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宅基地与承包地是他们的基本保障,基本保障虽然不能让农民致富,却可以让农民保底。且正因为土地是农村的基本保障,这样的基本保障就是不能市场化的,是不能只讲效率的,也是不能失去的。
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叶兴庆部长说:“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开放以来,我国城乡面貌都有很大变化,但城乡二元结构明显仍是目前我国最大的结构性问题。2016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仍高达2.72,城乡居民消费支出倍差也高达2.27。城乡居民家庭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手机普及率的差距明显缩小,但家用汽车、空调、计算机普及率的差距仍然很大。城乡差距大、农村发展滞后,是我国发展不平衡的重要体现。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农民收入和消费水平低,基础设施滞后,公共服务水平不高,是我国发展不充分的突出表现。放眼全世界,像目前我国这种城乡差距也是不多的。这种局面不改变,将会阻碍我国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那么,如何看待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按什么口径来统计城乡收入差距,因为当前正处在中国最为快速城市化的时期,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包括农民全家进城和农民家庭青壮年劳动力率先进城。按当前城市化率的统计,凡是在城市务工经商超过半年时间的均计算为城市人口,则进城居住生活的农户以及进城务工经商的青壮年劳动力就都应当计算为城市人口。有能力进城居住生活的农户家庭,一定是农村经济条件最好收入水平最高的农户家庭,简单地说就是富人进城。再加上年富力强年轻力壮劳动力的进城,留在农村的往往是老弱病残和缺少进城能力的农户,按这样的口径统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差距自然会不断地拉大。
就是留在农村的农户家庭也要分出区域。沿海发达地区以及大中城市的城市近郊,受到城市繁荣二三产业的拉抬,而有较多就业和获利机会,且往往会有较多土地非农使用产生的经营性资产和财产性收入。这一部分农户家庭收入甚至要高于当地城市市民。而中西部广大农村,农户家庭收入主要来自外出务工收入与留村务农收入,收入增长有限。显然,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和大中城市近郊农村并非全国一般农村的未来,虽然行政体制上发达地区农村与城市近郊农村仍然是农村建制,其经济活动与就业结构乃至公共服务早已纳入城市带中,与城市无异,这些地区农户家庭收入到底是应当统计为城市家庭收入还是农村家庭收入,可以两说。这部分农户家庭收入的增加只可能掩盖中西部一般农业型农村农民收入的低水平。当前一个时期,中央和地方政府着力推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以增加农民收入,其中推动力度最大社会关注度最高也寄以最大期望的是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问题是,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即使可以增加农民收入,也只有那些具备区位优势或旅游资源的农村才有发展起来的可能,而且这样的农村和农民占全国的比例不会超过5%。即使这些具有资源条件的5%的农村与农民在国家政策支持下面通过三产融合而致富,也无法掩盖中国绝大多数农村与农民的低收入现实。
当前正在进行农村三块地的改革,包括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改革,据说可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问题是,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往往不仅占有最多的所谓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而且繁荣的地方经济对建设用地有巨大需求,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政策可以让极少数发达地区农村的农民获得惊人的土地利益,而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农村既缺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也缺少对建设用地的市场需求,“三块地”的改革也就只可能为本来就已经很富的发达地区农村的农民带来更多财产性收入,中西部农村的农民却难以从中受益。
一个时期,从中央到地方都支持发展家庭农场,原因有两条,一是家庭农场户均200亩耕地,可以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只有当农民家庭种地有了适度规模才能获得与城市家庭相当的收入。问题是,当前中国仍然有2亿多农户,按200亩/户来组建家庭农场,20亿亩耕地也就是1000万户家庭农场,即使家庭农场都可以获得与城市家庭相差不多的农业收入,这就意谓着还有2亿多农户会失去家庭农业收入。
因此,在城乡收入差距拉大这个话题之下,我们也许还要讨论谁是农村人口,谁是农民,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首先要保证和保护的是哪一部分农村人口的利益。
二
中国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农村富裕家庭和年富力强劳动力进城,留在农村的大都是缺少进城能力的老弱病残群体。同时,当前中国城乡体制采取了保护农民的制度安排,典型就是不允许城市资本及城市中产阶级手中的资本到农村买房买地。当前中国城市已经有了一个具有规模的中产阶级群体,他们除了城市一套房以外,还希望到农村买一块宅基地建一个乡间别墅,每年有一个星期或几个星期时间到农村看星星看月亮。城市资本下乡买农户宅基地,就意谓着卖出宅基地农户进城失败就不再可能返回农村,而越是进城困难的农户就越是愿意卖出宅基地以增加进城的能力。或者说,城市中产阶级到农村建别墅休闲的利益是建立在农民失去基本退路与保障基础上的,在现阶段,农民进城失败的概率还是比较高的,国家为了保证农民的返乡权,禁止宅基地交易,从而限制了城市人的下乡。
