是由陆地连接着的。他们比他们的前人在文化发展阶段上要高得多。他们已经知道耕作。他们有家畜(狗、马、绵羊、山羊、猪、牛)。他们会用手工制作陶器,他们会纺纱和织布。他们的工具诚然还是石制的,但是已经做得很精致,而且大多数都磨得很光滑(这些工具被称为新石器,以别于前一时期的工具)。斧子装上了柄,因而第一次可以用它来砍伐树木。这样,就有可能将树干挖成小舟,就有可能乘小舟到达由于陆地逐渐下沉这时已经和大陆分离了的不列颠群岛。
这种人和他们以前的人截然不同,他们很细心地埋葬他们的死者。因此给我们保存了很多的骨骼和头骨,据此足以推断他们的身体结构。长长的头骨、小小的身材(女子身高平均约1.46米,男子1.65米)、低额、鹰鼻、突出的眉骨弓、不很高的颧骨和中度发达的下颚骨,都可证明这种人在今天的最后代表是巴斯克人。不仅西班牙新石器时代的居民,就连法国、英国和至少全部莱茵河流域的新石器时代居民,大概都属于伊比利安种族。在雅利安人[290]到达以前,意大利也住着和伊比利安人相似的身材短小的黑发种族。这个种族跟巴斯克人亲属关系的远近问题,现在还很难判断。
微耳和考察这种长头骨的巴斯克人,一直深入到德国北部和丹麦[291]。阿尔卑斯山北坡上最古的新石器时代的木桩建筑物,也是属于巴斯克人的。另一方面,沙弗豪森则宣称,在莱茵河附近发现的一系列头骨肯定是芬兰人的,尤其是拉普人[292]的,而在古代史上,斯堪的那维亚的日耳曼人及俄罗斯的立陶宛人和斯拉夫人的北方邻人,却只有芬兰人。这两个身材矮小的黑发种族,一个是从地中海对岸迁来的,一个是直接从亚洲里海北面迁来的,后来这两种人大概是在日耳曼尼亚相遇了。这是在什么样的情形下发生的,根本还没有弄清楚。
在这许多次移民以后,终于(也还是在史前时代)发生了一次最后一个主要大部落即雅利安人的迁徙。这个部落的语言是以最古的一种语言——梵语为中心而形成的。最早的迁入者是希腊人和拉丁人,他们占据了欧洲东南部的两个半岛。其次移入的或许是现在业已绝迹了的斯基台人,他们是黑海以北草原上的居民,和米底—波斯部落有很近的亲属关系。接着来到的是克尔特人。关于克尔特人的迁徙,我们只知道这是发生在黑海北面,而且是通过了日耳曼尼亚。他们最前面的集团,进入了法兰西,占领了直到加龙河一带的土地,甚至征服了西班牙西部和中部的一部分。一面有海,另一面又有伊比利安人的抵抗,他们不得不停止前进。同时在他们后面,从多瑙河两岸又有其他的克尔特部落逼迫他们。希罗多德正是在海岸上和多瑙河发源地发现了这些克尔特人。他们一定老早就迁移到这里了。法国和比利时的坟墓和其他文物证明,克尔特人在占领这一带土地的时候,还没有金属工具。相反,在不列颠,他们一开始出现就已有了青铜工具。由此可见,克尔特人从征服高卢到移入不列颠,一定经过了相当时期,在这个时期内,由于克尔特人跟意大利和马赛发生了贸易关系,才知道了青铜,并且输入了青铜。
在这期间,遭受日耳曼人逼迫的后面的克尔特部落,愈益加紧向前推进,但前进的道路已被封锁,于是向东南回流,这种情形我们以后在日耳曼人和斯拉夫人迁徙时期还会看到。各克尔特部落越过阿尔卑斯山,进入了意大利、色雷斯半岛和希腊,一部分灭亡了,一部分定居于波河谷地和小亚细亚。在那个时期(-400年至-300年)[注:为了简便起见,我把公元前的年代用数学上的负号(-)来表示。],在直到加龙河一带的高卢地区,在不列颠和爱尔兰,在阿尔卑斯山以北,在多瑙河两岸,直达美因河和理森山甚至更远的地方,我们都可以看到这个部落的人。虽然北日耳曼尼亚的山河带有克尔特人名称的,比南部少而且不可靠,但是绝不能认为,克尔特人只选择了一条通过南日耳曼尼亚山区比较崎岖的道路,而没有同时利用那条横贯北日耳曼尼亚大平原的比较便利的道路。
克尔特人的迁徙,只赶走了本地居民的一部分。尤其在高卢南部和西部,本地居民虽然处于被压迫种族的地位,但当时仍占居民中的多数,并把他们的体型遗传给现在的居民。克尔特人和日耳曼人在他们新定居的地区,对本地的深色头发的居民进行了统治,这可以从这两个种族都用皂把头发染成黄色这个习惯上看出来。浅色头发是统治种族的标志,因此,凡是由于种族混合而失去这个标志的地方,就必须用皂来补救。
在克尔特人以后迁来的是日耳曼人。日耳曼人迁徙的时期,我们至少大体上可以比较确实地指出来。这大约在-400多年以前已经开始,在凯撒时代还没有完全结束。
皮提亚斯在他-325年左右的旅行记中,给我们提供了关于日耳曼人的最初的一些确实材料[293]。他从马赛前往琥珀海岸,记载了居住在那里的无疑是日耳曼民族的古顿人和条顿人的情况。但是,这个琥珀海岸究竟在哪里呢?通常当然都只能理解为东普鲁士海岸,而如果把古顿人称为这个海岸的邻人,这肯定是不错的。但是皮提亚斯记载的里程,和这个地方不相符合,它对北德意志海岸和基姆布利半岛之间的北海海湾倒很适合。那里恰巧住着也被称为邻人的条顿人。那里,在什列斯维希和日德兰的西面,也有一个琥珀海岸。临克宾今天还经营着相当规模的当地采集的琥珀贸易。此外,皮提亚斯在这样早的时期,就能远航到完全不熟悉的海面,似乎不太可能;在他那本非常详细的旅行记中,不仅完全没有提到从卡特加特海峡到东普鲁士这一段危险的航程,而且根本没有记载这件事情,这就更加令人难以相信。因此,应该坚决同意列列韦尔首先发表的意见:如果不是由于只可能住在波罗的海沿岸的古顿人这一名称,那末皮提亚斯所说的琥珀海岸就应该在北海上去找。弥伦霍夫更进一步消除了这个最后的障碍,他认为古顿人是从条顿人一词错写而来的[294]。
公元前180年左右,无疑是日耳曼人的巴斯泰尔人出现于多瑙河下游,几年以后,他们已在马其顿国王柏修斯和罗马人打仗的军队中当雇佣兵,即最初的雇佣步兵。这是些野蛮的战士:
“人们既不善耕作,也不善航行,也不会利用畜产品。他们只关心一件事情,一种技艺,就是不断战斗和打倒一切抵抗。”
这是普卢塔克[295]提供给我们的关于日耳曼民族生活方式的最早报道。一世纪后,我们在多瑙河以北稍稍偏西的地方又发现了这种巴斯泰尔人。50年以后,基姆布利人和条顿人侵入了克尔特人居住的多瑙河地区,但被住在波希米亚的克尔特部落的波伊人击退。于是他们便分做许多群,向高卢前进,侵入西班牙,打败了一批又一批的罗马军队,最后,马利乌斯制止住了他们几达20年之久的迁徙,消灭了他们那无疑已大为削弱的大军(条顿人是-102年在普罗凡斯的埃克斯被消灭的,基姆布利人则在-101年被歼于意大利北部的韦尔切利)。半世纪以后,凯撒又在高卢和日耳曼人的两支新部队冲突起来,开始是在上莱茵和阿里奥维斯特的军队发生了冲突。阿里奥维斯特这支军队代表了七个不同的民族,其中有马可曼尼人和苏维汇人。其后不久,又在下莱茵和乌西佩特人及邓克泰人发生了冲突。这两种人是受到苏维汇人的排挤,离开以前居住的地方,过了三年流浪生活以后,才来到莱茵河的。这两支军队都败于罗马部队的正规作战,而乌西佩特人和邓克泰人,除此以外还败于罗马人的背信行为。狄奥·卡西乌斯说到,在奥古斯都统治的初年,巴斯泰尔人曾经侵入色雷斯;马可·革拉苏在格布尔河(现在的马里乍河)打败了他们。这个历史学家还提到赫蒙杜利人的一次迁徙,他们在公元初年不知道为了什么缘故离开了自己的家乡,被罗马的指挥官多米齐乌斯·阿赫诺巴尔布斯把他们移住在“马可曼尼人的一部分土地上”[296]。这是那个时代最后的几次迁徙。在莱茵河和多瑙河流域已经巩固起来的罗马统治,长期地限制了他们的迁移。但是有许多迹象表明,在东北方面,在易北河及理森山那一边,各民族很久还没有找到最后的住处。
日耳曼人这几次迁徙,是民族大迁徙的序幕。这种民族大迁徙,在三百年中被罗马的抵抗所阻止,可是到了三世纪末,却以不可遏止的声势,冲过边境上的两条河流,泛滥到南欧和北非,直至公元568年,伦巴德人占领意大利时方才结束。这所谓结束,只是指日耳曼人所参加的迁徙而言,不是指斯拉夫人,他们在日耳曼人迁徙以后,还在很长时期继续移动。这是名副其实的民族大迁徙。整个整个部落,至少是这些部落中的大部分,都带着妻子儿女和全部家当,登上征途。用兽皮搭盖起来的车辆用做住所,并用来装载妇女、儿童和少量家具。家畜也赶着一起走。男子都武装起来,编制起来,准备摧毁一切抵抗和防备袭击。白天进行战斗行军,夜晚宿营在用车子做成的堡垒中。在这样的征途上,由于不断的战斗,由于疲劳、饥饿和疾病,人员的损失一定是很大的。这是生死攸关的孤注一掷。如果行军成功,活着的这部分人就可以在异乡土地上住下来。如果行军失败,移出的部落就会从地面上消失。不是在战斗的屠杀中死去,便是沦为奴隶。被凯撒挡住其迁徙的海尔维第人及其同盟者,出发时共有368000人,其中有战斗力的92000人;被罗马人打败后,只剩下11万人,这些人凯撒由于政治上的考虑而破例地把他们放归故乡。乌西佩特人和邓克泰人,是以18万人之众渡过莱茵河的;他们几乎全部在战斗中和溃退中死去了。在这个漫长的迁徙期间,整个整个的部落往往消逝得无影无踪,这是不足为奇的。
凯撒在莱茵河畔所发现的情况,同日耳曼人不稳定的生活方式完全相符。莱茵河决不是高卢人和日耳曼人之间的一条精确界线。比利时—高卢族的梅那普人在莱茵河右岸的威塞尔附近拥有村落和耕地;另一方面,莱茵河左岸的麦士河三角洲,却被日耳曼族的巴达维人占据着,而在伏尔姆斯直达斯特拉斯堡一带,也住着日耳曼族的梵乡人、特里包克人和涅麦特人,他们是从阿里奥维斯特时代起住在这里的呢,还是在更早的时候就住在这里的呢,那就不能肯定了。比利时人经常跟日耳曼人作战,到处还有有争执的领土。在美因河和厄尔士山脉以南,那时还没有日耳曼人居住。海尔维第人是在不久以前被苏维汇人从美因河、莱茵河、多瑙河及波希米亚森林之间的地带驱逐出来的,正如波伊人从现在还带着他们的名字的波希米亚(Boihemum)被驱逐出来一样。但是,苏维汇人并没有占领这块土地,他们把这块土地改变成长达600罗马里(150德里)[注:一罗马里约等于1.5公里;一德里(地理里)等于7.420公里。——编者注]的林野,作为他们南面的屏障。凯撒还知道,再往东去,在多瑙河北面住着克尔特人(沃尔克—特克托扎格人),即塔西佗后来称为日耳曼族的魁代人。一直到奥古斯都的时候,马罗博杜斯才率领他的苏维汇族的马可曼尼人来到了波希米亚;同时,罗马人却把莱茵河和多瑙河之间这一块地区用堡垒封锁起来,让高卢人移住。边境墙的那一面,以后大概被赫蒙杜利人占领了。从这里可以毫无疑问地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日耳曼人是经过喀尔巴阡山和波希米亚边境山脉以北的平原来到日耳曼尼亚的,直到他们占领了北方的平原以后,才把住在南方山中的克尔特人赶过了多瑙河。
根据凯撒的描写,日耳曼人的生活方式也表明他们还根本没有在他们的领土上定居下来。他们的生活主要依靠牧畜,依靠干酪、牛奶和肉,较少依靠粮食。男子主要的职业是打猎和军事训练。他们也搞一点农业,但只是附带的,采用的方法也非常原始。凯撒报道说,他们的耕地只种一年,第二年总要耕种一块新土地[297]。这大概是火耕法,直到现在,在斯堪的那维亚和芬兰北部,还采用这种方法:把森林(除森林以外,只有沼泽地和泥炭地,这些土地当时还不适于耕作)烧掉,把树根马马虎虎地拔一拔,再把这些树根和松过的表层土壤一起烧一遍。然后在这块施过灰肥的土地上播种谷物。可是,甚至在这种情形下,也不应该从字面上去理解凯撒关于每年更换耕地的那种说法;通常总在收获两三次以后,才换种新土地。非日耳曼人所有的那种由君主和官吏分配土地的办法,尤其是强加在日耳曼人身上的这种迅速更换土地的情节,所有这些地方,都反映了罗马人的想像。对于罗马人来说,这种土地更换的办法是不能理解的。对于已经定居下来的莱茵河畔的日耳曼人来说,这种土地更换的办法已经是一种过时的习惯,逐渐失去了目的和意义。但是,对于内地的日耳曼人来说,对于刚刚到达莱茵河畔的苏维汇人来说(这种土地更换的办法主要也适用于他们),这种土地更换的办法仍然是他们的生活方式的必要条件,在这种生活方式下,整个民族以当前遇到的抵抗所许可的方向和速度,慢慢向前推进。他们的社会制度也和这种生活方式相适应:苏维汇人分为一百个区,每一个区每年派一千个人去当兵,其余的男子都留在家里,耕种土地并照管家畜,到了第二年,他们再去替换那些出征的人。只有在占领了新土地以后,人民大众才带着妻子儿女随同军队前去。这比起基姆布利人时代的行军生活来,已经是向定居生活前进了一步。
凯撒不止一次地提到日耳曼人有这样一种习俗,在同敌人的交界外,即在同任何异族的交界处,用广阔的林野来保护自己。这种习俗一直盛行到中世纪后期。为保护北阿尔宾吉亚的萨克森人而防御丹麦人的,有埃德尔河和什莱湾之间的边境森林(古代丹麦语叫Jarnwidhr),防御斯拉夫人的,有从基尔湾到易北河一带的萨克森森林,而斯拉夫名字勃兰登堡、勃腊尼博尔,也是指保护森林(捷克语《braniti》是保护的意思,《bor》是松树和松林的意思)。
