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工人组织加入国际工人协会的条件的决议草案[16]
一
邀请各工人组织作为集体加入协会,它们可以根据自己拥有的经费酌情确定自己缴纳会费的数额。
二
加入协会的团体有权各选派代表一名参加中央委员会;委员会保留接纳或拒绝这些代表的权利。[注:在1864年11月26日“蜂房报”第163号刊载的关于委员会会议的报道中,第二个决议案是这样写的:“加入协会的伦敦团体有权各选派代表一名参加中央委员会;委员会保留接纳或拒绝这些代表的权利。至于伦敦以外的愿意加入协会的团体,则有权选派自己的成员一名作为通讯员。”——编者注]
卡·马克思于1864年11月22日提出 载于1864年11月26日“蜂房报”第163号 原文是英文 俄文译自总委员会记录簿,并根据“蜂房报”校对过 俄译文第一次发表 |
注释:
[16]“关于接受工人组织加入国际工人协会的条件的决议草案”是马克思在1864年11月22日的总委员会会议上提出的,决议草案由总委员会一致通过,成为“中央委员会告各工人团体书”(见本卷第579—580页)的蓝本。
决议草案的原文保存在总委员会的记录簿里。决议发表在1864年11月26日“蜂房报”第163号上。第二个决议在报上发表时较为详细。——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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