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要:北京的朋友,希望笔者为四中全会写点什么。思考良久,也只有写下这篇文章了。又或者,有幸遇到不怕麻烦者,也可以细读一下完整版的《新社会主义论(完整版)》。其实,路线有了,剩下的事情也就迎刃而解了。
新自由主义(英语:Neoliberalism)是古典经济自由主义的现代复苏形式。通常,新自由主义是指是一种政治与经济哲学,它强调利伯维尔场机制(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作用,反对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对商业行为和财产权的管制。在对外政策上,新自由主义支持发达国家利用经济、外交压力或是军事介入等手段来扩展国际市场,达成强制发展中国家接受自由贸易和国际性分工的目的。新自由主义支持透过国际组织与条约(如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银行)对发展中国家施加多边的政治压力。新自由主义支持私有化,反对由国家直接干预。为增进公司效率,新自由主义反对最低工资、劳工集体谈判权等政策。新自由主义反对社会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环境保护主义,认为这会妨碍民主制度。观察被新自由主义征服的国家,新自由主义往往带有浓厚的殖民主义的色彩。新自由主义通过国际资本的渗透,形成对发展中国家财政和金融的全面控制,进而强制将发展中国家纳入“国际化”。“国际化”本质上是一种全球性社会分配模式,发达国家通过金融和贸易的所谓“自由化”,实现了国民福利的国家间的转移。事实上,自由主义在经济上的自由,就是建立在对被自由的奴役之上。历史地看,新自由主义之下的华盛顿共识,不过是新殖民主义的一个骗局而已。
新自由主义在国际上兴起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并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侵入中国。中国的新自由主义思潮兴盛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此思潮演进成为具体的经济政策则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事情了。此思潮在中国先是传播于年轻知识学人之中,中国学界喜闻乐道的莫干山会议①就是这一思潮的滥觞。其后,一部分政治人物和学者接受了这一思潮(不列举他们的鼎鼎大名了),开启了中国的自由化运动,直到爆发那场政治风波。其后,以朱镕基先生②为代表的中国新自由主义者转入较为纯粹的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改革。到本世纪初叶,中国第一批新自由主义者已经走上政治舞台,他们在各个领域开始发挥决定性作用,新自由主义在中国开始具体化、系统化和神圣化了。所谓具体化和系统化,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新自由主义“四化”,也就是“私有化”、“市场化”、“资本化”、“国际化”。中国特色的新自由主义“四化”,几乎没有什么界限甚至底线。他们开始“四化”一切了,“四化”远远超越了商业范畴,对教育、学术、文化、医疗、政府、军队统统进行了“四化”。甚至,就连活生生的人都不能幸免,小生和花旦也一并被“四化”为高端消费品了。中国特色新自由主义的“四化”,就像是高传染病毒渗透进了一切领域,腐败一发而不可收拾。“四化”的口号也越来越生动了:“甩开膀子”、“杀出一条血路”等等不一而足。所谓神圣化,就是新自由主义的宗教化。新自由主义通过“穿衣戴帽”,成为了执政者的一整套思想理论,成为了中国现行制度和政策的伦理基础。
笔者曾经著文谈过自由问题。中国古代没有人使用自由一词,那当然不是中国人不爱自由,而是因为中国人不喜欢被奴役。自由,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自由更是一个强者的概念。你的自由,可能意味着别人的不自由;你的绝对自由,可能意味着别人被彻底地奴役。新自由主义是有主仆逻辑的。新自由主义是一套游戏规则,规则制定者就是主人,其余被规则者就是仆人。我国的新自由主义者将中国政府纳入了国际规则中,我国政府是被规则者;我国的新自由主义者将中国国民纳入了国内规则中,中国国民是被规则者。纳入国际规则的标志性事件,就是人民币与美元联系汇率制度③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④。客观地说,联系汇率和WTO有积极的一面,在牺牲一部分国民福利⑤的前提下,我国获得了国际资本和国际市场,我国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当然,利弊相生,联系汇率和WTO也有消极的一面,我国丧失了相当程度的经济管理主权⑥(甚至也包括一部分政治管理主权),我国牺牲了珍贵的环境和资源,我国国民损失了巨额的国民福利。笔者反复强调,对历史的判断,没有绝对是非,而在于程度的把握,所谓过犹不及。纳入国际规则要有底线,超越底线性质就变了。至于,纳入国内规则的部分,就是国家和集体财产的大规模私有化浪潮。需要说明的是,国内的“四化”过程,本不需要让渡国民福利的“策略性安排”。很遗憾,在“私有化”、“市场化”、“资本化”、“国际化”过程中,我们见识了中国官、学、商、媒、兵的极度无耻。至此,新自由主义由新殖民主义,逐渐演进为新奴隶主义。中国文人并不懂得忌口,他们公然使用“混”和“流”这样鄙俗的字眼。