了解了这一切情况以后,对于凯撒所看到的日耳曼人的文化发展阶段,不可能再有任何疑问。他们决不是像现在亚洲游牧民族那样的游牧人。游牧民族必须有草原,而日耳曼人却住在原始森林里。但是,他们离定居的农业民族的阶段也很远。60年以后,斯特拉本就这样谈到过他们:
“所有这些〈日耳曼〉民族的共同的地方,是他们由于生活方式简单而便于迁移,因为他们不从事耕作,不搜集财宝;他们住在小屋里面,这些小屋他们每天都可以搭起来;他们像游牧人那样,吃的大部分是畜产品;他们还有一点也很像游牧人,那就是他们也用车去搬运自己的财物,赶着家畜,想到哪里,就到哪里。”[298]
比较语言学证明,他们从亚洲带来了农业知识。凯撒指出,他们没有忘掉这种农业知识。但是,对于一个穿过中欧林野慢慢移动的好战的半游牧部落来说,这种农业不过是一种临时手段和次要的生活来源。由此可见,日耳曼人向多瑙河、莱茵河和北海之间的新家乡的迁徙,在凯撒时代还没有结束,或者是刚刚结束。在皮提亚斯时代,条顿人,也许还有基姆布利人,可能已经达到了日德兰半岛,而日耳曼人的先头部队或许已经达到莱茵河畔(由于缺乏关于他们到达的任何报道,可以作这样的推断),这和前面的说法一点也不矛盾。只能和经常的迁徙相适应的生活方式,向西方和南方的多次进军,最后,凯撒看见他所熟悉的最大一个集团(苏维汇人)当时还处于经常移动状态,所有这些情况只能使我们得出一个结论:我们在这里所看到的,显然只是关于日耳曼人向他们欧洲主要居住地实行大规模迁徙的最后阶段的一些残缺不全的报道。罗马人在莱茵河畔和以后在多瑙河上的抵抗,阻止了这种迁徙,把日耳曼人限制在他们现在占据着的领土上,并且强迫他们定居下来。
此外,根据凯撒的观察,我们的祖先是真正的野蛮人。他们允许商人入境,只不过为了向某个商人出卖战利品,他们自己从商人那里几乎什么东西都不买。他们需要什么外国东西呢?他们甚至喜欢他们那种矮小的驽马,而不愿要漂亮的高卢骏马。苏维汇人根本不允许把酒运入境内,因为它会使人身体衰弱。在这方面,他们的近亲巴斯泰尔人恐怕要文明一些。巴斯泰尔人那次侵入色雷斯的时候[注:见本卷第484页。——译者注],曾向革拉苏派遣过使节,革拉苏灌醉了这些使节,盘问出关于巴斯泰尔人阵地和意图的重要情报,以后便使巴斯泰尔人中了埋伏,消灭了他们。还在伊迪西阿维佐谷地会战(公元16年)以前,盖尔马尼库斯就向他的士兵描述过日耳曼人,说他们不戴甲胄,只拿着柳条编成的或薄板做成的盾牌,只有他们的先头部队才有真枪,后面的部队只拿着烤硬的尖根。由此可见,威悉河畔的居民当时未必就知道金属的加工,而且罗马人当然也不让商人把武器偷运到日耳曼尼亚去。
凯撒逝世一百五十多年以后,塔西佗供给我们一本关于日耳曼人的名著[299]。在这本书里,有许多事情看来已经完全不同了。直到易北河,甚至易北河以东,迁移不定的部落都已安定下来,有了固定的住处。城市当然还完全谈不到。一部分人居住在村落里,这种村落有的由一些独家院子组成,有的由一些毗连的院子组成;就是在后一场合,每一所房子也是单独建立的,周围都有一片空地。房屋都是简陋地用没有加过工的原木(materia informi在这里应指同caementa和tegulae相反的原木)盖起来的,还没有使用粗石和瓦。在斯堪的那维亚北部,现在还有这样的木房,但它们已经不是斯特拉本所说的一天之内就可以建造起来的那种木房了。关于耕作制度,下面再谈。日耳曼人已经有了地下仓库(一种地下室),冬天他们躲在里面御寒,根据普林尼的记载,妇女在里面纺织。耕作当然已经有了比较重要的意义,可是家畜还是主要的财富。家畜虽多,但品种不好,马长得很难看,没有善跑的骏马,牛羊都很小,牛没有角。食品有肉、乳、野苹果,没有面包。不再经常打猎,猎物从凯撒时代起业已大大减少。衣服也非常原始,大多数人以粗布遮体,也有赤裸着身子的(和卡弗尔—祖鲁人差不多),但是最富有的人已经有了合身的服装;也使用毛皮;妇女的衣服和男子一样,但是她们也往往穿着没有袖子的亚麻布衣裳。小孩子都光着身体跑来跑去。不知道读书写字,但是有一处说到,僧侣已经使用借用拉丁字母创制的鲁恩文字,把它们刻在木板上。内地的日耳曼人并不重视金银,罗马人赠送给国王和外交使节的银器,像陶器一样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小规模的商业周转是一种简单交换。
男人还完全保持着一切原始人所共有的习俗,把家务和耕作看成是没有丈夫气的事情,交给妇女、老人和儿童去做。但是,他们却染上了两种文明的习惯:酗酒和赌博,而且是用天真的野蛮人那种毫无节制的方式聚赌,甚至会赌到把本人也输掉。内地日耳曼人的饮料,是大麦或小麦做成的啤酒。如果当时已经发明了烧酒,那末世界史恐怕会有另一种发展过程。
在和罗马领土接界的地区里,可以看出更大的进步:这里喝输人的葡萄酒,对金钱也比较习惯,他们当然更愿意要那些便于进行小规模交换的银子,同时按照野蛮人的习惯,他们当然也更愿意要那些币面上铸有他们早就熟悉的花纹的硬币。我们下面就会看到,他们这种用心是非常有根据的。同日耳曼人的贸易,只在莱茵河岸进行。只有住左边境墙以外的赫蒙杜利人,才为了进行贸易,早在高卢和勒戚亚等地进出。
这样看来,从凯撒到塔西佗这段时间,是日耳曼人历史的第一个大段落,在这段时间内,从游牧生活最后过渡到了定居生活,至少这个民族的大部分,自莱茵河起远至易北河以东是这样。各个部落的名称,开始或多或少地和一定的地区结合了起来。但是,由于古人的报道有矛盾,由于名称的变化不定,往往不能精确地肯定每一个部落的居住地点。而且这样做,也会使我们离题太远。这里,我们只举出普林尼的一段总的叙述就够了。
“基本的日耳曼部落有五个:温底尔人,其中有勃艮第人、瓦林人、喀林人和古顿人;第二个部落是印格伏南人,其中有基姆布利人、条顿人和乔克人。住得最靠近莱茵河的是易斯卡伏南人,其中有西干布尔人;住在这块土地中央的是赫米奥南人,其中有苏维汇人、赫蒙杜利人、卡滕人、凯鲁斯奇人。第五个部落是和达克人邻接的佩夫金人及巴斯泰尔人。”[300]
此外,还有住在斯堪的那维亚的第六个分支——希列维昂人。在古人的所有记载中,普林尼的这段文字,最符合于以后的事实和留传给我们的语言遗物。
温底尔人包括说哥特语的各个部落,他们占据了易北河至维斯拉河之间波罗的海沿岸直到内地一些地区;维斯拉河对岸弗里希-加弗周围住着古顿人(哥特人)。保留下来的贫乏的语言遗物,使我们毫不怀疑,汪达尔人(他们无论如何是应该属于普林尼所说的温底尔人的,因为他把这部分人的名称转用到整个基本部落上去了)和勃艮第人讲的都是哥特人的方言。可能引起怀疑的只有瓦伦人或瓦林人,根据五世纪和六世纪的史料,通常认为他们属于绍林吉亚人;关于他们的语言,我们一点也不知道。
第二个部落是印格伏南人,它首先包括说弗里西安语的各个民族,住在北海沿岸和基姆布利半岛上的居民,非常可能还包括住在易北河与威悉河之间说萨克森语的各个民族;如果这样,凯鲁斯奇人也应该算入这个部落以内。
易斯卡伏南人也包括西干布尔人这一事实,立刻表明他们是后来的法兰克人,他们住在莱茵河右岸,由陶努斯山脉起,直到兰河、济克河、鲁尔河、利珀河和埃姆斯河的发源地,北面则和弗里西安人及乔克人为界。
赫米奥南人,塔西佗更正确地把他们叫做赫米诺南人,就是后来的高地日耳曼人,他们包括赫蒙杜利人(绍林吉亚人)、苏维汇人(士瓦本人和马可曼尼人;巴伐利亚人)、卡滕人(黑森人)等等。把凯鲁斯奇人也算在这个部落里面,毫无疑问是一个错误。这是普林尼全部记载中唯一的一个明显错误。
第五个部落(佩夫金人和巴斯泰尔人)已经灭绝了。雅科布·格林把他们算做哥特人,这无疑是正确的。
最后,第六个部落是希列维昂人,这包括丹麦岛和大斯堪的那维亚半岛的居民。
这样看来,普林尼的分类非常确切地符合于后来实际出现的日耳曼方言的分类。我们不知道有哪些不属于哥特语、弗里西安—低地萨克森语、法兰克语、高地德意志语或斯堪的那维亚语的方言,我们现在仍然可以把普林尼的分类看做是标准的分类。凡是和普林尼的分类可能发生冲突的地方,我都在关于各日耳曼部落的注释中加以考察[注:见本卷第523—538页。——译者注]。
因此,关于日耳曼人向他们新家乡的最初迁移,我们大致可以这样推断:最早沿着南部山地和波罗的海及北海之间的北日耳曼尼亚平原向前移动的,是易斯卡伏南人,紧跟在他们后面但更靠近海岸的,是印格伏南人。在他们之后的,大概是希列维昂人,但他们转向岛屿方面移动。跟在这些人后面的可能是哥特人(即普林尼所说的温底尔人),他们把佩夫金人和巴斯泰尔人留在东南方了;瑞典有哥特人的名字,证明哥特人的个别分支曾经参加过希列维昂人的迁徙。最后,在哥特人南面移动的是赫米奥南人,他们(至少其中的大部分)直到凯撒时代甚至直到奥古斯都时代才占领了他们的居住地,这些居住地他们一直保持到民族大迁徙时期。[注:手稿这里有一个铅笔字的注:“下一章讲土地制度和军事制度。”——编者注]
和罗马的最初战斗
自凯撒时代以来,罗马人和日耳曼人对峙在莱茵河上,从奥古斯都征服了勒戚亚、诺里克和班诺尼亚以后,双方又对峙在多瑙河两岸。这时,罗马在高卢的统治已经巩固;阿格利巴在全国修筑了军用道路网。要塞建筑了;在罗马的压迫下出生的新的一代,成长起来了。奥古斯都时代修建的阿尔卑斯山道,通过了大小圣伯纳德山口,将高卢和意大利直接联系起来,于是高卢就成了从莱茵河进攻日耳曼尼亚的基地。这项任务和配备在莱茵河的八个军团,奥古斯都都交给了他妻子前夫的儿子(也许是亲生子?)德鲁苏斯。
边境居民之间的不断摩擦、日耳曼人的侵入高卢、心怀不满的比利时人和西干布尔人谣传的或实有的阴谋(按照这个阴谋,西干布尔人要渡过莱茵河去进行全面暴动),都能成为战争的借口。德鲁苏斯在比利时首领们的协助下(-12年),在莱茵河三角洲上游紧靠巴达维亚岛的地方渡过莱茵河,蹂躏了乌西佩特人的地区和西干布尔人的一部分地区,然后又乘船向莱茵河下游航行,强迫弗里西安人向他供应步兵后援部队,并率领舰队,沿着海岸,开到埃姆斯河的入海口去征服乔克人。在这里,他的不熟习潮汛的罗马水手,在退潮时使他的舰队搁浅了。由于比较通晓此事的弗里西安同盟军的援助,德鲁苏斯才能解缆而归。
这第一次的进军,不过是一种大规模的侦察。第二年(-11年)他开始了真正的侵略。他在利珀河口下面重新渡过莱茵河,征服了住在这里的乌西佩特人,在利珀河上架起了桥梁,侵入西干布尔人的地区。西干布尔人这时正在和卡滕人打仗,因为卡滕人不愿加入西干布尔人领导的反对罗马人的同盟。以后,德鲁苏斯在利珀河与埃利佐河的合流处,建筑了一个巩固的兵营(阿利佐),当冬天到来的时候,又渡过莱茵河归去。在这次归途上,他的部队在一个狭谷中受到日耳曼人的袭击,费了很大的劲才幸免于全军复没。这一年,“在卡滕人的土地上,快到莱茵河边的地方”[301],德鲁苏斯又建筑了另一个巩固的兵营。
德鲁苏斯的第二次进军,已经是按照一个完整的侵略计划进行的,从此以后,他就在彻底地遵循这个计划。他要首先征服的地区,已经相当精确地划了一个范围,这包括易斯卡伏南人的内部地区,直到同凯鲁斯奇人及卡滕人的交界处,还包括属于这一地区的直到埃姆斯河也许直到威悉河的沿海地带。征服沿海地带的基本工作,是由舰队担任的。在南方,阿格利巴创建的、德鲁苏斯扩建的美因兹成了作战基地,在它的邻近,我们应该可以找到那建筑“在卡滕人土地上”的要塞(这个要塞,最近人们认为就是霍姆堡附近的扎耳堡)。从这里起,美因河下游流进了韦特劳和兰河上游之间的开阔地带,占领这个地带,就能把易斯卡伏南人和卡滕人分开。在进攻阵地的中心,利珀河所横贯的平原,尤其是利珀河和鲁尔河之间的平坦高原,是罗马主力军的最适当的作战线,占领了这个地方,他们就能把要征服的地区分成两个大体相等的部分,同时也就把布鲁克泰人和西干布尔人分离开来。从这个阵地出发,他们就可以在左翼和舰队采取共同行动,在右翼用从韦特劳开来的军队孤立易斯卡伏南人的片岩山地,在正面可以阻挡凯鲁斯奇人。阿利佐堡垒是这个作战线上极巩固的据点。它的位置,离利珀河发源地不远,不是在阿耳梅河流入利珀河处帕德波恩附近的埃耳森,就是在最近发现了一个巨大的罗马要塞的利普施塔特的近旁。
第二年(-10年),卡滕人看到了共同的危险,终于和西干布尔人联合了起来。但是德鲁苏斯进攻他们,至少把他们当中的一部分征服了。可是这种情况没有维持到冬季以后,因为第二年(-9年)春天,德鲁苏斯再度进攻他们,并且一直推进到苏维汇人的地区(显然也到了绍林吉亚人的地区,根据弗洛尔和奥罗修斯的说法,还推进到当时尚住在厄尔士山脉以北的马可曼尼人的地区),然后攻击凯鲁斯奇人,渡过威悉河,直到易北河后才退兵。他蹂躏了所有经过的地方,可是到处都遇到了激烈的抵抗。在归途中,他还没有达到莱茵河就死了,那时他30岁。
