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C.关于流通手段和货币的学说
在十六、十七世纪这个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童年时期,一种普遍的求金欲驱使许多国家的人民和王公组织远征重洋的十字军去追求黄金的圣杯[注:马克思在他的校正本上加了一个注:“黄金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谁有了它,谁就能要什么有什么。黄金甚至可以使灵魂升入天堂。”(哥伦布1503年寄自牙买加的一封信)——编者注],同样,现代世界的最初解释者即货币主义(重商主义不过是它的变种)的创始人宣布金银即货币是唯一的财富,他们正确地说出了资产阶级社会的使命就是赚钱,从简单商品流通观点来看,也就是积聚既不蛀又不锈的永恒的财宝。用价格3镑的1吨铁同3镑的金是同样大的价值量这种说法是不能驳倒货币主义的。这里的问题不在于交换价值的大小,而在于它的最适当的形式。货币主义和重商主义把世界贸易以及国民劳动中同世界贸易直接有关的特殊部门当作财富或货币的唯一真正源泉划分出来,这是由于在那个时代国民生产大部分还处在封建形式中,还是当作直接的生存源泉为生产者本身服务。产品大部分并不转化为商品,因而也不转化为货币,它们根本不参加总的社会物质变换,因而不表现为一般抽象劳动的化身,实际上不形成资产阶级财富。把货币当作流通的目的,就是把交换价值或抽象财富、而不是把财富的任何物质因素当作决定生产的目标和推动生产的动机。同资产阶级生产的萌芽阶段相适应,那些不被承认的预言家坚持交换价值的坚实的、可以捉摸的和闪闪发光的形式,坚持它同一切特殊商品对立的一般商品的形式。当时真正的资产阶级的经济领域是商品流通的领域。所以他们从这个基本领域的观点来判断资产阶级生产的整个错综复杂的过程,混淆了货币和资本。现代经济学家不断与货币主义和重商主义作斗争,这多半是因为这种主义粗野而坦率地吐露了资产阶级生产的秘密:资产阶级生产受交换价值支配。李嘉图曾在什么地方(尽管他是用来达到错误的目的)说过:即使在闹饥荒的时候,输入谷物也不是由于国民挨饿,而是由于谷商要赚钱。因此,政治经济学在批判货币主义和重商主义时,攻击这种主义是一种纯粹的幻想和完全虚构的理论,不承认它是自己的基本原理的野蛮形式,那是错误的。此外,这种主义不仅在历史上保留着它的权利,而且在现代经济的一定领域中也完全享有它应得的权利。在财富采取商品这个原素形式的资产阶级生产过程的一切阶段上,交换价值采取货币这个原素形式,而在生产过程的一切阶段,财富总是不断有一刹那再回到商品这个一般原素形式。甚至在最发达的资产阶级经济中,金银作为货币的这一特殊职能(不同于其作为流通手段的职能而同一切其他商品相对立),也没有取消,而只是受到限制。因此,货币主义和重商主义还保留着它们的权利。金银作为社会劳动的直接化身、因而作为抽象财富的存在而与其他普通商品对立这种旧教式的事实,自然有伤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新教式的point d'honneur〔体面〕,资产阶级经济学由于唯恐染上货币主义的偏见,长期对货币流通现象失去判断能力,下面的叙述就表明这一点。
货币主义和重商主义把货币只是在它作为流通中的结晶体的形式规定性上来认识;与此相反,古典经济学把货币首先在它的流动形式上,作为在商品形式变换本身内部产生而又消失的交换价值形式来理解,这是完全合乎情理的。因此,正如对商品流通单单是从W—G—W这一形式来理解,而对这个形式又单单从卖和买的过程中的统一这个形式规定性上来理解一样,对于货币就是从它作为流通手段的形式规定性上来认定,而不是从它作为货币的形式规定性上来认定。如果流通手段本身在它作为铸币的职能上被孤立起来,它就会像我们看到的那样转化为价值符号。可是,由于摆在古典经济学面前的,首先是作为流通的支配形式的金属流通,所以它就把金属货币理解为铸币,而把金属铸币理解为单纯的价值符号。于是,按照价值符号的流通规律,商品价格决定于流通中的货币量而不是相反地流通中的货币量决定于商品价格这一原理就被提出来了。我们看到,十七世纪的意大利经济学家已经多多少少提到过这种见解,洛克有时加以肯定有时加以否定,而“旁观者”杂志(1711年10月19日的那一期)、孟德斯鸠和休谟则明确地把它发挥了。因为休谟是十八世纪这一理论的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所以我们的评论从他开始。
在一定前提下,流通中的金属货币量的增减,或流通中的价值符号量的增减,对商品价格似乎起着同样的影响。如果商品交换价值借以表现为价格的金银的价值降低或提高,那末,由于商品的价值尺度发生了变动,商品的价格就提高或降低,而由于价格提高或降低,就有较多或较少的金银作为铸币来流通。但表面现象是,在商品交换价值不变时价格随流通手段量的增减而变化。另一方面,如果流通中价值符号量降到必要水平之下或升到必要水平之上,那末,这个价值符号量就通过商品价格的降低或提高被强制地化为那个必要水平。在这两种情况下,似乎是同一原因产生同一结果,休谟就紧紧地抓住了这种表面现象。
要对流通手段量和商品价格变动之间的关系进行任何科学研究,必须假定货币材料的价值是一定的。相反,休谟所考察的仅仅是贵金属本身的价值发生革命的时代,也就是价值尺度发生革命的时代。自从美洲矿山发现以来随着金属货币量的增加同时发生的商品价格的提高成为他的学说的历史背景,正如反对货币主义和重商主义的论战构成他的学说的实际动因一样。当然,贵金属的进口在贵金属生产费用不变的条件下也是可以增加的。而另一方面,贵金属价值即生产贵金属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的减少,最初只在贵金属进口的增加上表现出来。因此,后来休谟的门徒说,贵金属价值的减少表现为流通手段量的增加,而流通手段量的增加表现为商品价格的提高。然而实际上只有这样的出口商品的价格是提高了,这些商品同金银交换时,是把金银当作商品,而不是当作流通手段。这些商品用价值降低了的金银来估计,而一切其他商品则继续以金银的原来生产费用为标准用金银来估计自己的交换价值,对比起来,前者的价格是提高了。这种在同一个国家里对商品交换价值的双重计算当然只能是暂时的;用金或银表示的各种价格必然会按照交换价值本身所决定的比例彼此拉平,于是一切商品的交换价值最终都会按照货币材料的新价值来估计。这个过程的发展,正如在市场价格波动中实现商品交换价值的方式和方法一样,不是这里所要讨论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生产还不很发达的时期,这种拉平的过程进行得极其缓慢,经历了很长的时期,而且无论如何赶不上流通中现金的增加。最近关于十六世纪商品价格变动的批判性的研究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注:休谟也承认这一过程是缓慢地进行的,虽然这并不符合他的原理。见David Hume.《Essays and treatises on several subjects》.London,1777,vol.Ⅰ,p.300[大卫·休谟“对若干问题的论述”1777年伦敦版第1卷第300页]。]。休谟的门徒喜欢引用古罗马由于征服马其顿、埃及和小亚细亚而引起价格上涨的事实,这完全是文不对题。古代世界所特有的用暴力把积累起来的货币财宝突然从一国运到另一国的现象,某一国家的贵金属生产费用由于单纯的劫掠而暂时降低的现象,并不涉及货币流通的内在规律,正如在罗马免费分配埃及和西西里谷物并不涉及支配谷物价格的一般规律一样。为了仔细研究货币流通,一方面需要可靠的商品价格史,另一方面需要关于流通媒介物的膨胀和紧缩、贵金属的输入和输出等等官方的经常的统计,这样的资料只有在银行业充分发展时才能产生,而休谟同十八世纪的所有其他著作家一样,都缺少这些资料。休谟的流通理论可以归结为下列几条原理:(1)一国中商品的价格决定于国内存在的货币量(实在的货币或象征性的货币)。(2)一国中流通着的货币代表国内现有的所有商品。按照代表即货币的数量增加的比例,每个代表所代表的被代表物就有多有少。(3)如果商品增加,商品的价格就降低,或货币的价值就提高。如果货币增加,那末,相反地,商品的价格就提高,货币的价值就降低。[注:参看斯图亚特“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第1卷第394—400页。]
