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代表大会
1872年10月1日于伦敦
亲爱的比尼亚米:
国际工人协会的64名代表从9月2日到7日在海牙举行了会议。这些代表中,有16名法国代表,10名德国代表,7名比利时代表,5名英国代表,5名美国代表,4名荷兰代表,4名西班牙代表,3名罗曼语区联合会(瑞士)代表,2名汝拉联合会(瑞士)代表,1名爱尔兰代表,1名奥地利代表,1名匈牙利代表,1名波兰代表,1名葡萄牙代表,1名澳大利亚代表和2名丹麦代表。按民族成分来说,有20个法国人,16个德国人,8个比利时人,6个英国人,1个波兰人,1个爱尔兰人,1个科西嘉人和1个丹麦人。[190]
审查代表资格证用了两天多的时间。通过这一形式,对国际从上一次代表大会以来就一直在关心的所有内部问题进行了研究,而且几乎在每一个场合,都涉及到总委员会的活动。
公民拉法格持有三份代表资格证,他是葡萄牙的代表和两个西班牙地方联合会的代表。其中有一份,即新马德里联合会的那份,遭到了其他西班牙代表的反对。新马德里联合会(它是由那些被任意地、而且是违反章程地从旧联合会中开除的国际会员成立的)没有得到西班牙联合会委员会的承认,于是,它便向伦敦总委员会提出申请,总委员会承认了它。[注:见本卷第139页。——编者注]
代表大会一致批准了这项决定。
总委员会根据过去各次代表大会的先例派出的6名代表,被允许参加了代表大会,但是,他们除了一人以外都持有别的代表资格证。日内瓦宣传和革命社会主义行动支部这个没有为总委员会承认的支部的代表的资格证,被宣布无效,他不能参加这次代表大会的会议,而该支部本身也没有被大会承认[注:见本卷第170—172页。——编者注]。西班牙联合会的4名代表只是在向总委员会缴纳了1871—1872年期间的会费以后,才被允许参加代表大会。最后,被总委员会暂时开除的纽约第十二支部的代表尽管做了长达一个多小时的发言,还是没有被允许参加代表大会。这几项决议都以四分之三的多数通过,它们同时也是对总委员会信任的表现;总委员会的这些“权威主义的”(像有人所乐意称道的)做法得到了代表大会绝大多数代表的完全拥护。
这些辩论解决了国际内部发生的许多意见分歧,因而绝不是无益的。在此以后便立即转到关于总委员会本身的问题上来了。总委员会是否应该取消呢?如果要保存它的话,是让它仍然保留自己的权力呢,还是把它贬为一个简单的通讯统计局,也就是说变成一个boîte aux lettres〔信箱〕呢?代表大会对这一点的回答毫不含糊。组织条例第二节第二条条文如下:
“总委员会必须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
海牙代表大会对这一点作了补充: “并且监督每一个国家严格遵守国际的共同章程和条例的原则”[注:见本卷第166页。——编者注](40名代表投票赞成做这样的补充,5名反对,11名弃权)。
同一节的第六条授予总委员会以暂时开除某一支部的权利,该条条文如下: “第六条 总委员会也有权将国际的分部、支部、联合会委员会以及联合会暂时开除,直到应届代表大会为止。
但是,对于加入了某一个联合会的支部,总委员会只有在事先听取了该联合会委员会的意见以后,才能使用这一权利……
总委员会在暂时开除整个联合会时,应立即通知所有联合会。如果大多数联合会都提出要求,总委员会应至迟在一个月内召开非常代表会议,由每一个民族各派一名代表出席,对争论的问题做出最后决定。
但是,不言而喻,国际遭到禁止的那些国家,享有与合法存在的联合会同样的权利。”[注:见本卷第166—167页。——编者注]
显然,条例的这一新的条文非常明确地规定了总委员会的权力。同时也提供了防止滥用这些权力的必要保障。但是,对于加入了某一个联合会的支部,总委员会只有在事先听取了该联合会委员会的意见以后,才能使用这一权利……