我们在上面已经引用过狄奥·卡西乌斯的记载,这里再引斯维托尼乌斯的说法作为补充。他说,德鲁苏斯在莱茵河和艾塞耳河之间开了一条运河,利用这条运河,他带着自己的舰队,通过弗里西安人的土地和弗累沃(即符利斯特隆,现在是从符利兰岛和特斯黑林乌之间的须德海而来的一条航路)而到达北海。根据弗洛尔的记载,德鲁苏斯沿着莱茵河建筑了五十多个堡垒,在波恩架了一道桥,并且加强了麦士河阵线,这样,不论在高卢人暴动时或日耳曼人侵犯时,都能确保莱茵军团的阵地。至于弗洛尔胡吹什么威悉河和易北河畔有堡垒和要塞,那纯粹是信口雌黄。德鲁苏斯在行军时可能在那里挖过一些工事,但是,他是一位非常好的统帅,要他在那些地方驻一个守备兵也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毫无疑问,在利珀河沿岸的阵线上,他建筑了巩固的兵站。他也在陶努斯山脉的通道上建筑了工事。
德鲁苏斯在莱茵河方面的后继者提比利乌斯,在下一年(-8年)渡过了莱茵河。日耳曼人都派了和谈代表,只有西干布尔人没有派遣。当时在高卢的奥古斯都表示,只要西干布尔人不派代表,他就拒绝进行任何谈判。最后,当西干布尔人也派来了代表,派来了像狄奥所说的“许多可尊敬的人物”的时候,奥古斯都却下令逮捕他们,并把他们监禁在帝国内地各城市中;“他们都由于忧愤而自杀了。”[302]第二年(-7年),提比利乌斯又率领军队来到了日耳曼尼亚,在这里,除去若干次不重要的骚动以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镇压的了。关于这个时期韦莱是这样说的:
“提比利乌斯已经完完全全征服了这个国度(日耳曼尼亚),它同有纳税义务的行省几乎已没有什么差别。”[303]
这种成功的取得,不仅应当归功于罗马人的武器和提比利乌斯声誉卓著的外交“机智”,也许还应当特别归功于把日耳曼人移居到罗马地区莱茵河岸的做法。阿格利巴业已根据永远效忠于罗马人的乌比人的愿望,打他们迁到了科伦附近的莱茵河左岸。提比利乌斯强迫4万西干布尔人迁徙,从而长期摧毁了这一强大部落的抵抗力。提比利乌斯此后在很长时间内不同一切国事,我们也不知道,在这许多年间日耳曼尼亚发生了什么事情。在狄奥的片断记载中,谈到了多米齐乌斯·阿赫诺巴尔布斯从多瑙河出发向易北河对岸的进军。但是此后不久,大约在公元元年,日耳曼人举行了起义。根据韦莱的说法,罗马的最高统帅马可·维尼齐乌斯总的说来成功地进行了这次战役,甚至为此还获得了奖赏。虽然如此,提比利乌斯不得不在公元4年,即在他被奥古斯都收为养子后不久,再次渡过莱茵河去重建那摇摇欲坠的罗马统治。他征服了住在莱茵河近处的塔尼内伐特人和哈图阿里人,以后又征服了布鲁克泰人,并且“争取到了”凯鲁斯奇人。韦莱参加了这一次和下一次的出征,但他没有对此作更详细的叙述。暖和的冬天,使罗马军团能够继续活动到12月;以后,他们就在日耳曼尼亚,大概在利珀河发源处建立了冬季兵营。
次年(公元5年)的进军,是想征服西部日耳曼尼亚。当提比利乌斯从阿利佐向前推进并在易北河下游打垮了伦巴德人时,舰队则沿海岸前进,并“争取到了”乔克人。在易北河下游,陆军和逆河而上的舰队会了师。由于这一次出征的得手,按照韦莱的说法,罗马人在北方的事业似乎已经大功告成了。第二年,提比利乌斯向多瑙河推进,这里,不久以前在马罗博杜斯领导下迁移到波希米亚来的马可曼尼人威胁着国境。马罗博杜斯在罗马受过教育,通晓罗马的战术,他依照罗马的榜样,组织了一支包括7万步兵和4000骑兵的军队。提比利乌斯在多瑙河从正面攻击这支军队,而森提乌斯·萨土尔尼努斯则率领军团从莱茵河出发,穿过卡滕人的土地去进攻敌人的背面和翼侧。这时,在提比利乌斯自己的背后,班诺尼人举行了起义。军队必须撤回,必须重新夺回自己的作战基地。战争延续了三年。班诺尼人被打败以后,北日耳曼尼亚的局势已经发生了变化,再也不能作侵占马可曼尼人土地的打算了。
德鲁苏斯的征服计划,完全保存了下来。不过要顺利执行这个计划,就必须使陆海部队进军到易北河边。在对马罗博杜斯的作战计划中,闪耀着这样一种思想,就是要把国界推进到小喀尔巴阡山、理森山和易北河一直到该河的入海处。但是这在当时还是遥远的未来的事,短期内根本不可能实现。沿韦特劳上去,当时罗马筑垒要点究竟伸展得多远,我们不知道。看来,这条作战线当时没有像利珀河沿岸那条更重要的作战线那样受到重视。但是在这里,罗马人显然已经在相当大的土地上安居下来。莱茵河右岸自波恩以下的平原,是属于他们的。鲁尔河以北至埃姆斯河对岸直到同弗里西安人及乔克人交界处的威斯特伐里亚平原,仍然处在军队的占领之下。在背后有巴达维人和弗里西安人,当时他们还是忠实的友人;更往西去,是乔克人、凯鲁斯奇人和卡滕人,他们在屡次败北以后,在遭到伦巴德人也遭到的打击以后,可说是相当驯服的。无论如何,在这三个部落里面,当时有一个相当有势力的派别,他们认为只有和罗马结成同盟才能得救。在南方,西干布尔人的武力刚刚被摧毁;他们在利珀河与鲁尔河之间和莱茵河平原上的一部分领土已被占领,其余的领土则被罗马人建立在莱茵河、鲁尔河和韦特劳的阵地三面包围着,而且罗马队伍大概相当经常地在这里开过。最近查明存在着通往利珀河发源地的罗马大道,它们经过高耸的山岭,从诺依维特通到济克河,从多伊茨和诺伊斯通到乌培河,至少到达贝尔格和马尔克的边界。再往前去,是赫蒙杜利人,他们在多米齐乌斯·阿赫诺巴尔布斯的同意下,占领了马可曼尼人放弃的一部分土地,并和罗马人保持着和平关系。最后,各日耳曼部落之间众所周知的纷争,使人们有理由期待,只要罗马人再进行几次这样的战斗,就可以按他们的愿望把同盟者逐渐变成臣民。
罗马阵地的核心,是利珀河两岸直至奥斯宁格山脉一带的土地。罗马军团在营垒的长期驻扎,使这里的人民习惯于罗马人的统治和罗马人的习俗,用狄奥的话来说,这就使野蛮人“好像转变过来了”[304]。在这里,围绕着守备部队的营盘,形成了这位历史学家谈到过的城市和市场;它们的和平的贸易关系,首先加强了外国的统治。一切看来都很好,但是结局却全然两样。
昆提利乌斯·瓦鲁斯被任命为驻日耳曼尼亚军队总司令。这是一个开始进入衰退的时代的罗马人,委靡不振,疏忽大意,总想靠他前辈人的月桂冠寻找安逸,尤其渴望利用这些月桂冠来达到自私的目的。
“他决不是一个不爱金钱的人,他管理过的叙利亚就是证明:他来到这个国家时是个穷光蛋,国家是富裕的,他离开这个国家时是个有钱人,国家贫穷了。”(韦莱语)[305]
一般说他是个“性格温和”的人,可是这位“性格温和”的人一旦被派到一个很不容易勒索的地方,便勃然大怒,因为那里几乎没有什么可以搜刮的了。但是瓦鲁斯还是不肯放手,而且采用了罗马总督和副总督们久已实践过的方法。首先要尽快使日耳曼尼亚被占领的地方变成罗马的行省,以罗马的政权代替那原来处在军人统治下的本地政权,从而把这个国家变为国库和总督收入的源泉。因此,瓦鲁斯企图“用更快的速度和更大的压力把日耳曼人改造过来”,他“像对奴隶一样对他们发布命令,像对臣民一样对他们索取金钱”(狄奥语)[306]。但他在这里所使用的久经考验的压迫和勒索的主要手段,是罗马行省总督的最高司法权。他在这里攫取了这种权力,并利用这种权力想把罗马法强加到日耳曼人身上。可惜,瓦鲁斯和他这个文明传播者的使命,走在历史前面差不多有一千五百年左右,因为大约经过了这么多的岁月之后,德意志方才成熟到能够“接受罗马法”的地步。事实上,罗马法及其对私有财产关系的经典分析,在日耳曼人看来简直是荒谬的,因为在他们中间开始发展起来的少量私有财产,只在他们土地公社所有制的基础上才能拥有。同样,日耳曼人习惯于根据祖传的风习,在公开的民众法庭上面,在几小时以内就可以自己作出判决,所以罗马审判程序上的隆重仪式、抗辩和无休止的延期,在他们看来,不外是一种拒绝审判的花招,而围绕着总督的一群辩护士和百般刁难的家伙,不过是一帮十足的强盗——实际上他们也正是一帮强盗。这样,日耳曼人就必须放弃他们同伴审判同伴的自由法庭,服从于这样一个人的武断判决,这个人用外国话来审理案件,用至少是他们所不熟悉的甚至可说是完全不适用的法律作为根据,而且他本人就是当事人。依照塔西佗的报道,自由的日耳曼人只有僧侣才在极少的情况下有权殴打他们,他们只有在背叛自己的部落时才被处死,在其他的场合,任何过失,甚至杀人也可以用罚金(Wergeld)来赎罪,他们还惯于替自己及自己的亲人报血仇,这样的日耳曼人现在却要屈服于罗马扈从的木棍和斧钺之下。而这一切并无其他目的,不过是为吸取这个国家的民脂民膏,为国库征收赋税,为总督及其亲信进行勒索和受贿大开方便之门罢了。
但是瓦鲁斯打错了算盘。日耳曼人不是叙利亚人。他用强加在他们身上的罗马文明,只使他们在一个方面留下了印象。他只向那些被迫跟罗马结成同盟的各邻近部落表明,不堪忍受的压迫在威胁着他们,从而促使他们达到了从来不能达到的团结。
瓦鲁斯带着他的三个军团驻扎在日耳曼尼亚,阿斯普雷涅斯带着另外两个军团驻扎在下莱茵,离核心阵地阿利佐只有五六天的行程。在这样的兵力面前,只有经过长期而周密的准备而突然发动的决战,才有取得胜利的希望。这样,谋叛的方法事先就决定了。负责组织这次叛乱的,是阿尔米纽斯。
阿尔米纽斯出身于凯鲁斯奇人的部落贵族,是似乎在该部落中当卫兵头目的塞吉美尔的儿子,他青年时代曾在罗马军队里服务,通晓罗马人的语言和风俗,在罗马人的大本营里是一位常见的很受欢迎的客人,他的忠诚似乎不能有丝毫的怀疑。直至袭击的前夕,瓦鲁斯还是坚决地信任他。韦莱说他
“是一位出自名门,勇敢、机敏,在野蛮人中无可比拟的青年,他的脸上和眼睛里焕发着智慧的火焰;在以前的多次战役里〈即在对日耳曼人的战役里〉他是我们经常的战友;他除享有罗马公民权外,并已取得罗马骑士的称号”。
但比这一切更重要的是,阿尔米纽斯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家和一位卓越的统帅。他一经决定要摧毁莱茵河右岸的罗马人的统治,就毫无顾虑地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那些早已为罗马势力所控制的凯鲁斯奇人的军事贵族,至少要大部分争取过来;卡滕人、乔克人,特别是直接处于罗马羁绊之下的布鲁克泰人和西干布尔人,也要拉来谋反。尽管瓦鲁斯的勒索已为此事作了准备,但一切都还需要时间;在这段时间内,需要使瓦鲁斯失去警惕性。为了达到这种目的,就利用了瓦鲁斯对诉讼程序的癖好,并以此狠狠地愚弄了他。 韦莱说道:“日耳曼人虽然非常野蛮,但是十分狡猾,他们似乎生来就是为了撒谎的,谁要没有亲身经验过,对这简直不能相信。他们在瓦鲁斯面前玩弄一连串捏造的争讼把戏,时而毫无根据地互相控告,时而对瓦鲁斯表示谢意,说他以罗马人的公道裁决了一切,说他们的野蛮习气在新的、前所未闻的纪律和秩序的影响下已经开始减轻,说他们以前惯于用武力解决的纠纷,现在可以按照法律和公理来处理了。这样,他们把瓦鲁斯弄到全然不知警惕的地步,他竟然以为他是在集会场中审理案件的一位城市大法官,而不是在日耳曼尼亚腹地率领军队的一位司令官。”[307]
公元9年的夏天,就这样过去了。为了更能保证成功,日耳曼人把瓦鲁斯引入迷途,使他向各处派遣军队,分散他的兵力;由于这个人物的性格和他所处的环境,做到这一点是并不困难的。 狄奥说道:“瓦鲁斯并不把它的军队,像在敌国所应该做的那样适当地集中起来,而是把他的兵士一队一队地供给要求援助者使用,这些人时而请求派兵防守其一据点,时而请求派兵兜剿盗匪,时而请求派兵护送粮食,运送车队。”[308]
这时,主要谋反人阿尔米纽斯和塞吉美尔却经常在瓦鲁斯左右,并且常常跟他同桌吃饭。根据狄奥的说法,瓦鲁斯当时已经受到警告,可是他的信任是没有止境的。最后,到了秋季,当起义的准备业已全部完成而瓦鲁斯和他的主力部队已被引诱到凯鲁斯奇人的地方直到威悉河畔的时候,一个在比较远的地方爆发的假装的暴动,发出了行动的信号。当瓦鲁斯得到这个消息并且发出进军命令时,凯鲁斯奇人的另一个首领,大概和阿尔米纽斯家族有世仇的塞格斯特向他提出了警告。瓦鲁斯还不肯相信他。于是,塞格斯特又向瓦鲁斯建议,把他本人和阿尔米纽斯及其他凯鲁斯奇人的首领都禁闭起来,然后再出发,说事情的结局会证明谁是正确的。但是,甚至当瓦鲁斯出发以后,谋叛者以集合同盟军然后同他会师为借口而留在后方的时候,瓦鲁斯的信任仍然没有动摇。确实发生了这样的事,但不像瓦鲁斯所期待的那样。凯鲁斯奇人的军队真的集合了起来。他们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击溃他们自己以前请求派遣来的驻扎在他们那里的罗马军队,然后从侧面袭击行军途中的瓦鲁斯。瓦鲁斯沿着崎岖的森林道路前进,因为在这凯鲁斯奇人的土地上,还没有建筑完好的罗马军用大道。遭到突然袭击的瓦鲁斯,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于是鼓起了勇气,并且从这时起表现出自己真是个罗马军队的统帅,不过已经太晚了。他命令他的军队排成纵队,整顿由妇女、儿童、车辆、驮兽等等组成的庞大的辎重队,并且在这狭窄的道路和茂密的森林所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保护他们,然后继续向自己的作战基地前进,这个作战基地我们应该认为就是阿利佐。倾盆大雨使遍地泥泞,阻碍了行军,常常使过于庞大的辎重队陷于混乱。受到了严重的损失以后,瓦鲁斯来到了一个满布密林的山岭,上面还有一块可以勉强扎营的空地;在这里,还相当有秩序地而且按照条令规定扎了兵营,筑了工事。盖尔马尼库斯的军队六年以后来到此地时,还清楚地看到这里有“三个军团的工事”[309]。瓦鲁斯针对这种情况,下了决心,命令把那些不十分必要的车辆和行李都在这里烧掉。第二天,他通过了一片开阔的平原,但又受到非常重大的损失,军队陷于更大的混乱,晚上,再也无法有秩序地建立兵营了。盖尔马尼库斯所看到的,只不过是一堵半倒的墙和一道浅浅的壕沟。第三天,又走过了林木繁茂的山岭,瓦鲁斯和大多数军事长官在这里丧失了勇气。瓦鲁斯自杀了,军团几乎全部复没。只有骑兵队,在瓦拉·努蒙尼乌斯的指挥下幸免于难;还有个别的逃亡步兵,像是逃到了阿利佐而保全了性命。阿利佐至少还守住了若干时候,因为日耳曼人还不会进行正规围攻。稍后,全部或一部分守备部队为自己打开了一条道路。惊惶失措的阿斯普雷涅斯,大概只作了一段短程的行军去迎接守备部队。布鲁克泰人、西干布尔人和一切较小的部落全都起义了,罗马的统治又被赶到了莱茵河彼岸。