休谟说:“货币过多所造成的物价昂贵,对现存的一切商业都不利,因为它能使较贫的国家在一切国外市场上用低廉的价格与较富的国家竞争[注:大卫·休谟“对若干问题的论述”第300页。]……如果我们单就一个国家来看,那末,用来计算或用来代表商品的铸币不论多少,都不会产生任何好的或坏的影响,这就像某个商人不用数码少的阿拉伯记数法而用数码多的罗马记数法记账,并不改变他的账款一样。是的,较大量的货币就像罗马数码一样,反而不方便,无论在保管上或搬运上都更费事。”[注:同上,第303页。]
休谟如果真想证明一点什么的话,他应该指明,用一定的记数法时,所用数码的个数不是决定于数值的大小,而是相反地,数值的大小决定于所用数码的个数。的确不错,用价值跌落了的金银来估计或“计算”商品价值是没有好处的,所以,随着流通中商品价值总额的增加,各个国家都觉得用银计算比用铜计算方便,用金计算又比用银计算方便。随着国家日益富裕,国家就使价值较低的金属变成辅币,使价值较高的金属变成货币。另一方面,休谟忘记了,在用金银计算价值的时候,既不需要“现存的”金,也不需要“现存的”银。在他看来,计算货币和流通手段是一回事,两者都是铸币(coin)。由于价值尺度或执行计算货币职能的贵金属的价值变动使商品的价格提高或降低,从而在流通速度不变时也使流通中的货币量增加或减少,休谟就得出结论说,商品价格的提高或降低决定于流通中货币的数量。在十六、十七世纪,不仅金银的数量增加了,而且它们的生产费用同时减少,这一点是休谟可以从欧洲矿山的停止开采上看到的。在十六、十七世纪,欧洲的商品价格随着从美洲输入的金银数量的增加而提高;因此,一国中商品的价格决定于该国内部存在的金银的数量。这就是休谟的第一个“必然的结论”[注:大卫·休谟“对若干问题的论述”第303页。]。在十六、十七世纪,价格的提高与贵金属的增加并不一致;商品价格在过了半个多世纪之后,才显出有一点变动,至于商品交换价值普遍按照金银的降低了的价值来估计,即这一革命掌握所有商品价格,那更是很久以后的事了。因此,休谟完全违背了他的哲学的基本原理,把片面观察到的事实不加批判地变成一般原理,得出结论说,商品价格或货币价值不是决定于一国中存在的货币的绝对数量,而是决定于实际进入流通的金银数量,但是一国中存在的全部金银最后必然作为铸币被流通所吸收[注:“显然,与其说价格决定于一国内商品和货币的绝对数量,不如说决定于进入或能够进入市场的商品数量和流通着的货币。如果铸币锁在箱子里,那末对于价格来说它就好像消灭了一样;如果商品堆在仓库和谷仓里,结果也会相同。既然货币和商品在这种情况下从来不相遇,它们也就不会彼此发生作用。结果,总的价格水平同一国中金属货币的新的数量确立了一个正确的比例。”(大卫·休谟“对若干问题的论述”第303、307、308页)]。显然,如果金银有自己的价值,那末撇开其他一切流通规律不谈,作为一定商品价值总额的等价物来流通的只能是一定数量的金银。因此,如果一国中偶然存在的任何数量的金银,不顾商品价值总额如何,都必然作为流通手段参加商品交换,那末金银就没有什么内在的价值,因此实际上也就不是真正的商品。这是休谟的第三个“必然的结论”。他使商品不带价格、金银不带价值进入流通过程。因此他从来不谈商品的价值和金的价值,而只谈它们的数量关系。洛克已经说过,金银只有一种想像的或习惯的价值;这是对于货币主义的唯有金银才有真正价值的论断的第一个粗野的对立形式。金银的货币存在完全从它们在社会交换过程中的职能产生,这一点被解释成:金银靠一种社会职能才有自己的价值,从而才有自己的价值量[注:马克思在他的校正本上加了一个注:“见罗和富兰克林关于金银应该从充当货币的职能中得到追加价值的论点;并见福尔邦奈的著作。”——编者注]。这样一来,金银就是没有价值的东西,不过它们在流通过程中作为商品的代表获得一个虚拟的价值量。它们经过流通过程不是转化为货币,而是转化为价值。它们的这种价值是由它们自己的数量和商品数量之间的比例决定的,因为这两个数量是必定相抵的。因此,一方面休谟让金银以非商品的资格进入商品世界,但是另一方面,一旦金银在铸币的形式规定性上出现,他又反过来把它们变成一种通过简单物物交换同其他商品交换的单纯商品。现在假定商品世界只由一种单一的商品组成,例如由100万夸特的谷物组成,那末不难想像,如果现存的金有200万盎斯,每夸特谷物就换2盎斯金,如果现存的金有2000万盎斯,每夸特谷物就换20盎斯金,商品价格和货币价值同现存的货币数量成反比地提高或降低[注:马克思在他的校正本上加了一个注:“在孟德斯鸠那里也见到过这种虚构,连词句都一样。”——编者注]。但是商品世界是由无数不同的使用价值组成的,它们的相对价值无论如何不是由它们的相对数量来决定的。然而,休谟关于一堆商品和一堆金之间的这种交换究竟是怎样想的呢?他满足于空洞模糊的想像,说每一个商品作为商品总量的一个分数同金量中的一个相当分数交换。于是,由商品所包含的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对立引起的、表现在货币流通中并结晶为货币的各种形式规定性的、过程中的商品运动就消失了,代替它的是幻想的、一国中现存贵金属重量和同时存在的商品数量之间的机械相等。
詹姆斯·斯图亚特爵士对铸币和货币的研究是从详细批判休谟和孟德斯鸠开始的[注:斯图亚特“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第1卷第394页及以下各页。]。实际上,他是第一个提出流通中的货币量决定于商品价格还是商品价格决定于流通中的货币量这个问题的人。虽然,由于他关于价值尺度的奇怪观点、关于一般交换价值的摇摆不定的解释和重商主义的残余,他的阐述模糊不清,但他还是发现了货币的各种基本的形式规定性和货币流通的一般规律,因为他不是机械地把商品放在一边和把货币放在另一边,而是实事求是地从商品交换本身的各种因素中来说明货币的各种职能。
“货币在国内流通中的用途可以归结为两个要点:用来支付债务和用来购买所需要的东西;两者合在一起构成对现金的需要(ready money demands)……商业和工业的状况,居民的生活方式和日常开支,这一切加在一起,调节并决定所需现金的数量,即转移的数量。为了实现这各种各样的支付,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货币。这个比例虽然在转移的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又可以依照情况不同而增减……无论如何,一国的流通只能吸收一定量的货币。”[注:斯图亚特“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第2卷第377—379页及以下各页。]
“商品的市场价格是由需求和竞争(demand and competition)的复杂作用决定的,需求和竞争同一国中存在的金银数量完全无关。那末,不需要用作铸币的金银又怎样呢?它们当作贮藏货币积累起来,或当作奢侈品的原料被加工。如果金和银的数量低于流通所需要的水平,人们会用象征性的货币或其他辅助手段来代替金银。如果一个有利的汇率使国内货币过剩,同时又切断了把它运出国外的需要,那末货币常常就会在保险箱里堆积起来,就像躺在矿山里一样无用。”[注:同上,第379—380页及以下各页。]
