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兵
步兵——军队中徒步的兵士。除了游牧部落以外,一切民族的军队,如果不是全部,那末大部分总是由徒步兵士组成的。例如,甚至在最早的亚洲军队——亚述、巴比伦和波斯的军队中,步兵至少在数量上是军队的主要部分。希腊军队最初全由步兵组成。关于古代亚洲军队步兵的编成、编制和战术,我们所掌握的一些贫乏的材料已记述在“军队”[注:见本卷第5—9页。——编者注]一条中。在那里,读者可以了解到许多细节,这里就没有必要再重复了。在本条中,我们只叙述这一兵种在它的历史发展中最重要的战术特点;因此,我们直接从希腊谈起。
一、希腊步兵
希腊战术的创始者是多立斯人[313];多立斯人的后裔斯巴达人使古代多立斯人的战斗队形达到完善的地步。最初,组成多立斯社会的各个阶级——不仅构成贵族阶级的全权公民,而且无全权的珀里俄科[314],甚至奴隶——都必须服兵役。他们全编在同一个方阵内,但每一阶级在其中都有特定的位置。全权公民都是重装的,有护身器具:头盔、甲胄、铜护胫、大木盾(外包皮革,高度足以掩护整个身躯),同时还有长矛和短剑。他们依据人数编成方阵的第一列或前两列。后面是无全权者和奴隶,所以每一个斯巴达贵族都有仆役跟随。这些仆役没有贵重的护身器具,只靠前列对他们的掩护和自己的盾牌;他们的攻击武器是投石器、梭镖、刀子、匕首和狼牙棍。因此,多立斯方阵是有纵深的横队:前列是hoplitae即重步兵,后列是gymnetae即轻步兵。重步兵用长矛向敌人攻击来打败敌人;如果陷入敌阵,他们就拔出短剑,进行白刃格斗,打开一条前进的道路,而原先在前列的后面投石、掷梭镖以进行攻击准备的轻步兵,这时则协助重步兵攻击,肃清受伤的和还在抵抗的敌兵。由此看来,这一兵种的战术非常简单,几乎没有什么战术机动可言;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兵士特别是重步兵的英勇、坚定、体力、个人的灵活和技巧。
这种把一个民族的各个阶级编在同一个方阵内的宗法式组合,在波斯战争[315]后不久就消失了,这主要是由于政治原因;结果,方阵从此就只由重步兵编成,而轻步兵,不论是继续存在的或者改建为新式轻步兵的,都是成散开队形单独作战。在斯巴达,斯巴达公民和珀里俄科在一起编成重装方阵,赫罗泰[316]则运送辎重或者作为盾牌手(hypaspistae)跟在后面。这种方阵有一个时期曾符合战斗的一切要求;但不久,即在伯罗奔尼撒战争[317]时期,由于雅典人有了先驱兵,斯巴达人也建立了这种兵。但是他们没有编成单独的轻步兵部队,而是选拔较年轻的兵士去执行先驱兵的职务。当这次战争快要结束的时候,全权公民、甚至珀里俄科的人数都大大减少了,斯巴达人就不得不用重装的奴隶编成方阵,由公民指挥。雅典人取消了方阵内由贫穷公民、仆役和奴隶中征集来的轻步兵之后,另建立了由轻步兵或普色尔〔psiles〕组成的专门的轻步兵部队;这种部队担当先驱兵的任务;他们都是用远战武器装备起来的,分为投石手(sphendonetae)、弓箭手(toxotae)和梭镖手(akontistae)。后者又叫做培尔塔斯特〔peltastae〕,因为只有他们持有小盾(pelta)。这种起初由雅典贫穷公民中征集来的新式轻步兵,很快就几乎全部改由雇佣兵和雅典同盟者的部队编成。自从使用了这种先驱兵以后,笨拙的多立斯方阵就显得更不适于单独作战了。同时,用来编成这种方阵的人员的质量也愈来愈坏,这在斯巴达是由于尚武的贵族逐渐没落,在其他城邦是由于在商业和财富的影响下人们逐渐失去了过去那种不怕死的精神。因此,由不太勇敢的人组成的方阵就基本上丧失了它的作用。它成了殿后军,成了战斗队形中的预备队,而在它的前面则有先驱兵作战;先驱兵在受到敌人进逼时退到它的后面,但不论何时都很难指望方阵本身与敌人进行白刃格斗。只要方阵是由雇佣兵组成的,那末它也就好不了多少。它由于本身笨拙不灵而不适于机动,甚至在稍有起伏的地形上也是如此,因而只能用来进行消极抵抗。这就使雇佣兵的首领伊菲克拉特进行了两种改革的尝试。这位希腊的雇佣兵队长废除了重步兵原有的较短的矛(长8—10英尺),而改用长得多的矛,使得在密集队形中,第三列和第四列可以用矛刺到前面,杀伤敌人。这样,方阵的防御力量就大大地加强了。另一方面,为了建立一种能以短促而猛烈的攻击决定会战结局的力量,他又以轻便的护身器具和利剑装备了培尔塔斯特,并对他们进行方阵队形变换的训练。他们在接到攻击命令后,即以重步兵的方阵所不能达到的速度前进,在距敌人10或20码的地方齐向敌人投掷梭镖,持剑冲入敌阵。这样,简单的古代多立斯方阵就让位给复杂得多的战斗队形了,统帅的活动成了胜利的重要条件,战术机动也就成为可能了。埃帕米农达斯第一个创立了直到今天仍然解决几乎一切决战的伟大的战术原则:不要沿正面平分兵力,而把兵力集中在决定性地段进行主攻。在他以前,希腊人作战时排成与敌人平行的战斗队形;第一线的兵力平均分配在整个正面上;如果一方军队在数量上超过敌方军队,那它或者构成纵深较大的战斗队形,或者包围敌军的两翼。与此相反,埃帕米农达斯则指定一翼攻击,另一翼防御。攻击的一翼由他的精锐部队组成,其中有排成长纵队的重步兵的主力,其后是轻步兵和骑兵。另外一翼当然就薄弱得多,并且配置在后面,而攻击的一翼则应突破敌人的队形,然后纵队即展开或向左(右)转弯变成横队,在轻步兵和骑兵的配合下击溃敌人。