关于这次行军所经过的地区,有许多争论。可能性最大的是:交战之前,瓦鲁斯在处于豪斯贝尔格与哈默伦之间某处的林特恩盆地;在假装的暴动和第一次袭击发生以后,就向德特莫耳特附近的德伦狭谷退却,这个狭谷形成一条经过奥斯宁格山脉的平坦而宽阔的通道。这是一般的传统说法,和史料以及由当时战争局势所引起的军事要求都是符合的。瓦鲁斯达到德伦狭谷与否,还不能断定;但骑兵队(也许还有步兵先头部队)的突围,似乎肯定了这一点。
三个军团的消灭和整个日耳曼尼亚西部暴动的消息,宛如晴天霹雳,惊动了罗马。眼看着阿尔米纽斯就要渡过莱茵河并把高卢煽动起来,另一方面,马罗博杜斯又要渡过多瑙河,并带动勉强被压服的班诺尼人加入翻越阿尔卑斯山的进军。意大利的力量已经枯竭到这种地步,几乎再也不能派出任何军队。狄奥说道:在罗马市民中适于服军役的年轻人已经很少了,年岁较大的人又逃避当兵,因而奥古斯都就用没收财产的手段惩罚他们,有些人甚至被处死;最后,皇帝拿已释放的奴隶及退伍军人勉强拼凑成一些队伍来保卫罗马,解除了他的日耳曼人禁卫军的武装,并把所有的日耳曼人从城中驱逐出去。
但是阿尔米纽斯没有渡过莱茵河,马罗博杜斯也没有想要进攻,因此罗马可以毫无阻碍地对“背信弃义的日耳曼人”发泄它的愤怒。我们已经看到,韦莱说日耳曼人“十分狡猾,他们似乎生来就是为了撒谎的”。斯特拉本也这样说。他不知道有什么“日耳曼人的诚实”和“罗曼人的奸险”。恰恰相反。他说克尔特人是“单纯而不做假的”,单纯到“他们在众人眼前毫不防备地急于参加战斗,因而使他们的敌人容易取得胜利”[310],谈到日耳曼人时他却说:
“不相信他们总是有好处的,相信他们,他们就会使你大倒其霉,凯鲁斯奇人就是例证,他们破坏了条约,并以伏兵歼灭了三个军团及其统帅瓦鲁斯。”[311]
至于奥维狄乌斯那种愤怒而渴望复仇的诗句,就更不必说了。这简直像是读到了沙文主义最盛行时代的法兰西作家的作品,这作家对于约克的背信和萨克森人在莱比锡附近的叛卖行为[312],倾吐了他们的怒气。日耳曼人对罗马人的诚实和遵守条约的忠诚,已经有了清楚的认识,例如凯撒在休战和谈判期间,袭击了乌西佩特人和邓克泰人;奥古斯都逮捕了西干布尔人的使节,但在他们未来以前,却又拒绝同各日耳曼部落进行任何谈判。一切征服民族都用各种方法来欺骗他们的敌人,而且他们认为这完全是理所当然的;但当敌人也这样做的时候,他们便说那是背信弃义和叛卖行为。可是,用来奴役别人的手段,也应该允许用来摆脱奴隶的枷锁。只要一方面存在着剥削和统治的民族与阶级,另一方面存在着被剥削和被统治的民族与阶级,那末,权术和暴力的运用对双方都是必要的,反对这样做的任何道德说教都是没有力量的。当然,在德特莫耳特给阿尔米纽斯建立的荒诞的纪念碑,不过是一种幼稚行为,它只有一点好处,诱使路易-拿破仑在阿利塞[—圣雷讷]附近的山上,给维尔琴盖托里克斯也建立了一个同样可笑和荒诞的巨大纪念碑。然而,有一点还是正确的,同瓦鲁斯的会战,是历史上最有决定意义的转折点之一。这次会战使日耳曼尼亚永远摆脱罗马而取得了独立。关于这种独立对日耳曼人本身是否有很大的好处,能够作许多翻来复去的无益争论,但可以肯定,没有这种独立,全部历史就会朝另一个方向发展。虽然,日耳曼人自此以后的全部历史,实际上几乎纯粹是一长串的民族不幸事件(这大部要由他们自己负责),因而最可靠的成绩也几乎每次都变成了人民的灾难,但是还应该说,日耳曼人在当时,在他们历史的初期,的确有过好运气。
凯撒用来征服高卢的,是垂死的共和国最后一些有生力量。军团从马利乌斯时代起就由召募来的雇佣兵所组成,但毕竟还是完全由古意大利人组成的;这种军团从凯撒以后确实在消亡下去,正像当时古意大利人自己在那急剧扩大的大地产及其奴隶经营的压迫之下正在消亡下去一样。当时只有采用非常手段,才能把15万人,即25个步兵军团的完整队伍保持住。20年的服役期限并未遵守,服役期满的老兵被迫无限期地继续从军。这是奥古斯都死后莱茵军团发生兵变的主要原因。塔西佗很清楚地描写了这次兵变,它在反抗与纪律的奇妙结合方面,使人鲜明地想起菲力浦二世的西班牙兵士在尼德兰的兵变。在这两次兵变中,受君主背约欺骗的军队表现了坚强的团结。我们看到,在瓦鲁斯会战之后,奥古斯都企图恢复那早已废弃不用的旧的征兵法是怎样没有结果,他怎样不得不去找那些服役满期的士兵,甚至去找那些被释放的奴隶,而这些被释放的奴隶是他在班诺尼人起义时曾经一度召募过的。以意大利自由农民的子孙来补充军队,随着意大利自由农民本身的消灭而停止了。每一批新加入军团的补充兵员的来到,都降低了军队的素质。不过还必须尽量爱惜这些军团,爱惜这个勉强维持下去的全部军事力量的核心,因而辅助部队的作用就越来越重要了,他们打仗,在打仗时军团只用作后备队,因此,在克罗狄乌斯时代,巴达维人已经能够说:行省是用行省的血来征服的。
这种军队对旧日罗马军队的纪律、沉着乃至旧日罗马的战术日益生疏,这种军队日益由行省人民所组成,最后甚至大部分由帝国以外的野蛮人所组成,这样的军队现在差不多已经不能用来进行大规模的进攻战争,很快连较大的攻击战斗也不能进行了。军队的蜕化迫使国家只能进行防御,防御开头还带有进攻的性质,但很快就越来越变成消极的防御,最后,进攻的主动权完全落到日耳曼人手里,他们在从北海到黑海的整个战线上,不断渡过莱茵河和多瑙河突破帝国国界。
当时,甚至为了确保莱茵河战线,也要让日耳曼人在他们的本土上重新领略罗马武装的优越性。为了这个目的,提比利乌斯急忙赶到莱茵河去,以自己作为榜样,并用严峻的刑罚恢复废弛的军纪,将行军部队辎重控制到最必要限度,并两次向西部日耳曼尼亚进军(公元10年和11年)。日耳曼人回避决战,罗马人不敢在莱茵河右岸扎下他们冬季的兵营。在阿利佐和在埃姆斯河河口乔克人土地上建筑的工事中,是否冬季也保有常驻的守备部队,关于这一点没有谁谈到过,但可以认为是实有其事的。
14年8月,奥古斯都逝世。莱茵军团既不能在服役期满以后退伍,也不能得到军饷,于是他们拒绝承认提比利乌斯,宣布德鲁苏斯的儿子——盖尔马尼库斯为皇帝。盖尔马尼库斯平定了暴乱,恢复了军中的纪律,并且带领他们向日耳曼尼亚进行了塔西佗所描写的三次进军。这里阿尔米纽斯起来和他对抗,并且表现出他是完全可以和他的对手相匹敌的一个统帅。他总设法避免在开阔地区进行决战,尽可能阻碍罗马人的推进,并且只在罗马人不能展开的沼泽地带和狭窄小道上进攻他们。但是日耳曼人并不永远听他的话。好战的热情往往引诱他们在不利的情况下进行战斗,获得战利品的渴望,不止一次地使深深落入陷阱的罗马人幸免于难。这样,盖尔马尼库斯在伊迪西阿维佐谷地和安格利瓦尔边境墙附近取得了两次毫无战果的胜利,在归途中很费劲地从沼泽地的小路上逃了出来,在弗里西安海岸由于暴风雨和涨潮的缘故,战船和人员受到了损失,最后,在公元16年那次出征以后,他就被提比利乌斯召回了。罗马人深入日耳曼尼亚腹地的远征,从此便告结束。
但是罗马人深知,只有控制通向对岸的渡口,才能控制河流本身。罗马人决不是消极地撤退到莱茵河后面,而是把他们的防御转移到莱茵河右岸去。那掩护着利珀河下流、鲁尔河及乌培河地区的大群罗马堡垒(这至少在个别的场合下,是和以后的区相对应的)和那从莱茵河修到马尔克伯爵领地边境的军用大道,令人推想到这里建立过防御工事体系。这些由艾塞尔河直至济克河的防御工事,同现在法兰克尼亚和萨克森之间的界线是一致的,只在莱茵省和威斯特伐里亚的边界上有某些出入。这个在七世纪时大概还在某种程度上保有防御能力的工事体系,或许在莱茵河阻止了当时入侵的萨克森人,这样便划定了他们这一个部落和法兰克人之间的现在的境界线。近几年来,才在这里有了极重要的发现(由雅·施奈德尔作出的);因此可以预料还会有进一步的发现。
逆莱茵河而上,逐渐建立起了一道罗马的边境墙,这主要是在多米齐安和阿德里安时代建筑的。它从诺依维特附近开始,通过蒙塔包尔高地,向埃姆斯河伸展,在那里越过兰河,在阿道夫塞克附近顺着陶努斯山脉北坡折向西方,包括了韦特劳谷地中的格吕宁根这一极北点,从这里向东南进展,并经哈瑙以南地区直达美因河。从这里起,这道边境墙沿美因河左岸直到米尔腾堡;从此沿着一条只有一个地方有曲折的直线到达霍亨施陶芬城堡附近的维尔腾堡的雷姆斯河。在这里,大概是后来在阿德里安时代继续修筑起来的边境墙折而向东,经过丁克尔斯比尔、贡岑豪森、埃林根和基普芬堡,并在克耳海姆上方的伊尔恩津克附近达到了多瑙河。在边境墙后面,筑有较小的工事,在稍远的地方又有较大的要塞作为据点。这样封锁起来的莱茵河右岸上的这一块土地,至少从美因河往南一带,自从海尔维第人被苏维汇人赶跑以后便一直荒芜着;根据塔西佗的记载,这里住着高卢的流浪者和匪兵。
这样,在莱茵河边境墙附近和多瑙河一带,逐渐出现了比较安定、比较平静的局面。战斗与侵袭仍继续发生,但是双方领土的界线在几世纪当中没有变化。
民族大迁徙以前的进步
在塔西佗和托勒密以后,关于日耳曼尼亚内地情况和事件的文字史料便中断了。但是我们却得到了其他一系列更明了的史料,这就是可以归入我们研究的这个时代的许多古代文物。
我们已经看到,在普林尼和塔西佗时代,罗马人跟日耳曼尼亚内地的贸易几乎等于零。但是我们也看到,在普林尼的著作中指出了一条在他那个时代有时就已利用过的、来自卡尔农特(对着马尔赫河流入多瑙河的河口)的旧通商道路,这条道路沿着马尔赫河与奥得河直通到琥珀海岸。这条道路,和通过波希米亚沿着易北河前进的第二条道路一样,大概在很早的时候已经由伊特剌斯坎人使用着,而伊特剌斯坎人在阿尔卑斯山脉北面的谷地里住过,这已经被许多文物特别是哈耳施塔特出土的文物[313]所证明。高卢人一侵入北部意大利,大概就把这种贸易终止了(约在-400年)(根据博伊德·道金斯的看法[314])。如果这种看法是正确的,那末和伊特剌斯坎人发生这种以输入青铜器为主的贸易关系的,一定是在日耳曼人之前就占据了维斯拉河和易北河这一地区的民族,也就是克尔特人,而日耳曼人的移入正像克尔特人向意大利的回流一样,都会使这种贸易关系中断。只是在这种关系中断以后,才出现了从黑海沿岸的希腊城市沿着德涅斯特尔河和德涅泊河直通到维斯拉河河口的那条更偏东的通商道路。在勃罗姆堡、埃捷尔岛及其他地方所发现的古代希腊钱币,证明了这一点;在这些钱币中间,有的是在公元前四世纪也许是五世纪在希腊、意大利、西西里岛、昔勒尼等地铸造的。
当迁移的民族一旦安定下来的时候,奥得河和易北河沿岸中止不用的两条通商道路一定又自然而然地恢复了。在托勒密时代,似乎不仅仅这两条道路,而且还有其他经过日耳曼尼亚的通道也重新利用了起来。在这方面,凡是托勒密的证明中断的地方,出土的文物都能接下去加以证明。
卡·弗·维贝尔格[注:《Bidrag till kännedomen om Grekers och Romares förbindelse med Norden》.Deutsch von J.Mestorf:《Der Einfluss der Klass.Völker》etc.,Hamburg,1867.[315]]把文物作了仔细的比较,在这方面弄清了许多问题,并证明,在公元二世纪,人们又使用了通过西里西亚沿奥得河顺流而下和通过波希米亚沿易北河顺流而下那两条通商道路。塔西佗早就提到波希米亚那些
“从我国行省去的战利品包买人和商人(lixae ac negociatores),他们由于贪图金钱和忘了祖国而跑到敌人的地区和马罗博杜斯的阵地里去”[316]。
