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军队[373]
“军事总汇报”不久前详细地分析了皮特里和詹姆斯的一本小册子[374],对英国军队的编制作了论述,之后又在另一篇文章中谈到英国军队在英国国家中的地位。尚待考察的只是英国军队近70年来的历史发展,它的现状、人员、内务规定、战术训练以及独特的战斗样式。这也就是本文的目的。
英国军队引起军事观察家特别大的兴趣。这是世界上唯一仍然坚持采取旧的线式战术的军队,直到现在,在步兵的火力战斗的情况下,完全不采用纵队(隘口战斗例外)。它不仅以横队进行射击,而且也只以横队进行刺刀冲锋。尽管如此,或者可以说正因为如此,它无疑是一支失败次数最少的军队。无论如何应该比较详细地研究一下这支军队的作战方法,尤其是现在,当英国以战争威胁我们德国人从不可能成为可能而使全世界震惊的时候。
一
我们自然是先从步兵开始。Robur peditum〔精锐步兵〕是英国军队的主力和骄傲。从威廉·纳皮尔时代以来,在全英国就有这样一个信条:英军横队的密集火力比任何其他部队的火力都优越,英国的刺刀是抵挡不住的;的确,英国人——其实,别国人也一样,——胜利的得来首先应该归功于步兵。
英国步兵有3个近卫团包括7个营,109个基干团,其中前25个团每团各有2个营,第六十团(猎兵团)有4个营,其余的每团只有1个营。此外还有1个由4个营组成的猎兵旅;总共是141个营。基干团里营的数目——1个或2个——完全视需要而定;一旦情况许可,则前25个团的第二营就又得解散。军官晋级也是在团内进行,因此常常发生不可克服的困难,例如现在的第十三团,它的第一营在牙买加,而第二营却在新西兰。
精锐的预备部队首先要算近卫军和8个苏格兰步兵团,它们总是光荣地不负这一盛名。9个所谓“轻”步兵团和5个“火枪”团算是轻步兵,但它们同基干部队的区别不大,只有8个猎兵营才真正是轻步兵。番号从101到109的各团原来是东印度公司的欧洲团,只在印度服役。
除了这141个英国步兵营以外,在本国内地还有各种部队(这些部队我们以后再谈),以及各殖民地的部队:
在北美——英国部队1个营和2个连…………………1350人 在西印度——4个黑人和黑白混血种人组成的营……3700人 在圣海伦岛——1个英国步兵营………………………560人 在马尔他岛——土著要塞炮兵…………………………640人 在好望角——猎骑兵,其中5/6是霍屯督人,1/6是欧洲 人,其中大部分是德国人和瑞士人…………………………900人 在锡兰岛——3个土著猎兵营…………………………1460人 ────────────────────────── 总计………………………………………………………8610人 |
截至今年2月5日,英国步兵在印度有58个营,在中国有3个营,在毛里求斯岛(弗朗斯岛)有2个营,在好望角有4个营,在加拿大及其他北美属地有12个营,在百慕大群岛有1个营,在西印度有2个营,在新西兰(由于同土著居民的战争[376])有10个营,在直布罗陀有5个营,在伊奥尼亚群岛有4个营,在马尔他岛有5个营,在英国本土和归国途中有42个营。这42个中6个在伦敦,9个在阿尔德肖特兵营[377],10个在朴次茅斯、普利茅斯和杜弗,1个在泽稷岛,2个在英国内地,2个在苏格兰,10个在爱尔兰,2个在归国途中。在这里舰队对军队的巨大支援是显而易见的;没有舰队的保护,没有舰队提供的快速运输工具,这些力量薄弱的警备部队是远远不够的。但在舰队只能给予不太大的支援的地方,例如在印度和加拿大,警备部队则很强;在地中海的各战略阵地也是如此,因为在那里必须预防同欧洲军队发生冲突。