在马其顿统治古希腊人并率领他们远征波斯的时期,伊菲克拉特和埃帕米农达斯所实行的改革,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重步兵的长矛换成了更长的马其顿长矛。伊菲克拉特的培尔塔斯特重新以完善的形式出现了,这就是马其顿王亚历山大的盾牌手。最后,埃帕米农达斯在战斗队形中采用的军队组织形式,又由亚历山大发展为各兵种联合的形式;这种联会,只有少量骑兵的希腊是从来没有能够做到的。亚历山大的步兵由重步兵的方阵、轻步兵和盾牌手组成。重步兵是战斗队形中的防御力量;轻步兵成散开队形在整个正面上与敌人接战,还用来扩大战果;亚历山大的卫士也是盾牌手,盾牌手虽然是轻装,但仍然能在方阵队形中作有规则的运动,因而是一种在一定程度上既能成密集队形,又能成散开队形行动的步兵。但不论是希腊还是马其顿,都没有建立足以同坚固的方阵对抗的灵便的步兵。为此亚历山大使用了骑兵。攻击的一翼是马其顿贵族组成的重骑兵的主力;盾牌手协同重骑兵作战,他们在攻击的骑兵之后跟进,冲入骑兵打开的缺口,巩固既得的胜利,并在敌人的阵地上巩固下来。亚历山大在征服波斯帝国的中部以后,把他的重步兵主要用来担任所征服的城市的警备勤务。他们很快就从军队中完全消失了。这支军队经过英勇神速的远征后,征服了一直到印度河和亚克萨尔特河流域的亚洲部落。这支军队主要由骑兵、盾牌手和轻步兵组成;方阵无法参加这种远征,同时由于所要征服的敌人的特点不同,也就成为多余的了。在亚历山大的继承者的统治时期,他的步兵也同他的骑兵以及他的战术一样,很快就完全衰落了。战斗队形的两翼已完全由骑兵构成,中央是步兵,但步兵的力量很不可靠,以致用战象来掩护。在亚洲,占优势的亚洲因素很快就完全获得统治地位,这使得塞琉古王朝的军队几乎毫无作用。在欧洲,马其顿和希腊的步兵又获得了一定的稳定性,方阵战术也随之恢复了原先的绝对优势的地位。轻步兵和骑兵过去所起的作用一直到最后罗马军团废除整个这一套战法时为止就没有恢复过,虽然有人也曾花了许多心血,想了许多办法试图使方阵具有灵活性,但是没有成功,方阵就其本质来说,是永远不能做到这一点的。
方阵的战术编成和机动是很简单的。正面为16人和纵深通常也为16人的队形(在亚历山大时代),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正方形,叫做辛塔格马〔Syntagma〕,它是队形变换的单位;16个辛塔格马,即256行组成一个有4096人的小方阵;4个小方阵又组成一个完整的方阵。小方阵在战斗队形中的纵深为16列;它以辛塔格马为单位向右转、或向左转、或左(右)转弯变成行军队形,不论用哪一种转法,都可排成正面为16人的密集纵队。当方阵排成横队时,可以将报双数的行插到报单数的行的后面,使每行人数增加一倍来加大纵深,缩小正面;成相反的队形变换时,则每列人数加倍,队形的纵深由16人减为8人。当敌人突然出现在方阵的后方时,即采用各行反转行进;这种队形变换后的正面(即每一行不是在原方阵或原辛塔格马的原位置上),有时可用每个辛塔格马的各列反转行进来恢复。如果再加上长矛的使用方法,那我们就把古代重步兵军事训练的全部课题都讲完了。当然,轻装部队虽不用来成密集队形作战,但仍然进行方阵队形变换的训练。
二、罗马步兵
拉丁语legio一词,最初是被挑选出来服兵役的人的总称,所以是军队的同义词。后来,当罗马的版图扩大和共和国的敌人的力量增强需要有更多军队的时候,军队就分成若干个军团,每个军团的人数都相当于原来的罗马军队。直到马利乌斯时代,每个军团都由步兵和骑兵组成,而骑兵的人数约等于步兵的十分之一。最初,罗马军团内步兵的组织看来同古代多立斯方阵是相似的;它编成有纵深的横队作战,披戴重盔甲的贵族和富裕公民编成前数列,贫穷的轻装平民则在他们的后面。但大约到萨姆尼特战争[318]时期,军团的组织开始有了变化,并且很快变得与希腊方阵完全相反。这种组织在布匿战争时期获得了充分的发展,关于这一点波利比乌斯曾作过详尽的叙述[319]。每次战争通常都征集4个军团。从这时起,每个军团都包括四种步兵:轻装兵、长矛兵、主力兵和后备兵。轻装兵是由新兵组成的轻步兵;后备兵是由老兵组成的预备队;其他两种步兵组成军队的其余部分,他们是主要的战斗力量,即基干步兵;主力兵是从在作战经验上仅次于后备兵的人员中挑选出来的,这一点正是他们与长矛兵不同之处。轻装兵戴皮帽,执轻便的圆盾作为护身器具,佩短剑,并备有数支轻梭镖;其他三种步兵都戴铜盔,着外包薄铜片的皮甲和铜护胫。长矛兵和主力兵除短剑外,每人还有两支pilum即投枪:一支轻的,一支很重。重投枪是罗马步兵所特有的攻击武器。它用硬木制成,装有长铁尖,其重量至少有10磅,连同铁尖长约7英尺。它只能抛掷很近的距离,大约8—12码,但是它由于分量重,对于当时的轻护身器具来说是很可怕的武器。后备兵除短剑外,还装备有长矛,以代替投枪。每个军团的组成如下:长矛兵1200人,分编为10个中队或连,每个中队为120人;主力兵的人数和分编方法同上;后备兵600人,分编为10个中队,每个中队60人;轻装兵1200人,只要不作别用,就分编在上述30个中队中,每个中队40人,编成后几列。长矛兵构成第一线,并且每个中队都展开成横队,其纵深大概为6列,各中队之间的间隙与中队正面的宽度相等。因为每列中各人的间隔为6英尺,所以一个中队正面的宽度约为120英尺,整个军团的正面宽度则达2400英尺。在长矛兵的后面,第二线配置有主力兵的10个中队,掩护第一线各中队之间的间隙;主力兵的后面为后备兵;各线之间都保持适当的距离。轻装兵在正面前和两翼成散开队形作战。如把每行人数增加一倍,战斗队形的正面宽度就可比原来的减少一半,即减少到1200英尺。整个这一战斗队形是用来进行攻击的。
罗马军团因其战术单位小,运动性大,几乎在任何地形上都能作战,所以是希腊方阵所望尘莫及的;而希腊方阵则需要平坦的地形,由于它本身动转不灵,很快就变成了仅适于防御的队形。当军团进攻时,长矛兵在距敌人8或12码的地方趁希腊方阵的长矛还不能刺到他们以前(他们大概是在这个时候把两列变成一列)向方阵抛掷重投枪,以此打乱方阵的密集队形,然后持剑猛扑方阵。如果个别中队的队形乱了,其结果也不会影响友邻中队;如果会战继续下去,不能很快结束,主力兵就进到间隙地上,投掷投枪,持剑冲向敌人,使长矛兵有可能摆脱困境,退到后备兵后面进行整顿。只有在绝对需要的情况下,后备兵才进攻,以便最后获得胜利,或保证有秩序地退却。轻装兵与骑兵共同担负警戒勤务,在会战之初与敌人接战,像先驱兵那样行动,并进行追击。长矛兵和主力兵的轻投枪大概主要用在防御中,当敌人还没有逼近到可以使用重投枪的距离时,用它来打乱进攻的敌人的队伍。军团的向敌行军可以从任何一翼开始;长矛兵的第一个中队走在前面,其后为主力兵和后备兵的第一个中队;随后,前三者的第二个中队也按同样顺序前进,其余依此类推;侧敌行军由3个纵队来完成,每种步兵各组成1个纵队;辎重位于距敌人最远的地方。如果敌人从后备兵行进的一边出现,军队就停止前进并将正面转向敌人;主力兵和长矛兵则通过后备兵各中队之间的间隙占据自己的位置。