赫蒙杜利人也是一样,他们老早就跟罗马人友好,而且按照塔西佗的说法,他们在德库马特地区[注:德库马特地区(Dekumatland),拉丁文是agri decumates,位于今莱茵河上游和多瑙河上游之间。——译者注]和勒戚亚直到奥格斯堡自由地进行贸易,当然也把罗马人的货物和硬币从美因河上游运到萨利河和韦雷河去。再往前去,在罗马边境墙附近,在兰河河畔,也显示出有一条通往内地的通商道路的痕迹。最重要的道路,看来始终是横贯莫拉维亚和西里西亚的那一条。马尔赫河(或叫贝奇瓦河)和奥得河的分水岭,是必须翻越的唯一分水岭,它通过了一个辽阔的丘陵地区,海拔在325米以下;铁道现在也是从这个地方通过的。从下西里西亚起,展开了北日耳曼尼亚的低平原,于是就产生了一些道路,沿着不同方向通往维斯拉河和易北河。在西里西亚和勃兰登堡,公元二世纪和三世纪的时候,一定经常有罗马商人居住。在那里,我们不仅发现有玻璃瓮、香料瓶[Tränenfläschchen]和刻有拉丁文的骨灰罐(在西里西亚的特雷布尼茨附近的马塞耳及其他地方),而且还有完整的罗马人的墓穴,内有放骨灰坛的壁龛(骨灰安放处)(在格洛高附近的纳赫耳恩)。在梅克伦堡的瓦林附近,也发现了毫无疑问是罗马人的坟墓。硬币、罗马的金属制品、粘土制的灯等等文物,同样证明了贸易关系是沿着这条道路进行的。一般地说,整个日耳曼尼亚东部,罗马的军队虽然从来没有到过,却到处散布着罗马的硬币和工艺品;这些工艺品上面的商标,往往也可以在罗马帝国各行省发掘出来的文物上看到。在西里西亚发现的粘土制的灯,和在达尔马戚亚、维也纳等处发现的其他的灯有同样的商标。例如在两个青铜器上都有《Ti.Robilius Sitalcis》这样的戳记,而其中一个是在梅克伦堡发现的,另一个是在波希米亚发现的;这证明沿着易北河有一条通商道路。
但在奥古斯都以后的头几个世纪,罗马的商船也来到了北海。在奥斯特河畔的诺伊豪斯(易北河口)所发现的、属于尼禄到马可·奥里略时代的344个罗马银币和一条大概在那里遇难的海船的残骸,都证明了这一点。沿波罗的海南岸也有一条海上航线,直通丹麦诸岛、瑞典、哥特兰岛;关于这条航线我们还要作更详细的研究。托勒密和马尔齐安(约在公元400年)所说的各个沿海地点彼此之间的距离,只能以到过那一带海岸的商人们的报告为根据。这些商人从梅克伦堡沿岸到但泽,并从这里到斯堪的亚。最后,在霍尔施坦、什列斯维希、梅克伦堡、前波美拉尼亚、丹麦诸岛及瑞典南部发掘出来的来自罗马的许多其他文物,也证明了这一点;这些文物的出土地点,离海岸都很近,而且彼此间的距离也很小。
在罗马的这种贸易中,向日耳曼尼亚的武器输入占多大比重,很难判断。在日耳曼尼亚发现的大量武器也可能是战利品,在边境上的罗马当局当然要竭力阻止把武器输送给日耳曼人。但是有些东西是可以从海道上运去的,特别是运给较远的民族,例如运往基姆布利半岛。
通过上述各种不同道路而输入日耳曼尼亚的其他罗马商品,有家用器具、装饰品、化妆品等。家用器具之中,有青铜制的碗、尺子、杯子、容器、烹饪用具、滤器、匙子、剪子、勺子等以及个别的金银制的容器和传布很广的粘土制的灯。青铜或金银制的装饰品有:颈饰、头饰,手镯、指环和同我们的胸针相似的扣子。在化妆品中,我们发现有梳子、镊子、耳挖子等,至于那些用途还有争论的物品就不谈了。这些制品,按照沃尔索的意见,大多数都是一世纪时在罗马流行的风尚的影响下产生的[317]。
凯撒时代甚至塔西佗时代的日耳曼人,和使用这些器具的这个民族之间有很大的差别,纵然可以认为使用这些东西的只是少数豪门巨富。塔西佗所说日耳曼人用以“解饿”的那种“既未细心调制(sine apparatu)也不加调味品”的“简单食物”[318],现在则为另一种食物所代替,这种食物在烹饪上已经使用相当复杂的设备,此外还有从罗马人那里弄来的各种适当的调味品。他们不再轻视金银器物,出现了以金银器物装饰自己的癖好;他们改变了漠视罗马货币的心理,出现了罗马货币流通于日耳曼尼亚全境的情况。至于说到这些化妆品,单单它们存在这一事实本身,不就说明这个民族的习俗在开始彻底改变吗,虽然这个民族我们知道过去已经发明了皂,但他们只懂得用皂来把头发染成黄色。
日耳曼人用什么东西向罗马商人换取所有这些现金和商品呢,这我们首先可以从古人的报道中得到了解,但这些古人,我们已经说过,几乎使我们一无所知。普林尼说蔬菜、鹅毛、毛织品和皂是罗马帝国从日耳曼尼亚输入的物品。但是,这种在边境上刚刚开始的贸易,不能作为衡量以后时代的尺度。我们知道的主要商品是琥珀,但这也不足以说明那样普及于全国的贸易。构成日耳曼人主要财富的家畜,大概是最重要的输出品,单拿配备在国境上的军团来说,就对肉类有大量的需要。在约尔南德时代由斯堪的那维亚输往维斯拉河河口、再由这里输入罗马帝国的兽皮和绒毛商品,一定在更早的时代,就从日耳曼尼亚东部的森林中找到了通往罗马帝国的道路。杂技团中的野兽,维贝尔格认为是罗马的航海者从北方运来的。但是除了熊、狼、也许还有野牛以外,那里什么也不能弄到,而狮子、豹、甚至熊,却可以比较近便和比较容易地从非洲和亚洲输入。是不是奴隶呢?维贝尔格最后近乎羞怯地问道。这大概倒叫他碰对了。事实上,除开家畜以外,奴隶是为了和罗马取得贸易平衡而能够大量从日耳曼尼亚输出的唯一商品。单单意大利就在城市里和大地产上使用着大量的奴隶人口,而这些奴隶人口自身是繁殖得很少的。全部罗马大土地占有经济都靠大规模输入贩卖的战俘来维持,这些战俘是在日趋没落的共和国时代以及奥古斯都时代不断的侵略战争中流入意大利的。现在这种现象已经结束。帝国已在固定的国境线上转向防御。从中可以征集大量奴隶的战败的敌人,在罗马部队中越来越少。必须向野蛮人购买奴隶。难道日耳曼人不能以贩卖者的身分出现在市场上吗?按照塔西佗的记载,日耳曼人早就在出卖奴隶了(“日耳曼尼亚志”第24章),他们彼此之间经常发生战争,他们也像弗里西安人那样,在金钱不足时就拿自己的妻子和儿女作为奴隶向罗马人交纳贡赋,他们在三世纪的时候,甚至更早就已经在波罗的海上航行,并且他们在北海上所进行的远征,从三世纪萨克森人的航行开始到十世纪诺曼人的航行为止,除开进行其他的海盗活动以外,其最直接的目的主要是猎取奴隶,而且猎取奴隶差不多专门是为了贩卖。就是这些日耳曼人,在几世纪之后,不论在民族大迁徙时期或者在他们对斯拉夫人作战时期,不都是当时第一流的奴隶掠夺者和奴隶贩卖者吗?除非我们认为二世纪和三世纪的日耳曼人全然不同于罗马人的其他一切邻人,全然不同于三、四、五世纪日耳曼人的后代,否则我们就必须承认,他们也大规模地参加了向意大利贩卖奴隶的贸易,而这种奴隶贸易,当时被认为是体面的事业,甚至是光荣的事业。这样,那遮掩着当时日耳曼尼亚出口贸易的神秘面纱就脱落下来了。
我们在这里应该回头来谈谈当时波罗的海上的贸易。在卡特加特海峡沿岸几乎没有发现任何罗马文物,但在波罗的海南岸直至里夫兰内地,在什列斯维希—霍尔施坦,在丹麦诸岛的南岸及内部地区,在瑞典的南岸和东南岸,在厄兰岛和哥特兰岛,罗马文物却有很多。这些文物,绝大部分是属于所谓迪纳里时期的。关于这个时期,我们到下面再谈。这个时期一直延续到塞普提米乌斯·谢维路斯统治的初期,也就是说延续到公元200年前后。塔西佗已经谈到苏伊翁人,说他们因有桨划船的舰队而强大起来,他们都敬重财富。可见他们大概早就从事海上贸易了。当他们的航海事业首先在波罗的海、厄勒海峡、厄兰海峡以及近海处发展起来以后,他们就一定要冒险到大海上去,企图把博恩霍尔姆岛和哥特兰岛纳入他们的活动圈内。他们在船只的操纵上一定很有把握,所以能够发展繁盛的贸易,而贸易的中心正是在离大陆最远的哥特兰岛。事实上,到1873年为止[注:汉斯·希尔德布兰德“瑞典的异教时代”,德译者梅斯托尔夫,1873年汉堡版(Hans Hildebrand.《Das heidnische Zeitalter in Schweden》.Deutsch von Mestorf,Hamburg,1873)。],在这里已找到了3200多个罗马迪纳里银币,而在厄兰岛发现的约有100,在瑞典大陆不到50,在博恩霍尔姆岛200,在丹麦和什列斯维希600(其中428个是在西兰岛的斯拉耶耳塞一次发掘中出土的)。对这些遗物的研究表明,在公元161年,即马可·奥里略即位的那一年以前,流入哥特兰岛的罗马迪纳里银币是很少的,但从这一年起直到该世纪末,迪纳里银币却大量流入该岛。由此可见,在这个世纪的下半叶,波罗的海的航海事业一定已经很发达了。至于航海事业以前早就出现这一事实,已为托勒密的记载所证明,根据这个记载,从维斯拉河口到斯堪的亚的距离是1200—1600斯达第(30—40地理哩)[注:大约220—290公里。——编者注]。这两个距离,就布累金格的东端和厄兰岛或哥特兰岛的南端来说,大致都是不错的,要看是从里克斯赫夫特角量起,还是从纽法尔瓦塞尔或皮耳劳量起。这两个距离,完全跟其他关于沿德意志海岸到维斯拉河口的距离的说法一样,都只能以海员的报道为根据。
在波罗的海上从事这种航行的不是罗马人,其证明有二:第一,所有罗马人关于斯堪的那维亚的概念都很模糊;第二,在卡特加特海峡和挪威没有找到过一个罗马钱币。罗马人在奥古斯都时代到过基姆布利海角(斯卡晏),他们在这里看到了一片无际的海洋,这个地方大概始终是他们直接进行海上贸易的终点。由此可见,当时日耳曼人自己航行于波罗的海,进行贸易,并往斯堪的那维亚运送罗马的货币和罗马的工艺品。而且事情也只能是这样。从三世纪的下半叶起,萨克森人突然从海上袭击高卢和不列颠海岸,他们表现出来的那种勇气和信心,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取得的,这必须要长期熟悉大海上的航行。而这一点,萨克森人(这个名词,我们在这里是指基姆布利半岛上的一切民族说的,也就是说还指弗里西安人、盎格鲁人、朱特人)只能在波罗的海上得到。这是一个没有潮水涨落的大内海,西南大西洋上的风暴在北海大为减弱之后方才来到这里,这是一个伸展得很长的有许多岛屿、海湾和海峡的海域,从这一岸航行到那一岸,至多只在很短的时间内看不到陆地,这真像是一个为演习新发展起来的航海术而创造出来的海。属于青铜时代的画着许多桨划船的瑞典岩画,证明这里存在过古代航海事业。这里,在什列斯维希的尼达姆沼地,发掘出一只长70英尺,宽8到9英尺的柞木船,该船建造于三世纪初,完全适合于大海航行。在这里,在默默无声中形成的造船技术和航海技能,使萨克森人和诺曼人有可能日后在大海中实行远征,而且由于这个缘故,日耳曼人直到现在还站在世界一切航海民族的前列。
直到二世纪末,流入日耳曼尼亚的罗马硬币,主要是银迪纳里(一个迪纳里=1.06马克)。而且日耳曼人,正像塔西佗告诉我们的,喜欢他们早就熟悉的边缘为锯齿形并铸有双驾马车花纹的旧硬币。确实,在古代硬币中,可以找到很多这种serrati bigatique [注:锯齿形的、有双驾马车花纹的。——译者注]硬币。这种古币含铜量只有5%—10%。图拉真已经下令把20%的铜掺到银币里去;日耳曼人那时大概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但是,当塞普提米乌斯·谢维路斯从198年起将掺入物提高到50%—60%的时候,就引起了日耳曼人的愤恨。在文物中,这种后期的劣质迪纳里只有在极例外的情形下才能看到,罗马货币的输入当时是中止了。只有在君士坦丁于312年规定以金索里达(72个索里达等于一罗马镑纯金,即327克纯金,也就是说,一个索里达=4.55克纯金=12.70马克)为货币单位以后,货币才又开始输入,从这时起流入日耳曼尼亚的,更多是流入厄兰岛尤其是哥特兰岛的,主要是金币——索里达。这一罗马货币输入的第二个时期,即索里达时期,就西罗马硬币来说,一直继续到西罗马帝国的末日,就拜占庭硬币来说,一直继续到阿纳斯塔西乌斯(死于518年)时代。这些文物大部分是在瑞典、丹麦诸岛发现的,有些是在德国波罗的海海岸上发现的;在德国内地发现的很少。
但是,塞普提米乌斯·谢维路斯及其后继者的铸造伪币,还不能说明日耳曼人和罗马人之间的贸易为什么突然中断。肯定还有其他的原因。原因之一显然是政治关系。从三世纪初,日耳曼人对罗马人开始了进攻性的战争,在250年前后,战火烧遍了多瑙河口直到莱茵河三角洲一带。在交战国之间,当然不会有正常的贸易。但是,这种突然发生的全面的持久的进攻性战争本身,需要加以说明。在罗马的内部关系中,找不到这种说明;恰恰相反,帝国到处都进行着成功的抵抗,而且就在这个时候,在各个极端混乱时期之间,还产生过几个强有力的帝王。可见,日耳曼人的进攻是由他们自己内部发生的变化引起的。在这里,能对此事加以说明的还是出土的文物。
