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枪和步枪射击
华林格中尉和工兵部队的军士们前不久的比赛(关于这次比赛我们在本刊4月6日和13日两期上已有报道),又引起了公众对特别作为军用武器的朗卡斯特式步枪的性能的注意。在查塔姆比赛时,军士们用来进行射击的是工兵部队装备的价值约4英镑的朗卡斯特577式椭圆形枪膛的普通军用马枪。用这种武器同制造精良,价值约25英镑的惠特沃思式步枪比赛,显然是不公平的。把朗卡斯特式马枪和普通恩菲耳德式步枪加以比较,这更合理一些,因为这两种武器的差价不大,而且朗卡斯特式步枪的价格可能会等于恩菲耳德式步枪的价格,如果政府工厂大批生产朗卡斯特式步枪的话。那末,朗卡斯特式步枪是不是更好的呢?这仍然是一个问题。“伦敦评论”[138]发表的一篇短评的作者,从一般原则出发,并且根据真实的经验对这个问题作了肯定的回答;我们来研读一下他谈这个问题的文章的下述摘录:
“决定着步枪射击精度的法则很简单。必要的只是定出弹丸的长度和直径之间的一定比例,并使弹丸围绕它的纵轴适当地旋转运动,从而达到无误的射击精度,不管这种旋转运动或螺旋运动是以何种方式授予弹丸的。这就是说,枪膛可以有任何数量任何形状的膛线或者干脆没有膛线,但是,如果保持住规定的比例,而且弹丸得到正确的旋转运动,射击精度在任何情况下都将是一样的。然而在选择适合于兵士的武器的时候,必须首先遵守一点:武器的重量和长度不得超过一定限度,它应易于装弹和易于擦拭。由此可见,为使武器易于装弹起见,装弹时的摩擦面要尽量小些,膛线形状的选择要尽可能完全避免有角。我们不知道有比椭圆形螺旋更好地满足这些要求的别的形状,因为这种形状的枪膛装弹时只有两个摩擦面,而且用兵士在战斗环境里采取的那种简陋办法擦拭时,任何别的形状也提供不出这种方便。看来,这种看法已被印度战局的成果和马尔他、直布罗陀以及英国国外其他各地的考验所证实。据说在印度,恩菲耳德式步枪在战局的许多紧要时期完全‘失灵’。报纸、私人书信和官方报告都充满类似的怨言;但是工兵部队用椭圆形枪膛的步枪在同样的情况下使用同样的弹药,却从来没有误过事,使军官和兵士都很满意。
恩菲耳德式步枪如果缩小口径并且使用较长的弹丸,也可以提供出像惠特沃思式步枪一样的良好效果;至于现有的军用恩菲耳德式步枪,仍然必须视之为一种满足做不到的要求的尝试。并没有允许负责设计这种武器的军官把它的口径缩小到低于规定的限度。因此采用了0.577英寸的标准口径。由于枪膛直径太大,发生了一个与此密切有关的困难,即:当弹丸受火药爆炸作用沿枪膛运动时,弹丸难于完全地绝对密封地贴住膛壁。让我们来考察一下恩菲耳德式步枪表现出来的这些不完善条件的实际效果。弹丸重量定为530喱。火药装药量——70喱,口径如上所说是0.577英寸。70喱火药爆炸产生的、作用于弹丸横断面的大面积上的压力,不会而且也确实没有使弹丸在一切情况下都扩张到所要求的程度,使之填满膛线。精密进行的试验表明,均匀地充分地向周围扩张的弹丸甚至不到百分之十。有时在弹丸上清楚地看到只有一条膛线的痕迹,有时有两条,只有总数十分之一的发射后的弹丸完全扩张了;因此,口径0.577英寸的军用步枪的射击就不够准确。
带有任何形状膛线的步枪的精确射击的最好条件是:口径应为0.5英寸,弹丸长度1.12英寸,膛线缠距或螺距1比18英寸,弹丸重量530喱:火药装药量90—100喱(6号)。在这些条件下,对弹丸横断面产生压力的这个力量就可以增大,所以弹丸必定牢靠地贴住膛壁,这是因为:枪膛的直径缩小了,可以增大弹丸的长度,而弹丸上使金属部分扩张的木塞就不需要了。因此弹丸就是一个长度约等于三条直径的同质的实体。爆炸时火药气体的扩张力起初作用于弹丸底,即它的后部(a),而动力的传动,虽然差不多是在一瞬间进行的,但仍然遇到构成弹丸的金属物质的vis inertiae〔惯力〕,——这种惯力作用于弹丸全身(从a到b),并且被枪膛的空气正面阻力加强。