第二次布匿战争后,由于罗马人连年战争和版图的不断扩大,再加上罗马和整个意大利的一些重要社会变动,普遍兵役制几乎完全没有实现,这时罗马军队开始逐渐由来自贫苦阶级的志愿兵组成,从而形成职业兵的军队,代替了从前由全体公民组成的民军。这样一来,军队的性质就完全改变了,而且因为军队的补充人员愈来愈坏,建立新的组织就成为日益迫切需要的了。这种新组织的创立人是马利乌斯。罗马骑兵不再存在了。保存下来的少量骑兵由蛮族雇佣兵或同盟者的部队组成。步兵分为四种的制度废除了。轻装兵被同盟者或蛮族的部队所代替,军团的其余部分则由同一类型的基干步兵组成,其装备与长矛兵或主力兵相同,但是没有轻投枪。作为战术单位的中队为大队所代替,平均每个大队为360人,最初由3个中队合编成;这样,当时每个军团分为10个大队,通常配置成三线(第一线4个大队、第二、三线各3个大队)。大队排成纵深为10列的队形,每行所占宽度为3—4英尺,这样,军团正面的总宽度便大大地缩小了(约为1000英尺)。因此,不仅战术队形的变换简化了,而且军团指挥官的影响也更加直接而有力。每个兵士的武器和装具都减轻了,但另一方面,每个兵士必须用马利乌斯发明的叉形木架(muli Mariani[注:直译是:“马利乌斯之骡。”——编者注])携带自己的大部分行李;这样,军队的impedimenta〔辎重〕就大为减少。另一方面,把3个中队合编为1个大队不能不缩小军队在起伏地上机动的自由;轻投枪的取消降低了军团的防御能力,由于轻装兵的作用不是经常能完全由外籍的辅助部队即雇佣兵或安帖锡格纳尼(这是凯撒从军团中派出担任轻步兵勤务的兵士,但是他们没有远战武器)所能代替的,所以废除轻装兵后,军队就更难连续作战,同时也更难避开决定性的格斗了。适用于这种军团的唯一作战形式就是迅速坚决的攻击。但罗马步兵仍然由罗马人组成,至少是由意大利人组成,虽然在凯撒后继者时代帝国已趋衰落,但在罗马步兵的民族性质没有失去以前,它始终保持了自己的悠久的荣誉。可是一当罗马籍不再是加入军团的必备条件,军队很快就丧失了稳定性。到图拉真时代,来自罗马各行省和没有被征服国家的蛮族,已成了各军团的主力,从此以后罗马步兵的特点便消失了。沉重的盔甲已被废弃,长矛代替了投枪;分编为大队的军团又变成了笨拙的方阵。这一时期步兵的特点是普遍力求避免与敌人进行白刃格斗,所以弓和梭镖当时不仅在成散开队形作战时使用,而且在基干步兵成密集队形时也使用了。
三、中世纪的步兵
罗马步兵衰落了,拜占庭步兵也随着衰落了。强迫征兵这种制度仍然保留着,不过它除了能在军队中建立最不适用的部队以外,别无他用。由蛮族和雇佣兵组成的辅助部队,是军队中最好的部队,但是就连他们的质量也不高。军队中的等级管理制度日益完备,达到了几乎是十足的官僚制度的地步,结果和我们目前在俄国所看到的一样:在花费大量金钱而且部分仅是名义上存在的军队中,有了营私舞弊和盗窃国家资财的完善的组织。与东方非正规骑兵作战,使得步兵的作用愈来愈小,同时也使步兵的质量愈来愈坏。马弓手成了惯用的一种兵;如果不是全部,至少大部分步兵除了矛和剑以外都还装备了弓箭。这样,远战就成了平常的事,而白刃格斗则被认为是某种过了时的东西。当时人们都把步兵看做废物,故意让它远离战场,主要用于警备勤务。维利萨里所进行的大多数会战中,只有骑兵单一作战,而当步兵也参加会战时,它总是一触即溃。维利萨里的战术完全依据下述原则:避免白刃格斗,用围困法战胜敌人。如果说他在同根本没有投掷武器的哥特人作战时,由于选择了哥特人的方阵不能行动的起伏地做战场而成功地运用了这个原则,那末他在同步兵的战法与古罗马步兵的战法有某些共同点的法兰克人作战时,以及在同骑兵无疑胜过他的骑兵的波斯人作战时,却遭到了失败。
征服罗马帝国的日耳曼军队,最初主要由步兵组成,而且成独特的多立斯方阵作战;首领和较富有的人在前列,其余的人在他们后面。他们的武器是剑和矛。但是,法兰克人有短柄的双刃斧,在持剑冲锋以前像罗马人掷投枪一样把双刃斧掷入敌阵。他们和萨克森人在一个时期内保持有值得钦佩的优良的步兵,但征服各地的条顿人自己逐渐地转服骑兵勤务,而步兵则由被征服的罗马各行省的居民担任。这样一来,在步兵中服役就被鄙视为奴隶和农奴的事,因此,步兵的质量也必然相应地降低了。到十世纪末,骑兵成了在欧洲各地真正决定会战结局的唯一兵种;而步兵,虽然人数在各国军队中都比骑兵多得多,但只不过是装备低劣、几乎谁也不想好好地加以组织的一群乌合之众而已。步兵甚至不算作兵了。miles〔兵〕这个词成了骑兵的同义词。唯一能够保持大批步兵的地方就是城市,特别是在意大利和弗兰德。城市有自己的民军,他们自然都是步兵;但由于近郊的贵族无止境的纷争,民军保卫城市成为经常性的任务,所以不久又认为用雇佣兵组成的军队来代替由市民组成的民军是比较合适的;然而,为了应付紧急情况,民军仍然保存了下来。但就是这样,我们也看不出城市步兵比贵族召募来的、在作战时总是留下看守辎重的乌合之众的步兵有什么显著的优越性。至少,在骑士的极盛时期是如此。在这个时期的骑兵中,每个骑士cap-à-pied〔从头到脚〕全身披戴着甲胄,骑着同样裹以甲胄的战马。他们的后面都跟随有装备轻得多的侍从兵和其他许多没有甲胄但装备了弓箭的骑手。在战斗队形中,这些兵是按照类似古代多立斯方阵的编队原则部署的:重装骑士在第一列,侍从兵在第二列,马弓手殿后。马弓手由于武器的关系,不久即成徒步队形作战,而且这逐渐成为一种常规了,因此,他们的战马就主要用于行军,而不是用于攻击。装备大弓的英国弓箭手(而在南欧则使用弩),运用这种成徒步队形作战的方法成绩特别显著,很可能正是由于这种原因,成徒步队形作战的方法很快在马弓手中广泛流行。毫无疑问,在法国的长期作战中,重装骑士的马匹很快就疲惫不堪,而只适于作为运输工具使用。在这种可悲的情况下,配备劣马的gendarmes〔铁甲骑士〕不得不下马,组成以最好的一部分步兵(特别是威尔士人)来补充的长矛手方阵,这是十分自然的;同时,备有仍适于攻击的马匹的骑士,现在就组成有真正战斗力的骑兵。这种队形对于防御战极为适合;黑亲王[注:威尔士亲王爱德华。——编者注]的各次会战都采用了这种队形,并且像大家所知道的,都获得了全胜。新的作战方法很快就被法国人和其他民族采用了,在十四和十五世纪可以认为是几乎通用的战法。这样,经过了一千七百年,我们差不多又回到了亚历山大的战术时代,所不同的仅仅是,亚历山大的骑兵是当时新兴的兵种,是用以加强日趋衰退的重步兵的战斗力的,而这时,由下马的骑兵组成的重步兵则生动地证明,骑兵正在衰退,步兵又在兴起。