在本世纪六十年代初,在什列斯维希的两处泥炭沼泽上发掘出了一些极重要的文物,这些文物由哥本哈根的恩格耳哈尔特作过详细的研究,并且经过许多波折之后,现在存放在基尔博物馆。这些文物和其他同类文物不同的地方是,其中的硬币可以相当确切地确定这些文物的年代。在聚德布腊卢普附近的塔施堡(丹麦语——Thorsbjerger)沼地出土的一批文物中,有37枚从尼禄到塞普提米乌斯·谢维路斯时期的硬币。在尼达姆沼地(这是一个淤塞的变成了泥炭沼泽的海湾)出土的另一批文物中,有34枚从提比利乌斯到马克里努斯(218年)时期的硬币。可见这些文物毫无疑问是公元220年到250年期间的东西。但是在这些文物中,不仅有罗马出产的东西,而且还有许多本地制造的物品,这些物品在含有铁质的泥炭水中几乎完整地保存了下来,它们令人惊奇地向我们说明了北日耳曼尼亚在三世纪上半叶时的金属工业、织布业和造船业的情况,而文物上的鲁恩文字,也说明了当时使用文字的情形。
这里更使我们感到惊异的,是工业水平本身。精致的纺织物、美丽的平底鞋和制作精巧的套具,都说明这是一个比塔西佗时代的日耳曼人高得很多的文化阶段;而尤其使我们惊讶不止的,是本地的金属制品。
日耳曼人从亚洲故乡带来了使用金属的知识,这已为比较语言学所证明。他们也许还有过金属开采和金属加工的知识,但是当他们和罗马人发生冲突的时候,未必还保有这种知识。至少在公元一世纪的著作家中,找不到任何关于在莱茵河与易北河间有开采和加工铁或青铜的说明;他们倒使人得出相反的结论。不错,塔西佗谈到过哥汀人(在上西里西亚?)的采铁,而托勒密也说到他们的邻人魁代人的制造铁器,但这两种人可以从多瑙河沿岸学到冶铁术。由硬币证明是属于一世纪的文物中,也没有任何本地制作的金属品,而只有罗马的金属品;如果日耳曼尼亚有自己的金属加工业,那末大量的罗马金属商品怎么还会运到那里去呢?诚然,在德意志也找到过古代的铸型、未完工的青铜铸件和青铜铸件废品,但都没有同时发现可以证明其年代的硬币;大概这都是前日耳曼人时代的遗痕,是流浪的伊特剌斯坎人青铜铸工活动的残迹。不过,提出关于移来的日耳曼人是否完全忘掉了金属加工这样的问题,是没有意义的;全部事实都说明,日耳曼人在一世纪的确没有或者几乎没有从事金属加工。
但是,塔施堡沼地出土的文物突然在这里出现,并向我们表明,本地的金属工业有出乎意料的高度水平。钮扣、饰有兽头和人头的装饰用的金属片、除眼鼻嘴以外把全部面孔掩盖起来的银盔、用金属丝编的锁子甲(这需要付出极端艰苦的劳动,因为金属丝一定要预先经过锤打,拔制金属丝是到1306年才发明的)和一个金发箍,至于其他一些不知是否是本地所造的物品,就不在这里列举了。和这些物品相似的,还有尼达姆沼地出土的、芬宁岛沼地出土的以及也是六十年代初在波希米亚(在哥尔若维策)出土的物品,如饰有人头的豪华的青铜盘、钮扣和带扣等。这些物品同塔施堡的完全属于一个类型,因此也必定同属于一个时代。
从三世纪开始,日益进步的金属工业一定普及到了整个日耳曼尼亚地区;到了民族大迁徙时代,我们说,到了五世纪末,它已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不单是铁和青铜,就连金银也经常加工制作了,仿照罗马钱币铸造了装饰用的金片,并对非贵金属镀金;还出现了镶饰,珐琅和细丝工;在形状往往很笨拙的整个物件上,可以找到有高度艺术性的、饶有风趣的、只是部分模仿罗马人的装饰——这一般主要是指都有一定特殊外形的钮扣、带扣和胸针说的。在英国博物馆里,来自阿速夫海滨刻赤的钮扣和在英国发现的完全一样的钮扣同时陈列着;它们可能是同一个作坊的出品。这些制品的风格,虽然往往带有鲜明的地方色彩,但从瑞典到多瑙河下游,从黑海到法国和英国,基本上是一样的。这个日耳曼人金属工业的第一期,在大陆上,随着民族大迁徙的告终和普遍地信奉基督教而逐渐结束;在英格兰和斯堪的那维亚,还维持得稍久一些。
这种工业在六七世纪时在日耳曼人中间传播得多么广泛,并在多大的程度上已作为单独的工业部门分离出来,可由“民族法”来作证。铁匠、刀剑铸造匠、金银匠常被提到,在“阿勒曼尼法”中甚至还说到经过公家审查(publice probati)过的工匠。“巴伐利亚法”对于在教堂、公爵庄园、铁匠铺和磨坊的盗窃行为课以更多的罚金,“因为这四种建筑物是公用的房子,而且是经常开门的”。按照“弗里西安法”,杀害金匠的杀人罚金要比杀害同一等级的其他人多四分之一。“萨利克法”规定普通奴隶的价格是12索里达,而铁匠奴隶(faber)的价格则为35索里达。
关于造船业,我们已经谈过了。尼达姆沼地出土的船是桨划船;大的是柞木船,要十四对人划桨,小的是用松木做的。桨、舵和水斗还都放在船里。只有在日耳曼人也开始在北海航行以后,他们似乎才从罗马人和克尔特人那里学会了怎样使用船帆。
制陶业他们在塔西佗时代就已经有了,但还只有手工制陶业。在边界上,即在士瓦本和巴伐利亚的边境墙以内,罗马人有大规模的制陶作坊,烧在陶器上的工人名字,证明在这种作坊里面工作的也有日耳曼人。关于陶工旋盘和釉的知识以及更高级的技能,必定通过他们而传入到日耳曼尼亚。横渡多瑙河而入侵的日耳曼人,也知道了玻璃制造法;在巴伐利亚和士瓦本,常常发现玻璃器皿、彩色的玻璃珠和金属制品上的玻璃镶饰,所有这些东西都是在日耳曼尼亚制造的。
最后我们看到,鲁恩文字已经得到普遍的传播和采用。在塔施堡出土的文物中,有刻着鲁恩文字的一个刀鞘和一个盾牌的带扣。这种鲁恩文字,我们在瓦拉几亚发现的一个金戒指上,在巴伐利亚和勃艮第出土的扣子上,以及在斯堪的那维亚最古的鲁恩文字石上都可以看到。这是一种比较完善的鲁恩文字母,日后便形成了盎格鲁撒克逊鲁恩文字;它比后来在斯堪的那维亚占支配地位的北方鲁恩文字多七个字母,它也表明这是比流传到现代的、最古老的北方语言形式更早的一种语言形式。而且这是一种极端笨拙的文字体系,渊源于罗马字母和希腊字母,但是为了便于刻在石头上金属上特别是木杆上,这些字母已经作了改变。圆形的字母被有角的字母所代替;只能上下写或斜写,不能横写,这都是为了适应树木的纤维。正因为这样,在羊皮纸或普通纸上写这种有角文字,是极不方便的。根据我们的判断,这种文字实在只适用于宗教、巫术和题词方面,也许还适用于其他简短报道;只要产生了真正书籍文字的需求(像在哥特人中和以后在盎格鲁撒克逊人中那样),这样的文字就被抛弃,重新采用希腊字母或罗马字母,而只保留个别鲁恩字母。
最后,日耳曼人在我们所研究的这个时期里,在耕作和畜牧上一定也有显著的进步。转向定居生活使他们不得不这样做;不然,人口就不可能激增,以致在民族大迁徙时期造成人口过剩。原始森林中的许多地段一定已经开垦了出来,从这里大概就产生了处在当时日耳曼人境内的大部分“熟荒地”(即带有古代耕地痕迹的森林地段)。关于这方面的特别证据当然是没有的。但是,如果普罗布斯约在三世纪末喜欢为他的骑兵挑选日耳曼人的马,如果在不列颠的萨克森地区排挤掉克尔特人的小黑牛的大白牛,像现在大家所认为的那样是盎格鲁撒克逊人带去的,那末,这就证明在日耳曼人的畜牧和耕作方面也发生了根本的革命。
我们研究的结论是:日耳曼人从凯撒到塔西佗时期,在文明方面有了显著的进步,而从塔西佗到民族大迁徙(公元400年左右)以前,他们的进步更要快得多。商业传播到了他们那里,并为他们运来了罗马的工业品,因而至少也带来了一部分罗马人的需求;商业唤起了本地的工业,这固然仿效了罗马人的样式,然而它是完全独立发展起来的。什列斯维希沼地出土的文物,代表这种工业的可以确定其年代的第一阶段;民族大迁徙时代的文物,代表有了更高发展程度的第二阶段。这里有一个特点是,西部各部落显然落后于内地各部落,尤其落后于波罗的海沿岸各部落。法兰克人和阿勒曼尼人以及更晚的萨克森人所提供的金属品,质量都低于盎格鲁撒克逊人、斯堪的那维亚人和从内地迁来的各部落——黑海沿岸及多瑙河下游的哥特人、法兰西的勃艮第人。从多瑙河中游沿易北河奥得河前进的那条旧商道所发生的影响,在这里是不容否认的。同时,海岸居民逐渐变成了巧妙的造船家和勇敢的水手;人口数目到处都在急剧增加;被罗马人局限起来的领土再也不够了。首先从遥远的东部发生了寻求土地的各部落的新的迁徙;最后,蜂拥的人群从四面八方,从陆地和海上不可遏止地奔向新的地区。
注释:各日耳曼部落
罗马军队只沿着几条远征的路线进入过大日耳曼尼亚腹地,停留的时间很短,而且也仅仅达到易北河;在塔西佗时代以前,商人和其他旅行家到这里来的也很少,并且都没有深入内地。关于这个地方及其居民的报道这样贫乏和这样矛盾,是不足为奇的;值得惊奇的,倒是我们居然还有这么多的可靠史料。
在这些史料中,那两位希腊地理学家的著作,也只有在完全证实以后才能无条件地加以利用。这两个人都是死啃书本的学者,现今大部分都已散失的材料的收集者,并且按照他们的方式和方法来说也是这些材料的批判的评论者。他们对这个地方缺乏亲身的阅历。斯特拉本认为,罗马人这样熟悉的利珀河不是流入莱茵河,而是和埃姆斯河与威悉河平行流入北海。他相当诚实地承认,易北河彼岸的地区他是完全不知道的。他依靠那种使人经常想起本世纪初的朴素的唯理论,来解决他史料的矛盾和自己的疑问;而很有学问的地理学家托勒密,却企图把他史料中的上述各个日耳曼部落,配置到自己地图上精密计算出来的、确定不移的经纬线网中的方格里去。不管托勒密的全部著作对当时来说是如何辉煌,但他的关于日耳曼尼亚的地理毕竟是错误的[319]。第一,他所利用的资料大半都是不确切的,矛盾的,往往根本就是错误的。第二,他的地图画得不对,河流和山脉大半完全画错了。他真像一个从未出门的柏林地理学家,在1820年前后,认为自己有责任把非洲地图上的空白填补起来,于是就调和了从阿非利加的利奥以来的一切史料,替每一条河每一座山指出确定的走向,替每一个民族指出确切的居处。这种要做不可能做的事的企图,一定会加深他所利用的材料的错误。所以,托勒密把许多民族都弄重复了;易北河下游有拉科巴德人,莱茵河中游到易北河中游又有伦巴德人;他知道两个波希米亚,一个住着马可曼尼人,另一个住着拜诺卡姆人等等。塔西佗明确地说,日耳曼尼亚没有城市,但不到50年,托勒密却已经举出了96处带有名称的地点。其中有许多名称,也许是正确的地名;托勒密像是从商人那里搜集了许多资料,这些商人很多当时已经到过日耳曼尼亚东部,而且熟悉了他们到过的那些地方的逐渐固定下来的名称。虚构的城市锡阿土坦德这个例子,说明其他一些名称是从哪里来的,这个城市,我们的地理学家大概是在污损的手稿上从塔西佗的《ad sua tutanda》〔“为了保存它”〕这句话中推敲出来的。同时,也有一些异常精确和具有头等历史价值的报道。例如,托勒密是古人中正确指出伦巴德人(诚然用了拉科巴德人这个错误名称)居住地方的唯一人物,那里巴德高和巴德维克这两个地名,今天还可以作为他们的证明。他同样正确指出印格里南人居住在恩格尔斯高,那里在莱茵河畔诺依维特附近,今天还有名叫恩格尔斯的地方。也只有他一个人举出过立陶宛的加林德人和苏迪特人的名称,这些人今天还继续居住在东普鲁士的格律德和苏道这两个地区。不过,这些例子只证明他的学问渊博,并不证明他其余的材料都是正确的。原文中有很多地方,特别是最重要的关于名称的地方,字迹污损得非常厉害。
最直接的史料仍然是罗马人,特别是那些亲身到过日耳曼尼亚的罗马人。韦莱曾以士兵的身分到过日耳曼尼亚,而且也是以士兵的身分来写作的,他写作的神气,好像是一个grande armée[大军]的军官在描写1812年和1813年的出征。他的叙述甚至不能使人确定发生战事的地点。这在一个没有城市的地区是并不奇怪的。普林尼以骑兵军官的资格,也曾经在日耳曼尼亚服役,而且访问过乔克人居住的海岸;他把同日耳曼人进行的全部战争写成了20卷书;塔西佗便是从这里汲取资料的。并且,普林尼又是不但在政治、军事观点上,而且在理论观点上,对于在一个野蛮地区里所进行的战争发生兴趣的第一个罗马人。[注:在手稿上删去了下列字句:“除此以外,他还是一个自然科学家。”——编者注]因此,这位罗马的科学百科全书家根据亲身观察写出来的关于日耳曼部落的报道,具有特别的价值。依据传统的说法,塔西佗到过日耳曼尼亚,但是我没有找到一个证据。不管怎样,他当时只能在莱茵河和多瑙河附近搜集直接材料。
为了使[塔西佗的]“日耳曼尼亚志”和托勒密关于各民族的分类彼此协调,并且使它们同其他混乱的古代史料也能协调,曾经有两本古典著作在这方面作了徒然的努力,这便是卡斯巴尔·措伊斯的“日耳曼人[和邻近各部落]”和雅科布·格林的“德意志语言史”[320]。这两位天才的学者以及后来的研究者没有做到的事情,应当说,利用我们现有的资料也是无法解决的。资料的不足,从这两位学者不得不建立一些虚假的辅助性的理论这一事实中看出来;措伊斯以为一切争论问题的最后结论应该从托勒密的著作中去寻找,虽然谁也没有像他那样尖锐地指明了托勒密的根本错误;格林以为推翻罗马世界帝国的那种力量,应该是在比莱茵河、多瑙河和维斯拉河之间这一块地方更为广阔的地区成长起来的,因此多瑙河下游的北部及东北部的大部分土地,应该和哥特人及达克人的土地一起,同样看做是日耳曼人的。不论是措伊斯的或者是格林的假设,今天都已经过时了。
我们打算至少把问题搞得清楚一些,因此我们把任务加以限制。如果我们能够把各民族整个地划分为几个基本部落,那就可以为进一步详细研究打下一个牢靠的基础。在这里,普林尼的著作片断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支点,这个支点的稳固性,在研究的进程中越来越明显,无论如何,这比任何其他的说法所碰到的困难要小些,使我们所牵涉到的矛盾要少些。