以前的通例是只有在战争的情况下才派近卫军到国外去,但现在却有2个近卫营驻在加拿大。
作战步兵总数目前已达133500人,平均每营884人;1营分10连,每连有1个上尉、1个中尉和1个少尉(ensign)。此外,每个营——近卫军除外——还有2个后备连,以训练新兵;由6—8个这样的后备连组成后备营,共有23个,总计约18000人。所有这些后备部队都驻扎在英国本土,主要驻扎在沿海或近海地区。这样,英国步兵总数为15万人稍多。
二
军官都是从国内一切有教养的阶级当中征来的。对应征者并不要求有很好的理论修养:规定的考试所提出的要求会使普鲁士的少尉发笑。但是,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从桑德赫尔斯特军事学校[378]里仍然被尽量地吸引到军队中来,特别是让那些考得最好的人不用买就获得少尉的职位。语言知识要求不高,而且应征者在某几种欧洲语和印度语之间有很大的选择自由;数学的要求极低;但对于根据实用性的题目用通顺、明白的文笔写英文作文这一点,却比德国军队更加注意得多,在德国军队里,差不多每个军队都用自己独特的德文书写,并不是始终都使用正常头脑都能理解的德文。不问政治信仰如何,在这个国家里是很自然的,因为在贵族阶级中,两个主要政党的代表几乎是相等的;英国最有名的军人世家纳皮尔家族过去和现在就差不多都是毫无掩饰的激进派。总的说来,所注意的与其说是知识,不如说是性格的勇敢;既然英国军官肯定可以指望被派到世界的任何地方并迅速地参加战斗,那就可以清楚地想像到,英国军队并不像某些其他军队那样,是一个差不多完全缺乏兵士的一切体质上精神上的素质的人们的收容机关。而正是这些素质才是好的军官队伍的主要保证;因为,尽管有上述这些好规章,像英国军队中的那种徇私情、拉亲族关系的现象还是任何国家都比不上的。没有权势关系,谁也不可能进入军官队伍,而没有钱谁也不可能晋升上去,除非是幸运地碰到紧挨着自己的那个资格较老的军官阵亡。诚然,这里也同样常有光荣的例外;去年逝世的克莱德勋爵,在他再度征服丧失了的印度以后当了元帅,他就是格拉斯哥一个鞋匠的儿子;但是,就是这位贫穷的科林·坎伯尔,早在1807年远征布宜诺斯艾利斯时就已经是军官了,在1854年被派往克里木时才不过是一个上校,而且,如果他没有一个远亲当团长的话,恐怕他一辈子也当不上军官。
英国军官,特别是在英国本土,形成了一个十分密闭的团体。他们像普鲁士军官一样,甚至也有自己的行话,或者说腔调;他们同他们的警备部队驻在地的城市的居民很少联系。独身军官住在营房里(即住在营房院内的各厢房里),而且要在军官公共食堂里吃饭,这更促成了这种密闭性。在军队犯了不具有严格军事性质的一切罪过都要受民事法庭审理的国家里,这样一起住营房是必要的。年轻的军官如果在城里犯了足以引起同民政当局的冲突的狂暴罪行,就要严加惩治,但是在营房里却有着相当大的自由。可以随意接近任何女人,可以大吃大喝大赌,年轻人还可以用最粗野的方式互相恶作剧。谁要是在那里假装正经,那他就要更加倒霉了。几年以前,在某些团里,这些practical jokes〔恶作剧〕达到了极点,以致弄到军事法庭上大出其丑,所以从此以后颁布了一些严格的命令,加以禁止;但实际上大家往往还是很喜欢观看这样的玩笑,只是留心不弄成公开的丑事而已。政府每年给军官食堂的津贴是每连25英镑;军官食堂必须节省,但也得像个样,好让钱少的军官们不致于入不敷出。尽管如此,花钱的理由还是很多,在这里也像在其他任何地方一样,高利贷者用期票和借据使许多年轻的军官都陷入困境。