四、步兵的复兴
在佛来米人的城市(当时世界主要的工业区),以及在瑞士的山区,初次出现了在步兵衰退数百年后重新堪称为步兵的军队。法国骑士已抵抗不了比利时各城市的织布匠、织呢匠、首饰匠和皮匠,而勃艮第和奥地利的贵族也抵不住瑞士的农民和牧民。在这里起主要作用的是良好的防御阵地和轻武器,此外,佛来米人还有许多火器,而瑞士人则利用当时重装骑士几乎不能到达的地形作战。瑞士人主要装备有既便于刺击又便于砍杀、而且用来白刃格斗也不会觉得太长的短戟;后来他们也有了长矛、弩和火器。而在这以前的一次最有名的会战,即劳平会战(1339年)[320]中,他们除了石头以外没有任何其他远战武器。他们很快就由险峻山地的小防御战转入平原进攻战,同时采用了比较正规的战术。他们成纵深的方阵作战;护身器具是轻便的,通常只是前列和两侧的兵士才有,没有甲胄的兵士则配置在中央。然而,瑞士方阵始终由三个彼此不同的部分组成:前卫、主力和后卫,这就保证方阵具有更大的运动性和编成各种战术队形的可能性。瑞士人很快就成了利用地褶的能手,再加上火器的改进,因而他们能够抵挡骑兵的袭击;在对付装备有长矛的步兵方面,他们想出了各种各样的攻入长矛林立的敌阵的方法,在攻入敌阵后,沉重的短戟就给他们造成巨大的优势,甚至在同披戴铁甲的兵士格斗时也是如此。他们很快就学会了用方队或十字队形,特别是在火炮和轻火器的支援下,击退骑兵的攻击。因此,当步兵刚刚又能做到这一点的时候,骑士的末日就快到了。
约在十五世纪中叶,各城市反对封建贵族的斗争,到处都得到了当时较大的、统一的君主国国王的响应。结果,各君主国建立了雇佣军队,一方面是为了镇压这些贵族,同时也是为了实行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除了瑞士人以外,德国人,紧接着欧洲大多数国家都开始豢养大批的雇佣兵。这些雇佣兵是用自愿报名的方法召募来的,他们不管是哪个民族,只要谁给的报酬最多,就给谁效劳。这些部队,在队形编成方面采用了与瑞士人相同的战术原则;他们主要装备长矛,并以营为单位编成纵深同正面人数相等的大方队作战。但是他们的作战条件与防守山地的瑞士人不同;他们不仅要扼守防御阵地,而且要进攻,不仅要在丘陵地上,而且要在意大利和法国的平原上作战。不久,他们又面临着当时轻火器迅速改进的事实。这些情况引起了旧的瑞士战术的某些改变,改变的情况在各个民族中各不相同,但这一战术的基本特点在各民族中仍是相同的,即队形编为三个长纵队,其名称已经固定为前卫、主力、后卫或预备队,虽然实际上并不经常如此。瑞士人的优势一直保持到帕维亚会战。就在这以前的一个时期,德国雇佣兵如果不是完全同瑞士军队相等,那也是差不多同它相等了,而在会战以后,德国雇佣兵就被认为是欧洲的头等步兵。法国人因为他们的步兵一直不中用,在这时期曾极顽强地试图组织一支有战斗力的本民族的步兵,然而他们只是以皮卡尔第和加斯科尼两省的本地人组成了一支步兵。这一时期的意大利步兵根本不值一提。而西班牙人,由于岡萨洛·德·科尔多巴在对格拉纳达的摩尔人的战争[321]中最先采用了瑞士的战术和瑞士的武器,他们很快就获得了非常高的声誉,从十六世纪中叶起就被认为是欧洲最好的步兵。当时,意大利人以及步其后尘的法国人和德国人,都把矛的长度由10英尺增加到18英尺,而西班牙人却仍保存着比较方便的短矛,他们由于灵巧,在同持短剑和匕首的对手进行白刃战时,就成了可怕的敌人。西班牙人在西欧,至少在法国、意大利和尼德兰,直到十七世纪末都保持了这种声誉。
瑞士人根据以往的传统而轻视护身器具,但十六世纪的长矛手却不赞同这种态度。一当各国军队步兵的战斗素质日渐接近而形成了一种欧洲式的步兵,那种只将少数披戴胸甲和头盔的兵士配置在方阵四周的做法就不够合适了。如果说以前瑞士人认为这种方阵是牢不可破的,那末自从遇到了另一种足以与它相抗衡的方阵后,它就不再是牢不可破的了。在这种情况下,一套护身器具就具有一定的意义。只要它不太妨碍军队的运动性,它就能使军队具有决定性的优势。此外,西班牙人从来不对胸甲抱这种轻视态度,而且重视它们。这样,胸甲、头盔、护臂、护胫和护手又成为每个长矛手的一部分常备装具了。此外,还增加了一种剑,德国人的较短,瑞士人的较长;而有时还有匕首。
五、十六和十七世纪的步兵
在这以前不久,欧洲大陆,除土耳其以外,已经看不到大弓;在十六世纪的前25年,法国的加斯科尼人最后一次使用弩。弩到处都被明火枪代替了。这种本身完善程度不等、或确切些说粗糙程度不等的火枪,从此便成了步兵的第二类武器。十七世纪的明火枪是一种构造简陋的粗笨的武器,口径太大,因而除了射程小以外,不能保证射击最起码的精度和对长矛手胸甲的穿透力。约在1530年左右盛行的一种火器是重火枪,这种枪射击时要搁在叉形脚架上,因为没有这种支架,射手就不能瞄准。火枪手佩戴有短剑,但没有护身器具,他们或成散开队形与敌人互射,或成特殊的疏开的队形扼守防御阵地,或在这种阵地上为长矛手作攻击准备。不久,火枪手的人数按比例来说比长矛手增加了很多;在弗朗斯瓦一世在意大利进行的各次会战中,火枪手的人数还比长矛手少得多,但30年以后,就至少是相等了。由于火枪手人数的增加,就必须发明某种战术,以便将火枪手正规地配置在总的战斗队形中。这一点在被称为匈牙利战斗队形[Hungarian ordinance]的一套战术中已经做到了,这种队形是帝国的军队在匈牙利与土耳其人作战期间创立的。