有一种主张认为降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很好办,就是允许城市人下乡,允许农民进城。当前中国城乡体制是允许农民进城的,但限制城市人下乡。如果允许城市人到农村买农村宅基地,卖出宅基地的农户即使进城失败也不再可以返回农村。这样就会出现富人下乡和穷人滞城的问题,若如此,从城乡居民收入统计来看,富人下乡提高了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穷人滞城降低了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城乡收入差距也就会缩小。叶兴庆说:“放眼全世界,像目前我国这种城乡差距也是不多的”,这并不是说其他国家没有贫富分化,而是穷人进城富人下乡,贫富差距主要不表现为城乡差距。尤其是一些未进行彻底的资产阶级土地革命的发展中国家,典型如印度和拉美一些国家,地主占有大多数土地,农民要么无地要么只有很少的土地,农民进城往往是不可逆的,一旦进城又无法在城市获得稳定就业与收入,就滞留到城市贫民窟中。印度和拉美国家,往往城市人口中高达30%的人口住在贫民窟,家徒四壁(如果有家的话),缺少对未来的预期,过一天算一天而已。这些国家的城乡二元结构变成了更加尖锐对立的城市内的二元结构。当前中国既没有明显的城市贫民窟,城市内的二元结构也不明显,重要原因是农民进城失败还可以选择返乡。中国当前保护农民的城乡二元结构保证了农民的返乡权。
这个意义上,中国贫富差距主要表现为城乡差距,防止了城市内产生更加尖锐对立的二元结构,并因此与全世界其他国家不同,正是中国体制的优势。试图通过让富人下乡和穷人滞城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不折不扣的馊主意。
三
当前城乡居民收入统计中,对农村居民收入的统计缺少十分重要的一块,就是那些未被货币化的收入,典型就是农民住房不花钱(建房当然要花钱),农民有庭院经济的自给自足经济,农民有各种未货币化的实物收入。农民自己种萝卜,卖给菜贩子0.2元/斤,城市人买萝卜则要2元/斤。
更重要的是,当前城乡体制中,城市完全向农村开放,农村中的富裕家庭和年富力强劳动力进城去了,留在农村的往往是缺少进城能力的老弱病残或进城失败的返乡农民。这些缺少进城能力的农民群体,大体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家庭中的青壮年子女进城务工经商去了,年老父母留村。留村可以与土地结合起来,获得农业收入,获得劳动意义,农村生活支出较少消费较低,这样的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农民家庭,留村老年父母务农,就可以进一步助力进城子女在城市打拼,并让他们更有留城安居的可能;第二种是缺少进城能力的家庭,因为缺少在城市务工经商的能力,而依靠土地,通过土地收入来维持基本生活水准。此外,因为大量农民进城,这些进城农民就会让度出若干农村获利机会,一些年轻力壮的中青年夫妇就可能来捕获这些获利机会,通过扩大农业种植规模,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办家庭小作坊等等,在不离开村庄的情况下面获得不低于外出的务工的收入,这样的农户就是我们所说的“中农”,“中农”在农村占比不高,却是乡村治理中的中坚力量。
当前中国农村仍然有6亿多农村人口,2.2亿农户,农业劳动力明显已老龄化,老人农业相当普遍。全国20亿亩耕地,按2.2亿户来平均,户均耕地不超过10亩。户均不过10亩耕地,农民显然不可能靠农业致富。不过,农民都很清楚,当前致富的机会在城市,绝大多数年富力强的农村劳动力都进城务工经商去了,正是大量农民进城才留下若干农村获利机会滋养出一个“中农”群体。对于大多数仍然留村的农民来讲,他们是缺少进城的能力,或干脆就是进城失败的群体。他们现在的城市梦已破,而希望仍然保留住农村的这片净土。农民进城,他们的目标是过上体面有尊严的城市生活,是要求有稳定就业与收入,而不是在城市过漂泊无根的缺少就业与收入机会的生活,更不愿落到城市贫民窟。
留村的农民,他们有自己的住房,住有所居,绝对不担心被驱赶。在当前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健全、农业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的条件下,即使农村老年人也可以与土地结合起来,不仅有农业收入,而且有农业就业,有劳动的意义,有与农业季节相一致的生活与生命的节奏。人多地少农业经营规模小,农业收入少,同时也就每年只用2个月农忙,还有10个月农闲可以自由安排。穿插在农忙中的农闲就都可以是写诗的时间。正是在农业生产的基础上,农民结成了熟人社会的村庄人际联系,农民之间的交往与竞争产生了社会价值。生活于村庄中的归宿感与安全感,进城失败返乡的落叶归根感,都使与土地结合起来的农村人口,可能只有较少的现金收入,却有着远高于现金收入的满足感。如此之少的收入到城市生活,会十分艰难。
正是难以进城或进城失败的农民,仍然可以与土地结合起来,中国就通过农业具备了应对老龄化、应对经济周期、应对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政治不稳定的最重要手段。
四
也就是说,当前农村的土地是农民的基本保障,是缺少进城机会农民仍然保持在农村体面生活的基础,是进城失败农民返回农村的条件。正是当前不允许农民失去土地,农村成为了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与蓄水池。农民的宅基地与承包地是他们的基本保障,基本保障虽然不能让农民致富,却可以让农民保底。且正因为土地是农村的基本保障,这样的基本保障就是不能市场化的,是不能只讲效率的,也是不能失去的。
糟糕的是,当前国内学界与政策部门很多同志借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来推动农村宅基地与承包地不可逆的流转,并试图通过所谓赋予农民更大的土地权能,其实就是允许农民土地买卖来让富人下乡,从而让进城失败农民滞城。若如此,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就可能真会落入到印度和拉美国家的陷阱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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