斯图亚特所发现的第二条规律是以信用为基础的流通回到自己的出发点。最后,他阐明各国利率差异对贵金属在国际输入输出上所起的影响。后面两点同我们所谈的简单流通这个题目相去甚远,在这里只是为了求完全起见才提到它们[注:“多余的铸币会锁起来,或者制成银器……至于纸币,只要它达到第一个目的,即满足了借钱人的需要,就会回到债务人手里而被实现……因此,不论一国的金属货币增减到什么程度,商品仍然会依照需求和竞争的原则涨跌,而需求和竞争总是决定于那些握有财产或某种可以给付的等价物的人的意图,而决不是决定于他们所拥有的铸币数量……假定它〈即一国的金属货币量〉很少,但只要有某种实在财产,只要握有这种财产的人争着要消费,那末,价格将会通过物物交换、象征性的货币、抵销以及其他千百种方法而保持住高水平……如果这个国家同其他国家有来往,那末,许多商品在本国的价格和在国外的价格之间必然有一个比例,金属货币的突然增减,假定它本来会起提高或降低价格的作用,那末国外竞争就会限制它的作用。”(斯图亚特“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第1卷第400—401页)“每个国家的流通,必须同生产投入市场的商品的居民的生产活动相适应……因此,如果一国的硬币太少,与提供销售的产业活动的价格不成比例,人们就会想出象征性的货币之类的办法为此创造一个等价物。但是,如果金属货币在比例上超过了产业活动的规模,它就不会使价格提高,也不会进入流通:它将当作贮藏货币堆积起来……一国的货币数量不论比世界上其他部分大多少,留在流通中的只能是同富者的消费和贫者的劳动和产业活动大致成比例的数量”,而这个比例不是决定于“国内实际存在的货币量”。(同上,第403—408页及以下各页)“一切国家都会努力使本国流通所不必要的现金投到货币利息比本国高的国家去。”(同上,第2卷第5页)“欧洲最富的国家就流通中的金属货币而言,可以是最穷的国家。”(同上,第6页)(见阿瑟·杨格对斯图亚特的论战)。[圆括弧中最后一句话是马克思在他的校正本上加的注。——编者注]]。象征性的货币或信用货币——斯图亚特还没有把货币的这两种形式区分开——能够在国内流通中代替充当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贵金属,但是不能在世界市场上代替它们。因此,纸币是社会的货币(money of the society),而金银是世界的货币(money of the world)[注:同上,第2卷第370页。路易·勃朗把只是指国内民族货币的《money of the society》〔“社会货币”〕变成什么都不是的社会主义货币,于是也就合乎逻辑地使约翰·罗变成社会主义者(见他的“法国革命史”第1卷)。]。法的历史学派[34]所说的“历史”发展的民族有一个特点,就是经常忘记自己的历史。因此,虽然商品价格对流通手段量的关系这个争论问题,在这半个世纪中一直惊动着议会,在英国为它出版了成千种大大小小的书刊,但是斯图亚特依然是“死狗”,有过于莱辛时代的莫泽斯·门德尔森眼中的斯宾诺莎。连最新的《currency》〔“通货”〕史家麦克拉伦都把亚当·斯密看作斯图亚特学说的创立者,正如把李嘉图看作休谟学说的创立者一样[注:麦克拉伦“通货史”1858年伦敦版第43页及以下各页。爱国主义使一位死得过早的德国作家(古斯达夫·尤利乌斯)误认为老毕希是与李嘉图学派对立的权威。可敬的毕希把斯图亚特的精美英语译成汉堡方言,并且尽量用自己的修正损害原文。]。李嘉图曾使休谟的学说更加完善,而亚当·斯密却只是把斯图亚特的研究成果当作死的事实记录下来。亚当·斯密把他的苏格兰格言“得到了一点,就不难得到许多,但是困难就在于得到这一点”,也用到精神财富上,因而小心翼翼地隐瞒了他实际上借以得到许多的那一点的来源。当明确的表述迫使他同前辈清算的时候,他不止一次地避开了问题的锋芒。在货币理论上就是这样。他偷偷地采用了斯图亚特的理论,说一国中存在的金银一部分转化为铸币,一部分积累起来,在没有银行的国家变成商人准备金,在有信用流通的国家则变成银行准备金,一部分当作贮藏货币用来平衡国际支付,一部分被加工成奢侈品。他把流通中的铸币量问题悄悄地抹掉了,因为他完全错误地把货币当作单纯的商品。[注:马克思在他的校正本上加了一个注:“这句话不确切。有些地方亚当·斯密正确地说出了这个规律。”——编者注]亚当·斯密学说的庸俗化者、乏味的让·巴·萨伊——法国人称他为prince de la science〔科学王子〕,正如约翰·克利斯托夫·哥特谢德把他的雪恩奈希奉为荷马和彼得罗·阿雷蒂诺把自己称作《terror principum》〔“王公的恐怖”〕和《lux mundi》〔“世界之光”〕一样,——郑重其事地把亚当·斯密这个并非完全出于无知而犯的错误奉为信条[注:因此,在“国富论”中找不到《currency》和《money》,即流通手段和货币之间的区别。亚当·斯密非常熟悉他的休谟和斯图亚特,而老实的麦克拉伦却被他表面的公正所蒙蔽,说:“价格决定于通货数量的理论直到目前还没有引起注意;斯密博士也同洛克先生〈洛克的观点是动摇不定的〉一样,把金属货币只看成一种商品。”(麦克拉伦“通货史”第44页)]。亚当·斯密关于信用货币的观点是独创的而且深刻的,但是,反对重商主义幻想的激烈论战,使他不能客观地理解金属流通的现象。正如在十八世纪古生物学理论中总有一股来自对圣经上洪水传说的批判或拥护的暗流,在十八世纪的一切货币理论背后也隐藏着一种反对货币主义——这个幽灵曾经守护过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摇篮并且还一直把自己的阴影投到立法上——的暗中斗争。
十九世纪对于货币本质的研究,不是直接由金属流通的现象引起的,倒是由银行券流通的现象引起的。回头去研究前者只是为了发现后者的规律。1797年以来英格兰银行停止了银行券兑现,随后许多商品价格上涨,金的造币局价格跌到市场价格以下,银行券特别是从1809年以后贬值,——这一切是议会中党派斗争和议会外理论论战的直接实际原因,两者都很激烈。这次争论的历史背景是:十八世纪的纸币的历史,罗氏银行的破产[35],十八世纪初期至中期北美洲英国殖民地地方银行券随价值符号量的增加而产生的贬值;后来独立战争中美国中央政府用法律强制流通的纸币(Continental bills),最后是规模更大的法国阿西?币的试验。当时英国大部分著作家都把完全遵循另一种规律的银行券流通,同价值符号或强制通用的国家纸币的流通混为一谈;他们借口这种强制流通的现象要用金属流通的规律来说明,实际上反而是从前一种现象中抽出后一种现象的规律。我们跳过1800年到1809年间的许多著作家而直接来研究李嘉图,不仅因为他对前辈作了总结,更明确地表述了他们的观点,而且因为他给予货币理论的形式,直到目前还支配着英国的银行立法。李嘉图同他的前辈一样,把银行券流通或信用货币流通同单纯的价值符号流通混为一谈。他所依据的事实主要是纸币的贬值和与此同时发生的商品价格的上涨。美国矿山对休谟的意义,与针线街[36]纸币印刷厂对李嘉图的意义是相同的,李嘉图本人也曾在某处明确地把这两个因素同等看待。他的专门研究货币问题的初期著作正好属于英格兰银行同其反对者进行最激烈争论的时期,站在前者一边的是内阁大臣和主战派,而聚集在后者周围的是议会反对派即辉格党和主和派。这些著作直接是采用了李嘉图观点的1810年金条委员会的著名报告的前身[注:David Ricardo.《The high price of bullion a proof of the depreciation of banknotes》,4 edition.London,1811[大卫·李嘉图“金银条块价格高昂是银行券贬值的证明”1811年伦敦第4版](第1版在1809年出版)。此外《Reply to Mr.Bosanquet's practical observations on the report of the bullion committee》.London,1811[“答博赞克特先生关于金条委员会报告的具体意见”1811年伦敦版]。]。李嘉图和他的追随者虽然认为货币只是一种单纯的价值符号,却被称为《Bullionists》(金条党人),这种怪事不仅是从这个委员会的名称来的,而且是从李嘉图学说本身的内容来的。李嘉图在他的政治经济学著作中重复并进一步发展了这个观点,但是他从来没有像研究交换价值、利润、地租等等那样研究过货币的本质。