火枪手在白刃战中不能自卫,所以经常配置在能够退到长矛手后面隐蔽的地方。于是,他们有时配置在两翼,有时配置在四角上;最常见的是在长矛手的方队或纵队的四周,围以一列火枪手,同时,火枪手受到后列的长矛手的保护。最后,把火枪手配置在长矛手两翼的原则被广泛采用,荷兰人在独立战争时所实行的一套新战术就采用了这一原则。这套战术的特点,就是每一支军队按照瑞士战术或匈牙利战术所分成的三个大方阵再作进一步的划分。每个大方阵列成三线,中间的一线又分为左翼和右翼,两翼之间的间隙至少等于第一线的正面宽度。全军分编为若干个半团,我们把这种半团称为营;每个营的长矛手配置在中央,火枪手配置在两翼。前卫的兵力为3个团,通常队形如下:2个半团为第一线,构成绵亘的正面;每翼之后又各有1个半团;再后面就是其余2个半团,同样构成绵亘的正面,与第一线平行。主力和后卫或配置在前卫的翼侧,或配置在前卫之后,但队形通常同上。这里在一定程度上又回到了原先的罗马队形,即分成三线和几个不大的独立单位。
帝国的人以及西班牙人认为,必须把他们庞大的军队分成更多的部分,而不是分成上述三个部分。但是,他们的营,即战术单位,比荷兰人的大得多,作战时不是成横队,而是成纵队或方队,并且战斗队形也没有固定的形式,一直到荷兰独立战争时西班牙人才把他们的军队编成一种大家叫做西班牙旅的战斗队形。4个这样的大营(每一个常常由若干个团组成)编成1个方队,四周各有一列或两列火枪手,并且每个角上都有侧防火枪手队;这4个营之间保持一定的间隙,配置在正方形的四个角上,而且其中的一角朝向敌方。如果军队合编为1个旅过于庞大,则可分编为2个旅,这样就构成三线。第一线2个营,第二线4个营(有时只有3个营),第三线2个营。我们可以看出,如同荷兰的战法一样,这里也在企图恢复过去罗马的三线制。
在十六世纪发生了另一个重大的变化;重装骑士队被解散了,雇佣骑兵起而代之。雇佣骑兵像我们现代的胸甲骑兵一样,装备有胸甲、头盔、双刃刀和手枪。这种骑兵比从前的骑兵行动迅速得多,因此对步兵的威胁也就更大;但是当时的长矛手却始终不怕它。由于这一变化,骑兵便统一成为一个兵种,并且在军队中占相当大的比例,特别是在我们现在所要考察的三十年战争时期。在这时期,雇佣兵制度盛行于欧洲;依靠战争和为了战争而生活的人形成了一个阶层;虽然战术可能因此发展了,但是,人员——组成军队并决定军队的morale〔精神状态〕的材料——的质量却当然因此而受到了损害。在中欧充满了形形色色的雇佣兵队长,他们以宗教和政治纠纷为借口,掠夺和蹂躏整批国家。兵士的品质愈来愈坏,一直到法国革命最后废除雇佣兵制度时为止。帝国的人作战时采用西班牙旅的战法,一线配置4个或4个以上的旅,并用同样的方法构成三线。瑞典人在古斯达夫-阿道夫时代编成瑞典旅,每个旅由3个营组成,1个营在前,2个营稍后。每个营展开成一线,中央是长矛手,两翼是火枪手。这两种步兵(他们的人数相等)配置时构成绵亘的阵线,彼此都能进行掩护。假定命令火枪手构成绵亘的阵线,这时中央营即前列营的两翼火枪手便站到长矛手的前面进行掩护,而其他两营的火枪手则各前进到相应的翼侧,与前一个营的火枪手取齐构成一线。如果预料到有骑兵攻击,那末所有的火枪手都应退避到长矛手的后面,而两翼的长矛手则向前移动,与中央的长矛手取齐成一线,这样,长矛手就构成绵亘的阵线。战斗队形是以配置在军队中央的各旅编成的两线构成的,而大量的骑兵则配置在两翼,中间夹杂有小队火枪手。这套瑞典战法的特点是:长矛手,在十六世纪曾是一种具有巨大进攻力量的兵,现在已失去了任何攻击的能力。他们成了单纯的防御工具,其任务是掩护火枪手免遭骑兵的攻击;而骑兵不得不重新肩负起攻击的全部重担。这样一来,步兵就失去了原来的地位,而骑兵则恢复了自己的地位。以后,古斯达夫-阿道夫在实战中取消了当时骑兵所惯用的一种战斗方法——射击;他命令骑兵始终要手持双刃刀全速冲锋;从这时起,直到恢复在起伏地上作战时止,凡采用这种战术的骑兵,都可以因为在与步兵较量中取得巨大的胜利而自夸。这种情况,对于十七和十八世纪的雇佣步兵来说,是最严酷不过的判决了,然而从执行各种战斗任务这方面来看,它仍然是历代最有训练的步兵。
对欧洲军队的战术来说,三十年战争总的结果是,无论是瑞典旅或西班牙旅都不存在了,军队这时开始配置为两线,骑兵构成两翼,步兵在中央,炮兵配置在这两个兵种的正面前,或两者之间的间隙上。有时还留有由骑兵编成的或由骑兵和步兵混合编成的预备队。步兵展开成纵深为6列的横队;火枪已轻便得多,不用叉形脚架便可进行射击;各国都采用带弹壳的子弹和子弹盒。火枪手和长矛手合编在同一个步兵营内,这就产生了最复杂的战术队形变换;而合编的理由是必须建立所谓防骑兵的步兵营或者就像我们所说的方队。即使在编成简单的方队时,要将中央的6列长矛手拉开,以便从四面保护那些不能抵抗骑兵的火枪手,这也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而要用这种方法把一个营编成十字队形、八角队形或其他一些奇特的队形,那又是多么困难!所以,这一时期的军事训练方法比任何时候都复杂,除终身服役的兵士外,无论谁都毫无希望做到哪怕是大体上掌握它。同时,很明显,在敌人的视界内编成能够击退骑兵攻击的战斗队形的一切尝试,都完全是枉费心机的。任何有战斗力的骑兵,不等这些营的队形变换完成四分之一的时候,就早已冲到这种营的中央了。
在十七世纪下半叶,长矛手的人数比火枪手大大减少了,因为从长矛手丧失全部进攻力量时起,火枪手就成了步兵的真正的攻击力量。此外,人们发现当时最厉害的骑兵——土耳其骑兵——经常突破长矛手的方队,但是他们的攻击也经常被排成一线的火枪手以准确的射击所击退。因此,帝国的人便在自己的匈牙利部队中完全废除了长矛,而有时用chevaux de frise〔拒马〕来代替它,这种拒马是到战场上才装配起来的,并且拒马上的尖刃由火枪手携带,作为他们常备装具的一部分。在其他国家中也有同样的情况,军队作战时根本没有长矛手,火枪手在受到骑兵攻击的威胁时,凭借自己的火力和骑兵的支援来抵抗。但是彻底废除长矛,还是有赖于如下两种发明:大约在1640年法国发明的、并于1699年改进为直到现在还在使用的一种方便的武器——刺刀,以及大约在1650年发明的燧发机。刺刀当然不能完全代替长矛,但它还是使火枪手有了一定程度的自卫能力,而在这以前,人们认为火枪手通常是靠长矛手来保护的;燧发机简化了装弹过程,这样就不仅能用快射弥补刺刀的不足,而且能以此取得大得多的战果。