一看就明白,这种阻力应该出现在弹丸的中部或最大的阻力面(c)上,因而弹丸会在这里完全自然地变粗,会稍微缩短,譬如说大约缩短0.1英寸,而它的中部直径将充分增大,足以准确地适合枪膛的形状,不管这种形状怎样。
如果这些比较完善的条件具备了,那末500次里就不会有一次扩张不足的现象,弹丸总是适合枪膛形状的,结果就能达到最好的射击精度。
这些意见对任何型式的一切步枪都适用。
这些有利条件究竟给步枪提供了什么?为什么它们能提高射击精度?我们指明弹丸是怎样准确地适合枪膛形状之后,再进一步看看它的效果。步枪设计的主要成果之一是取得‘低伸弹道’;这就是说,弹丸在飞行时走的曲线应该尽可能地接近直线,因此就必然绝对需要高速,这种高速能把使弹道弯曲的重力作用减小到最低限度。缩小口径可以达到第一个目的,而最高速度和最大射击精度是靠增大作用于缩小的弹丸横断面的火药装药量取得的。
关于膛线构造方式,从我们所谈的可以看出:既然弹丸从枪管飞出时得到必要的‘旋转’,那末这种旋转是怎样授给弹丸的,实际上就完全无关紧要了,像惠特沃思式步枪那样,用六角形枪膛也好,像朗卡斯特式步枪那样,用椭圆形枪膛也好,像恩菲耳德式步枪那样,用三条膛线也好。如果一条膛线就足够使弹丸旋转运动,也就没有必要用几条膛线,因为需要的条件已经具备了。但是,仍然很容易证明,某些膛线方式是有缺点的。如果膛线成角,那就有一部分力量浪费在弹丸扩张时填充这些角上面了,更不用说推进的气体在这些地方可能逸走。此外,每个角都是枪管的缺点;这种毛病在任何数量膛线的情况下都会出现,并且和膛线的深度成正比例。所以,理论上最好的形状是朗卡斯特式步枪的椭圆形螺旋,因为这种步枪的形状可以使弹丸即使在很小很小扩张的情况下也最容易适合。
下述事实可以看出朗卡斯特式步枪有很大优点,即在恩菲耳德式步枪中选以前,当时同它竞争的朗卡斯特式步枪曾经被4个完全不同的委员会看中,得到推荐。它被提交总司令同意,并且被后者送到海特作最后决定。当地步兵学校的军官们的第一个报告是极好的,但是在第二个报告中他们赞成用恩菲耳德式步枪。采取这个决定的理由是弹丸‘同膛线脱离’。但是,据说后来弄清了以下情况。用来进行初次试验的第一批1万发普里契特式子弹是规定的标准口径。用这种子弹效果很好。再次试验时使用了另一种弹药;第一批子弹是1853年制造的,而第二批是1854年;在海特进行试射的军官们不知道这两种弹药的差别,因为没有通知他们,1854年制造的子弹的直径比1853年制造的子弹的直径小0.007英寸。
在最后决定采用恩菲耳德式步枪以后过了一年半,当菲茨罗伊·索美塞特上校(当时是上尉)试验工兵部队带有椭圆形枪膛的马枪样品时才发现这个情况。不难理解,既然缩小的普里契特式子弹的直径比规定的标准小,所以在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在铅的硬度偏高的情况下,它必然会得不到旋转运动而飞出枪口,也就是说,它扩张得不足以填满朗卡斯特式步枪或任何别种步枪的枪管的整个内部。
我们认为,未必有人怀疑,惠特沃思式步枪用于军队太贵,并且要求在战斗情况下做不到的那种细心保养;所以应该试验朗卡斯特式步枪和恩菲耳德式步枪或其他适合于战时条件下繁重勤务的步枪。但是这种试验不应该采用射击比赛的形式,而应该用同等火药装药量、同重同型的子弹从固定架上射击,这样做,一切条件相同,试验效果就仅仅取决于武器本身的性能了。”