事实上,新自由主义在西方已经不是显学了。从前苏联解体,到亚洲金融危机,全世界都开始警觉新自由主义的殖民主义特征了。到了本世纪,以美国“占领华尔街运动”⑦为标志,西方人自己也在检讨新自由主义了。客观地说,西方人已经开始抛弃新自由主义了,多数西方国家实现了左翼政党执政的局面,新一轮的社会主义思潮在悄然地兴起。然而,春风不度玉门关。我国的新自由主义刚刚进入壮年期,我国正处于新自由主义者完全执政期,我国变成了全世界新自由主义最后一个坚强堡垒,我国的教育、学术、传媒严格地限制社会主义思潮,我国的政治家集体无意于社会主义倾向的改革。新自由主义在中国宗教化和法制化了,党的理论和政府制度开始新自由主义化了。“杀出一条血路”当然不仅仅是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宣誓,这已经是经典的政治檄文了。由此,新自由主义,这个具有鲜明民族主义特征的主义,在中国就变成了具有阶级斗争特色的主义了。中国的主义之争又一次进入高潮。新自由主义在中国经过了反复包装,总体上被定义为“邓小平理论”,细分为“表论”和“观论”。作为新自由主义的对立面,中国左翼缺乏思想积累和理论准备,他们只能重新擎起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旗帜。所以,当我们重新听到无产阶级专政和阶级斗争的言论就不足为奇了。显然,直到今日,这仍然是一场完全不对等的主义之争。中国的左翼正是在这种不对等的斗争中逐渐崛起,他们开始做系统的思想理论准备,他们开始提出新社会主义论⑧,他们开始着手教育一代社会主义新人。并不有趣的是,最先觉悟的中国青年却是香港青年,确实是哪里压迫最深重哪里反抗最激烈。笔者确信,真正能够唤醒全国青年的是新自由主义者,当他们“甩开膀子”并“杀出一条血路”的时候,他们也就为他们自己准备好了掘墓人。
笔者久居香港,切身观察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本质。老实说,笔者不同意对任何主义进行极端化批判,一种主义的存在有其客观必然性。笔者认为,不要一说新自由主义就十恶不赦,一反新自由主义就退回到三十八年前。私有化、市场化、资本化、国际化是中性的,在某种意义上甚至是有益的。问题的关键在于主体性、适应性和创造性。所谓中庸则美,所谓过犹不及。笔者不认为,我国坚持新自由主义者全部是右翼,更不认为他们全部都是极端右翼。我曾经反复对左翼的朋友讲,邓小平先生是左翼,绝对不是什么右翼。一定要把邓小平和邓小平理论分开,戴一顶八路军的帽子不一定就是八路军,邓小平理论还真的不是邓小平的理论。我也反复地说,新一代的核心是具有左翼倾向的领导人。必须明白,左翼倾向未必马上就是左翼的方针路线,左翼倾向未必立刻就是左翼的制度政策,从左翼倾向落实到社会主义路线方针,直到最终形成社会主义制度政策,需要漫长的历史过程。必须清醒地看到,精英阶层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恐惧;也必须冷静地思考,精英阶层在我国新自由主义时期所获得的巨大利益。在我国,规模庞大的官、学、商、媒、兵集团是迷茫的,关于“老路”和“邪路”的担心是十分具体和现实的,不解决新路的问题就无法达成全民族的基本共识。香港的学潮值得我们思考,反新自由主义的“占领华尔街运动”,为什么到了香港就变成了港独运动了呢?说到底,这仍然是路线迷茫的结果!香港青年反对新自由主义,更坚决地反对旧社会主义。我们是否能够提出一条崭新的思路呢?笔者思考这个问题超过十年了,笔者将一部分思考写进了《新社会主义论(完整版)》。我们能否总结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和新自由主义,建立一种更为客观合理的制度模式呢?笔者认为中国人是有这种智慧的。是的,私有化下也可以相对公有,市场化下也可以计划干预,资本化下也可以社会保障,国际化下也可以人民币资本主导。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习近平主席强调的“最大公约”⑨,应该可以体现于制度和政策之中的。此处的“最大公约”是最大社会共识的一种表述。最大公约,当然就是人民的整体意愿,此论也就为未来人民立法留下了伏笔。同样,我认为社会主义也是中性的。中庸则美,过犹不及。极端的社会主义已经被证明难以持续,我们为什么不进行主体性、适应性、创造性改变呢?我想,无论是马克思、列宁、毛泽东,如果他们活在当下的这个时代,他们一定会创立新社会主义的。我们学习马列毛,不是摆弄语言碎片,不是表演亮相姿势,我们是要掌握他们的真功夫,我们要用真功夫战胜新自由主义。笔者以为,最好的批判,莫过于创新。