六、十八世纪的步兵
随着步兵装备中长矛的废除,各种护身器具也就取消了。从此以后,这一兵种就只由装备有带刺刀的燧发枪的兵士组成。这种变革是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的头几年,也就是十八世纪的头几年完成的。这时,我们到处都可以看到大量的常备军,这种常备军是尽可能用自愿报名的方法——这经常与欺骗和强制的手段相结合——召募来的,而在必要时则采用强迫征兵的办法。这些军队到这时才固定地分为500—700人的营作为战术单位;营为了特定的目的又分为连;几个营组成一个团。这样,步兵组织就有了较固定的形式。用燧发枪射击时所需要的空间比用过去的明火枪射击时要小得多,因此取消了原来的疏开的队形,而采用密集的队形,以便在一个地段上容纳尽量多的射手。基于同一原因,战斗部署中各营之间的间隙也最大限度地缩小了;这样,整个正面就构成了一条拉长的绵亘的阵线:步兵成两线在中央,骑兵在两翼。射击原先是按横列进行的,而且每列在射击后都退到后面重新装填,这时却按排或连进行了:每排的前三列都按照口令同时射击。这样,每个营都可对面前的敌人不间断地进行射击。每个营在这种宽横队中都有固定的位置,这种每人都有规定位置的队形就取名为战斗队形。把军队编成行军队形,使它随时都易于从行军队形转变为战斗队形,并且每个单位都能迅速地在横队中占据规定的位置,这是极其困难的。在敌人可以到达的范围内安营也要考虑到这种要求。因此,军队转移和安营的方法,在这一时期大大地改进了,然而,战斗队形的笨拙不灵仍然限制了军队的一切运动。同时,这种队形过于呆板,除了最平坦的地形以外,什么地方都不能采用,这就更加限制了战场的选择范围;但在交战双方受到同样限制时,这种情况就不致使任何一方陷入不利态势。从马尔普拉克会战时起,到法国革命开始时止,一切道路、村镇和庄园对步兵来说都是禁地,甚至沟渠或栅栏也几乎被防守它们的军队视为障碍。
普鲁士步兵是十八世纪最出色的步兵。它主要是由德骚亲王列奥波特建立起来的。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时期,步兵横队的纵深由6列减为4列。列奥波特取消了第四列,将普鲁士军队排成3列。他还采用了装弹铁探条,使他的军队在一分钟之内能装填和发射5次,而其他军队在一分钟之内却只能勉强发射3次。同时,他的军队受过在攻击过程中进行射击的训练。但是因为射击时必须停下来,而整个宽横队又应保持整齐,所以步伐很慢;这就是所谓鹅步。射击从距敌人200码的地方开始;横队以鹅步前进;距敌人愈近,步幅愈小,火力愈强,直到敌人开始退却,或陷入混乱状态,使得骑兵的侧面攻击和步兵的刺刀冲锋把敌人逐出他们所占据的阵地时为止。军队总是编成两线;但是因为第一线中几乎没有间隙,所以第二线很难在必要时支援第一线。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二世在即位时所承袭的军队和战术就是这样。看来,一个有天才的人,如果不破坏这种战法,就很少有可能改进它,而弗里德里希以他所处的地位和他所拥有的兵源要破坏它是办不到的。但他终于还是制定了一种攻击法和组织了自己的军队,使得他能够依靠比目前撒丁还要小的王国的资源和英国的微薄的金钱援助,进行了几乎对整个欧洲的战争。其中的秘诀是很容易道破的。到当时为止,十八世纪的一切会战都是两军对阵的会战:双方军队展开成互相平行的阵线,在正规的平地战斗中厮杀,不讲什么军事计谋和诈术;较强的一方可能获得的唯一优势,就是以其两翼包围敌军的两翼。而弗里德里希则将埃帕米农达斯所发明的斜形攻击法运用于线式战斗队形。他选择敌人的一翼进行第一次攻击,并且以进行包围的那一翼以及中央的一部分部队去攻击所选定的一翼,而将其余部队控制在后面。这样,他不仅由于包围敌军的一翼而获得了优势,而且能以优势兵力击溃受到这种攻击的敌军。其余敌军不可能前来援救,因为他们被固定在线式战斗队形中的自己的位置上;攻击部队在一翼上取得胜利后,其余部队立即前进取齐并对中央的敌军展开正面攻击;这时,原来已开始攻击的一翼在粉碎敌人的一翼以后,则转而猛攻中央敌军的翼侧。这确实是唯一可取的方法,采取这个方法既可以保持线式队形,又可以用优势兵力攻击敌军战斗队形的任何一部分。可见,一切都取决于如何组织攻击的一翼的兵力,所以,弗里德里希总是在笨拙不灵的战斗队形所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加强这一翼。他经常在攻击的一翼的第一线步兵之前,配置一线掷弹兵或精兵作为前卫,以保证在第一次攻击中就取得最大的胜利。
弗里德里希用来提高其军队水平的另一办法就是改编骑兵。古斯达夫-阿道夫的理论被遗忘了。骑兵不再依靠双刃刀和勇猛的攻击取胜,除了极少数例外,已恢复了使用手枪和马枪作战的方法。因此,在十八世纪初的战争中骑兵攻击成功的战例不多;在普鲁士,骑兵特别被忽视。但是弗里德里希恢复了骑兵持双刃刀全速冲锋的老办法,并且建立了历史上无与伦比的骑兵。他的很大一部分胜利都是依靠这支骑兵取得的。当他的军队成了欧洲模范的军队的时候,为了迷惑别国的军事家,他竟把战术队形变换的方法弄得异常复杂,其实这些复杂的战术队形的变换一点也不适于真正作战,只不过是用以掩饰他取胜方法的简单罢了。他在这一点上做得很成功,以致他自己的部属比其他任何人都受骗更深,他们确信这些复杂的编队方法是他的战术的真正实质。这样一来,弗里德里希就不仅给普鲁士人从此以后所特有的呆板和机械练兵方法奠定了基础,而且实际上造成了他们以后在耶拿和奥埃尔施太特蒙受空前耻辱的原因。