这种生活方式给英国军官的行为打上了自己的烙印。他们在非军人面前——尽管他们自己不执行职务时差不多总是穿便服——保持着贵族的矜持态度;只有在朴次茅斯这样的设防城市,或者在军官成堆或军官左右一切的步兵学校里,这种对平民的高傲自大态度才少见一点。总之,军官必须表现出他是个“军官和绅士”;他随时都可能“因行为不合军官和绅士的身分”而被军事法庭传讯,被革职,甚至被降级;只要某个军官当众丢丑,他又不先呈请辞职,他就会毫不留情地受到这种处罚。大家知道,公开的丑事在德国常常被掩饰起来,在英国是不行的,而这对提高士气只能有好处。
军官不执行职务时可以穿便服,这对我们德国人来说不管多么不习惯,毕竟是有其非常可取之处的,而且英国的例子也完全证明这样做决不会影响军官们的军人精神。不过,应该指出,在主要的警备部队中,如查塔姆、朴次茅斯等地的警备部队,军官们的勤务很忙,他们不常穿便服出现。
决斗在英国军队里已经完全没有了。军官之间最后一次决斗是20年以前在一个少校和一个中尉之间发生的,两个人还是姻兄姻弟,少校被打死了,中尉被陪审员宣判无罪,因为他是遭到了前所未闻的挑拨。在威灵顿本人的热心参加下所确立的英国军官们的荣誉观的原则是:谁无缘无故侮辱了别人,谁就使自己失掉了荣誉,而不是使被侮辱者失掉荣誉;谁只有尽自己的力量来改正自己的不正当行为,谁才能恢复自己的荣誉。因此,谁要是首先侮辱了同事,而又不纠正自己的过错,或者这种侮辱已经无法洗清,那末他就要得到行为不合绅士身分的罪名;军事法庭很快就会加以妥善处理。这些观点在某些人看来,特别是在普鲁士军队看来,会觉得相当奇怪,但其中所包含的理性无疑要比某些把决斗狂热地誉之为point d’honneur〔荣誉攸关的事〕的人所估计的要多。这里完全保持了军人的荣誉感,能够在这方面经得起任何比较的英国军官就证明了这一点。
官级的提升在团里到处都是根据资格加上职位购买。就是说,只要一出缺,下一级的校官就可以选择他是否买这个职位;如果他不买,——只有在缺钱的情况下他才不买——,那就再轮到下一级,等等。这种职位出售无疑是英国军队的一项最坏的制度,是别国军队的军官从来不会容忍的。英国人往往提出种种轻松的理由为这种制度辩护,说什么这种制度可以使年轻的军官更快地升上去,这种制度是传统的制度,很难废除,等等,但是即使估计到这一切,这种制度仍然是荒谬的,可恶的。英国军队不能取消这种制度,这是英国军队的耻辱,而有才能的军官由于他们只有薪饷没有资本就只能屈居于很低的官级上,这无疑会大大伤害军官们的情绪。
一张基干步兵少尉的军衔证书的价格是450英镑(3000塔勒);如果少尉要想得到中尉军衔,他必须再付出250英镑(1700塔勒);要得到一张上尉的军衔证书,还得再付1100英镑(7030塔勒);一张少校的军衔证书,再加1400英镑(9030塔勒);一张中校的军衔证书,再加1300英镑(8700塔勒)。因此,这张军衔证书总共要值4500英镑,也就是3万多塔勒,而这笔钱,军衔证书的持有人在得到上校军衔以后,再从自己的继任者那里收回。在近卫军和骑兵中价格还要高;在炮兵和工兵中没有出售职位的现象。如果一个军官死了,全部投资也就丢掉了,他的下一级军官就可以不用买而接替他的位置。从上校开始,出售职位就已经不实行了;每一个当了三年中校的军官可以依法升为上校。禁止用高于规定的价格购买军官职位,违者免职,但实际上这种事情仍然层出不穷。
因为考少尉时所提出的要求一般不包括任何军事知识,所以在晋级中尉和上尉以前还要举行专门考试,如实际勤务、勤务条令、军事法规及队列教练等方面的知识。不要求战术理论知识。