总委员会在暂时开除整个联合会时,应立即通知所有联合会。如果大多数联合会都提出要求,总委员会应至迟在一个月内召开非常代表会议,由每一个民族各派一名代表出席,对争论的问题做出最后决定。
但是,不言而喻,国际遭到禁止的那些国家,享有与合法存在的联合会同样的权利。”[注:见本卷第166—167页。——编者注]
代表大会希望总委员会具有权力,但是行使这种权力是责任重大的。这一条文在9票弃权的情况下,以36票对11票的多数通过了。
接着讨论关于新的总委员会的问题。如果任期已满的总委员会希望它的成员重新全部或部分当选的话,它几乎保证能得到一致的支持,因为在这个问题上,比利时人和荷兰人已经脱离了少数派而赞成伦敦。马克思、恩格斯、赛拉叶、符卢勃列夫斯基、杜邦和前总委员会的其他委员建议把总委员会迁往纽约,因为纽约是除了伦敦以外唯一具备能够保证档案安全并使总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国际性质这两个基本条件的地方。这一提议证明他们绝不是为了自己而要求给予总委员会以更广泛和更确定的权力的。前总委员会提出的所有建议中,这是唯一遇到了阻难的建议,因为除了汝拉联合会的代表和西班牙人以外,所有的人都一致希望仍然由至今一直领导国际的那些人来领导国际。只是在前总委员会那些最积极、最著名的委员正式声明他们拒绝接受新的委托书以后,迁往纽约的问题才以绝对多数票通过了。随后代表大会选举了新的总委员会,新的总委员会由2个爱尔兰人、1个瑞典人、1个意大利人、3个法国人、1个美国人和4个德国人组成。并有权再选三人参加总委员会。
大家知道,伦敦代表会议(1871年9月)的第九项决议,即关于工人阶级的政治行动的决议,遭到了汝拉联合会的代表们、某些西班牙人和大多数意大利人的疯狂攻击,他们说这项决议是与国际的原则相抵触的。然而,这项决议现在已作为第七条(a)列入了国际的共同章程,这一条的条文如下:
“第七条(a) 工人阶级在反对有产阶级联合权力的斗争中,只有组织成为与有产阶级建立的一切旧政党对立的独立政党,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
工人阶级这样组织成为政党是必要的,为的是要保证社会革命获得胜利和实现这一革命的最终目标——消灭阶级。
工人阶级由于经济斗争而已经达到的力量的团结,同样应该成为它在反对它的剥削者的政权的斗争中的杠杆。
由于土地巨头和资本巨头总是要利用他们的政治特权来维护和永久保持他们的经济垄断,来奴役劳动,所以,夺取政权已成为无产阶级的伟大使命。”
这项决议以28票对13票(包括弃权的在内)的多数通过,并且由于这是超过了三分之二的多数,所以这项决议被列入了共同章程。这个多数还应该加上6名德国代表和4名法国代表的票,他们由于不得不离开海牙而以书面形式投票赞成这项决议。这样一来,放弃政治的主张便遭到了四分之三的多数的谴责,只有四分之一表示赞成。剩下的还有一个重要问题。总委员会向代表大会揭露了存在于国际内部的一个不是旨在反对各国现存政府,而是旨在反对我们协会的秘密团体。这个由创建人米哈伊尔·巴枯宁领导的秘密团体的成员,按其亲信程度不同,被划分为三类。这个秘密团体的目的是要夺取国际的中央领导,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就破坏国际,从而更好地保证自己的影响。为此目的,他们散布了支部自治、反对总委员会的“权威主义的”倾向等口号。代表大会成立了一个调查有关这一团体的问题的委员会,在最后一次会议上,宣读了该委员会的报告。报告证明:这一秘密团体是存在的,它具有敌对性质。报告最后建议把巴枯宁、吉约姆、施维茨格贝尔、马隆以及另外两个人开除出国际。工人阶级这样组织成为政党是必要的,为的是要保证社会革命获得胜利和实现这一革命的最终目标——消灭阶级。
