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最热闹的新闻是王宝强离婚。离婚案就像一次意外的爆炸,炸开了一道密不透风的墙,让我们看到了惯常的“傻根王宝强”之外,还有一个“富豪王宝强”。分析一下“富豪王宝强”如何支配使用他的财产,也是一件非常具有社会学意义的事。
为了免于误会,我必须首先强调指出:我所做的分析不包含对王宝强任何道德上的评判。事实上,王宝强作为白手起家的草根明星,他的钱很可能比中国绝大多数富豪都来的更干净。我在这里只是把王宝强作为一个当代富豪的样本,从他的行为当中,寻找中国富豪的某种共性,进而找出困扰我们的各种社会矛盾的深层次原因。
据媒体报道,王宝强向法院起诉与马蓉离婚时,提交了一份要求分割的财产清单:“包括九套房屋,其中包括美国洛杉矶的一处房产,多家公司股权、出资,一辆宝马X5轿车、一辆宾利轿车,爱马仕、LV、香奈儿、GUCCI、PRADA、迪奥、范思哲、芬迪、TIFFANY等品牌的珠宝、首饰、名表、包、服饰等,此外还有存款、股票、理财产品、保险、原创设计品牌等。”
目测这份财产清单,王宝强的财富总额当在1至2亿之间,考虑到他每年2400万元以上的收入,在中国,虽然他不能算是顶级富豪,但进入大富豪之列则是当之无愧的。
从财产的构成看,王宝强的主要财富形式还是房产,总值大约1亿左右,其中八套在中国,一套在美国。这个配置格局是意味深长的,在某种程度上,这也许可以说是中国富豪和成功人士的标配:一方面,努力使自己在国内成为土地食利阶层的一员;另一方面,在美国为自己预留后路。
成功者无意投资实业,而竭力想成为土地食利阶层的一员,这无关个人道德,这是中国1990年代以来土地政策和税收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这种政策使得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政府公共投资所导致的土地增值,被少数私人占有,制度安排(比如拥有房产的成本极低,大规模公共投资导致的地价、房价不断上涨)事实上鼓励私人对级差地租的无限度掠取,于是整个社会陷入追逐级差地租的疯狂之中,最终导致土地食利阶层的形成。
土地食利阶层的出现并高居社会的顶端,可以被视为一种“恶性资本主义”。因为这个阶层凭借对不可再生的资源——土地——的垄断,攫取了最大部分的社会财富。这个阶层是最腐朽的,它不创造任何财富,只是分割他人创造的财富,不仅不事生产,甚至不事管理。土地食利阶层的出现,使个人奋斗完全失去了意义,比如以北京目前的房价论,一个大学毕业生,在不出现奇迹又不依靠亲人的情况下,终其一生的合法收入也不可能在北京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在任何一个国家里,如果受过良好教育的青年,不可能通过个人奋斗改变自己的命运,那么这个国家就不可能建成一个具有高度凝聚力的民族共同体。某种程度上,这正是目前互联网上左右派尖锐对立、“五毛”、“公知”相互撕逼,几乎在所有问题上都无法形成共识的深层次原因。
中国历史上,土地食利阶层曾经反复出现。每当一个王朝到了中后期,土地兼并的速度就日益加快,流民急剧增加,富者田连阡陌,穷者无立锥之地,当这两种趋势达到某一个临界点时,蓄势待发的社会大动乱也就不可避免了。此后,群雄逐鹿的历史活剧再次重演,结果是另一个新王朝的诞生。
一个有活力的社会,个人的生活水平主要应该取决于他占有土地之外的财富创造能力。对今日中国来说,一切真正严肃的而不是夸夸其谈的改革,都应该指向摧毁土地食利集团,使被压榨的喘不过气来的社会获得解放,除此之外的任何“顶层设计”,对中国和谐、富裕与强大的目标来说,都是南辕北辙。
至于在“美国预留后路”(我要再次强调我没有任何指责王宝强的意思,他很可能是这个有意识的潮流中无意识的一员罢了)。首先,这种看似理性的行为其实是非常不理性的。因为如果中国持续强大,预留后路就是毫无意义的行为,反之,如果中国真的像某些预言家预言的那样崩溃,那么作为客居在其他民族国家里富裕且背后没有强大祖国的族群,很可能会面临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局面,奥斯维辛集中营中的犹太人可谓前车之鉴。
其次,从心理角度看,由于中国的财富一族,包括很多权力精英已经在“美国预留后路”,那么对他们来说,同中国的关系就三心二意了,反正可以随时抽身退步,这对整个社会心理的影响是巨大的,人们甚至会隐隐约约的在潜意识里盼望崩溃的到来——因为既然舢板已经放好了,沉船反而是一件值得期待的事。墨菲定律的效应,有可能在中国催生出一场原本可以避免的灾难。
从任何意义上说,王宝强都是个人奋斗的典范。但在王宝强的万丈光焰下,人们蓦然发现,继续像王宝强那样个人奋斗已毫无意义,只有像马蓉那样通过某种寄生的方式分割财产才是唯一合理选择——可能这才是王宝强事件所昭示真正的悲剧意义所在,也是最具讽刺意味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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