近卫军军官的军衔较高:近卫军的少尉相当于基干部队的中尉,中尉相当于上尉,上尉相当于中校。这在基干部队里引起了很大的不满。
军士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升为军官。每个营里的主要日常工作由副官、军需官和财务官这三个军官来做。因此这些职位常常是挑选老的、可靠的军士来担任,此后,这些军士就永远也升不到免费取得的中尉以上了。一般说来,升军官的机会是极少的,除非在战斗中表现突出。英国军队实行招募,这决定了它是一个由下流的粗野的分子组成的大杂烩。英国军队的这个性质、由此而来的部队风气,以及在这种情况下所必需的纪律形式,就必然造成军官的社会阶级高于兵士这样一种情况。因此,官兵的距离在英国比在其他任何地方都大。所以在这里下级军官顺着职务的阶梯往上升是很困难的,而且只要一方面存在着出售职位的现象,另一方面又存在着招募制度,则这样的事情就只能是罕见的例外。有教养的年轻人作为志愿入伍者加入军队,以便服务到一定期限而取得军衔,这在普鲁士和法国是常有的事,在英国却不可能;部队的性质如此,大家就会以为年轻人当兵完全是出于另外的不可告人的动机。因此,英国军官差不多都是由一些被培养成绅士的人组成的,而兵士们也就更加尊敬军官,军官显然是他们的“天然尊长”,像英国人所说的那样。
因此,官兵之间说话的声调也是冷冰冰的,干巴巴的。两个等级只是用命令和服从的关系联系着。从来不表示亲热,不开玩笑,也不发火。军官很少直接称赞或斥责兵士,有称赞或斥责时总是用那种平淡干巴的声调。这当然只是就队列教练等等勤务上的相互关系而言;有时英国军官也会骂得很凶,这样的事他们的勤务兵可以说个不完。
英国军队所独有的特点之一,就是军官可以有两个军衔:在自己的团里有一个较低的军衔,在全军中又有一个较高的军衔。第二个军衔如果是永久授予的,不带任何限制条件的,则是“名誉军衔”[Brevet-Rang]。这样,上尉在全军中可能是“名誉少校”,或者是“名誉中校”;甚至常常有这样的事情(特别是印度非正规部队的指挥官):在自己的团里他们只是中尉,但在全军中却是少校。这样的上尉兼“名誉少校”在自己的团里执行上尉职务,但在执行警备勤务或兵营勤务时就算是参谋军官。这个较高的军衔可能也有薪俸,但只在一定的时期内,或者在一定的部队里,或者在一定的战场上。例如,在最近10年来,某些上校在克里木战争期间,或者无论如何在他们驻在近东期间,是被授予了“准将”或“少将”军衔;在印度也是这样。这种制度是不依资格限制而鼓励某些优秀的或特别有用的人的手段,但是很明显,它会引起许多烦恼和误解。英国人无论如何也不能向在克里木的法国人讲清楚,为什么同一人而能兼任上尉和少校。
晋级时有这样一条规定:少尉和中尉现役不满2年者不能升上尉,军官不满6年者不能升少校。
非桑德赫尔斯特学校学员的军官的军事训练,是在排连教练中进行的,完全像兵士的训练一样;只有通过营长提出的考试后,他们才可以免除队列教练,担任军官的职务。营的全部中少尉军官每年在营的春季训练开始前要编成队,由一个参谋军官来训练;就这样,他们要手拿着枪,全部学完各个教练和排连教练的课程。但这通常只是极其表面地做一下而已。
三