传统的社会主义,存在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都没有吃透资产阶级法权⑩。请接受一个公理性推断:资产阶级法权的最终归属,决定了社会制度的根本性质。公理推理:无产阶级不直接持有资产阶级法权,社会主义自然变质成为资本主义。笔者认为,传统社会主义是国家资本主义,是国家代表人民持有资产阶级法权,既不是无产阶级专政,也不是人民民主专政。因为,“人民代表”的人民性会发生蜕变,就连毛泽东也无法保证“人民代表”的人民性(更不要说无产阶级特性)。“人民代表”完全可以搞出资产阶级立法,这已经被历史反复证明了。人民的主体性,只能也必须体现于对“资产阶级法权”的占有基础上,这是一个历史性的结论。就民主本意而言,实现真正的人民立法才能解决人民民主的根本问题。所以,人民立法,就是新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就此意义而言,人民立法将代替新自由主义思潮,成为全球制度进步的一种文明的标志。同时,人民立法,也在事实上成为阶级斗争的现代模式,从而避免了传统阶级斗争的破坏性。当然,人民立法更是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核心内容,人民民主充分表达于人民立法权,人民民主不再肢解司法权和行政权,从而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用人民立法代替人民民主专政,将是我国新社会主义政治和经济的伟大创新。在人民立法之下,实现相对地公有(多数人占有多数资产),实现普遍地共享(高强度财政转移支付),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实现制度成本最低化(将大部分政府权力交还社会),实现对环境的保护与恢复(反对奢华腐朽的物质生活),这才是未来国家间竞争的关键之所在。中国如能建设新社会主义模式,将使中国继续获得高速的经济增长,中国将为世界做出伟大的示范,中国将为人类做出伟大的贡献。
北京的朋友,希望笔者为四中全会写点什么。思考良久,也只有写下这篇文章了。又或者,有幸遇到不怕麻烦者,也可以细读一下完整版的《新社会主义论(完整版)》。其实,路线有了,剩下的事情也就迎刃而解了。
① 莫干山会议。在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之前的一个月由朱嘉明、刘佑成、黄江南、张钢等青年经济工作者组织召开的学术讨论会。会议在杭州德清县莫干山上召开,简称”莫干山会议“。莫干山会议被称作“经济改革思想史的开创性事件”,是青年经济工作者“第一次集体发声”。这次会议不仅使一批经济学家脱颖而出,走上了中国历史舞台,也为八十年代的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引起了当时中央高层领导的重视。莫干山会议成员,后来成为我国政、商、学、媒各界的显赫人物。
② 朱镕基先生。朱镕基,男,清华大学电机系电机制造专业毕业,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194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至1987年任国家经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87年至1991年任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1991年至1992年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务院生产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兼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1992年10月当选为第十四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1993年3月在全国人大第八届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1993年6月至1995年6月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1997年9月19日在中共第十五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1998年兼任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长。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先生积极推进了中国私有化、市场化、资本化、国际化的改革,促成了人民币与美元的联系汇率制度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