上述评论涉及两个不同的问题:(1)任何步枪射击用的椭圆形弹丸的直径和长度之间的比率怎样最好?(2)朗卡斯特式步枪或带有椭圆形枪膛的步枪有什么优点?恩菲耳德式步枪如果缩小口径并且使用较长的弹丸,也可以提供出像惠特沃思式步枪一样的良好效果;至于现有的军用恩菲耳德式步枪,仍然必须视之为一种满足做不到的要求的尝试。并没有允许负责设计这种武器的军官把它的口径缩小到低于规定的限度。因此采用了0.577英寸的标准口径。由于枪膛直径太大,发生了一个与此密切有关的困难,即:当弹丸受火药爆炸作用沿枪膛运动时,弹丸难于完全地绝对密封地贴住膛壁。让我们来考察一下恩菲耳德式步枪表现出来的这些不完善条件的实际效果。弹丸重量定为530喱。火药装药量——70喱,口径如上所说是0.577英寸。70喱火药爆炸产生的、作用于弹丸横断面的大面积上的压力,不会而且也确实没有使弹丸在一切情况下都扩张到所要求的程度,使之填满膛线。精密进行的试验表明,均匀地充分地向周围扩张的弹丸甚至不到百分之十。有时在弹丸上清楚地看到只有一条膛线的痕迹,有时有两条,只有总数十分之一的发射后的弹丸完全扩张了;因此,口径0.577英寸的军用步枪的射击就不够准确。
带有任何形状膛线的步枪的精确射击的最好条件是:口径应为0.5英寸,弹丸长度1.12英寸,膛线缠距或螺距1比18英寸,弹丸重量530喱:火药装药量90—100喱(6号)。在这些条件下,对弹丸横断面产生压力的这个力量就可以增大,所以弹丸必定牢靠地贴住膛壁,这是因为:枪膛的直径缩小了,可以增大弹丸的长度,而弹丸上使金属部分扩张的木塞就不需要了。因此弹丸就是一个长度约等于三条直径的同质的实体。爆炸时火药气体的扩张力起初作用于弹丸底,即它的后部(a),而动力的传动,虽然差不多是在一瞬间进行的,但仍然遇到构成弹丸的金属物质的vis inertiae〔惯力〕,——这种惯力作用于弹丸全身(从a到b),并且被枪膛的空气正面阻力加强。
一看就明白,这种阻力应该出现在弹丸的中部或最大的阻力面(c)上,因而弹丸会在这里完全自然地变粗,会稍微缩短,譬如说大约缩短0.1英寸,而它的中部直径将充分增大,足以准确地适合枪膛的形状,不管这种形状怎样。
如果这些比较完善的条件具备了,那末500次里就不会有一次扩张不足的现象,弹丸总是适合枪膛形状的,结果就能达到最好的射击精度。
这些意见对任何型式的一切步枪都适用。
这些有利条件究竟给步枪提供了什么?为什么它们能提高射击精度?我们指明弹丸是怎样准确地适合枪膛形状之后,再进一步看看它的效果。步枪设计的主要成果之一是取得‘低伸弹道’;这就是说,弹丸在飞行时走的曲线应该尽可能地接近直线,因此就必然绝对需要高速,这种高速能把使弹道弯曲的重力作用减小到最低限度。缩小口径可以达到第一个目的,而最高速度和最大射击精度是靠增大作用于缩小的弹丸横断面的火药装药量取得的。
关于膛线构造方式,从我们所谈的可以看出:既然弹丸从枪管飞出时得到必要的‘旋转’,那末这种旋转是怎样授给弹丸的,实际上就完全无关紧要了,像惠特沃思式步枪那样,用六角形枪膛也好,像朗卡斯特式步枪那样,用椭圆形枪膛也好,像恩菲耳德式步枪那样,用三条膛线也好。如果一条膛线就足够使弹丸旋转运动,也就没有必要用几条膛线,因为需要的条件已经具备了。但是,仍然很容易证明,某些膛线方式是有缺点的。如果膛线成角,那就有一部分力量浪费在弹丸扩张时填充这些角上面了,更不用说推进的气体在这些地方可能逸走。此外,每个角都是枪管的缺点;这种毛病在任何数量膛线的情况下都会出现,并且和膛线的深度成正比例。所以,理论上最好的形状是朗卡斯特式步枪的椭圆形螺旋,因为这种步枪的形状可以使弹丸即使在很小很小扩张的情况下也最容易适合。
下述事实可以看出朗卡斯特式步枪有很大优点,即在恩菲耳德式步枪中选以前,当时同它竞争的朗卡斯特式步枪曾经被4个完全不同的委员会看中,得到推荐。它被提交总司令同意,并且被后者送到海特作最后决定。当地步兵学校的军官们的第一个报告是极好的,但是在第二个报告中他们赞成用恩菲耳德式步枪。采取这个决定的理由是弹丸‘同膛线脱离’。但是,据说后来弄清了以下情况。用来进行初次试验的第一批1万发普里契特式子弹是规定的标准口径。用这种子弹效果很好。再次试验时使用了另一种弹药;第一批子弹是1853年制造的,而第二批是1854年;在海特进行试射的军官们不知道这两种弹药的差别,因为没有通知他们,1854年制造的子弹的直径比1853年制造的子弹的直径小0.007英寸。