但是,当我们从普林尼的体系出发时,必须拒绝无条件地利用塔西佗的三位一体说,否认关于曼奴斯的三个儿子印格、易斯克和赫明的古代神话。第一,塔西佗自己根本不知道怎样处理印格伏南人、易斯卡伏南人和赫米诺南人;他丝毫没有想把他列举出来的各个民族纳入这三个基本部落。第二,以后也没有一个人做成这件工作。措伊斯拚命要把他认为是“易斯泰伏南人”的哥特民族塞到那个三位一体说中去,因而造成了更大的混乱。他从来没有打算把斯堪的那维亚人包括在这里面,他把他们构成为第四个基本部落。但是这样一来,三位一体说就垮台了,正像普林尼的五个基本部落使它垮台一样。
现在,让我们分别来看看这五个部落吧。
一、Vindili,quorum pars Burgundiones,Varini,Carini,Guttones〔温底尔人,其中包括勃艮第人、瓦林人、喀林人、古顿人〕。
这里有三个民族:汪达尔人、勃艮第人和哥特人自己。关于他们,可以确定的是:第一,他们说的都是哥特方言;第二,他们当时都住在日耳曼尼亚的极东部分:哥特人住在维斯拉河河口和河口彼岸;勃艮第人,按照托勒密的说法,住在瓦尔塔河流域直至维斯拉河一带;汪达尔人,据狄奥·卡西乌斯(他用汪达尔人的名字来称呼理森山)说,住在西里西亚。如果按照语言来划分部落,我们就应该无条件地把格林认为其方言属于哥特方言的一切民族,都列入这个哥特人的基本部落中去,这首先包括普罗科皮阿斯认为(正像他对汪达尔人那样)说哥特语的地方[321]。他们以前的居住地点我们一点也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海鲁莱人的住处,格林是把这些海鲁莱人同斯基尔人和鲁吉人一道算作哥特人的。普林尼提到过维斯拉河畔的斯基尔人,塔西佗提到过和哥特人一起住在海滨的鲁吉人。这样看来,哥特方言在汪达尔山(理森山)、奥得河和波罗的海之间,直到维斯拉河及维斯拉河彼岸,占据了一块相当完整的地区。
喀林人是什么样的人,我们不知道。瓦伦人也引起了一些困难。塔西佗把他们和盎格鲁人一起列入供奉纳塔斯神的七个民族之中;措伊斯已经正确地指出,他们具有印格伏南人所特有的面貌。托勒密却把盎格鲁人列为苏维汇人,这显然是错误的。措伊斯则把这同一位地理学者所写错的一两个名称,认做是瓦伦人,因而将他们安置在哈斐尔兰德,并将他们划为苏维汇人。古代“民族法”的记载,简直把瓦伦人和绍林吉亚人混同了,但法律本身对瓦伦人或盎格鲁人都是一样的。根据上述种种情况来看,瓦伦人应该算是哥特部落还是印格伏南部落,还是一个疑问;不过他们已经完全消失,所以这个问题也就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二、Altera pars Ingaevones,quorum pars Cimbri,Teutoni ac Chaucorum gentes〔另一部分是印格伏南人,其中包括基姆布利人、条顿人和乔克人〕。
普林尼在这里首先指出,基姆布利半岛及易北河与埃姆斯河之间的沿海地带是印格伏南人的居住地。在上面举出的三种人当中,乔克人毫无疑问是弗里西安人最亲近的同族。弗里西安语今天还在北海沿岸、荷兰的西弗里斯兰、奥登堡的扎特兰德和什列斯维希的北弗里斯兰占着支配的地位。在卡罗林王朝时代,从辛克法耳海湾(这个海湾现在还是比利时的弗兰德和荷兰的西兰省的分界线)到济耳特岛和什列斯维希的维道的全部沿海地区,也许在更北面的一大片土地上,差不多说的都是弗里西安语;只有在易北河河口两边直到海岸,才说萨克森语。
普林尼说的基姆布利人和条顿人显然是指当时基姆布利半岛的居民,可见他们都是属于乔克—弗里西安语族的。所以我们可以同措伊斯和格林一起,把北弗里西安人看做是古代半岛上的日耳曼人的直系子孙。
诚然,达尔曼(“丹麦史”)[322]曾经断言,北弗里西安人是直到五世纪时才从西南方面迁移到半岛上来的。但是他没有替他的论断提出任何证据,而他的论断在以后的全部研究中完全没有为人注意,也是理所当然的。
我们可以根据有古代文物留传到现代和仍然存在的那些方言,来称呼整个语族;在这个意义上,印格伏南语首先和弗里西安语具有相同的含义。不过,印格伏南部落的范围是否就以此为限呢?格林把他不完全确切地称为低地日耳曼人的那些人,即除弗里西安人以外也包括萨克森人都归入印格伏南部落,这是否正确呢?
我们一开头就承认,普林尼把凯鲁斯奇人算做赫米诺南人,这就对萨克森人作了完全不正确的分类。我们下面就会看到,事实上,我们不能不把萨克森人也算做印格伏南人,从而把这个基本部落看做是弗里西安—萨克森部落。
这里应当谈一谈盎格鲁人。塔西佗假定地把他们算做苏维汇人,托勒密则肯定地把他们列为苏维汇人。托勒密把他们安置在易北河右岸,伦巴德人的对面;如果这个意见一般还有若干正确成分的话,那也只能是指易北河下游的真正的伦巴德人。照这样说,盎格鲁人从劳恩堡大概到了普里格尼茨。后来我们就在半岛上发现了他们,那里保存有他们的名字,他们是从那里,和萨克森人一同迁往不列颠去的。他们的语言是现在盎格鲁撒克逊语的组成部分,而且肯定是这种新形成的语言中的弗里西安语的那一部分。不管停留在日耳曼尼亚腹地的或者僻居远处的盎格鲁人发生了什么事情,单单这个事实就迫使我们把盎格鲁人算做印格伏南人,并且要把他们列入其中弗里西安人那一支。盎格鲁撒克逊语的(大部分是弗里西安语式的而不是萨克森语式的)整个元音发音法的形成,盎格鲁撒克逊语以后的发展在许多场合同弗里西安方言发展的惊人类似,这都应归功于这些弗里西安人。在大陆上的各种方言中,弗里西安语现在和英语最接近。例如,英语中喉音向咝音的转变,不是渊源于法语,而是渊源于弗里西安语。英语用ch=c代替k,英语在软元音前用dz代替g,这可能渊源于弗里西安语的用tz,tj代替k,用dz代替g,而决不可能渊源于法语的ch和g。
我们应该把朱特人和盎格鲁人一同归入弗里西安—印格伏南部落,不管他们是否在普林尼或塔西佗时代已经住在半岛上,或者是以后才迁移到这里来的。格林在塔西佗时代信奉纳塔斯神的一个民族——欧多兹人的名称中发现了他们的名称;如果盎格鲁人属于印格伏南部落,那就很难把这一集团中的另一些民族划入其他部落。这样看来,印格伏南人可能已经伸展到奥得河口,他们和各哥特民族之间的空地也许已经住满了人。
三、Proximi autem Rheno Iscaevones(alias Istaevones),quorum pars Sicambri〔紧靠莱茵河居住的是易斯卡伏南人(或称易斯泰伏南人),其中包括西干布尔人〕。
格林和他以后的其他人,例如瓦茨[323],都已经多多少少把易斯卡伏南人和法兰克人混同了起来。语言把格林引入了迷途。在九世纪中叶以后,法兰克国家的一切德意志语文献,都是用一种和古代高地德意志语没有什么不同的方言写成的;因此格林就认为,古代法兰克方言在外国已经死亡,而在本国又被高地德意志语所代替,所以他终于把法兰克人列入了高地日耳曼部落。
对保存下来的语言遗物进行了研究以后,格林自己也承认:古代法兰克方言具有独立方言的意义,它在萨克森方言和高地德意志方言之间占据着一个中间的地位。关于这一点暂时说到这里就够了;法兰克方言的发展条件还非常不清楚,对于它的比较详细的研究,必须留待另一次专门的注释[注:见本卷第564—598页。——译者注]。
无论如何,归易斯卡伏南部落所有的领土,对一个日耳曼人的基本部落来说,尤其对一个在历史上起过那样重大作用的基本部落来说,显得太小了。这块领土,从莱茵高起,沿莱茵河伸展到迪耳河、济克河、鲁尔河、利珀河和埃姆斯河的发源地直至内部地区,在北部弗里西安人和乔克人把它同海隔开,在莱茵河河口还住着其他部落(主要是卡滕人部落)的遗民:巴达维人、哈图阿里人等。属于法兰克人的,还有居住在莱茵河左岸的日耳曼人,也许还有特里包克人、梵乡人、涅麦特人。这块领土面积所以这样小,是因为克尔特人及凯撒时代以来的罗马人在莱茵河畔对易斯卡伏南人的发展进行了抵抗,同时在他们后面又住上了凯鲁斯奇人,而在侧面,则像凯撒所证明的那样,苏维汇人特别是卡滕人越来越排挤他们。在这样一块狭小的地面上,当时拥挤着按日耳曼人的情况来说是很稠密的人口,这可由不断向莱茵河对岸的推进来证明:起初是通过大批征服者,以后像乌比人那样用自动向罗马领土移住的办法。由于同样的原因,罗马人老早就能够轻易地在这里而且也只有在这里把印格伏南部落的一大部分迁移到罗马领土上去。
在关于法兰克方言的注释中所进行的研究,将会证明,法兰克人是一个分裂为许多不同部落的日耳曼人的特殊集团,他们用一种分裂为许多土话的特殊方言讲话,总之,他们拥有一个日耳曼人基本部落的一切特征,这正是为了说明他们和易斯卡伏南人是同一类人所需要的。有关属于这个基本部落的各民族的情况,雅科布·格林把必要的话都已经说了。除去西干布尔人以外,他还把乌比人、哈马维人、布鲁克泰人、邓克泰人和乌西佩特人都包括在这个基本部落里面,这些人也就是住在我们前面称之为易斯卡伏南人地区的莱茵河右岸的各民族。
四、Mediterranei Hermiones,quorum Suevi,Hermunduri,Chatti,Cherusci〔在内地居住的是赫米奥南人,其中有苏维汇人、赫蒙杜利人、卡滕人、凯鲁斯奇人〕。
雅科布·格林已经认为赫米诺南人(他采用了塔西佗的比较正确的写法)就是高地日耳曼人。苏维汇人的名称,按凯撒的说法是包括他所知道的一切高地日耳曼人在内的,现在他们开始分化。绍林吉亚人(赫蒙杜利人)和黑森人(卡滕人)成了独立的民族。其他的苏维汇人还没有分离出去。我们甚至把最近几百年来已经消失的许多神秘名称,看做不可理解的东西而撇开不谈,那末这些苏维汇人还是应该包括下面三个以后出现在历史上的讲高地德意志语的大部落:阿勒曼尼—士瓦本人、巴伐利亚人和伦巴德人。伦巴德人我们确切知道住在易北河下游左岸的巴德高附近,他们离开了其他同部落的人,插在印格伏南人各民族中间;他们这种经过长期斗争才能保持下来的孤立地位,塔西佗作了出色的描述,但他不知道其原因何在。我们从措伊斯和格林时代以来,同样也知道巴伐利亚人以马可曼尼人的名称居住在波希米亚,而黑森人和绍林吉亚人则住在他们现今居住的地方和南面邻接的地区。但是在法兰克人、黑森人和绍林吉亚人以南,就是罗马的领土,因此除去易北河与奥得河之间,今日的勃兰登堡军管区与萨克森王国的这一片土地以外,就没有其他的地方留给士瓦本—阿勒曼尼人了;在这里我们找到了一种苏维汇民族——色姆诺南人。士瓦本—阿勒曼尼人和这些色姆诺南人可能是同一类人,他们在西北和印格伏南人为邻,在东北和东面同各哥特部落接界。
到此为止,一切都进行得相当顺利。但是普林尼却把凯鲁斯奇人也算做赫米诺南人,他在这里肯定犯了错误。凯撒已经把凯鲁斯奇人和苏维汇人明确地区别了开来,他还把卡滕人也算做苏维汇人。塔西佗也不知道凯鲁斯奇人和任何高地日耳曼部落之间有任何共同性。甚至把苏维汇人的名称扩大到盎格鲁人的身上的托勒密,同样什么都不知道。在南面的卡滕人与赫蒙杜利人和东北面的伦巴德人之间住满了凯鲁斯奇人,但仅仅根据这一事实,还远远不够做出结论,说他们之间有较近的部落亲属关系;虽然,也许正是这一事实,在这里把普林尼引入迷途。
就我所知,在值得重视其意见的研究者中,没有一个人把凯鲁斯奇人算做高地日耳曼人。因此,只剩下一个问题:把他们归入印格伏南人还是归入易斯卡伏南人?传留到我们这个时代的少数名称,都带有法兰克语的特征:日后用h的地方用ch,例如Cherusci,Chariomerus,用i的地方用e,例如Segestes,Segimerus,Segimundus。但是,罗马人从莱茵河方面接受的几乎全部的日耳曼人名称,看来都以法兰克语的形式从法兰克人那里得来的。除此以外,我们不知道,在七世纪时法兰克人还发ch音的这个第一辅音音变的喉音送气音,是否一世纪时在所有西部的日耳曼人中间都按ch发音,而只在以后才软化为大家所共有的h音。此外,我们也找不到凯鲁斯奇人同易斯卡伏南人之间有任何部落亲属关系,找不到西干布尔人收容从凯撒那里逃走的邓克泰人和乌西佩特人的残余部分这一事实所表现出来的那种亲属关系。在瓦鲁斯时代被罗马人占领的并被他们看做是一个行省的莱茵河右岸的领土,也是同易斯卡伏南人—法兰克人的领土吻合的。这里有阿利佐和罗马的其他堡垒;在凯鲁斯奇人的土地上,看来顶多也只有奥斯宁格与威悉河间的一片土地实际上被罗马人所占领;这块罗马领土的那一面,住着卡滕人、凯鲁斯奇人、乔克人、弗里西安人,这是些胁从的不大可靠的同盟者,但是在他们的内部事务上却是自主的,而且摆脱了罗马人长期占领的情况。罗马人在这个地区遭到强有力的抵抗时,总是暂时地将自己的侵略行为停止在部落的边界上。凯撒在高卢就是这样做的;他停留在比利时人的边境上,只是当他相信所谓克尔特人的高卢真正可靠以后,才跨过了这条边境线。