③ 人民币与美元联系汇率制度。1994年1月1日,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价格正式并轨,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企业和个人按规定向银行买卖外汇,银行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交易,形成市场汇率。中央银行设定一定的汇率浮动范围,并通过调控市场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这就是94年汇改。这次汇率改革是导致94年股市暴跌到325点原因之一。此次汇改,使得人民币发行开始依赖于外汇储备(主要是美元),人民币发行主权和管理主权出现问题。当然,人为地猛烈扭曲人民币定价,也确实起到了吸引国际资本的目的。
④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2001年11月20日,世贸组织总干事迈克尔·穆尔致函世贸组织成员,宣布我国政府已于2001年11月11日接受《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这个议定书将于12月11日生效,我国也将于同日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毋庸置疑,加入WTO有利于中国商品的输出,可以促进制造业的发展,从而缓解就业压力。但是,同时我们也必须向外资开放我们的市场,允许外资控制我们的核心产业和核心资源。
⑤ 国民福利。国民在特定时间中享有的价值。理论上,国民应享有他们创造的全部价值。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会出现各种形式的国民福利转移。不合理汇率价格和不合理的商品价格,都会形成大规模的国民福利转移。其中,大规模外汇结余,是国民福利大规模转移的经典特征。
⑥ 经济管理主权。经济管理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财政主权和金融主权等。一般而言,经济管理主权包括经济管理的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国家控制经济管理主权的程度,是国家独立完整程度的重要标志。当然,国家被殖民或变相被殖民,往往就意味着经济管理主权被僭越。
⑦ 占领华尔街。2011年9月17日,上千名示威者聚集在美国纽约曼哈顿,试图占领华尔街,有人甚至带了帐篷,扬言要长期坚持下去。他们通过互联网组织起来,要把华尔街变成埃及的开罗解放广场。示威组织者称,他们的意图是要反对美国政治的权钱交易、两党政争以及社会不公正。2011年10月8日,“占领华尔街”抗议活动呈现升级趋势,千余名示威者在首都华盛顿游行,如今已逐渐成为席卷全美的群众性社会运动。纽约警方11月15日凌晨发起行动,对占领华尔街抗议者在祖科蒂公园搭建的营地实施强制清场。美国奥克兰警方于10月25日向示威人群开火,事件演变为流血冲突。占领华尔街运动本质上是一场群众自发的社会主义运动。
⑧ 新社会主义论。新社会主义论是一些左翼人士提出来的创新社会主义理论。卢麒元先生发表了《新社会主义论(完整版)》。他提出了“新”的三个主要方面。第一,以相对公有制代替绝对公有制(多数人占有多数资产);第二,以大规模财政转移实现社会共享和社会公平;第三,以实现人民立法代替人民民主专政。新社会主义论不是对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简单否定。恰恰相反,提供了新时期阶级斗争的崭新方法,提供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崭新模式。所以说,新社会主义论是对传统社会主义的继承、发展和适应。新社会主义论是对不走“老路”与“邪路”的更具体的解释。
⑨ 最大公约。最大公约数,也称最大公因子、最大公因子,指两个或多个整数共有约数中最大的一个。a,b的最大公约数记为(a,b),同样的,a,b,c的最大公约数记为(a,b,c),多个整数的最大公约数也有同样的记号。求最大公约数有多种方法,常见的有质因子分解法、短除法、辗转相除法、更相减损法。与最大公约数相对应的概念是最小公倍数,a,b的最小公倍数记为[a,b]。此处的“最大公约”是最大社会共识的一种表述。最大公约,当然就是人民的整体意愿,也就为人民立法留下了伏笔。
⑩ 资产阶级法权。“资产阶级法权”是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马克思在其晚期著作《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用于描写社会主义经济特征的一个概念。他认为,在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中,由于实行等量交换的按劳分配原则,因此还存在着类似资本主义社会那种形式上平等而事实上不平等的属于资产阶级性质的法定权利。资产法权不会消失,问题的焦点在于人民性。其最新形式,就是人民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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