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李文星死于传销,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这引起了天津警方的高度重视,天津市政法委书记发誓二十天内清除传销组织,不留死角。
不死人,就很难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死了人,也只能引起短期重视。“辱母刺死案”后,警方对高利贷展开了一次清理,事实上是没有任何作用的,一切照旧。
在我看来,不管下多大的决心,在现实背景下,传销是铲除不尽的,今天清干净了,两三年后,升级版的传销一定又会卷土重来,传销经济仍然会以各种方式渗透到全国。
我为什么认为传销经济难以清除?主要基于以下事实:
其一、传销,已经是某种经济模式的一部分,不是孤立现象。
我们分析传销,一定不要分析那些五花八门的形式和手段,必须找出传销的本质是什么。归纳起来讲,其实就一个字:骗。传销就是欺骗型经济模式。
我曾经分析过中国经济的五毒,其中以欺骗型经济为五毒之首。我没有办法统计骗子经济在中国经济总量中的权重,至少凭感觉可以看到中国所有的经济成分中都含有大量的骗子经济贡献,并且比例都不低,如果去掉欺骗型经济,中国经济数据恐怕要大变脸。
传销,是大欺骗型经济中的一环,只不过,它的欺骗时间比较长,涉案人员比较多,欺骗的手段比较粗暴冷血。
欺骗型经济模式不铲除,传销绝无铲除干净的可能。
其二、传销,拥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先富政策引导合理性。
我们国家,有一种接受度极高的引导:暴富思想。早期提倡先富,随着时间的推移及社会财富分配的两极化,“先富理论”逐步演变成“暴富理论”。挣小钱,那真不算本事,要富,就得暴富,不暴富,不体现水平。不是少数人持这种理念,即使是在偏远的农村,这种理念也是深入人心的。
为什么大家现在都追求暴富?主要原因还是有社会引导。每年诞生上千个亿万富翁,在中国,十年之内还可以诞生很多个万亿富翁,有些人,办个公司,全国人民都不知道公司干什么,结果,一露脸,便是万亿富翁。这难道不具有示范效应吗?凭什么是他们先富起来,“我”为什么不可以先富暴富?
谁都想快发财,并且都想发大财,怎么实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统统秉持“存在即合理”。
其三、传销,是对“合法类传销”的民间化反应。
我们痛恨传销,一是基于传销的社会危害性,二是基于传销的不合法性。然而,大家不妨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合法的“创新”就没有传销的危害吗?那么多的高利贷不是也逼死人吗?为什么大家不要求官方取缔高利贷?因为它已经成为“金融创新”的一种模式,合法了。
合法与不合法,中间就只隔一张纸,少数人一拍板,法律就出来了,这个合法,那个不合法,未必老百姓都认同。“泛亚”、“e租宝”等超级大骗局不都是“金融创新”的硕果吗?不都是合法的害人设计吗?这实际上又给我们提出了另一个问题:法律的服务对象。
再往深一点看,乐视,算不算欺骗型经济?它比传销良性多少?除了没死人,它造成的危害面和涉及金额抵得上多少个传销组织?“某某帝国”算不算顶级传销?
传销,也是有创新的,也有基金,也有加盟店,也有电子商务,也是网络直销,也讲资本运作,也把自己包装成为“金融创新”,只不过,仍处低级阶段的传销组织还在用暴力手段运作传销,高级的传销组织已经慢慢接近于e租宝、泛亚等金融骗局了,你说它是传销,它自己认为是资本运作,是金融创新的一部分。
传销,尤其是升级版的传销,什么都不缺,现在,就缺一张合法的牌照,它正在挑战合法的“类传销”,“类传销”不灭,传销也不会灭。
其四、传销,已经是一种消费型经济类别,少数地区对其持双重态度。
大家不要小看传销组织,它们这个集体,人员规模是非常庞大的,单在广西某小城市,曾经就聚集了数万传销人员,房租经济,吃喝经济,旅游经济,都对当地有贡献。再往大一点城市走,高级一点的传销组织已经不只是低端的吃喝拉撒,已经发展成网络经济和金融组织,它们大量租用写字楼办公,大量地开办创业公司。
大家知道,传销的第一步就是要骗到钱,把四面八方的钱骗到传销驻地,这些钱花在哪里?很大一部分用于当地消费和置业,也是当地经济构成的一部分。这很容易造成一个结果:有举报,我就出警抓人,无举报,天下太平。
传销,一旦在一个城市落脚,窝点很快就能出名,大家都清楚某个地方就是窝点,恰恰只有管理者不知道。
其五、传销队伍升级反映了就业环境的恶化。
据新闻数据统计,天津被查的传销组织,大学生约占八成。这八成的大学生主要以高职高专为主,名校大学生比例不高。即使是这样,仍然可以折射出一个社会现实:就业环境并不太好。
大量的高职高专学生,一毕业就面临失业,当然,也有一部分二本三本的大学生毕业即失业,这类学生,十几年读书生涯的失意结果会刺激他们内心突生反差,会让他们把眼光投放到非正常致富视角,什么事情能最快改变自己的境遇,就往什么环境里钻。
有人讲,中国不缺就业机会,很多公司还招不到工人。没错,劳动力不缺机会,可以就业。但是,劳动力的各类保障无法得到落实,让许多大学生不甘心自己成为“农民工”,宁愿挨饿受苦都不去做“三无工人”(无稳定性,无养老保障,无工作尊严)。我们可以责怪年轻人好高骛远,但不能忽视每个人对美好生活的相同向往。
传销,如果有一线机会能够让一个人暴富,那么,就能引发数以万计的人去冒险。
我承认,传销是一种社会毒瘤,完全支持警方下决心铲除影响社会安定的公害。
但是,我必须理性地提醒有关方面,传销已经不只是一种简单的组织,它已经演变为某种经济模式的一环,它的社会土壤很肥沃,不铲除欺骗型经济,不铲除滋生毒经济的土壤,要想单独铲除传销组织,那是绝无可能的事。
写于2017年8月7日星期一
原标题:传销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孙锡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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