因此,只能依据雅·格林和一般人的观点,把凯鲁斯奇人和跟他们有最近亲属关系的一些小的邻居民族都划归萨克森部落,从而划归印格伏南人。正是在古代凯鲁斯奇人的土地上,古代萨克森语复数所有格和阳性弱变化中的a,被最完整地保留了下来,和流行在威斯特伐里亚的o形成了对照,这个事实也对上述观点作了说明。这样一来,一切困难都消失了;印格伏南部落也和其他部落一样,有一块相当完整的领土,只是赫米诺南部落的伦巴德人,稍微向这块领土突进了一点。这一部落的两大支派之中,弗里西安—盎格鲁—朱特人这一支派,占了沿海一带,并且至少占了半岛的北部和西部,而萨克森人这一支派,则占据了内部地区,可能当时也已经占据了北耳宾吉亚的一部分,而在此后不久托勒密在那里第一次提到了Saxones〔萨克森人〕。
五、Quinta pars Peucini,Basternae contermini Dacis〔第五部分是和达克人为邻的佩夫金人和巴斯泰尔人〕。
我们对这两个民族所有的一点点知识以及巴斯泰尔人这一名称形式本身,都说明他们是哥特人的同族人。普林尼所以把他们看成是一个特殊部落,大概是由于他是通过希腊人从多瑙河下游得到有关他们的资料的,而他对居住在奥得河和维斯拉河的各哥特民族的知识,则是在莱茵河和北海沿岸取得的;因此他就忽略了哥特人和巴斯泰尔人之间的联系。巴斯泰尔人和佩夫金人,都是还在长时间内在喀尔巴阡山和多瑙河口过着游牧生活的日耳曼人,他们为以后的大哥特王国作了准备工作,而他们也就在这个王国里面消失了。
六、希列维昂人。普林尼把日耳曼人中的斯堪的那维亚人都列在这个总名称的下面。我现在举出他们,只是为了顺序的关系,也为了再度说明:古代的所有著作家都只把群岛(其中也包括瑞典和挪威)划归这个基本部落,而把他们和基姆布利半岛分离开来。
这样,我们就有了操五种基本方言的五个基本日耳曼部落。
哥特部落住在东部和东北部。这一部落的阳性及中性复数所有格都有ê,阴性都有ô和ê;弱变化阳性都有a。现在时(陈述式)变位的词尾变化形式,在辅音音变上,同那些有古老亲属关系的语言,特别是同希腊语和拉丁语仍然有紧密的联系。
印格伏南部落住在西北部。这一部落的复数所有格都有a,弱变化阳性也有a;在现在时陈述式中,所有三种人称的复数,都有完全失去了鼻音的d或dh。这个部落分为两个主要支派,萨克森人和弗里西安人,但在盎格鲁撒克逊部落里面,他们又合而为一。在弗里西安人这一支派里面,又加上了
斯堪的那维亚部落;他们的全部名词变化所表现出来的情形是:复数所有格是a,弱变化阳性是i,这是从a软化而来的。在现在时陈述式中,单数第二人称最初的s变为r,复数第一人称保留m,第二人称保留dh,其他的人称也有或大或小的变化。
和以上三个部落相对立的是两个南方的部落:易斯卡伏南部落和赫米诺南部落,在以后的术语中,称他们为法兰克部落与高地日耳曼部落。这两个部落所共同的,是弱变化阳性是o;极可能复数所有格也是?,虽然这在法兰克语中不能得到证实,但从最古的西方(萨利克人的)纪念碑上可以看出,复数的直接目的格是以as结尾的。根据我们对法兰克方言的了解,两种方言在现在时变化中是互相接近的,它们在这方面并且和哥特语一样,同那些有古老亲属关系的语言有密切的联系。但是,整部语言史(从最古的法兰克方言极显著的和古老的特点起,直到这两种方言的现代方言之间的巨大差别止)都不允许我们将这两种方言合而为一;这正如这两个民族本身的全部历史,不许可我们把这两个部落合并为一个基本部落一样。
我在上述整个研究中,只注意到语形变化形式而没有注意到声音的相互关系,这是由于在一世纪和我们最古的语言资料编成的时代之间,声音的相互关系(至少在许多方言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德意志,我只须提一提第二辅音音变就够了;在斯堪的那维亚,古代歌谣的同音法表明,从编成歌谣到用文字写下歌谣这一段时期里,语言发生了何等巨大的变化。在这一方面还需要做的工作,德国的语言学家们将来大概都会做到的;在这里,它只会毫无必要地使这个研究复杂化。
弗·恩格斯写于1881—1882年 原文是德文 德文是按手稿刊印的 中文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62年柏林狄茨出版社德文版第19卷译出 |
注释:
[288]弗·恩格斯的“论日耳曼人的古代历史”手稿,同和它有关的“法兰克时代”手稿一样,是在1881—1882年按照统一计划完成的巨著。恩格斯拟订的“论日耳曼人的古代历史”的计划证明了这一点。这部著作是恩格斯多年专门研究日耳曼尼亚和西欧历史的结果。
“论日耳曼人的古代历史”一文,在作者生前未曾发表过。根据手稿后面所附的恩格斯的最初计划来看,本文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有四章。第二部分作者打算列为第一部分的“注译”——史料学、民族学和语言学性质的补充。
在写作过程中,原来拟定的计划有了改变。例如,在第一章结尾,恩格斯写道:“下一章讲土地制度和军事制度。”手稿中没有这一章。显然,恩格斯把这一材料用到法兰克时代一文的第二章(“区制度和军事制度”)中去了。本文第二部分只有第二章。恩格斯计划中标题为“法兰克方言”的第三章,被他移到关于法兰克时代的研究中去了。
各章的顺序以及第四章的标题,是编辑部根据恩格斯的计划拟定的。——第478页。
[289]威·博·道金斯“不列颠的原始人及其在第三纪的地位”1880年伦敦版(W.B.Dawkins.《Early Man in Britain and his place in the tertiary period》.London,1880)。——第478页。
[290]见注195。——第480页。
[291]指1878年12月21日鲁·微耳和在柏林人类学、民族学和原始史协会会议上的报道。见“民族学杂志”1878年柏林版第10卷(《Zeitschrift für Ethnologie》,Bd.Ⅹ,Berlin,1878)发表的“柏林人类学、民族学和原始史协社辩论”1878年年卷第418—424页(《Verhandlungen der Berliner Gesellschaft für Anthropologie,Ethnologie und Urgeschichte》.Jahrg.1878,S.418—424)。——第480页。
[292]指沙弗豪森在德国人类学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会上的报道,该会在1877年9月24—26日在康斯坦察举行。见“德国人类学、民族学和原始史学会报道”1877年慕尼黑版第11期(《Correspondenz-Blatt der deutschen Gesellschaft für Anthropologie,Ethnologie und Urgeschichte》№ 11,München,1877)。——第480页。
[293]关于皮提亚斯旅行记的资料,恩格斯引自约·列列韦尔的著作“马赛的皮提亚斯和他那个时代的地理学”1836年布鲁塞尔版(《Pythéas de Marseille et la géographie de son temps》.Bruxelles,1836)。——第482页。
[294]卡·弥伦霍夫“德国考古学”1870年柏林版第1卷第479页(K.Mül-lenhoff.《Deutsche Altertumskunde》,Bd.Ⅰ,Berlin,1870,S.479)。——第483页。
[295]普卢塔克“比较传记”。艾米利乌斯·保罗传第12章。——第483页。
[296]狄奥·卡西乌斯“罗马史”第55卷第10章。——第484页。
[297]凯撒“高卢战记”第4卷第1章和第6卷第22章。——第486页。
[298]斯特拉本“地理学”第7卷第1章。——第488页。
[299]塔西佗“日耳曼尼亚志”。——第489页。
[300]凯龙斯·普林尼·塞孔德“博物志”三十七卷本,第4卷第14章。——第491页。
[301]狄奥·卡西乌斯“罗马史”第54卷第33章。——第494页。
[302]狄奥·卡西乌斯“罗马史”第55卷第6章。——第496页。
[303]凯尤斯·韦莱·帕特库耳“罗马史”二卷本,第2卷第97章。——第496页。
[304]狄奥·卡西乌斯“罗马史”第56卷第18章。——第499页。
[305]凯尤斯·韦莱·帕特库耳“罗马史”二卷本,第2卷第117章。——第499页。
[306]狄奥·卡西乌斯“罗马史”第56卷第18章。——第499页。
[307]这一段话和上一段话,恩格斯引自凯尤斯·韦莱·帕特库耳的“罗马史”第2卷第118章。——第502页。
[308]狄奥·卡西乌斯“罗马史”第56卷第19章。——第502页。
[309]恩格斯引自塔西佗“编年史”(《Annales》)第1卷第61章。——第503页。
[310]斯特拉本“地理学”第4卷第4章。——第505页。
[311]斯特拉本“地理学”第7卷第1章。——第505页。
[312]约克将军,曾在1812年在俄国指挥拿破仑军队的普鲁士辅助军,1812年12月30日他同俄国指挥部订立了陶罗根协定,根据这个协定,他必须在两个月内不参加对俄军的军事行动。
1813年10月16—19日,当俄、奥、普、瑞士联军同拿破仑第一的军队在莱比锡战斗的时候,在拿破仑军队中作战的萨克森军,突然在战斗方酣时转到敌人方面,并掉转炮口打法国人。——第505页。
[313]指哈耳施塔特古墓,该墓在1846年在奥地利西南部哈耳施塔特城附近发现,因而称为哈耳施塔特文化(约公元前1000—500年)。——第509页。
[314]威·博·道金斯“不列颠的原始人”1880年伦敦版第466—472页(W.B.Dawkins.《Early Man in Britain》.London,1880,p.466—472)。——第510页。
[315]卡·弗·维贝尔格“希腊人和罗马人通过北方商路同北方交往的研究”1861年耶夫勒版(C.F.Wiberg.《Bidrag till Kännedomen om Grekers och Romares förbindelse med Norden och om de nordiska Handelsvägarne》.Gefle,1861)。约·梅斯托尔夫从瑞典语译成德语为:“古典民族通过商业对北方各国的影响”1867年汉堡版(《Der Einfluss der klassischen Völker auf den Norden durch den Handelsverkehr》.Hamburg,1867)。——第510页。
[316]塔西佗“编年史”第2卷第62章。——第510页。
[317]耶·雅·阿·沃尔索“当时文献中的北方各国古代史”。德译者约·梅斯托尔夫,1878年汉堡版(J.J.A.Worsaae.《Die Vorgeschichte des Nordens nach gleichzeitigen Denkmälern》.Ins Deutsche übertragen von J.Mestorf.Hamburg,1878)。——第512页。
[318]塔西佗“日耳曼尼亚志”第23章。——第513页。
[319]在托勒密的“地理学”第2卷和第3卷中,谈到了日耳曼尼亚。——第524页。
[320]指卡·措伊斯“日耳曼人和邻近各部落”1837年慕尼黑版(K.Zeuss.《Die Deutschen und die Nachbarstämme》.München,1837)和雅·格林“德意志语言史”1848年莱比锡版第1—2卷(J.Grimm.《Geschichte der deutschen Sprache》,Bd.Ⅰ-Ⅱ,Leipzig,1848)。——第526页。
[321]凯撒城的普罗科皮阿斯“查士丁尼和波斯人、汪达尔人及哥特人的战争史”第8卷(“和哥特人的战争史”)第4分册第5章第5节。——第527页。
[322] F.C.Dahlmann.《Geschichte von Dännemark》,Bd.Ⅰ,Ha-mburg,1840,S.16.——第528页。
[323]格·瓦茨“德国国家制度史”1844—1878年基尔版第1—8卷(G.Wa-itz.《Deutsche Verfassungsgeschichte》,Bd.1—8,Kiel,1844—1878)。——第5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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