大家知道,军士和兵士的补充是靠招募来实现的,而且仅限于大不列颠和爱尔兰。只有第一○○团是在加拿大进行招募的。招募工作归军的主任副官管辖,用两个办法进行。第一,各独立团和各后备营可以在它们的驻地招募。第二,此外,设招募处在全国有组织地招募。为此目的,把全国划分为9个招募区(英格兰4个,苏格兰2个,爱尔兰3个)。每个区都由一个督察参谋军官(通常是“名誉上校”)经管;必要时,区还可以划小,由中尉或上尉主持。招募处共有:8个参谋军官,9个副官,9个财务官,9个医生,11个招募中少尉军官(半薪),8个司务长,48个军士和相应数量的兵士。此外,近卫军可以例外自行招募。每个新兵有权选择他愿意在里面服役的部队。每个部队应该尽可能在它冠名的郡里进行补充,这种说法是一种良好的愿望。外国人只有得到特许才能被录用,所以他们常常冒充“苏格兰人”混过去。
战时,民军主要是充当训练基干部队的学校;根据民军转为基干部队每次规定的一定人数,有关民军团的军官取得基干部队的军衔证书。1857年印度起义时,甚至每一个曾经招募过1000名新兵的参谋军官,即使退了役,也被授予中校的军衔证书。
每个新兵或超期服役兵都可以免费得到全套服装和一份服役金,多少根据新兵的需要而变,但决不低于1英镑,超过10英镑(67塔勒)的情况也很少。不同兵种的服役金往往也不同;工兵发的最多,因为这里所用的都是最优秀的人材。服役金有时在宣誓以前发,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在到达团里以后和在团长接收了新兵以后才发。所谓宣誓,就是新兵在他被招募的24小时以后到治安法官那里宣读誓词,说他参军是自愿的,他服兵役没有任何法律障碍。
骑兵、骑乘炮兵、工兵、辎重兵,以及驻扎在印度、中国、澳大利亚和圣海伦岛的步兵部队招收新兵,年龄规定从18岁到25岁,其余炮兵和步兵部队则从17岁到25岁。身高规定如下:
骑兵: 近卫胸甲骑兵……………从5英尺10英寸至6英尺 重龙骑兵团………………从5英尺8英寸至5英尺11英寸 中龙骑兵和枪骑兵………从5英尺7英寸至5英尺9英寸 骠骑兵……………………从5英尺6英寸至5英尺8英寸 炮兵: 炮手——最低限度………5英尺7英寸;如果小于18岁,则为 5英尺6英寸 驭手………………………从5英尺4英寸至5英尺6英寸 射手——最低限度………5英尺6英寸 步兵——最低限度: 近卫军……………………5英尺8+(1/2)英寸 基干部队…………………5英尺6英寸 |
除了身高,还规定了起码的胸围:身高5英尺6英寸至5英尺8英寸者,胸围33英寸;身高5英尺8英寸至5英尺10英寸者,胸围34英寸;超过5英尺10英寸者,胸围35英寸。驭手、辎重兵和射手的胸围不得小于34英寸。不过,有的驭手虽然不能完全达到这个条件,但只要他们有养马的经验,也可以被录用。
不小于14岁的男孩,如果父母同意,可以招募来当鼓手和号兵。他们不领任何服役金。
步兵的服役期限为10年,骑兵、炮兵、工兵和辎重兵的服役期限为12年;服役期满后,如果仍被认为可用,可以超期服役,步兵再服役11年,其他兵种再服役9年。再度期满后,可以在服役期满的通知下达后继续服役3个月。如果服役期满时该部队驻在国外,则警备部队的指挥官有权把这一期限延长2年。
每个兵士只要操行良好,通常都可以准许赎免服役。赎金数目视已服役的时间和尚余的时间以及操行等等而定,骑兵最多不超过30镑,步兵——20镑,殖民地部队的有色兵士——12镑。
21年的服役期满后,每个兵士都可以得到养老金。金额视服役长短、操行好坏和服役期间身体损失轻重而定;兵士和军士每天不少于8辨士(6银格罗申8分尼),也不多于3先令6辨士(1塔勒5银格罗申)。根据情况,虽然服役期较短,也可领取养老金。
