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喜臭肉事件,再次敲响了国民食品安全的警钟。
已经二十年了,我们年年呼吁,我们的呼吁被巧妙地覆盖了。有毒食品年年有,我们的呼吁年年有,但是保护国民的法律制度就是不能有!为什么?
同志们不觉得可笑吗?搞什么《食品安全法》啊!没有集体诉讼制度,一万个法律也是摆设!有些人就是坚决不给老百姓法律武器啊!有些人就是要誓死捍卫卖臭肉者的权利!有些人就是要拼命保护麦当劳的利益!让老百姓集体诉讼,谁还敢卖臭肉呢?谁还敢卖有毒食品?福喜不怕破产吗?麦当劳不怕破产吗?十三亿人啊!十三一双眼睛啊!十三亿人的集体赔偿啊!谁还敢欺负中国可怜的消费者呢?
全世界,除了个别极端落后的国家,唯有中国拒绝集体诉讼制度。为什么?因为他们要保护资本的利益!集体诉讼制度一出,很多食品、药品及消费品企业都面临着破产。于是,老百姓的法律权力被代表了。老百姓的基本人权(生存权),竟然变成了各级政府的生杀大权,政府手里紧紧攥着卖臭肉者的命运。由此,卖臭肉者就与各级政府紧密地联系起来了。在GDP迷信的可笑逻辑下,保护臭肉就成了各级政府秘而不宣的责任。于是,权力洞穿了国家的法律,腐败糜烂了人民的肠胃。
不要去责骂福喜,也不必去责骂麦当劳。任何一个优秀的企业,在如此荒唐的法律制度下,都会变成贩卖臭肉的企业!这不是道德问题,这是经典的法律问题!别人二百年前就解决的问题,我们二十年来就是不能解决。一个臭肉包子,让所有的思想理论毫无颜色!谁在保护福喜臭肉?还需要再说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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