在最后决定采用恩菲耳德式步枪以后过了一年半,当菲茨罗伊·索美塞特上校(当时是上尉)试验工兵部队带有椭圆形枪膛的马枪样品时才发现这个情况。不难理解,既然缩小的普里契特式子弹的直径比规定的标准小,所以在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在铅的硬度偏高的情况下,它必然会得不到旋转运动而飞出枪口,也就是说,它扩张得不足以填满朗卡斯特式步枪或任何别种步枪的枪管的整个内部。
我们认为,未必有人怀疑,惠特沃思式步枪用于军队太贵,并且要求在战斗情况下做不到的那种细心保养;所以应该试验朗卡斯特式步枪和恩菲耳德式步枪或其他适合于战时条件下繁重勤务的步枪。但是这种试验不应该采用射击比赛的形式,而应该用同等火药装药量、同重同型的子弹从固定架上射击,这样做,一切条件相同,试验效果就仅仅取决于武器本身的性能了。”
谈到第一个问题,我们决不同意作者所说的必须承认他所提出的优等弹丸的尺寸最合适。到目前为止效果最好的步枪是瑞士步枪和惠特沃思式步枪,这两者的口径不到0.5英寸,弹丸长度较大。但是我们不能在这里就这个一般性问题进行讨论。
至于第二个问题,我们看不出作者举出了肯定的证据来证明朗卡斯特式步枪对恩菲耳德式步枪有任何优越性。工兵部队的马枪不像步兵的恩菲耳德式步枪那样常常“失灵”,这是容易解释的,因为在任何军队中,步兵的人数都要比工兵多一百倍;基干部队使用自己的步枪一百次,工兵部队也未必有一次使用自己的马枪,这是由于工兵部队负有完全不同于步兵的任务。
惠特沃思式步枪的例子可以为证:在全装药的情况下,可以使长的、很难扩张的、后部带有相当深的凹部的弹丸差不多适合任何形状的枪膛;这里要求有很大的扩张,但弹丸的后部仍然适合六角形枪膛。所以,无疑能够做出一种弹丸,它扩张得足以填满椭圆形枪膛的横断面,如果这两个直径的差别不太大的话。但是我们不明白,为什么根据这点就可以认为工兵马枪比恩菲耳德式步枪好。我们作者的那种理想弹丸与这种马枪毫无关系——它不会适合马枪;如果甚至在缩小口径的情况下,作者还认为,要使弹丸适合椭圆形枪膛,必须把火药装药量增大到90—100喱,那末,我们认为,这无异于默认,现在采用的70喱装药量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保证椭圆形的工兵马枪枪膛里的弹丸能充分扩张。我们的作者不谈在增加装药量的情况下后座力的增大会产生什么后果,可是我们知道,重达80—90喱的装药量,在惠特沃思式步枪中,引起了相当讨厌的后座力,以致在快射时很快地影响到瞄准的稳定性。
在查塔姆比赛中工兵马枪取得了非常成功的效果,某些私人用朗卡斯特式步枪也进行了出色的射击,报刊上也不止一次地提到过,最好是再试验一下用椭圆形枪膛和扩张的弹丸的步枪的性能和它是否适于作军用武器。从我们方面来看,我们认为,这种步枪也不会没有缺点,膛线构造原则是军用步枪方面极其次要的问题。为什么用这样一些小节来挑剔恩菲耳德式步枪的毛病,而不马上探讨问题的本质和指出它最大最重要的缺点是大口径呢?改变一下口径,你们就会看到,一切其他的改进都只不过是些细节了。
弗·恩格斯写于1861年4月底 载于1861年5月4日“朗卡郡和柴郡志愿兵杂志”第35期 署名:弗·恩· 原文是英文 俄文译自“郎卡郡和柴郡志愿兵杂志” |
注释:
[138]“伦敦评论”(《The London Review》)是英国的一家周刊,1860—1869年出版。——第2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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