工人阶级由于经济斗争而已经达到的力量的团结,同样应该成为它在反对它的剥削者的政权的斗争中的杠杆。
由于土地巨头和资本巨头总是要利用他们的政治特权来维护和永久保持他们的经济垄断,来奴役劳动,所以,夺取政权已成为无产阶级的伟大使命。”
这个报告的结论,特别是关于同盟的结论,都为代表大会所接受;至于这几个人,那末巴枯宁和吉约姆被开除了;几张票救了施维茨格贝尔;其余的人被赦免了。
海牙代表大会各项决议的内容就是如此,这些决议十分明确,但是也极有分寸。为了保证新的总委员会具有清楚而十分明确的地位,为了毫不含糊地宣布遭到少数宗派主义者怀疑的国际的政治纲领,为了摧毁那个不去同各国现存政府作斗争,而是策划反对国际本身的阴谋的秘密团体,受到代表大会四分之三的多数支持而只有四分之一表示反对的总委员会竭尽了一切努力。随后,总委员会的各位委员表示不愿意再度当选,它尽了最大的努力,才使自己的辞职建议获得通过。
代表大会的多数派主要是由法国、德国、匈牙利、丹麦、波兰、葡萄牙、爱尔兰、澳大利亚和美国的代表,以及瑞士罗曼语区的代表组成的;少数派则是由比利时人、荷兰人、西班牙人、汝拉联合会代表和一个美国人组成的。英国人意见不一,选票分散。在64名代表中,少数派(连同弃权者在内)每一次都没有超过20票,一般是在12票到16票之间摆动。
出席大会的有一个意大利代表[注:卡·卡菲埃罗。——编者注],即在里米尼成立的联合会的主席,但是,他没有交验代表资格证;不管交不交,反正代表大会是绝对不会同意他的代表资格的。他作为来宾出席了会议。
从海牙回来后,我在曼都亚出版的“火花报”[191]上发现了一篇作者署名为“无神论者”[注:卡·特尔察吉。——编者注]的文章,这篇文章反驳了这样一种公正的意见,即在21个派代表签署了里米尼决议的支部中只有一个支部(那不勒斯支部)属于国际这种看法。
“其次,总委员会断言只有那不勒斯支部是有权的,这种说法不符合事实。米兰工人小组、吉尔真提协会、腊万纳协会、罗马协会、以及作为倡议者的都灵支部,都早已经缴纳了共同章程所规定的10个生地西母。”
为了证实究竟谁的说法不符合事实,是总委员会的说法呢还是“无神论者”先生的说法,只要说明一点就够了:无论米兰支部、都灵支部,还是吉尔真提支部都不是签署了里米尼决议的支部,而罗马支部只是在这一次代表会议之后才向总委员会提出申请的(而且我想,这根本就不是曾经派代表去里米尼的那个支部)。国际的意大利会员可以相信,只要国际、代表大会、总委员会、共同章程和条例存在,那末无论哪一个支部,如果不承认共同章程和条例规定的、所有的人都必须遵行的条件,它就不会为代表大会或者总委员会所接受。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写于1872年10月1日 载于1872年10月5日“人民报”第106号 原文是意大利文 俄文译自“人民报” |
注释:
[190]这些关于代表大会组成的材料同左尔格所作记录中的材料略有出入。左尔格记录的数字是:出席海牙代表大会的代表有65名,其中有18名法国代表、15名德国代表、7名比利时代表、5名英国代表、5名西班牙代表、4名荷兰代表、4名瑞士代表、2名奥地利代表、1名丹麦代表、1名匈牙利代表、1名澳大利亚代表、1名爱尔兰代表和1名波兰代表。——第184页。
[191]“火花报”(《La Favilla》)是一家意大利报纸,1866年至1894年在曼都亚出版;1871年至1872年每日出版;最初它是资产阶级民主派的报纸,七十年代前半期受到了无政府主义者的影响。
恩格斯引用的话是从1872年9月3日该报第184号上刊登的一篇文章“都灵通讯”中摘录下来的。——第1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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