李嘉图像决定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一样,首先用物化在金银中的劳动时间量来决定金银的价值[注: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和租税的原理”第77页:“贵金属的价值和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一样,最终决定于取得它们并把它们送到市场所必需的劳动总量。”]。金银作为具有一定价值的商品,用来衡量一切其他商品的价值[注:同上,第77、180、181页。]。因而,一国中流通手段的数量,一方面决定于货币单位价值,另一方面决定于商品交换价值总额。这个数量因支付手段的节约而变更[注: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和租税的原理”第421页:“一国内可以使用的货币量决定于货币的价值。如果单单用金来流通,就只需要单单用银来流通时的十五分之一。“并见Ricardo:《Proposals for an economical and secure currency》.London,1816,p.8[李嘉图“关于一种既经济又可靠的通货的建议”1816年伦敦版第8页],其中说:“流通中银行券的数量决定于一国流通所需要的量,后者又决定于货币单位的价值、支付量以及履行支付时的节约。”]。因此,既然具有一定价值的货币所能够流通的量是有一定的,而它的价值在流通中又只表现在它的量上,那末它的单纯的价值符号如果按照由它的价值所决定的比例来发行,就可以在流通中代替它;并且,
“如果流通中的货币完全由跟它所应代表的金币同值的纸币组成,那它就处于最完善的状态”[注: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原理”第432、433页。]。
因此,到此为止,李嘉图认为在货币价值已定的前提下,流通手段的数量决定于商品的价格,并且把作为价值符号的货币看成一定金量的符号,而不像休谟那样看成商品的没有价值的代表。当李嘉图突然离开了他说明问题的正路而采取了相反的见解时,他立即转向贵金属的国际流通,于是由于引进了无关的观点便使问题混乱不清了。我们现在且跟随他的内在思路,首先撇开一切人为的偶然情况,假定金银矿就处在把贵金属当作货币来流通的国家。那末从李嘉图以上的阐述得出的唯一的结论就是:如果金的价值已定,流通中的货币量就决定于商品价格。因而在一定的时候,一国中流通的金量只是决定于流通中的商品的交换价值。现在假设这个交换价值的总额缩小了,这或者是由于交换价值不变而生产的商品减少了,或者是由于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使同一个商品量所包含的交换价值变小了。我们也可以反过来假定这个交换价值的总额增大了,这或者是由于在生产费用不变的情况下商品数量增加了,或者是由于劳动生产力的降低使同量的或较少量的商品的价值增加了。在这两种情况下,流通中金属的已定数量会怎么样呢?如果金之所以成为货币只因为它当作流通手段而流通,如果它同国家所发行的强制流通的纸币一样(李嘉图正是这样想的)非留在流通中不可,那末在前一种情况下,流通中的货币量对金属的交换价值来说是过多了,在后一种情况下则低于它的正常水平。因此,金虽然有自己的价值,但是在前一种情况下却变成一种交换价值比自己低的金属的符号,在后一种情况下则变成一种交换价值比自己高的金属的符号。它作为价值符号,在前一种情况下低于自己的实际价值,在后一种情况下高于自己的实际价值(这又是从强制流通的纸币得出的一个抽象)。在前一种情况下,好像商品是用一种价值比金低的金属来估计,在后一种情况下,好像商品是用一种价值比金高的金属来估计。因此,商品价格在前一种情况下会提高,在后一种情况下会降低。在这两种情况下,商品价格的运动,即它们的涨跌,都是流通中的金量在与它本身价值相适应的那个水平(也就是由它本身的价值和要流通的商品的价值之间的比例所决定的正常数量)上下相对膨胀或相对紧缩的结果。
如果流通中的商品价格总额不变,但流通中的金量由于矿山没有生产相当的金来补偿流通中磨损了的金铸币而低于正常水平,或者由于矿山中新的供给超过了流通的需要而高于正常水平,也会出现同样的过程。在这两种情况下,都假定金的生产费用或它的价值不变。
现在归纳一下:在商品交换价值已定的情况下,如果流通中的货币量是由货币本身的金属价值决定,流通中的货币就处于正常水平。如果商品交换价值总额减少,或者矿山提供的金增多,流通中货币就超过这个水平,金就跌到它本身的金属价值之下,商品的价格就提高。如果商品的交换价值总额增加,或者矿山所提供的金不足以补偿被磨损了的金量,流通中货币就紧缩到它的正常水平之下,金就升到它本身的金属价值之上,商品的价格就降低。在这两种情况下,流通中的金是一个价值符号,代表着一个大于或小于它实际包含的价值的价值。它能变成一个它自己的升值或贬值了的符号。一旦商品全都按照货币的这个新价值来估计,一切的商品价格相应地提高或降低,则流通中的金量又将与流通的需要相适应(这是李嘉图特别满意地强调的结论),但与贵金属的生产费用相矛盾,因而与它作为商品对其他商品发生的关系相矛盾。依照李嘉图的交换价值理论,金涨到自己的交换价值以上,即涨到它包含的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以上,就会引起金的生产增加,直到它的供给的增加再把它降到它的正常价值量为止。反过来说,金降到自己的价值以下,就会引起它的生产减少,直到它再提高到它的正常价值量为止。由于这种相反的运动,金的金属价值与它作为流通手段的价值之间的矛盾得到解决,流通中的金量的正常水平得到恢复,商品价格水平又同价值尺度相适应。流通中金的价值的这种波动,会对条块形状金产生同样的影响,因为依照假定,所有不用作奢侈品的金,都处在流通中。既然金本身,不论是铸币或是条块,都能变成大于或小于它自己金属价值的一个金属价值的价值符号,那末显而易见,流通中的可兑银行券也有同样的命运。虽然银行券可以兑换,也就是它的实在价值符合于名义价值,但是由金和银行券构成的流通中的货币总量(the aggregate currency consisting of metal and of convertible notes)可以升值或贬值,这要看这一总量由于上述原因升到由流通中商品交换价值和金的金属价值所决定的水平之上或降到这一水平之下而定。从这个观点看来,不可兑纸币胜过可兑纸币的地方只是它可以双重贬值。它跌到它所应该代表的金属的价值之下,可以是因为发行量太大,也可以是因为它所代表的金属跌到了金属自己的价值之下。这种贬值不是纸币对于金的贬值,而是纸币和金共同的贬值,或一国流通手段总量的贬值,这是李嘉图的主要发现之一;奥维尔斯顿男爵之流利用了这一发现,把它用作1844年和1845年罗伯特·皮尔爵士银行立法的基本原理。
应该证明的是,商品价格或金的价值决定于流通中的金量。要证明这一点必须先证明:用作货币的贵金属的任何数量,不论与其内在价值成何比例,必定成为流通手段,成为铸币,因而成为流通中商品的价值符号,而不管这些商品的价值总额如何。换句话说,这个证明就在于抹煞货币除了作为流通手段的职能以外的一切其他职能。李嘉图完全受价值符号因它的数量而贬值的现象所支配,当他被逼得很紧的时候就武断了事,例如同博赞克特争论时就是这样[注:大卫·李嘉图“答博赞克特先生的具体意见”第49页:“商品价格按货币增减的比例而涨跌,我以为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如果李嘉图像我们刚才所说的那样抽象地建立这个理论,而不引进一些具体情况和与本题无关的偶然情节,那末它的空虚是很明显的。然而他给整个阐述涂上了一层国际的色彩。但是不难证明,表面上的规模宏大一点也不改变他的基本思想的渺小。