除了我们上面所谈到的一贯成密集队形作战的基干步兵以外,还有一种不参加大会战的特种轻步兵。这种步兵的任务是进行游击战;奥地利的克罗地亚人非常适于进行游击战,但是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欧洲的其他国家也仿效与土耳其接壤的边屯区[322]的这些半野蛮人组成了自己的轻步兵。但在古代和中世纪直到十七世纪,轻步兵在大会战中曾采用过的散兵战,已完全不采用了。只有普鲁士人以及步其后尘的奥地利人,组织了一两个猎兵营。这是由防止偷猎的守卫人和守林人组成的,他们都是打得很准的射手,在作战时分布在整个正面上,射击敌人的军官;但是他们人数很少,所以不见得有什么作用。散开队形的恢复是美国独立战争的结果。当时,欧洲军队的兵士被用强制手段和严厉办法控制在队列里,不可能受命去进行散兵战,而在美国,他们却不得不同那些虽未受过常备军的正规训练、但射击准确而又善于使用步枪的居民作战。地形对居民是有利的;他们并没有企图进行他们最初所不会的机动,而是本能地采用了散兵战。这样,累克辛顿在康克德战斗[323]就开辟了步兵史上的新纪元。
七、法国革命时期和十九世纪的步兵
当欧洲同盟的军队侵入革命的法国时,法国人所处的地位与在这不久前美国人所处的地位大致相同,所不同的只是法国人没有那样有利的地形。为了按照旧的线式战术与业已侵入或即将侵入本国的人数众多的敌军作战,法国人必须有受过良好训练的兵士,但是这样的兵士并不多,而没有受过训练的志愿兵却很多。虽然志愿兵曾在时间许可的范围内受过一些线式战术基本动作的训练,但一进入火线,展开成横队的志愿兵的各营便自动地散开,成为散兵群,利用每一地褶,防避敌人的火力;同时,当做一种预备队的第二线,常常一开始就卷入战斗。此外,法国军队的编制也与敌军大不相同。它不是把各营编成单一的、不灵活的横队,而是编成若干个师,每个师由炮兵、骑兵和步兵组成。意外地新发现了一个重大的事实,即问题不在于使营在战斗队形中“严格规定的”位置上作战,而在于使营在接到命令后进入战线和很好地作战。因为法国政府很穷,所以十八世纪的帐篷和庞大的辎重都被取消了;实行了露营;军官个人的行囊,在别国军队中要占运送物资的很大一部分,但在法国已减少到军官可以随身携带的程度。军队不是从兵站仓库领取粮食,而是指靠在经过的地区就地征集。这样一来,法国军队就具有敌人完全料想不到的运动性和易于编组战斗队形的能力。战败时,他们几个小时就摆脱了追击的敌人;进攻时,他们可以在敌人还没有发觉以前就出现在敌人意料不到的地点,出现在敌人的两翼。法国军队的这种运动性,以及同盟国军领导者之间的互相猜忌,使法军得到了一些喘息机会来训练志愿兵和制定在他们当中开始萌芽的新的一套战术。
我们发现,从1795年起,这套新战术已开始具有某种将散开队形和密集纵队结合起来的形式。后来,又增加了横队,但不像以前那样全军都排成横队,而只是在认为情况需要时个别的营展开成横队。当然,这种必须经过较系统的训练才能采用的战法,是法国革命的非正规部队到最后才采用的。3个营组成半旅,6个营组成旅,2个或3个步兵旅组成师;此外,每个师还有2个炮兵连和一定数量的骑兵;若干个这样的师组成军团。当师与敌人遭遇时,前卫的散兵即占据防御阵地,而前卫则在全师到达之前作为散兵的预备队。然后,各旅都组成两个横队和一个预备队,但各营则成纵队,其间隙的大小不固定;战斗队形中的间隙,则由骑兵和预备队掩护。战斗队形已不像从前那样一定要成为绵亘的直线;它可根据地形向任何方向弯曲,因为这时已不再选择光秃的平地做战场;相反,法国人宁愿选择起伏地,他们的散兵在整个战线前构成散兵线,冲入他们所能攻占的每个村镇、庄园或小树林。如果第一线各营展开,那末,这些营通常都很快地变成散开队形;而第二线各营则总是保持纵队,并且用这种队形向敌人纵深很小的横队攻击,通常都取得很大的战果。由此可见,法军的战术队形逐渐演变为两线制,每一线均由成密集纵队的营组成,这些营配置成en échiquier〔棋盘形〕,散兵在正面前,预备队集结在后方。
拿破仑就正是在这一发展阶段遇到了法国革命创立的战术。当他一掌握政权,对此可以有所作为的时候,他便开始进一步发展这一套战术。他把军队集中在布伦兵营,施以正规训练。他着重训练兵士在担任预备队时成密集队形配置在不大的地区内,并迅速展开成横队。他把2个或3个师编成一个军,以便于指挥。他建立了新的行军队形,并使它达到了极完善的地步。这种队形的特点在于把军队分布在相当广阔的地区内,使他们能够依靠当地的物资储备供养自己,同时在于使军队保持一定程度的集中,以便在遭受攻击的一部分军队可能被敌人击溃以前能够在任何一点集合。从1809年战局起,拿破仑就开始创造新的战术队形,例如,由整旅整师组成的长纵队。但是,这种纵队很不成功,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1813年以后,法国的一套战术成了欧洲大陆各国的共同财富。旧的线式战术和募兵制被彻底废除了。各国都规定每个公民有服兵役的义务,并实行了新的战术。在普鲁士和瑞士每个公民都应服现役,而在其他国家则采用征兵制:青年都要抽签,以确定应服兵役的人。到处都实行预备役制度,将一部分已受过军事训练的人复员回家;这样,平时的开支不大,而战争一旦爆发又能拥有大量受过训练的兵士。
从这时起,步兵的装备和编制起了某些变化,其原因一方面是轻火器生产领域内的进步,另一方面是法国步兵同阿尔及利亚的阿拉伯人的冲突。一向爱使用步枪的德国人,增加了他们的猎兵营;而感到必须在阿尔及利亚装备射程较远的武器的法国人,终于在1840年建立了一个猎兵营,装备了经过改良、命中率大而射程远的步枪。这个营的兵士学会了各种队形变换,甚至用一种跑步(pas gymnastique)进行远距离行军,不久就表现出了高度的战斗力,因而又组成了一些新的营。这样,新式的轻步兵就建立起来了,但已经不是由猎人和守林人组成,而是由最健壮灵活的兵士组成。步枪的射击精度和远的射程同兵士的灵活和刻苦耐劳结合起来了,因此,这些新建立的部队无可争辩地胜过当时所有的步兵。同时,在基干步兵中也采用了pas gymnastique,现在各国军队已都把跑步当做步兵的重要训练项目之一——这在过去,甚至拿破仑也会认为是极不合理的。
