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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仰:美国的道德公信力

字号+作者:刘仰 来源:作者博客 2011-09-01 12:5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一个国家的道德公信力是巨大的无形财富。当它失去时,这个国家的竞争力会大大下降。对于小国,在充满利益竞争的世界上,道德公信力似乎并不很重要。对于一个'...

一个国家的道德公信力是巨大的无形财富。当它失去时,这个国家的竞争力会大大下降。对于小国,在充满利益竞争的世界上,道德公信力似乎并不很重要。对于一个对世界负有责任的大国,道德公信力非常重要。它既是世界秩序存在的基础,也是国际地位的基础。当今世界,从国内到国外,很多人经常批评中国的道德公信力,其本质与“中国威胁论”、“中国崩溃论”是一致的。相反,很多人在批评中国道德公信力的同时,不遗余力地歌颂美国的道德公信力。在很多与美国有关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事务上,一个比较著名的论述是:我们不相信美国会对自己的信誉不负责任。本文不说中国的道德公信力,也不说美国在金融问题上表现出的信用问题,只说一件美国往事。
    去年,媒体曾报道美国60多年前在危地马拉从事了一项“秘密人体实验”,实验主要目的是为了证明青霉素对性病的疗效,美国政府有关人员在危地马拉用囚犯等做实验。当时,我已写过文章,介绍了这件事情。近日,8月29日,美国生物伦理问题研究“总统委员会”公布报告承认,上个世纪40年代,美国研究人员在明知违反伦理标准的情况下,故意使危地马拉1300多名囚犯和精神病患者染上梅毒等性病,在实验过程中,共有83名实验对象死亡。去年此事被揭露时,奥巴马曾就这一事件向危地马拉道歉,今年美国“总统委员会”公布的是对这一事件初步的调查报告。
    一个被隐瞒了半个多世纪的罪恶,对于美国的国家公信力有何影响?当一些中国人还在宣称“不相信美国会对自己的信誉不负责任”时,面对这样的事实,他们还会对美国的道德公信力充满信任吗?就此事件来说,它最初被揭露,源自一名美国医学史家整理旧资料时的偶然发现。假设,这些旧资料已经被毁了,或者这位医学史家发现这些资料时也像当年的实验者那样,没把它当回事,或者,这些资料的“真伪”无法证实,等等,这个60多年前的秘密,还将秘密存在多久呢?当这些真实的罪恶处于“不存在”的状态时,是否就加强了人们对美国这个“美好”国家的信任?
    1300多名囚犯和精神病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美国政府的研究人员故意染上各种性病,实验过程中有83人死亡,实验结束后,还有多少人及其他们的家属为此付出健康和生命的代价?危地马拉总统去年得知此消息时称:这是一项“违背人性的犯罪”!这就是被很多人描述为人类“最美好的制度”、“最美好的理想”、“最人性化”的美国,60多年前,还是美国朝气蓬勃的上升期,它便犯下如此“违背人性”的罪恶,我们是否还应该对美国抱有五体投地的崇拜之心?
    也许有人会说,这只是个例,不妨碍美国的整体形象。也许还有人会说,美国美好的民主制度能够防止或纠正此类事件的发生。我不得不说,这种想法实在太天真了。美国“总统委员会”自己的报告都承认这是“系统性失败”。说白了,就是美国的制度弊病造成的,即某些中国人最常爱用的所谓“体制问题”。去年,美国的这项犯罪活动被揭露时,同时还发现,类似“秘密人体实验”也在美国公民身上做过!去年,美国政府官员不得不承认,类似“秘密人体实验”在美国国内发生过十多起。我们该相信美国政府吗?今年,美国“总统委员会”的报告不得不承认,去年承认的“十多起”是不对的,实际上,美国针对本国公民的“秘密人体实验”,数量超过40起!实验内容也超出了性病,还包括肝炎、流感、癌症等。那么,现在承认的40多起,就是真相吗?
    人们迷信美国的民主制度,总是相信美国的民主制度有自我纠错的功能,这个功能如何实现呢?所谓“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常常被人挂在嘴边,也以此作为对中国的要求。我承认“公开透明”的确具有监督、纠错的功能。但是,我们不得不问:为何美国的民主制度没有做到这一点?我们再来看看美国那些本土“秘密人体实验”的内容:在康涅狄格州使精神病患者感染肝炎病毒、在马里兰州让囚犯吸入流感病毒、在纽约市一家医院向慢性病患者注射癌细胞等等。从好的方面说,我们可以把这些“秘密人体实验”看成是美国官商勾结的医学实验,目的是为了开发治病的药物。即便在这个层次上,我们也会看到这是美国的“制度弊病”。资本主义就是资本主导一切,从资本到政府,它有逻辑的延续性和连贯性。因此,在资本的世界里,“商业机密”是不得侵犯的核心时,“国家机密”自然也成为不可侵犯的内容。于是,“公开透明”就失效了。虽然一个国家总有“机密”,但是,有多少是被“商业机密”裹挟的“国家机密”?其中又掩藏了多少此类“违背人性”的罪恶?
    我还注意到一个细节。60多年前,美国在危地马拉的“秘密人体实验”还有一个特征,实验对象主要是黑人。这一特征在美国本土的“秘密人体实验”中也有体现。美国“总统委员会”的初步报告指出:自1932年起,美国卫生部门官员在亚拉巴马州以免费治疗梅毒为名,召集约600名黑人男子(去年报道时这个数据是400多名,今年的新数据是全部吗?)作为实验品,秘密研究梅毒对人体危害。该研究直到1972年被媒体曝光才终止。我不得不问:美国针对特殊人种的“秘密人体实验”目的究竟何在?如果不是一个黑人当了美国总统,类似的信息会被披露吗?美国“总统委员会”的报告还说:其中一些实验只是为满足好奇心,没有取得实际成果。对此,我们应该相信吗?美国花费巨资、冒着巨大的道德风险甚至不惜犯罪,只是为了好玩地满足一下“好奇心”?
    美国在生物领域的这类秘密还有很多,它们不光是几十年前的历史旧账,有不少是当今正在发生的。例如美军入侵伊拉克后发生的“海湾综合症”,与美国军方提供的疫苗有没有关系?那些生产疫苗的企业有美国政府高官的股份;那些调查“海湾综合症”的记者有些死于非命。因此,在“违背人性的犯罪”方面,美国既有罪恶昭彰的前科,也有现实的种种疑点。包括肯尼迪总统之死,至今还是未能揭开的秘密。从美国政府偶尔解密一点新材料上说,美国政府实际上掌握了这些秘密,那么它为何不能公开?如果公开了,人们还会看到什么样的罪恶?面对这样的事实,我不得不说,那些“不相信美国会做坏事”的人,实在太天真太盲目了。美国的国家道德公信力早已处于岌岌可危之中,对此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如果不是傻瓜,就是死扛着维护美国的利益。
    当美国大使馆发一些副总统、大使的良好形象,看到某些人激动得如打了鸡血,仿佛美国的“制度美好”又有新的铁证,我忍不住要喷饭。在如此违背人性的罪恶面前,那些小儿科的表演,又有多大的意义?最多骗骗小孩子。美国尚未揭露的罪恶还有多少?对于美国的道德公信力,我从来都不屑一顾。它是一个利益至上的国家,道德对于美国,不过是虚伪。即便抛开政治、军事层面,仅仅从商业角度说,我认为,美国的道德公信力并不比胡雪岩等中国商人更高。拿美国同胡雪岩等徽商、晋商作对比,我都觉得愧对祖先,玷污了徽商、晋商的诚信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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