因此,他的第一条原理是:当流通中金属货币量决定于流通中商品的用货币的金属价值估计的价值总额时,这个流通中的金属货币量是正常的。这个原理从国际看就是:在正常的流通情况下,每个国家具有与它的财富和实业相适应的货币量。货币依照它的实际价值或符合它生产费用的价值流通,这就是说,货币在一切国家具有同等的价值[注:大卫·李嘉图“金银条块价格高昂”第4页:“货币将在一切国家具有同等的价值。”李嘉图在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中修正了这种说法,但这个修正在这里并不重要。]。因此,货币就不会从一个国家输出或输入到另一个国家[注:大卫·李嘉图“金银条块价格高昂”第3—4页。]。于是,各国的currencies(流通中的货币总量)之间就保持平衡。一国的currency的正常水平表现为currencies的国际平衡,这实际上不过是说,国别丝毫不改变一般的经济规律。我在我们又像前面那样遇到了这个关键性的问题。正常水平是怎样打破的?也就是说,currencies的国际平衡是怎样打破的?或者说,货币怎么会不再在一切国家中具有同等价值的?最后或者说,它是怎么会不再在每一个国家中保持着它本身的价值的?前面,正常水平的打破是由于流通中的金量在商品价值总额不变时有了增减,或者是由于商品交换价值增减时流通中的货币量不变,现在,国际的、由金属本身价值决定的水平的打破,是由于一国内存在的金量因国内发现新金矿而有了增加[注:同上,第4页。],或者是由于个别国家流通中的商品的交换价值总额有了增减。前面,贵金属生产的增减是根据currency的紧缩或膨胀以及商品价格相应地降低或提高的需要,现在,发生作用的是从一个国家向另一个国家的输出和输入。如果某国的价格上涨,金的价值由于流通中的货币过多跌到它的金属价值之下,那末同其他国家相比,这个国家的金是贬值了,因而商品价格是提高了。这样,金就会输出,商品就会输入。如果情况相反,结果也就相反。前面,金的生产以及随之而来的商品价格的涨跌会继续到金属和商品之间的正常价值比例恢复为止,现在,金的输入或输出以及随之而来的商品价格的涨跌会继续到国际currencies的平衡恢复为止。在前一种情况下,仅仅因为金高于或低于自己的价值,金的生产才有增减,现在,也仅仅由于这个原因,金才在国际间流动。在前一种情况下,金的生产上的每一变动都会影响流通中的金属量,从而影响价格,现在,金的国际间的输入和输出会发生这种影响。一旦金和商品之间的相对价值或流通手段的正常量恢复,那末除了为补偿被磨损了的铸币和满足奢侈品制造业的消费以外,在前一种情况下金就不会继续生产,在后一种情况下金就不会继续输出或输入。由此可见,
“除了由于流通手段量过剩以外,决不会有把金当作商品的等价物来输出的企图或不利的贸易差额”[注:《An unfavourable balance of trade never arises but from a redundant currency》(Ricardo,Ⅰ.c.,p.11,12)[“除了由于流通手段过剩以外,决不会有不利的贸易差额”(大卫·李嘉图“金银条块价格高昂”第11、12页)]。]。
好像金的输入和输出始终只是由于流通手段量膨胀到它的正常水平之上或紧缩到这个水平之下而发生的金属的升值或贬值。[注:“硬币的输出是由它的价值低引起的,这不是不利的贸易差额的结果,而是它的原因。”(同上,第14页)]还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既然在前一情况下金的生产的增减,在后一情况下金的输入和输出,只是因为金量高于或低于它的正常水平,只是因为金涨到高于或跌到低于它的金属价值,因而商品价格太高或太低,那末,每一个这样的运动都起着校正手段的作用[注:大卫·李嘉图“金银条块价格高昂”第17页。],因为它通过流通中货币的膨胀或紧缩使价格再回到它的正常水平,在前一种情况下指金的价值和商品的价值之间的水平,在后一种情况下指currencies的国际水平。换句话说,货币在不同各国流通,只是因为它在每一个国家作为铸币流通。货币只是铸币,所以一国中存在的金量必然进入流通,因而它可以当作它自身的价值符号升到它的价值之上或跌到它的价值之下。于是我们绕了复杂的国际圈子,又幸运地回到成为出发点的那个简单的教条。李嘉图怎样硬用他的抽象理论解释实际现象,有几个例子可以说明。例如他断言,在1800—1820年间英国常常遇到的荒年里,金的输出并不是因为需要谷物,也不是因为金是货币,因而始终是在世界市场上有效的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而是因为同其他商品比较起来金贬值了,从而遇到荒年的国家的currency与其他国家的currencies相比贬值了。正因为歉收减少了流通中的商品数量,流通中货币的既定数量就超过它的正常水平,因而一切商品的价格上涨[注:同上,第74、75页:“由于歉收,英国将处于失去一部分商品因而对流通媒介物的需要量也减少的国家的状态。过去同支付相适应的流通手段现在过多了,而且按照生产减少的比例相对地便宜了。因此,这个金额的输出会使流通手段的价值重新同别国的流通手段的价值相一致。”他在下面一段话中可笑地把货币和商品、货币和铸币混淆起来:“如果我们设想,英国在遭受歉收以后有必要输入很多谷物,而另一个国家的谷物有多余,但它不需要任何商品,那末毫无疑问,这个国家不会输出自己的谷物来换取商品,但是它也不会输出谷物来换取货币,因为货币不是任何国家绝对需要而只是相对需要的一种商品。”(同上,第75页)普希金在他的一首叙事诗中,说他的作品的主人公的父亲怎样也不懂得商品就是货币。但是,俄罗斯人早就懂得货币就是商品,不但1838—1842年把谷物输入英国这件事,而且他们的全部贸易史,都证明了这一点。]。同这种怪论相反,统计材料证明,从1793年到最近,每逢英国遇到荒年的时候,流通手段的现有数量不是过多,而是不足,因此就有并且必须有比从前更多的货币流通。[注:参看Thomas Tooke.《History of prices》[托马斯·图克“价格史”]和James Wilson,《Capital,currency and banking》[詹姆斯·威尔逊“资本、通货与银行业”]。(后一著作是1844、1845和1847年伦敦“经济学家”杂志上发表的许多篇论文的翻印。)]
同样,李嘉图在拿破仑实行大陆封锁[37]和英国实施封锁令[38]的时候硬说,英国人向大陆输出金而不输出商品是因为与大陆各国的货币相比英国的货币贬值了,英国的商品价格因而相对地较高,所以不输出商品而输出金是更有利的投机买卖。照他的说法,英国是商品贵而货币贱的市场,而大陆上则是商品贱而货币贵。
有一位英国著作家说:“实际上在过去6年战争期间,我们的工业品和殖民地产品的价格由于大陆封锁的影响低得要命。例如,糖和咖啡在大陆上用金计算的价格比在英国用银行券计算的价格要高三四倍。这是法国化学家发现甜菜糖并用菊苣代替咖啡的时候,同时也是英国农场主试用糖浆和果汁来育肥牛的时候,是英国占领黑尔郭兰岛,想把它当作堆栈以便于向北欧走私的时候,是英国轻工业品设法绕道土耳其转输德国的时候……几乎全世界的商品都堆在我们的货栈里,死搁在那里,只有少量商品得到一张法国进出口贸易许可证才得救,为了得到这张许可证汉堡和阿姆斯特丹的商人付给拿破仑一笔四五万镑的款子。如果商人花这样多的钱去换取一种把商品从昂贵市场运往低廉市场去的自由,那简直是可笑的事情。或者按每磅银行券6辨士买进咖啡,把它送到可以按每磅值金三四先令直接卖出的地方,或者用银行券按每盎斯5镑买进金又把它送到每盎斯值3镑17先令10+1/2辨士的地方。这两种办法,一个商人显然会选择哪一种呢?因此,把输出金不输出咖啡说成有利的买卖,是荒谬的……当时世界上任何别的国家都不能像在英国那样可以用1盎斯金买到这么多想买的商品。波拿巴经常仔细观察英国价目表。只要看见英国金贵而咖啡便宜,他就为他的大陆体系见效感到满意。”[注:James Deacon Hume.《Letters on the cornlaws》.London,1834,p.29—31[詹姆斯·迪肯·休谟“关于谷物条例的书信集”1834年伦敦版第29—31页]。]
