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洲承认收钱发稿 新快报头版发表致歉声明 字号小得可怜
《新快报》"两根骨头"仿佛含有过量塑化剂, 果然不够硬, 像陈永洲记者在监狱里面痛痛快快全都撂了一样, 《新快报》领导终于公开地、羞答答地、不情愿地、心有不甘地……道歉了.
《新快报》道歉的文字非常短,概略长于一篇微博的文字量。道歉文字极尽干涩左右躲闪, 死撑着一个已经塌了架的一文不值的面子,例行公文敷衍一番, 与《请放人》《再请放人》两篇通栏大标题震铄古今的社论文字相比, 可怜得像一个东北虎头后边拖着一根北京南锣鼓巷八号的老鼠尾巴.
看图, 道歉的文字虽放在头版,但隐在9号运动员的肥硕翘起的屁股后面,字号小得可怜, 唯恐别人看得见。
《新快报》在道歉中, 承认"本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性报道", 违反了职业准则和新闻真实性原则,报社的责任是"对稿件审核把关不严,事后报纸采取的做法不当",要引以为戒认真整改.
很好,既然承认报社对稿件的审核把关不严,那么, 我们不妨追问两句: 报社的哪位领导负责审核这方面的稿子?领导又对稿子做过什么样的审核?领导看过稿子吗?领导改过稿子吗?领导根据什么对稿件做出修改?领导又根据什么对18篇连续负评某一上市企业的稿件一路绿灯给予放行呢?当稿件发出去之后, 在社会上产生恶劣的影响, 你们报社的领导就没有问一句稿件的原始出处在哪里吗?证监会就你报所"揭露"的问题做了正面正式回应, 报社领导就没有回过头来再查一查新闻来源?就没有核实一下你们的那些夸张数字和耸人听闻的"事实"吗?提供稿件的那个#神秘的主体#只和这个叫陈永洲的年轻记者联系, 从来没有会过你们报社的领导吗?你们报社的广告经营部门和这个神秘的主体没有业务合作吗?你们报社领导的额外收入与这个神秘的主体没有什么联系吗?事到如今, 一个(一群)单位上的带头大哥, 把责任全部推给身陷囹圄的小伙计, 你们真的没有一点儿恻隐之心没有一点良心发现吗?
很好,既然你们承认"事发后报纸采取的不当做法, 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 而且"教训深刻", 请问, 事发之后你们的报纸采取了哪些"不当的做法"呢?又是如何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呢?面对记者收受钱财发表大量造谣抹黑企业不当的文字, 报社领导非但不思悔过, 反而别出心裁胆大妄为地用"发社论"来威胁司法部门, 公开讳疾忌医混淆是非拿着不是当理说, 制造更大的社会混乱, 你们的这种必将载入新闻史的离奇的创造性的举动, 责任人是谁?直接责任人是谁? 最初拟意如何生发?原始稿件又由谁签发?签发大样的总编辑是哪一位英雄好汉呢?……
这一切你们的检讨书里面都应该有所交代才是.
很遗憾, 新快报没有道歉的诚意, 新快报的这个道歉, 很像是随便在网上抄录了几句官话打了一个便条.欠缺起码的严肃性, 涉嫌对读者极端不尊重, 对那些因为你们的错误的报道造谣的报道而造成损失的股民而言, 你们的检讨书具有伤口上撒盐的效果.
这样的道歉不如不道歉,这样的道歉不如撑起你们的两根硬骨头继续扛下去. 撇开事实是非, 单就"请放人"、"再请放人"两篇社论文字而言, 尚看得出嬉笑怒骂, 看得出调侃有加, 看得出幽默成趣, 看得出贵报有会写文章的人.但是这篇道歉书实在不怎么样, 显然非出自报人文笔. 贵报难道就不能请两篇社论的起草人重新起草一篇有诚意的道歉书吗?
(2013年10月27日写于北京南锣鼓巷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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