那些招兵的军士及他们的随从兵士多半在大城市最差的街区逗留,主要留心那些小饭馆。他们也常常沿街游行,戴着有带子的军帽,跟有几个鼓手和吹长笛的,这样来招徕人群,然后设法在他们当中猎取自己的对象。如果追求的猎物找到了,就赶快设法把它诱进小饭馆里,在那里施展全部诡计怂恿它接受一个签订合同的象征性先令。如果功名心追求者已经拿了这个先令,那末,他要想再不受约束,就只有向治安法官交纳1镑“赎役金”(smartmoney)。不错,法律规定,未来的英雄必须至少在他被招募的24小时以后向法官声明,说他参军是自愿的,自己的决定不变。同时法律还完全正确地认为,被招募者在他拿那个先令时往往是喝醉了酒,并且给他提供先清醒过来的机会。但是,除非招兵的军士不中用,否则他是不会轻易地把自己的猎物放走的。招兵的军士和他的那帮人死盯住新兵不放,而且在新兵去找法官以前,烧酒和啤酒已经又发生足够的作用了。最有趣的是,酒钱大部分往往是由新兵自己付,即军士慷慨地代他垫付而记在他的服役金的账上。在这种情况下,明确规定招募勤务只用单身汉兵士和鼓手去做,万不得已时才用已婚军士去做,但无论如何他们都必须身强力壮,这虽然是可笑的,但是正确的。不能喝酒的人是不适于执行这个勤务的。
当你看到这种招募办法的时候,就会真的像回到了十八世纪。尽管法律用种种形式上的障碍来限制这种做法,但是经过调查,在“完全由自愿者组成的英国军队”中,大多数人在加入这个机构时都是极不自愿的;至于归根到底是不是为了自身的幸福,一般说来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这样到军队中来的都是哪些居民阶层,是相当明显的。在很大程度上这个军队像我国以前的雇佣军一样,仍然是refugium peccatorum〔罪犯避难所〕,里面集合了人民当中大部分最有资格的冒险分子,用一种沉重的机械训练和非常严格的纪律使他们在这里就范。因此,英国军队在道德和精神方面,比那些采用征兵制(甚至准许代役)或完全采用普遍兵役制(不许代役)而组成的军队要低下得多。只有法国的外籍军团[379]和法国的那些主要是由朱阿夫兵之类的代役兵组成的部队才可以说同英国军队水平一样,不过不能否认,整个法国军队由于给予职业兵士的特权越来越多,所以按其性质来说已经越来越接近英国军队。但是,甚至法国的remplaçant〔代役兵〕从社会的、外部的教养来说,也比英国兵营中起主导作用的、从大城市的败类中收罗来的粗野放荡的小伙子好得多。在法国,仍然会有有教养的年轻人作为志愿入伍者加入军队,以便服务到一定期限而升上军官,而且做列兵的考验期对他说来也不是完全不能熬过;在英国,要迈出这样的一步,就非得发疯不可。英国人以自己的整个军队而自豪,而对每一个列兵却很鄙视;甚至在下层居民中,也仍然在某种程度上感到被招募或者有当兵的亲属是不体面的。不过,近10年来应募者的成分无疑大有改善。有关方面力图尽可能得到新兵最充分的历史材料,不让坏透顶的人混入军队。克里木战争和印度起义所引起的大招兵,很快就把军队通常在漫长的和平时期用以补充自己的道德堕落的居民吸收完了。于是不仅需要降低身高的最低标准(有一次甚至把步兵的身高最低标准降到5英尺3英寸),而且要使兵士生活比较能有一些吸引力,改善兵营环境,才能从工人阶级中招募一些比较可靠的人。还有就是缺少适当的人去担任许多新的军士职务(克里木战争期间,营的数目几乎增加了1倍)。此外,已很明显,像威灵顿在西班牙曾经采用的战法,即一定要洗劫所有攻占的要塞,现在看来,对欧洲是不再适用了。兵士受到报刊的注意,对部队行善之风在高级军官中不久也成为时髦了。人们竭力使兵士的生活变得愉快一些,筹款给他们闲暇时在兵营或营地开展文娱活动,好把他们同小饭馆隔远一点。