在1810年,正是李嘉图最初提出他的货币理论和金条委员会在议会报告中采用了这一理论的时候,英国所有商品的价格与1808—1809年相比发生了惨跌,然而金的价值却相应地提高了。农产品则是例外,因为从国外输入遇到障碍,而国内的存量又因歉收大大减少[注:托马斯·图克“价格史”1848年伦敦版第110页。]。李嘉图完全不理解贵金属作为国际支付手段的职能,他1819年在上院委员会的发言中竟说:
“只要现金支付一恢复,货币流通一恢复到它的金属水平,金的输出就会完全停止。”
他恰好在1825年危机爆发以前去世,那次危机证明他的预言是错误的。李嘉图从事著作活动的时期,是不适宜于观察贵金属作为世界货币的职能的时期。在大陆体系实施之前,贸易差额几乎总是对英国有利,而在大陆体系实施期间,同欧洲大陆的交易太少了,不足以影响英国的汇率。货币的输送主要是政治性的,而李嘉图对于补助金在英国金的输出中所起的作用看来是一无所知的[注:参看前引威·布莱克“论政府支出的影响”。]。詹姆斯·穆勒是李嘉图同时代人中创立学派来崇奉他的政治经济原理的最重要的人物。他企图根据简单金属流通来说明李嘉图的货币理论,不想涉及与问题无关的、被李嘉图用来掩饰自己贫乏无力的观点的复杂国际关系,也根本不打算去抨击英格兰银行的措施。他的主要论点如下[注:James Mill.《Elements of political economy》[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正文中的这段引文译自1823年巴黎出版的伊·特·帕里索的法译本。]:
“货币的价值等于人们用它交换别种物品的比例,或人们在交换一定量的其他物品时所给的货币量。这个比例决定于一国中存在的货币总量。假定一方是一国的全部商品,另一方是一国的全部货币,那末显然,当两方交换时,货币的价值,即货币所交换的商品量,完全决定于货币本身的数量。实际情况完全如此。一国中商品总量并不是一下子同货币总量交换,而是一部分一部分地,而且往往以很少部分在一年中的各个不同时期进行交换。同一块货币今天用在这一次交换,明天又可能用在另一次交换。一部分货币用于交换行为的次数很多,另一部分用的次数很少,第三部分则被贮藏起来,一次也不用于交换。虽然情况各不相同,但是有一个平均数,就是每块金币在实现同样多次数的交换行为时被用于交换行为的次数。我们随意假定这个平均次数,譬如说是10。如果国内存在的每块货币用于10次购买,那末这就好比货币总块数增加到10倍而每块只用于一次购买。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商品的价值等于货币价值的10倍,等等。反过来说,如果每块货币不是一年用于10次购买,而是货币总量增大为10倍,每块货币只用于一次交换,那末显然,只要这个总量一增加,就会引起其中每块单个的金币的价值按比例地减小。既然假定货币能交换的商品总量不变,那末,货币总量的价值在货币数量增加之后也没有比从前大。假定货币数量增加1/10,那末货币总量的每一部分的价值,譬如1盎斯的价值就必然减少1/10。因此,在其他物品的数量不变的条件下,不论货币总量减少或增加到什么程度,这个总量和总量中每一部分[注:根据俄文版和英文版这里有“的价值”三字。——译者注]会成反比地减少或增加。显然,这个原理是绝对真理。只要货币价值有了增减而人们能用货币交换的商品数量和流通速度保持不变,这个变动的原因必然是货币的成比例的增减,而不会是任何别的。如果商品量减少而货币量不变,情形就同货币总量增加一样;反之亦然。流通速度的每一变动也产生类似的变动。流通次数的每一增加产生同货币总量增加一样的结果,流通次数的减少直接引起相反的结果……如果年产品中某一部分根本不用于交换,如生产者自己消费的部分,这一部分就不计在内。它既然不同货币交换,它对货币来说就等于根本不存在……只要货币的增加和减少可以自由发生,一国中存在的货币总量就由贵金属的价值来调整……但金银是商品,它们的价值同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一样,是由它们的生产费用,即它们所包含的劳动量决定的。”[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第128—136页及以下各页。]
穆勒的全部智慧不外是一套强词夺理的假定。他想证明商品价格或货币价值决定于“一国中现存的货币总量”。如果假定流通中商品的数量和交换价值不变,流通速度不变,由生产费用决定的贵金属的价值也不变,同时假定流通中的金属货币量同一国现存货币量成比例增加或减少,那末这事实上“很明显”,是把应当证明的东西已经假定好了。并且穆勒犯了同休谟一样的错误,认为处在流通中的是使用价值,而不是具有一定交换价值的商品,因此,即使我们承认了他的一切“假定”,他的原理还是错误的。流通速度可以不变,贵金属的价值也可以不变,流通中的商品的数量也可以不变,但是随着商品交换价值的变动,商品流通需要的货币量有时就大一些,有时就小一些。穆勒看到了一国中现存的货币一部分在流通,另一部分停留不动这个事实。但是,他却借助于一种十分可笑的平均计算假定一国中存在的全部货币实际上都在流通,虽然实际上看来不是这样。假定某一个国家有1000万银塔勒一年流通两次,那末,如果每个塔勒只用于一次购买,就可以有2000万在流通。如果一国中以各种形式存在的银的总额有1亿塔勒,那末就可以假定,如果每一块货币5年只用于一次购买,这1亿就全部可以流通。还可以假定全世界的货币都在汉普斯泰特[39]一地流通,不过其中每一部分不是一年流通三次而是300万年流通一次。对确定商品价格总额和流通手段量之间的比例来说,一个假定同另一个假定是同等重要的。穆勒认为,对他具有决定意义的,不是把商品直接同流通中现存货币量联系起来,而是同一国每个时期存在的货币的储备总量联系起来。他承认,一国的商品总量“并不是一下子”同货币总量相交换,而是分成不同部分在一年中的不同时期同货币的不同部分交换。为了排除这个不合适的情况,他就假定这种情况不存在。同时,这种商品和货币直接对立和直接交换的全部观念,是从简单的买和卖的运动中或货币当作购买手段的职能中抽出来的。在货币当作支付手段的运动中,商品和货币同时出现的现象已经消失了。十九世纪的商业危机,特别是1825年和1836年的大危机,并没有使李嘉图的货币学说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但是确实使它得到新的应用。这已经不再是个别的经济现象,像休谟那时候的十六、十七世纪的贵金属贬值,或者像李嘉图那时候的十八世纪中和十九世纪初期的纸币贬值,而是使资产阶级生产过程中的一切因素的矛盾都爆发出来的世界市场大风暴;人们从这个生产过程的最表面和最抽象的领域即货币流通的领域中去寻找这种大风暴的根源和抵御它的方法。这个经济气象学派所依据的真正的理论前提,实际上不过是以为李嘉图已经发现了纯粹金属流通规律这一信条。留给他们去做的,是使信用券或银行券流通也从属于这个规律。
