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革命共产主义者协会[321]
第一条
协会的宗旨是推翻一切特权阶级,使这些阶级受无产阶级专政的统治,为此采取的方法是支持不断的革命,直到人类社会制度的最后形式——共产主义得到实现为止。第二条
为了促进这个宗旨的实现,协会必须使共产主义革命政党的一切派别加强团结合作,按照共和主义的友爱的原则来消除民族分立。第三条
协会的创立委员会构成中央委员会;它可以在一切必要的地方设立和中央委员会保持联系的委员会。第四条
协会的会员人数不限,但接收会员时必须全体通过。选举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第五条
协会的全体会员必须宣誓保证严格遵守本章程第一条的规定。第一条所表述的主旨如果在修改时遭到削弱,会员即不承担他所负的义务。第六条
协会的一切决定必须经过三分之二的多数票通过。
茹·维迪尔,奥古斯特·维利希, 乔·朱利安·哈尼,亚当, 卡·马克思,弗·恩格斯 起草于1850年4月中旬 俄译文由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于1926年第一次发表 原文是法文 俄文译自手稿 |
注释:
[321]见注257。——第605页。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