这样,特别是最近7年来,主要是靠私人捐款建立了图书馆、阅览室、游艺室、兵士俱乐部等等。在法国式的营地上,尽可能给兵士们留一块小园地,还试图演戏和开演讲会,有时也举办兵士们自己做的各种小玩艺的展览。这些事情虽然还在初办阶段,但是已越来越流行了。这无疑是必要的。克里木战局和印度战局时期入伍的新兵,水平无疑比过去高得多,因为这两次战争是深得人心的。他们使军队的作风大为改善。在克里木同法国兵士的接触也起了一定的作用。现在就是要保持这种精神,以便在漫长的和平时期也能招募到这样好的新兵,不再专门依靠一些在平时总是首先自请效劳的无业游民。
尽管如此,军队的大部分仍然是由这些无业游民组成的,一切内务规定也都得适应着他们。有厢房和院落的英国兵营,四面用高墙围起来,通常只有一个大门。军官宿舍是在一个单独的楼里,兵士们则住在另外一座或几座楼里。楼里兵士住处的窗户朝街的那一面,在建筑新的建筑物时通常都是用一道深沟隔开,并且在沟的外沿安上一道牢固的铁栅栏。在有军械库的大城市的兵营中,特别是民军的兵营中(民军1年只集训4周),大楼的整个临街的立面往往是用枪眼代替窗户,而拐角上则筑有小塔楼,好用步枪火力进行侧防,——这证明当局不再认为工人的起义是那么不可能了。兵士们就在这个大的监狱式的兵营中过着他们的全部生活,只有闲暇时候例外。非军人的接近受到严密监视,整个大楼尽量弄得与外人的视线隔开,使兵士尽可能地处在监视之下并且同非军人隔绝。在德国是很平常的那种城市居民与兵士之间的亲热关系、每个人进入兵营的那种方便,在这里是完全没有的,而为了使任何长久的联系都建立不起来,警备部队通常是一年一换。
根据军队的性质,可以很容易地推测出来哪些违法乱纪行为最普遍。这就是酗酒,晚点名号以后擅自外出,偷伙伴的东西,打架,不服从和用行动侮辱长官。比较轻微的过失不经法庭审理而由营长给予处分。他有惩处的特殊权利,但也可以授权连长给予营内禁闭3天的处分。他本人有权给予以下处分:(1)监禁7天,单独监禁或不单独监禁,罚工或不罚工。受此处分的兵士有权通过营长向军事法庭上诉;(2)关黑洞(black-hole)48小时;(3)营内禁闭1个月,被拘禁的人除担负全部勤务外,还要执行营长交给他的特别任务。此外,每种营内禁闭都附有14天惩罚性的全付武装的队列教练。这种惩罚性的教练不得无间歇地超过1小时,但可以在一天内反复进行4次。在(2)和(3)的情况下,营长可以准许向军事法庭上诉。单独监禁或黑洞监禁应尽可能用来处理酗酒、打架和侮辱长官的情况,情况严重时还可以加上营内禁闭的处分,整个禁闭期不超过1个月。
我们看到,英国军队中的营长掌握着在他那些蛮横的小伙子们当中维持秩序的足够的手段。如果这些手段不够用,军事法庭就发生作用了,在这个终审法庭上反叛者就有尝“九尾皮鞭”的可能。这是现存的最野蛮的刑具之一:一条系有9根又长又硬又有结子的皮绳子的短把鞭子。受罚者剥去上身,绑在一个三角框上接受死命的鞭打。第一鞭抽下去就抽出血来了。抽几鞭后再换一条鞭子和一个抽打的人,不让罪犯缓一口气。医生这时当然总是在场的。这样的50鞭,通常会招致长期住院的后果。但往往有人在挨了这50鞭后仍然不哼一声,因为喊痛被认为比挨打还要可耻。
12年以前,使用鞭子是常事,而且可以打到150鞭。如果我没弄错的话,当时甚至团长就可以不经法庭审理而决定打多少鞭。后来才以50鞭为限,而且只有军事法庭有权决定鞭数。最后,在克里木战争以后,主要是由于阿尔伯特亲王的主张,开始把兵士按普鲁士方式分为两等[380],并规定:只有那些由于从前的过失降为二等,并且在一年时间内表现不好不能转到一等的兵士,才可以因新的过失而受到体罚。但在战场上这种区别就没有了;在这里,每个列兵又要受到鞭子的支配。1862年,军队中就有过126起体罚事例,有114人挨了最高限额的50鞭。