法国军械师(德尔文和庞沙腊)所设计的新式步枪的成功,很快就引起了新的改进。线膛枪采用了圆锥形的弹丸。米涅、罗伦茲和威金逊发明了一些新的方法,使弹丸很容易沿枪膛下滑,同时使铅弹在滑至枪膛的下端后扩张而嵌入膛线,这样,就产生了保证射击效果所必需的旋转运动和力量。另一方面,德雷泽发明了针发枪,这种枪从后面装填,并且不需要专门的导火具。所有这些步枪都能杀伤1000码距离上的目标,并且像普通的滑膛枪一样容易装填。于是产生了用这些步枪装备所有步兵的想法。英国首先实现了这个想法。早已准备采取这一步骤的普鲁士随后也实现了这个想法,接着是奥地利和德意志各小邦,最后是法国。俄国以及意大利和斯堪的那维亚各国,到目前为止仍处于落后状态。这种新武器完全改变了作战的特点,但不是朝着战术理论家所期望的那个方向;所有这些都是基于很简单的数学原因。只要画出这种弹丸的弹道,就可以很容易地说明,在测定目标距离时如果有20或30码的误差,就根本不可能命中300或350码以外的目标。此外,在教练场上,各种距离都是已知的,而在战场上则是未知的,并且每分钟都在变动。如果步兵配置在防御阵地上,并且有时间测量达到正面前显著地物的距离,那末在300—1000码距离内对攻击的敌人就将具有巨大优势。对方要消除这种优势,只有迅速跑步前进,在相隔守敌300码的距离外不进行射击,因为在300码以内双方的火力是同样有效果的。在这种距离上,双方成两条严整的散兵线进行的互射将非常猛烈,大量子弹将命中前哨和预备队,以致勇敢的步兵除了在40或50码的距离上进行齐射,一有机会即向敌人猛扑以外,再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这些原则首先是由普鲁士少校特罗塔从理论上加以阐述的,随后由法国人在不久前的对奥战争[324]中成功地运用了。所以这些原则将成为现代步兵战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特别是在运用这些原则来对付像普鲁士的针发枪那样装填迅速的武器时,如果能取得同样良好的效果,那就更是如此。用同一型式的线膛枪装备所有步兵,就将消除轻步兵和基干步兵之间至今还存在着的差别,就将建立一支能够执行任何任务的步兵。显然,这就是这一兵种进一步发展的方向。
弗·恩格斯写于1859年9月—10月10日左右 载于“美国新百科全书”1860年版第9卷 原文是英文 俄文译自“美国新百科全书” |
注释:
[313]多立斯人是古希腊部落的主要集团之一,于公元前十二至十一世纪从北方移居到伯罗奔尼撒半岛和爱琴海南部岛屿。与早先定居在希腊的部落(亚该亚人、伊奥尼亚人、伊奥利亚人)比较,多立斯人在社会制度方面保持较多的古老的父权制特点。然而原始公社制的瓦解,使得多立斯人也分化出了氏族贵族,在公元前八至六世纪形成了奴隶制国家,其中以斯巴达为最强大。——第354页。
[314]珀里俄科——见注13。——第354页。
[315]希腊波斯战争——见注7。——第355页。
[316]赫罗泰——见注14。——第355页。
[317]伯罗奔尼撒战争——见注11。——第355页。
[318]萨姆尼特战争(公元前343—341年、约327—304年和298—290年)是在罗马争夺意大利中部统治权的斗争时期罗马人和萨姆尼特人(居住在亚平宁中部山区的意大利部落集团)之间的战争。战胜萨姆尼特人是巩固罗马奴隶制国家和使意大利各部落统一于罗马政权之下的重要里程碑。——第359页。
[319]指波利比乌斯的“四十卷通史”第6卷。
布匿战争——见注284。——第359页。
[320]1339年6月21日在劳平(伯尔尼附近)会战中,由自由农组成的瑞士步兵击败了奥、德、意封建主的同盟军。这次会战是瑞士各州争取独立的斗争(见注34)的重要阶段。——第366页。
[321]指1481—1492年加斯梯里亚和阿腊贡联合王国(西班牙君主国)对格拉纳达伊斯兰教国进行的战争,这次战争是从摩尔人手中夺回比利牛斯半岛,即雷亢吉斯达(见注206)的结束阶段。这次战争以西班牙人占领格拉纳达而告终。——第367页。
[322]边屯区——见注41。——第376页。
[323]1775年4月19日在累克辛顿和康克德(马萨诸塞),英国正规部队被成散开队形作战的美国起义者打败。这次战斗揭开了英国北美殖民地争取独立的战争的序幕。——第376页。
[324]指1859年4月29日到7月8日法国和撒丁王国(皮蒙特)为一方与奥地利为另一方进行的战争。这次战争是拿破仑第三发动的,他力图在“解放”意大利的幌子下掠夺土地并依靠有成效的“局部性”战争在法国巩固波拿巴政体。意大利大资产阶级和自由贵族则指望依靠战争使意大利在没有人民群众参加的情况下统一于统治皮蒙特的萨瓦王朝的政权之下。然而拿破仑第三慑于广泛开展的反对意大利压迫者——奥地利王朝的民族解放运动,力图保持意大利政治上的分裂局面,担心战争继续打下去会招致军事上的困难,所以在法国皮蒙特军队获得几次胜利后,于7月11日背着撒丁与奥地利单独缔结了维拉弗兰卡和约。战争的结果,法国得到了萨瓦和尼斯,伦巴第归并于撒丁。威尼斯地区仍归奥地利人管辖。
特罗塔“关于迄今使用的远射程小型火器对步兵战斗行动的影响问题的研究”1857年维登堡版(Trotha.《Beitrag zur Erörterung der Frage:Welchen nothwendigen Einfluβ haben die bis jetzt
gebräuchlichen weittragenden Handfeuerwaffen auf das Gefecht der infanterie?》Wittenberg,1857)。——第3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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