商业危机的最普遍和最显著的现象,就是商品价格在长期普遍上涨之后突然普遍跌落。商品价格的普遍跌落可以说成货币同一切商品对比起来它的相对价值上涨,相反,价格的普遍上涨也可以说成货币的相对价值的跌落。两种说法都是叙述现象而不是解释现象。如果我这样提出课题:试说明交替发生的价格的周期性普遍上涨和价格的普遍跌落,或者这样提出课题:试说明货币同商品对比起来它的相对价值的周期性的跌落和上涨,说法虽然不同,但课题并没有改变,正如这一课题从德文译成英文也并不改变一样。因此,李嘉图的货币理论用在这里特别合适,因为它赋予同义反复以因果关系的外貌。商品价格为什么周期性地普遍跌落?因为货币的相对价值周期性地上涨。反过来问,商品价格为什么周期性地普遍上涨?因为货币的相对价值周期性地跌落。可以同样正确地说,价格的周期性的涨跌就是由于价格的周期性的涨跌。课题的提法本身就假定货币的内在价值,即它的由贵金属生产费用所决定的价值不变。如果这个同义反复有超出于同义反复的地方,那是由于它不理解最基本的概念。如果用乙衡量的甲的交换价值跌落,那末我们知道,这可能是由于甲的价值跌落,同样也可能是由于乙的价值上涨。反过来说,如果用乙衡量的甲的交换价值上涨,情形也就相反。只要同意把同义反复变成因果关系,其他一切就好办了。商品价格的上涨是由于货币价值的跌落,而货币价值的跌落,我们从李嘉图那里知道,是由于流通中的货币过多,也就是由于流通中的货币量超过了货币本身的内在价值和商品的内在价值所决定的水平。反过来也是这样,商品价格的普遍跌落是由于流通中的货币不足使货币价值超过它的内在价值。因此,价格周期性地上涨和跌落是由于周期性地有过多或过少的货币在流通。如果有人证实,价格在流通中的货币减少时上涨,在流通中的货币增加时跌落,那末即使这样,也仍然可以断言,由于流通中的商品量有了某种虽然在统计上完全无从证明的减少或增加,流通中的货币量就有了虽然不是绝对的然而是相对的增加或减少。我们已经知道,在李嘉图看来,价格的这种普遍波动就是在纯粹的金属流通中也必然发生,但由于涨跌的交替发生而抵销,例如,流通中的货币不足引起商品价格的跌落,商品价格跌落引起商品向国外输出,商品输出引起货币输入,货币输入再引起商品价格上涨。流通中的货币过多则相反,那时会输入商品和输出货币。尽管这种普遍的价格波动产生于李嘉图式的金属流通的性质本身,但是它的尖锐的和急剧的形式即危机形式属于发达的信用事业时期,所以十分明显,银行券的发行不是完全按照金属流通的规律来调节的。金属流通以贵金属的输入和输出作为补救手段,而贵金属是立即当作铸币进入流通的,因此,它们的流进或流出使商品价格跌落或上涨。对商品价格的这种作用,现在必须人为地由银行仿照金属流通规律来进行了。如果金从国外输入,那末这就证明流通中货币不足,货币价值太高,商品价格太低,因而银行券必须同新输入的金成比例地投入流通。反之,它必须同金的流出国外成比例地从流通中收回。换句话说,必须依照贵金属的输入和输出或依照汇率来调节银行券的发行。李嘉图错误地假定金不过是铸币,因此所有输入的金都增加着流通中的货币,从而使价格上涨,所有输出的金都减少着铸币,从而使价格跌落。这个理论上的假定在这里变成了实际的试验,有多少金存在就要使多少铸币流通。奥维尔斯顿男爵(银行家琼斯·劳埃德)、托伦斯上校、诺曼、克莱、阿伯思诺特以及一大批其他在英国以《currency principle》〔“通货原则”〕派著名的著作家,不仅宣扬这种信条,而且通过1844年和1845年的罗伯特·皮尔爵士银行条例把它变成现行英格兰和苏格兰银行立法的基础。这一信条在最大的、全国规模的试验之后,无论在理论上或实践上都遭到了可耻的破产,关于这点到研究信用学说时才能加以说明[注:在1857年的普遍商业危机爆发之前几个月,下院的一个委员会开会研究1844年和1845年的银行法的效果。这些银行法的理论之父奥维尔斯顿男爵在委员会上的发言中夸口说:“由于严格而及时地奉行了1844年条例的原则,一切都进行得有条不紊和十分顺利,货币制度稳固可靠,国家的繁荣无庸置疑,公众对1844年条例的信任与日俱增。如果委员会还需要什么实际例证来说明条例所依据的原则的健全以及它所已经保证的效益,正确而完善的答复就是:请您看看四周吧;看看国内的贸易现状,看看民众的满意心情,看看社会上各阶级的财富和繁荣;在观察了这一切以后,委员会就能够决定,对于一个取得了这些成果的条例,是否应该干涉它的继续存在。”这是奥维尔斯顿在1857年7月14日的夸口,同年11月12日,内阁却不得不由自己负责宣布停止执行这个奇妙的1844年条例。]。但是,人们看到:李嘉图把货币在其流动形式上当作流通手段孤立起来的理论,最后得出这样的结论:贵金属的增减对资产阶级经济起着连货币主义的迷信都从未梦想过的绝对影响。这样一来,称纸币为最完善的货币形式的李嘉图就成了金条党的先知。
在休谟的理论或货币主义的抽象对立物这样发展到了它的最后的结论以后,斯图亚特对于货币的具体观念终于由托马斯·图克恢复了它的权利[注:图克完全不知道斯图亚特的著作,这从他所著的《History of prices from 1839-1847》,London,1848[“1839—1847年价格史”1848年伦敦版]中可以看出,书中对货币学说史作了综合的叙述。]。图克不是从某种理论中,而是从认真分析1793年到1856年的商品价格史中得出他的原理的。图克在1823年出版的他的“价格史”第一版中还完全受着李嘉图学说的影响,徒劳无益地力图使事实来迁就这一理论。他的“论通货”这本在1825年危机之后出版的小册子,甚至可以看成后来奥维尔斯顿所实际运用的那些观点的第一次系统叙述。可是,对商品价格史的继续研究使他不得不看到:这个理论所假定的那种价格和流通手段量之间的直接联系完全是臆想出来的;当贵金属的价值不变时,流通手段的膨胀和紧缩始终是价格波动的结果,而不是它的原因;货币流通只是居于第二位的运动;货币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还取得与流通手段这一形式规定性完全不同的其他的形式规定性。图克的精心研究不是属于简单金属流通的领域,而是属于另一个领域,因此这里还不能详细讨论,属于同一流派的威尔逊和富拉顿的研究也一样[注:图克的重要著作,除了他的合作者纽马奇用六卷出版的“价格史”以外,是《An inquiry into the currency principle,the connetion of currencty with prices etc.》2 edition,London,1844[“通货原理研究、通货与价格的关系”1844年伦敦第2版]。威尔逊的著作我们已经引过。最后要提到的是John Fullarton.《On the regulation of currencies》,2 edition.London,1845[约翰·富拉顿“论通货的管理”1845年伦敦第2版]。]。所有这些著作家都不是片面地而是从货币的不同要素上来理解货币,可是仅仅注重材料,而无视在这些要素之间或它们同经济范畴的总体系之间的任何生动的联系。因此,他们错误地把不同于流通手段的货币同资本,甚至同商品混淆在一起,虽然另一方面他们有时也不得不承认它同后两者的区别[注:“应该把当作商品的货币也就是资本和当作流通手段的货币区别开来。”(图克“通货原理研究”第10页)“人们可以指望,当金银到手的时候,它们能够几乎正确地实现所需要的款项……金银和其他各种商品相比有一种无限的好处……因为到处用它们作货币……契约上规定用来偿还内债外债的通常总不是茶叶、咖啡、糖或靛青,而是铸币;因此,汇款时不论是用指定的铸币,或者用能够在收款地的造币局或市场上立即变成那种铸币的金银条块,对于汇款人总是提供了达到汇款目的的最稳当、最直接和最确实的手段,能避免因无人需要或价格变动而产生的落空的危险。”(富拉顿“论通货的管理”第132、133页)“其他任何物品〈金银除外〉都可能在数量上或品种上超出它们被送去的那个国家的正常需要。”(图克“通货原理研究”)]。例如,如果把金运出国外,那末实际上是把资本运出国外,但是如果输出铁、棉花、谷物,简言之,输出任何商品,结果也是一样。两者都是资本,因此它们不是作为资本彼此区别,而是作为货币和商品彼此区别。所以,金作为国际交换手段的作用并不是从它作为资本的这个形式规定性产生,而是从它作为货币的这个特殊职能产生。同样,当金或代替金的银行券作为支付手段在国内贸易中发挥作用时,它们同时也是资本。但是它们不能由商品形式的资本来代替,这一点譬如说已经由危机十分清楚地证明了。因此,金成为支付手段,是由于它作为货币不同于商品,而不是由于它作为资本的存在。就在资本直接作为资本输出的时候,例如,把一定的价值总额按一定利息贷给国外的时候,还要看市场的情况才能决定这笔资本是用商品的形式还是用金的形式输出,如果用金的形式输出,那末这是由于贵金属作为货币具有不同于商品的特殊形式规定性。一般说来,这些著作家观察货币,不是首先从抽象的形式上,看货币怎样在简单商品流通内部发展和怎样从那正在经历发展过程的商品本身的关系中成长起来。因此,他们经常动摇于同商品对立的货币所具有的抽象的形式规定性和隐藏着像资本、revenue〔收入〕等等更具体的关系的货币的规定性之间[注:关于货币转化为资本我们将在论述资本的第三章即这第一篇的最后部分中加以研究。]。