总的看来,使用鞭子的需要和意愿都大大减少了。同时,既然同样一些原因继续在军队中起着作用,那就可以预料,以后还会如此,而且“九尾皮鞭”也越来越被看做是一种非常的、特殊的恐吓手段,只准备在战斗情况下对付严重事故。现在已很明显,诉诸兵士的荣誉感比给予丧失名誉的惩罚更有帮助,而且整个英国军队一致认为,兵士被鞭笞以后已经一钱不值了。然而,英国最近一个时期还不会完全废除“九尾皮鞭”。我们都知道,在体罚方面成见有多么深,甚至在社会成分比英国军队好得多的军队里,这种成见现在也还是相当深的;在靠招募组成的军队里,这种极端的恐吓手段在某种程度上还可以说得过去。不过,英国人认为,既然必须实行体罚,那就应该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非常严肃地加以采用,这是完全正确的。在某些军队里,很遗憾,也在德国军队里,永远是形式上比较轻的打棍子;而这种只能减少对惩罚的恐惧的办法……[注:手稿的结尾缺。——编者注]
弗·恩格斯写于1864年初 第一次用俄文发表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35年第1版第12卷第2部 原文是德文 俄文是按手稿译的 |
注释:
[373]弗·恩格斯“英国军队”一文手稿也和上文手稿一样,我们收集的不全,缺手稿的末尾。文章上附有通讯员的记号“弗·恩·”,这证明该文也是为“军事总汇报”写的。——第644页。
[374]指马·皮特里“大不列颠军队的人数,编制和组织”1863年伦敦版(M.Petrie.《Strength,Composition and Organization of the Army of Great Britain》.London,1863)一书。——第644页。
[375]军官官衔证书的出售制度在英国产生于十七世纪末,随后得到国王批准。这一制度一直存在到1871年,它保障了英国贵族在军队中的垄断地位。——第648页。
[376]指1843年开始的英国殖民者对新西兰土著居民毛利人的战争。在战争期间毛利人使英国殖民军队吃了许多败仗。直到1872年,英国人把大部分土著居民消灭以后,才把毛利人赶到荒岛上饿死。——第648页。
[377]阿尔德肖特兵营是距离伦敦75公里的一个常设军营,是1855年为克里木战争训练英军兵士设立的。——第648页。
[378]桑德赫尔斯特学校是距离伦敦78公里的桑德赫尔斯特的一所军事学校,创办于1802年,为步兵和骑兵培养军官。——第649页。
[379]法国的外籍军团是为进行殖民战争和镇压宗主国的革命运动而于1831年建立的一支雇佣军队。外籍军团主要是由侨居在法国的外国人中的游民和刑事犯组成的,但其军官职务只能由法国人担任。外籍军团曾参加过在阿尔及利亚和克里木的军事行动;1871年曾被凡尔赛军用来反对巴黎公社。——第660页。
[380]按照十九世纪的普鲁士军事制度,军队中的兵分作几等。兵士如果违犯纪律,就要从一等降到二等,对二等可以采用体罚。——第6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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