注释:
[20]1844年英国政府力图防止银行券兑换黄金的困难,根据罗·皮尔的创议,实施了英国银行改革法,把英格兰银行分为两个独立部门,即银行部和发行部,并规定了银行券的黄金保证的固定定额。没有黄金保证的银行券的发行额限1400万英镑。但是,1844年的银行条例没有起到作用,实际上流通中的银行券的数量不是取决于抵补基金,而是取决于流通领域内对银行券的需要量。在经济危机时期,对货币需要特别感到尖锐,英国政府暂时停止实行1844年的条例,增加了没有黄金保证的银行券的总额。——第54页。
[21]指1707年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合并,这次合并的结果,使苏格兰最终归并于英格兰。由于这次合并解散了苏格兰的议会,两国间存在的一切经济上的障碍也消除了。——第62页。
[22]野蛮人的法典(Leges barbarorum)是五世纪至九世纪期间所编纂的日耳曼各部落的习惯法的纪录。——第64页。
[23]马克思引自约·洛克的著作“略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的结果。给一议员的信,1691年”(《Some Considerations of the Consequences of the Lcwering of Interest,and Raising the Value of Money.In a Letter sent to a Member of Parliament,1691》),根据“约翰·洛克全集”四卷集1768年伦敦第7版第54页(《The Works of John Locke》.In four volumes.The seventh edition,London,1768,p.54)。——第68页。
[24]指《Société générale du crédit Mobilier》(“动产信用总公司”),是法国的一家大股份公司,由贝列拉兄弟于1852年创立并为1852年11月18日法令所批准。Crédit Mobilier的主要目的是充当信贷的中介和滥设企业(参加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创立)。该公司广泛地参加了法国、奥地利、匈牙利、瑞士、西班牙和俄国的铁路建设。它的收入的主要来源是靠证券交易所的投机买卖。Crédit Mobilier用发行本公司的股票得来的资金收买各种公司的股票,它自己的股票只是以它持有的其他企业的有价证券作担保,而各种公司的股票则是以它们本身财产的价值作担保的。因此,同一实际财产产生了两倍的虚拟资本。Crédit Mobilier同拿破仑第三的政府有密切的关系,并受它的保护。1867年该公司破产,1871年停业。Crédit Mobilier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作为新型金融企业出现,是由反动时代的特征所引起的,在这个时代里交易所的买空卖空、投机倒把活动异常猖獗。中欧的其他许多国家也仿照法国的Crédit Mobilier建立了类似的机关。马克思在发表于“纽约每日论坛报”上的几篇文章中揭露了Crédit Mobilier的真正实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2卷第23—40、218—229、313—317页)。——第85页。
[25]指詹·穆勒的著作“为商业辩护。对斯宾斯先生、科贝特先生等人借以证明商业不是国民财富的来源的证据所作的回答”1808年伦敦版(J.Mill.《Commerce defended.An Answer to the Arguments by which Mr.Spence,Mr.Cobbett,and others,have attempted to prove that Commerce is not a Source of National Wealth》.London,1808)。——第87页。
[26]“经济学家”(《The Economist》)是英国经济、政治方面的周刊,1843年起在伦敦出版;大工业资产阶级的机关刊物。——第96页。
[27]彼得·施莱米尔是德国浪漫派诗人夏米索的中篇小说“彼得·施莱米尔奇遇记”中的主人公,他用自己的影子换来一个神奇的钱袋。——第106页。
[28]Patrem familias vendacem,non emacem esse(家长该卖不该买)——这是老卡托在他的著作“论农业”(《De re rustica》)中的用语。——第118页。
[29]指1810—1826年美洲的西班牙殖民地争取独立的战争。经过这次战争,大多数拉丁美洲国家摆脱了西班牙的统治。——第125页。
[30]指1727年10月21日中俄签订的关于贸易和边界的恰克图条约。由于恰克图条约的签订,中俄贸易,主要是以货易货的贸易大大扩大了。——第140页。
[31]指英法为了获得新的在华特权并把中国变成半殖民地的附庸国而对中国进行的侵略性的、所谓的第二次“鸦片战争”。战争的结果中国失败,签订了掠夺性的天津条约。——第140页。
[32]马克思引证昂吉埃腊(殉道者彼得)的著作“新大陆”(《De Orbe Novo》)是根据下面这本书:威·希·普雷斯科特“墨西哥征服史——附古代墨西哥文化概述。征服者艾尔南·科尔特斯的生平”1850年伦敦版第1卷第123页(W.H.Prescott.《History of the Conquest of Mexico,with a Preliminary View of the Ancient Mexican Civilisation,and the Life of the Conqueror Hernando Cortez》.Vol.I,London,1850,p.123)。——第144页。
[33]Jakob Grimm.《Geschichte der deutschen Sprache》.Bd.Ⅰ-Ⅱ,Leipzig,1848.——第145页。
[34]法的历史学派是十八世纪末产生于德意志的历史学和法学中的一个反动流派。关于这一学派的特征,见马克思“法的历史学派的哲学宣言”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卷第97—106页和第454页)。——第157页。
[35]英国财政经济学家约翰·罗企图实现他的根本站不住脚的主张:似乎国家可以依靠把不可兑银行券投入流通的办法来扩大国内的财富。1716年他在法国创办了一家私人银行。1718年这家银行改组成国家银行。罗氏银行在无限发行信贷券的同时从流通中收回了硬币。结果交易所的买空卖空和投机倒把活动空前风行,直到1720年国家银行完全倒闭和“罗氏制度”本身彻底破产才告完结。——第159页。
[36]针线街是伦敦的一条街,英格兰银行的所在地。——第160页。
[37]大陆封锁,或大陆体系,是拿破仑第一于1806年宣布的。它禁止欧洲大陆各国和英国进行贸易。参加实行大陆封锁的有西班牙、那不勒斯、荷兰、普鲁士、丹麦、俄罗斯、奥地利等国。——第168页。
[38]指1807年为反对拿破仑第一宣布的大陆封锁政策而颁布的一些“敕令”(orders in council),即禁止中立国家同法国以及加入大陆体系的国家进行贸易。——第168页。
[39]汉鲁斯泰特是伦敦29个区之一。——第1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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